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麗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保全業法在去年底修正三讀通過後,整部法
目前的執行狀況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這點請副署長說明,因為這部分我確實沒有掌握。
林委員麗蟬:次長你一定要掌握啦!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周副署長說明。
周副署長文科: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已經放寬的有關保全人員的限制資格……
林委員麗蟬:年齡嗎?
周副署長文科:不是,是有關素行前科的部分是有放寬。
林委員麗蟬:執行上都沒有問題?
周副署長文科:目前沒有什麼反應。
林委員麗蟬:好。有關保全人員的訓練部分,內政部打算如何規劃?
周副署長文科:這部分分成兩種,一種是職前訓練,法令規定 1 週要有 40 小時以上的訓練,另外
,進入保全工作以後,有所謂在職訓練。
林委員麗蟬:整個訓練都是統一的嗎?
周副署長文科:這是由各個公司把訓練計畫報到各縣市警察局備查,此外,各縣市警察局可以隨時
去做檢查。
林委員麗蟬:好,了解。接下來請教勞動部,針對保全業的工作狀況,我們知道保全業工作時間是
日夜顛倒,而且很多都是超時工作,請問勞動部有掌握保全業勞動超時的情況嗎?
主席:請勞動部福祉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惠蓉:主席、各位委員。針對保全業的工作時間,勞動部訂有相關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
,另外因應職業安全衛生法,後來又增訂了第六條,就是所謂……
林委員麗蟬:那有沒有超時?
陳副司長惠蓉:針對長時間工作部分,要做一個過勞預防危險評估等等,這部分其實職安署每年都
會做相關勞動條件的專案檢查。的確,部分保全業者是有超時工作的情況……
林委員麗蟬:相較於一般勞工呢?有做過比較嗎?
陳副司長惠蓉:不好意思,我手邊並沒有這樣的參考資料。
林委員麗蟬:請勞動部針對這部分做個比較,可以嗎?
陳副司長惠蓉:可以。
林委員麗蟬:比較保全業人員及一般勞工的工作時間,看保全人員到底超時多久?根據本席了解,
很多保全人員都是 24 小時日夜顛倒工作,而且保全業有分不同業別,針對他們整個的工作狀況
,勞動部可不可以做個統計?
陳副司長惠蓉:這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林委員麗蟬:另外,保全業有做健康檢查的規定嗎?
陳副司長惠蓉:其實一般勞工都有相關健康檢查,另外因應職安法,也有所謂過勞的預防,保全業
者其實是屬於長時間工作者,在這部分,我們都有相關的參考指引,可能陸續也會有針對保全
業健康保護的……
林委員麗蟬:這部分有沒有真正落實?
陳副司長惠蓉:職業安全衛生法是 103 年 7 月 3 日實施,這幾年也一直有在努力,今年我們職業安
全衛生署也會特別針對保全業從業人員的健康保護,更進一步提出相關措施,這部分我們會加
強落實執行。
林委員麗蟬:我比較期待要真正落實。謝謝。
另外,請問次長,什麼叫做基本人權?
花次長敬群:就憲法而言,憲法有相當多基本人權的要求,包括生命權、財產權等等。
林委員麗蟬:對,都有,包括公正、尊嚴及選擇職業的自由等等,請問憲法所涵蓋的基本人權,是
否包含工作權?
花次長敬群:有。
林委員麗蟬: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是不是?
花次長敬群:是。
林委員麗蟬:大法官會議第 404 號解釋也提到三點,就是正當工作、受國家保障及選擇職業的自由
,如果要限制的話,就是不能逾越必要性程度。針對今天的修法,有委員提到要把去年修正通
過的限制年份,從 1 年調高到 6 年,內政部的看法是什麼?
花次長敬群:對不起,這部分訊息我沒有掌握,請副署長跟委員說明。
周副署長文科:上個會期大院通過的 1 年規定,目前執行上沒有什麼窒礙難行之處,現在都是按照
大院通過的現行法律在執行。
林委員麗蟬:據我所知,過去的限制年限是 10 年,在 100 年修正為 5 年,105 年(去年)再修正
為 1 年,現在有委員提議要修正為 6 年,你覺得這是不是民主的退步?人權的退步?針對委員
提案將 1 年修正為 6 年,你們的看法如何?內政部的立場如何?
周副署長文科:報告委員,現行 1 年的規定,我們在執行上跟資方的配合,一般的反應都是滿好的
……
林委員麗蟬:那你支持改為 6 年嗎?
周副署長文科:現行規定應該已經合乎需求了。
林委員麗蟬:合乎需求,所以你的意思是……
周副署長文科:暫時應該沒有變動的需要。
林委員麗蟬:所以沒有變動的需要嘛!好,也提醒一下議事人員,對照版本上的第十條之一還是寫
5 年,但是我們去年已經將 5 年修正為 1 年,這部分麻煩請更正。本席以為,每個人都有基本的
就業權,如果不是很有必要性,是不能限制他的整個就業權,這點次長支持嗎?
花次長敬群:完全支持。
林委員麗蟬:針對這一塊,本席建議內政部應該定期檢討相關執行狀況,看看執行上可能有哪些阻
礙,或是跟真實執行情況有落差的,你們都應該加以檢視。另外,在勞動部方面,針對從業人
員的勞動狀況、身體狀況,勞動部必須照顧到這一塊,我們不希望保全業的勞動狀況受到忽略
。
再者,保全從業人力一直以來都是不足,我們希望可以訓練他們更為專業或更職業化,針對
這部分,我們知道有很多軍、公人員,包括消防人員等,退休後都會投入保全業工作,次長,
是不是這樣?
花次長敬群:我想各行各業非常多退休人力都會進到這一塊來。
林委員麗蟬:勞工退休之後,要投入哪些行業,法令並沒有相關限制,可是未來軍公教退休人員如
果要投入保全業,可能會有限制,這點次長有掌握到嗎?
花次長敬群:沒有啊!並沒有這樣的限制。
林委員麗蟬:不是有一些薪資的限制?
花次長敬群:如果是在私部門,原則上都跟月退俸沒有關係。
林委員麗蟬:都沒有?
花次長敬群:是。
林委員麗蟬:本席之所以會提這個問題,是希望相關單位可以盤點、檢討年金改革之後,可能會衝
擊到的行業或是有所牴觸的問題,我們應該要保障每一個就業人員,這部分再麻煩次長,謝謝
。
花次長敬群:謝謝委員的重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