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藝術是無價的,而對於公共藝術的審美觀,
其實也是見仁見智;不過,現在各個校院裡面,充斥著各種不同的公共藝術,這些公共藝術到
底代表什麼意義呢?有些學生可能覺得很好,有些則是會問:「這個到底是要做什麼?」現在
我們就看一下投影片。
請看第一張,這是什麼意思?部長知道嗎?你可以猜一下。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屬於比較意象的造型。
許委員智傑:你看得出來這是什麼嗎?
潘部長文忠:好像有書的義涵。
許委員智傑:這是高雄大學圖書館前面所放的名稱為「書香」的公共藝術,看起來很不錯。
請看下一張,部長知道這是什麼嗎?
潘部長文忠:請委員指教。
許委員智傑:這叫做「燕飛卓越」,但我看不出來燕子在哪裡?又是怎麼飛的?這是高應大創校
50 週年紀念,造型純屬意象;不過,解說牌清楚的寫著「弘毅精勤」4 個字,只是看起來不怎
麼漂亮。
請看下一張,部長看得出來這是什麼嗎?
潘部長文忠:應該是鯉魚之類的造型。
許委員智傑:這是一條金魚,這條金魚到底在幹嘛?部長知道這條魚放置在哪裡?
潘部長文忠:請委員指教。
許委員智傑:這是臺北大學文學院名為「鳶飛金魚跳」的公共藝術,坦白說,這我也看不懂。許多
學生都在臆測,這座「鳶飛金魚跳」的公共藝術放置臺北大學文學院前,是在諷刺他們的記憶
力比較差嗎?部長可知魚的記憶力有多長嗎?有人說魚的記憶力只有 7 秒,不過我認為這是錯
誤的,但這表示魚的記憶力很短、不太長。這座名為「鳶飛金魚跳」的公共藝術放置在臺北大
學文學院前,學生看到這條魚感到有點突兀。部長可知這條名為「鳶飛金魚跳」花了多少錢?
90 萬元。我們公家的錢竟是這樣花的?部長在面對全國學校的公共藝術,教育部有何意見?
潘部長文忠:報告委員,目前各學校公共藝術是依照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及相關條例執行,確實會經
過非常嚴謹的過程。當時我在臺中市服務時也瞭解到,凡屬於縣轄、市轄的公共藝術,從設計
構想書至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通過,這些公共藝術品都必須經過相關機制進行審議與設置。
許委員智傑:我希望部長知道,到底學校在經費上要如何處理,這部分教育部應有所主張。依照文
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
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這個問題很嚴重,假如這棟建築物造價 1,000 萬元,其百分之一經
費就是 10 萬元,至少要有 10 萬元以上的公共藝術;假如這棟建築物造價 1 億元,至少要有 100
萬元以上的公共藝術,否則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
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本席認為這樣的法律顯然有問題。如今公共藝術無非是在襯托
出建築物美觀,抑或是具體表達意識形態的價值,或許在這所學校內的某個地方設有公共藝術
品,如果這是根據學校整體環境規劃而設置一些公共藝術品,這也 OK,但這等於是硬性規定;
換言之,各校每興建一棟建築物就要設置一座公共藝術品,還要配合整體環境的配置,並不見
得每座建築物都有此需要的話,學校是不是一定要放置這些公共藝術品?
潘部長文忠:因為文化藝術獎助與公共藝術設置確實有其必要性,當然,這要由文化主管機關制定
,但是,這些公共藝術品的設置確實又回歸地方政府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審議,所以我想對於這
項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的規範,也許教育部可商請文化部對此重新討論。
許委員智傑:本席以紐約市公共藝術協會認為公共藝術要具有高度的審美水準、規模、與公眾的關
係三要素,以上提供部長參考。這個問題與文化部有關,我們事後再進行修法,但是,希望教
育部也能夠主動關心此事。這還牽涉到一個問題,對於好的藝術品當然具有鼓勵作用,但若未
設置公共藝術品,學校又會遭受處罰,這既是濫竽充數,又是浪費公帑。公家的錢竟然這樣花
,我們看了實在很捨不得。如同方才我所述放置臺北大學文學院前「鳶飛金魚跳」的公共藝術
,名稱很拗口,我聽說臺北大學還有校樹、校花及校鳥,而「校鳥」就是指「鳶飛金魚跳」中
的「鳶」,我實在看不出「鳶飛金魚跳」中有「鳶」,學生們還稱「鳶」為校鳥,所以我們希
望教育部能夠與各大學溝通,公家的錢不要亂花。
潘部長文忠:是的。
許委員智傑:此外,在監獄受刑人可以上課取得學位,對不對?
潘部長文忠:對,以前有設置明德班。
許委員智傑:現在還有沒有開設明德班?
潘部長文忠:應該還有。
許委員智傑:部長連這個問題都不知道嗎?
潘部長文忠:許委員垂詢現在有沒有持續開設明德班,事實上,目前尚有此一機制。
許委員智傑:現今監獄針對高中以下學歷者都有與補校合作開班,他們可以在學校上課以取得學歷
。
潘部長文忠:是的。
許委員智傑:本席提供巴德監獄進修計畫的成果,根據美國官方 2014 年的統計,曾經入監的犯人
,約有七成在 3 年內會再度因案遭逮捕,而 5 年內則有高達 77%會再度遭到逮捕,回籠率超過
50%。而根據巴德學院追蹤學生的統計,在巴德學院受過教育的學生,再犯回籠率只有不到 2%
,遠低於美國平均值。本席看到這項數據感到滿有興趣的是,現今臺灣面臨少子化,許多大學
紛紛退場,在粥多僧少的情況之下,我們能否開放監獄受刑人有機會接受大學教育?事實上,
臺灣的大學太多並非臺灣之福。我們一再強調,部長要思考如何真正落實臺灣的教育改革,誠
如我提到大學應減課、多元入學及專題研究等問題,不知部長有沒有思考本席的提問?針對監
獄受刑人的部分,教育部有沒有多提供他們進修大學的機會?
潘部長文忠:報告委員,目前空大已經與監獄設有合作機制,而且受刑人進修空大也可以取得學位
,至於能否開放受刑人至其他大學進修的部分,教育部會再行研處。無論在青少年階段,或是
方才委員建議擴充高等教育的部分,倘若能夠提供有意願接受教育者,我想這對當事者的引導
都是比較正向。
許委員智傑:本席要告訴部長一場很特別的辯論賽,這場辯論賽在 2015 年舉辦,由哈佛大學代表
隊(照片右邊穿著黑西裝者)對上巴德學院代表隊,但特別的是,巴德學院代表是由受刑人組
成,這場辯論比賽的結果由巴德學院代表隊獲得勝利。我想這是一個很特別的觀念,如果受刑
人能夠在監獄裡上大學,並取得學位,不但可以獲得自我肯定、增加自信,甚至他們出獄之後
進入社會還可擁有一技之長。坦白說,出獄的更生人常常找不到工作,甚至遭人排斥,不知自
己該何去何從,最後他們又無法生活,後來才會重蹈覆轍。如果受刑人在獄中能夠學習知識,
進而改變人品,將來他們出社會之後才能夠完全的獨立自主,也才能有所發展。因此,本席認
為受刑人接受教育實屬重要,不要等到出獄之後,才想要他們有可教化的機會,屆有社會大眾
對此具有很大的爭議性。以前這項工作都是由法務部執行,教育部有沒有機會主動完成這項偉
大且艱鉅的任務,俾利受刑人在監獄中脫胎換骨。
潘部長文忠:謝謝許委員的提議。除了現行空大與監獄合作之外,教育部會與法務部研商,他們當
然有獄政相關規範,確實可以朝著在獄中開設專班,讓有意願的受刑人除了在獄中可接受教育
之外,也可獲得一技之長,我們會積極研處。
許委員智傑:我向部長提出的問題都很溫和,我們希望能夠看到成果。如同我方才提到大學減課、
多元入學、專題研究等部分,我不知道教育部對此做過多少的努力,每次本席對教育部都循循
善誘,但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展現成果。不知這還需要多久的時間才能讓我看到成果?
潘部長文忠:委員,因為這事涉與法務部的業務,所以請委員給我們 3 個月的時間處理。至於委員
所提議的部分,包括技職達人的部分,我們也都積極辦理,我想這對於整體教育都有相當的正
向發展,因此,教育部也會積極實現。
許委員智傑:我們希望能夠儘快看到成果,好不好?
潘部長文忠:好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