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是 72 年 8 月擔任國小老師?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我在 72 年 8 月畢業後就分發。
蔣委員乃辛:你那個時候還是恩給制!
潘部長文忠:早期教師退撫都是如此。
蔣委員乃辛:你是 82 年去擔任公務員?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應該是 79 年參加公務人員考試……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在 82 年轉公務員?
潘部長文忠:是 79 年。
蔣委員乃辛::79 年的時候,你不是在僑大先修班,82 年在台北縣政府?
潘部長文忠:那時候已經算是公務員了。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是 84 年以前的公務人。
潘部長文忠:對,我算是跨新舊年資的公務人員。
蔣委員乃辛:你是跨新、舊制的公務人員,從恩給制變成共同儲蓄制。72 年剛當老師的薪水與民
間的薪水比起來,哪一個高?
潘部長文忠:分發之後,我先去服役,74 年才回來任教。
蔣委員乃辛:那個時候的薪水跟民間比起來哪一個高?
潘部長文忠:那時候公務人員的待遇並不高。
蔣委員乃辛:所以是民間的比較高對不對?到了 80 幾年的時候,就差不多了。
潘部長文忠:因為薪資調整了幾次。
蔣委員乃辛:現在來講,公務員的薪水比民間高嘛!
潘部長文忠:應該說它還有不同的差異性。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幾個階段,你都跨過去了。為什麼 84 年以前為什麼要用恩給制,公務員的薪
水又那麼低?因為政府沒有錢,所以就跟公務員、老師說:你現在跟民間的差距,等退休的時
候再給你們,所以才用恩給制,不要提撥。84 年大家的薪水差不多時,跟大家說要共同提撥,
所以才有提撥率。實施提撥率的時候,政府說沒有這麼多錢,因為政府要負擔 65%,公務員、
老師要負責 35%,於是就把提撥率壓低,因為有這樣的歷史背景。今天一個政策要改過來,還
在說什麼不公不義,雖然部長現在錢還沒領,可是你的年資在,你是不是不公不義的人?不是
吧!當時不是你決定的嘛!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說明我們的教育人員都是依循政府……
蔣委員乃辛:教育人員都依照政府的規定辦理,你要多少,我就多少;你給我多少錢,我就拿多少
錢。為什麼這些人這時候都變成不公不義?政府訂法律操作基金,最後虧損了,卻來罵我,這
樣說不過去吧!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我想政府應該不會用不公不義這樣的詞去指責過往適用的相關人員。
蔣委員乃辛:部長說不會,可是你們自己學校的網站是怎麼刊登的?雖然你們把它撤掉了,可是行
政院一個命令給教育部,教育部馬上通令各學校,領年金是不公不義的,不能這樣嘛!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確實不適當,需要做修正的。
蔣委員乃辛:所以很多公務人員說他完全按照政府的規定來做,你今天要改,我也可以體諒;可是
你不能講我不公不義吧!很多人不高興的原因就在這裡!你們舉著改革的大旗子,說其他人都
是不公不義。請問政府的責任在哪裡?部長今天從教師跨公務員跨政務官,你跨新制也跨舊制
,然後再面臨到現在的改革,所以你應該是最清楚的,也應該要了解,年金改革也是教育的一
環。改革的過程其實就是在教育民眾不可相信政府,還是要相信政府?不能這樣子的對別人戴
上不公不義的帽子。
有關樓地板 32,160 元的部分,如果夫妻二人,一個人有工作,另一個是家庭主婦,32,160 元
的退休金,一個人分 16,000 元。請問台北市低收入戶的標準是多少?
潘部長文忠:就 32,160 元的部分來看,當時大概都是以支領一次退休俸……
蔣委員乃辛:台北市的低收入是 15,444 元,現在只是比低收入戶多個幾百塊,比中低收入戶
22,207 元還要低很多,這些退休人員將來都變成中低收入戶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基本上適用樓地板條件的退休人員,大多數當時都有本金,這個本金一
直都是保存的,並不是只有這 32,160 元的收入……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啊!依照你們的精算,將來領 32,160 元的人有多少?
潘部長文忠:我們再送詳細數字給委員參考。
蔣委員乃辛:在你的精算報告裡面,我看不到。
潘部長文忠:當時採取一次退休金,符合這個條件的,大概 1,000 出頭……
蔣委員乃辛:只有 1,000 多個人嗎?你們現在把所得替代率的標準降下來,以前有 18 趴現在沒有
,這些標準統統都減掉之後,只有 1,000 多個人領 32,160 元嗎?不可能吧!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如果是採取月退,會適用到這部分的大概有 1,036 位,一次退的大概是
2,300 多人,應該是這個數字。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又新造出 3,000 多個中低收入戶……
潘部長文忠:我剛剛說了,他們都有數百萬的本金存在那裡,逐年降下之後,本金會還給老師;但
是他所使用的這個優惠利率至少也會維持到 32,160 元的收入,另外……
蔣委員乃辛:即便原來超過 32,160 元,現在都變成 32,160 元,你覺得合理不合理?而且這些都是
八十幾歲的人,他們那個時候的薪水很低,像民國六十幾年,我剛進市政府的時候,一個月才
領幾百元,誰能想得到?
潘部長文忠:早期的待遇跟現在的待遇,差距真的很大。
蔣委員乃辛:現在卻喊這些人不公不義!民意代表是沒有退休金的,所以我可以講這些話!部長或
許不好意思講;但我可以講。部長覺得 60 歲的人,還讓他去當小學一、二年級包班制的老師,
合理不合理?
潘部長文忠:其實有愈來愈多的老師在進入教育崗位時的年齡,大概都延後 4、5 年。因為我是師
專生,22 歲開始任教,現在大概不太可能會有年紀這麼低就入行的狀況,過去老師的平均退休
年紀是 54 歲,如果對應入行時間也延後 4 至 5 年,我們當時也評估過……
蔣委員乃辛:你將一般老師的任教年齡延至 60 歲,在高中、大學是 OK 的,但是在小學、在幼稚
園的話,會不會有問題?幼兒園的老師 60 歲去教 2、3 歲的孩子,適合嗎?幼稚園老師有幼稚
園老師的資格,國小老師有國小老師的資格,國中老師有國中老師的資格,他們的資格都不一
樣,讓國小的老師去教國中,家長能接受嗎?教育部有沒有去考量這個問題?
潘部長文忠:我想當時評估會把高中以下老師的起資年齡跟一般教育人員包含大學做區隔,事實上
也考量到現場服務的……
蔣委員乃辛:可是你沒有考慮到小學、幼稚園的問題;高中老師 60 歲,很多家長都已經不想選他
的課,何況是幼稚園的老師。現在很多教育人員對這部分有不同的意見。為了教學品質,60 歲
的標準是否要一體適用?針對幼稚園及小學老師是不是要有不同的規定,也請教育部仔細考量
。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