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李主委,今天本席要和你談一些民眾關切的議題,
如果你有不清楚的地方,也可以請相關主管代答。根據金管會提供的資料,過去五年信用卡的
簽帳金額從 2012 年的 1 兆 7,000 億元,提升到 2016 年的 2 兆 4,000 億元,幾乎每年都有成長,
主委,你對這個交易量成長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金管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瑞倉:主席、各位委員。國人的消費習慣還是比較喜歡用現金,但是信用卡的部分能夠
有這樣的成長,應該是一個進步的現象。
施委員義芳:本席也查了一下金融卡各類跨行交易的金額概況,2012 年到 2016 年的核計金額,
2012 年有 8 兆 2,000 億元左右,提款的部分是 2 兆 1,000 億元,大概占 26%,線上繳費的部分比
較多,大約是 142 億元到 174 億元左右,這個部分也成長了百分之二十幾。請教主委,以去年
為例,轉帳和購物的部分高達 5.8 兆元,幾乎是信用卡交易量的二倍以上,主委,您如何看待金
融卡的交易行為?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部分請王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這是金融卡轉帳的部分,現在國人對於金融卡的使用非常熟悉,也
很了解怎麼操作轉帳。
施委員義芳:根據主計總處和國際信用卡 VISA 的資料,從 2015 年開始,VISA 的消費金額大概是
700 億元,加上 MASTER 卡的話,應該不會超過 1,200 億元,如果以前面說的 5.8 兆元扣掉這
1,200 億元,剩下的幾乎都是轉帳的房貸、車貸等等,以及信用卡的簽帳。關於這個部分,除了
本席的說明之外,主委是否有需要補充的地方?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種交易習慣是可以鼓勵的,可以漸漸地讓臺灣進入一個沒有現金的社會。
施委員義芳:主委應該記得,上週 Apple Pay 來臺灣兩天,結果開通數就達到 41.5 萬人,相較於臺
灣 Pay 發行了七個月,但是開通數只有 3.3 萬人,這件事引起媒體和網路上很多討論。臺灣行動
支付公司總經理潘維忠先生提到一點,信用卡一年的刷卡金額大概是 2.4 兆元,但是透過金融卡
的轉帳、購物等等卻高達 6.1 兆元,是使用信用卡的 2.5 倍之多。臺灣行動支付公司、財金公司
,就金管會來說,它是一家什麼樣的公司?
李主任委員瑞倉:財金公司是中央銀行投資的公司。
施委員義芳:是孫公司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各銀行和中央銀行都有投資。我先說 Apple Pay 的部分,因為它在世界各國推行
,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成本當然比較低,而且各種技術也比較成熟。剛才說的 Apple Pay 是以
信用卡交易為主,但我們財金公司已經注意到金融卡這個部分,所以他們的業務擴展也有包括
金融卡的部分。
施委員義芳:本席要提醒主委,臺灣行動支付的刷卡金額是 2,000 萬元,但是從 2014 年開始,你
知道這家公司到底燒了多少錢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個數字我們要再查一下,他們目前還沒有賺錢。
施委員義芳:它的刷卡金額只有 2,000 萬元,這並不是它的獲利。
李主任委員瑞倉:2,000 萬元的確是很低。
施委員義芳:之前本席請臺灣行動支付公司到本席研究室說明,可是他們說因為它是孫公司,所以
不方便來本席的研究室報告關於政策之類的事情,你認為這樣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會請他們改進。
施委員義芳:他們經營的效率那麼差,你們不用監督他們嗎?也不用檢討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他們是針對金融卡的部分,我們只能協助,並不是監督。
施委員義芳:如果只能協助,那你們是如何協助?
李主任委員瑞倉:例如我自己也訂了一張卡。
施委員義芳:你的卡只是那 3 萬張之一而已。
李主任委員瑞倉:當然我也希望他們能改變業務困境。
施委員義芳:本席讓你看一下資料,過去在市場上有三種手機行動支付,Line Pay 的部分是 2014
年開辦,申辦人數總共是 150 萬人,合作的商家才 160 家。Apple Pay 是在 2017 年開辦,人數大
概是 50 萬人,但它合作的商家比較多,有 6 萬家。臺灣 Pay 是 2016 年開辦,合作家數有 237
家,申辦人數總共是 3.3 萬人。主委可不可以談一下為什麼會這樣?我們的合作商家數並不會比
Line Pay 少,它才 160 家,我們有 237 家,原因在哪裡?
李主任委員瑞倉:所以財金公司需要再繼續努力啦!
施委員義芳:你這個回答很籠統,本席告訴你實際狀況好了。Line Pay 合作的廠家,諸如 7-11、新
光三越、美麗華購物商場、三創等等,這些是實體店面,另外他們也有和網路商家合作,包括
東京著衣、森田藥妝等等。但本席要告訴主委,反觀臺灣 Pay,它都是和臺灣很 local 的地方性
商家合作,為了達到一定家數,雖然是相同店家,但是因為座落位置不一樣,竟然就把它計算
成二家,本席要請問你,如果三商巧福有七十幾個店面,是不是要計算成 70 家商家?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個部分要看他們是發什麼卡,以及彼此之間的契約是怎麼訂的。
施委員義芳:本席告訴你,臺灣 Pay 就是土法煉鋼、不求精進,你們還要讓它繼續這樣下去嗎?這
是一家亂七八糟的公司。主委,你們如何處理?
李主任委員瑞倉:請銀行局說明一下。
王局長儷娟:關於剛才委員說的那些數字,臺灣行動支付是一個平台,目前有十幾家信用卡公司在
使用,相關的合作商家應該是由收單機關,也就是由銀行來拓展。
施委員義芳:就是用他們的網路平台,但你們沒有上網看看嗎?
王局長儷娟:關於這個部分,大家計算的……
施委員義芳:你們說要協助他們,但是卻沒有給予應有的協助,也不知道他們網路上登錄的狀況如
何。所以本席才會建議他們去請三商巧福加入,這樣就可以再加入七十幾家合作商家,其實都
是屬於同一家公司,怎麼會把七十幾個不一樣的地點都算入呢?本席只是舉例啦!
王局長儷娟:我們會再去了解一下。
施委員義芳:你們要加強督導,這家公司已經燒了政府太多錢,但是績效卻太爛。
81 年的時候,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八條,對人民幣做出入境的限制,剛開始的時候
是完全限制,後來開放到 6,000 元,最後是開放為每日 2 萬元。主委,你們為什麼會這麼規定?
這 2 萬元是怎麼構成的?
李主任委員瑞倉:這是中央銀行的規定,我們在業務上配合辦理。
施委員義芳:這個公文是你們發出的,怎麼會是中央銀行的規定?這明明是金管會發出來的公文。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的意思是說,是中央銀行先做這樣的規定,然後我們跟進。
施委員義芳:為什麼會這麼規定?你們應該知道這麼規定的原因是什麼,不然為什麼不規定 20 萬
元呢?
李主任委員瑞倉:就大陸的規定來說,他們出關時也是限制攜帶 2 萬元人民幣,這個部分和我們對
臺灣人的限制,就是 10 萬元臺幣,其實數字是差不多的。
施委員義芳:如果依照這個邏輯,以後推動新南向政策時,是否也要開放每天可以帶多少泰銖之類
,會不會有這樣的邏輯適用?
李主任委員瑞倉:其實攜帶外幣只要申報就可以,這是針對沒有申報的部分所做的限制。
施委員義芳:本席認為你們對貨幣要採取開放或者寬鬆政策時,應該要研擬一些相同邏輯的政策。
李主任委員瑞倉:是。
施委員義芳:另外是信用卡的繳費問題,因為這件事造成大家的不方便。在便利商店繳費時,如果
信用卡帳單超過 2 萬元就只能繳最低限額,不然會被拒收,保險費的部分則是 5 萬元。未來會
不會增加信用卡在便利商店的繳費金額?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是依照銀行公會的建議處理。
施委員義芳:你們不能再和銀行公會協商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可以再協商。
施委員義芳:這樣讓大家極不方便,你們說這是銀行公會的建議,難道他們建議 2 萬元,你們就同
意只能繳 2 萬元,不能要求提高嗎?你們應該要做到讓人民有感。
李主任委員瑞倉:公會是從安全方面考慮,至於怎麼再加強方便……
施委員義芳:收 2 萬元就安全,收 5 萬元就不安全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例如便利商店常常發生搶案。
施委員義芳:最後再耽誤一些時間,你們怎麼處理永豐金的超貸案?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正在詳細查證所有資料。
施委員義芳:你們查證之後只開出兩張罰單,這樣就結束了,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瑞倉:還沒有,開出的兩張罰單是因為過去的事情,針對新發現的事情,我們現在正在
積極查證。
施委員義芳:我們並沒有看到你們相關的處理作為。
李主任委員瑞倉:有,我們正在查,等到查完以後……
施委員義芳:我們並沒有看到,你們什麼都沒有公布,我們不知道你們的作為是什麼,如果只是罰
錢而已,銀行多的是錢,就算罰 2,000 萬元又怎麼樣?
李主任委員瑞倉:如果那個部分他們還是沒有改善,我們在業務上也可以予以限制。
施委員義芳:永豐金的案子本席之後會再追問。最後一個問題,關於樂陞案的不實財報,根據本席
得到的資訊,有很多董監事都脫產了,這個部分如何處理?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投保中心已經向他們求償了。
施委員義芳:對啦!關於不實財報的部分,本席上次就問過證期局,他們也說要查不實財報,但是
已經過了半年了,你們怎麼處理不實財報的問題?你們都是專家,也都高考及格,還有一大堆
博士、碩士,你們應該知道怎麼處理。
李主任委員瑞倉:他們一直編不出來,如果編不出來,最後的結果就是……
施委員義芳:編不出來會怎麼樣?
李主任委員瑞倉:時間到了就會讓它下櫃。
施委員義芳:是人下跪還是股票下櫃?
李主任委員瑞倉:把股票從櫃買中心撤下來。
施委員義芳:你們要趕快處理啦!投資人很可憐,很多人都來陳情。
李主任委員瑞倉:時間還沒有到,要等到……
施委員義芳:他們給不實的財報,而且董監事的資產都脫產了,你們還不知道怎麼處理嗎?
李主任委員瑞倉:我們要等法定時間到才能處分。
施委員義芳:你們處理事情時經常都是這樣拖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