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審查的是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剛
才段委員也特別把條例的來龍去脈說過一遍,第一次針對總統的禮遇是在民國 67 年 5 月 3 日頒

布,第二次修正是在 90 年,第三次修正是在 99 年,從原來只是給總統的禮遇,到後來因為環
境時代的變遷,副總統處理的內政事務也滿多的,所以就增加了副總統的部分,變成卸任總統
副總統禮遇條例,演變到今天應該是第 4 次的修正。對於這個修正的條文,本席也特別查閱過
去相關的報告和發言紀錄,大概是因為總統、副總統直選之後,應該相對的給他們不同的待遇
和禮遇,所以在這邊我要表達肯定的立場。
因為目前我們正在處理年金改革,對於產業提升的部分,包括中央各部會,乃至於地方各局
處都是希望在開源之後能夠節流,對於這個特別的預算,包括最近前瞻的這些基礎建設,也是
希望能夠健全相關的投資環境,創立一個研發的制度,然後引進更多民間豐沛的資金。有關總
統和副總統的禮遇,就誠如剛才某位委員特別提到的,禮遇金如果降到 8 萬元他也能夠接受,
但並不是因為他們的禮遇好像變成一個天條,然後我們的委員就趕快提案,把禮遇金從 25 萬元
砍到 8 萬元,過程大概不至於這樣。
剛剛也有委員特別提到,這個條文規定的不只是他未來退休之後的禮遇金,還包括了事務人
員、辦公室費用、司機及隨扈等,第一年的相關經費在條文裡面都有規定,次長方才也報告過
,扣除禮遇金之後,一年還會支付多少錢?
主席(蔡委員易餘):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總統的話,4 年下來是 2,600 萬元,副總統就是一半,1,300
萬元。
鍾委員孔炤:所以不是單看禮遇金的 8 萬元而已。
花次長敬群:是。
鍾委員孔炤:如果把其他事項加進去,其實他的經費還是滿高的,所以某種程度來說,如果一個國
家的元首、副元首願意表達這是一個改革的修法,他們也支持,這代表著總統和副總統的高度
和決心,對他們個人也是一個最關鍵的時刻,他們願意下決心來做一個表態,我想會有助於國
家未來的進步。次長,在整個過程中,你們一定是回答「尊重大院決議」,對吧?
花次長敬群:是。
鍾委員孔炤:能不能說出你的看法?
花次長敬群:這個部分是就整個社會、經濟、政治環境來審酌,它確實不容易有一個標準答案,我
們認為在大院的討論過程下,應該比較可以彙整國內的共識,所以原則上就尊重大院的決議。
鍾委員孔炤:這是標準答案嘛!站在本席的立場,其實我想說的是,對我們勞工朋友呢?我自己是
勞工出身,未來的改革真的有思考到勞工朋友嗎?對於勞工朋友現在的處境,包括低薪和分配
的問題,次長也應該幫勞工朋友多發一點聲音。今天在國會殿堂,本來我想和大家分享幾點,
因為時間關係沒辦法一一向各位說明,我們在這個法令修正之後,對於勞工的這些價值,是不
是還要繼續延續下去,讓勞工的權益能夠提升,就算是螺旋性的前進也好?站在國會的立場,
我們除了針對總統和副總統的禮遇金之外,再回過頭來看看勞工的處境吧!替勞工朋友多想想
吧!謝謝。
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