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永豐金證券幫中資買台股的處罰措施,看起來
是處罰中資企業 60 萬元罰款,並處罰永豐金不得再接受該大陸企業委託買賣國內證券,副主委
覺得這會不會罰得太輕了?業界可以接受嗎?
主席:請金管會鄭副主任委員說明。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永豐金證券並不是台灣的永豐金,而是香港的永豐金證
券亞洲,監管單位是香港證監所,並不是台灣的,香港對這方面的管制比台灣鬆,所以香港並
未對永豐金亞洲開罰。就我們這邊來講,我們當然可以處罰永豐金證券台灣的母公司,但是考
量這只是未經許可的陸資進出,所以我們會視犯罪嚴重程度做適當裁罰。
余委員宛如:我知道,我也可以理解,你這樣講很清楚,但是你們罰中資企業的這 60 萬元收得到
嗎?你們收不到嘛!你們沒有把握收到嘛!你們對台灣永豐金的處罰這麼輕,罰中資 60 萬元又
收不到,那大家都可以不要守法作生意了,這樣罰他們怎麼可能會怕呢?我點醒你這個部分的
原因是因為依照現行法律,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關,或其他第三地區的投資公
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灣地區從事投資行為,我相信永豐金證券不會是唯一的案例,不
知道其他的你們掌握了多少?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剛才也跟委員報告過,要我們清查所有上市櫃公司陸資非法進出的部分,我們
會擔心花了很多人力,到最後查無實證。
余委員宛如:我了解,所以副主委的意思是查不到。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現在通常是仰賴檢舉。
余委員宛如:像這次的案件,證期局局長就說是第一次發現以這種方式來台炒股,其實是調查局給
的資料。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不是調查局給的資料,是我們自己發現。
余委員宛如:你們自己發現,然後送調查局?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對。
余委員宛如:但是可以發現證期局在監理上是有疏失、有漏洞的,因為你們沒有辦法整個監控,或
者了解目前中資在台灣炒股、投資的真實狀況。我想問的是,現在中資已經全面滲透國際市場
,以新加坡交易所來說,當地上市櫃掛牌企業有 460 家,外國企業占 160 家,中國企業就占了
138 家;換句話說,市值比大約占 45%以上,包含外資和中國企業的部分。中資買遍全球,中資
成為馬來西亞房地產最大外資來源,過去是新加坡,現在是中國,中企也在陸續收購歐美企業

,阿里巴巴更投資多家美國高科技公司,中資混外資來台灣投資後,我不是說金管會能力不足
,而是我們看到這個問題真的不是金管會、陸委會這些單位可以管得住、玩得起的,我不是說
你們能力不足,而是中資無所不在。所以我想問,金管會在這方面的態度、副主委的看法,假
設未來中資是全面性,甚至會影響到很多新興產業的修法,副主委是什麼態度?你怎麼看的?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跟委員報告,剛才委員所說的這些國家,可能他們並未對中資設限,但台灣對
中資是有設限的,如果要來台灣投資,起碼就我的認知,目前還是正面表列,尚未進入負面表
列的方式,所以,中資要來台灣投資,大概只被允許某些產業,而且還要經過經濟部審查許可
。金管會管的是資本市場,我們這裡說的投資主要是 FINI 這些外資進行股權投資,並不是實質
投資。我也跟委員報告,對於如何認定中資的問題,不只是委員關心,也不只是金管會關心,
全世界政府都很關心,這在實務上困難度會越來越高,因為現在的……
余委員宛如:的確困難度會很高,尤其以我國處境,我們很難和中國簽定什麼協定,在這個狀況之
下,我們對中國資金的追溯就更加困難,尤其以台灣在國際的處境,我相信副主委都很清楚,
所以我想問副主委到底打算怎麼做?你只要說你想怎麼做就好,你們現在討論的結果如何?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我們對於中資的限制還是存在,至於如何查證,現在有很多資料庫,比如最近
我也看了一個美商做的商務資料庫,他們就可以根據其資料庫……
余委員宛如:我覺得你們好像沒有真的去想過這個問題。中資無所不在,所以我建議你們,與其讓
他們地下化,不如放寬投資認定,讓他們自己來登記、被監控,但你們可以效法美國拉高違法
的處罰層級、視為重大犯罪,採取無上限的處罰,這是現在美國的作法。你是不是可以答應我
,就這方面的研究做一個報告送給我們辦公室?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第一個,如果是經濟部的部分,可能要麻煩經濟部,因為我剛才講過投資是經
濟部主管的,我們主管的是 FINI 的進出……
余委員宛如:所以你覺得這件事情很小嗎?所以要拆切由各個部會去討論?我也可以接受,因為臺
灣政府一向是多頭馬車,但金管會可以就資本的部分做一個檢討報告,好不好?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就如剛剛我跟委員報告的,因為我也贊同委員的意見,所以現在對於陸資,大
概像委員所講的,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開誠布公,進來之時就跟我們承認其就是陸資,現在對
於 FINI,我們也是鼓勵他們用正常的管道進來。
余委員宛如:那個報告 1 個月內給我,可以嗎?包括你們現在討論的進度跟未來的方向,都一併給
我們辦公室。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好,我們再給委員,謝謝。
余委員宛如:好。另外,我們辦公室一直在看 IFRS 9 國際會計制度的最新制度部分,你們給了我
們一份資料。我們問的問題是,金管會如何管理保險業外匯避險?你們給了三個方向,第一個
,你們授權保險業者管理;第二個,你們有外匯價格準備金制度,供保險業遵循。到底金管會
的態度是把風險推給這個制度,還是持另外一個思維:制度應該來控制風險?第一個,你們授
權保險業,外匯避險由他們自己來做,但保險業的錢大部分都是保戶的錢,他們自有資金的比
率很低,避險誘因是不足的,所以照理講,金管會應該要高度監管這個部分,因為保險業者的

錢是民眾的錢。第二個,你們談到外匯價格準備金制度是設計來應付匯率上下波動,這個我了
解,讓保險業可以沖銷損失和利得。但事實上,最近臺幣一直升值,我們看一下保險業外匯價
格的變動準備金,從去年的餘額 441 億元,第一季已經掉到 180 億元,換句話講它很快地會面
臨流動性不足的風險。但是你們把這件事情推給保險業、制度,我覺得這不是金管會該有的態
度,應該是設計一個制度來規避這些風險,而不是把這些風險就推給業者,或者是推給制度,
說是有這樣的一個保險準備金制度事情就解決了,問題是事情沒有解決嘛!
如果再有一波匯率大波動的話,讓保險業者面臨流動率不足的情況,金管會是不是事後才來
處理?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我認為目前的制度應該可以因應匯率的波動,當然委員所謂的大波動,比如臺
幣升值超過 10%、20%,世界上沒有任何金融機構可以抵擋這樣的情況。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情
況,我想保險業會面臨在財報上可能有獲利明顯下降的情況。也就是說,可會有匯率的風險,
但還有利差,也還有其他的盈餘,所以他們可能要用盈餘來補匯率的損失,造成的結果是保險
公司整年的獲利會下降。
余委員宛如:但如果這樣子的損失是因為我們的制度設計不當呢?我剛剛提醒的就是,假設匯率制
度不像過去是上下波動,而是不斷往一個方向、已經是結構性的改變了,我們的制度應該是要
來控管這個風險,而不是讓風險產生,我在跟副主委談的是這個觀念,希望你們不要這麼地僵
化不變通。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不會啦!就匯率、利率的風險,我們經常都要求保險公司做壓力測試,對於最
大的損失,我們做的其實都是總體、審慎的預防措施。對於匯率的風險,我們跟委員一樣重視
,不會讓它危及到整個保險經營的穩定。
余委員宛如:雖然我覺得你沒有在回答這些問題,但我的質詢時間到此,我還會再跟你們調資料。
謝謝。
鄭副主任委員貞茂: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