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很多青少年濫用藥物,常見的原因包括很多都
是中輟生、交友複雜、抽菸、出入不良場所,而校園藥物濫用的防制方法裡面,其中有一項工
作目標是關懷、清查,找出潛在的施用人口,避免學生首次誤用,並減少再犯。但一般民眾會
質疑,部分學校或主管擔心影響校譽、學生就讀意願,一發現學生吸毒時就會知情不報,或要

求學生轉學、休學或退學,沒有落實整個通報的機制。學生吸毒而學校知情不報,部長認為有
沒有此一可能性?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答復。
潘部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學校數量多,是不是有部分會發生這樣的情形,我想這需要進一步
了解。我也跟委員分享自己在處理這個事情的經驗,不管是地方政府等,這一定是跨幾個局處
共同合作的事項、透過這樣的平台,我之前在臺中服務,每兩週都一定會召開一個會議以處理
這樣的議題,前提是,因為他們都是未成年的少年,所有的個資一定要列為保密事項,包括警
察單位、衛生單位或教育部門,如果以這樣的方式來做,學校也比較能夠安心、全面來處理。
林委員德福:要是學校知情不報,就會慢慢地由點、線至面一直擴散,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潘部長文忠:剛剛跟委員報告的部分,我自己也會跟同仁、縣市教育局處共同以這樣的方式來處理
,因為學校對其學生最了解、最能掌握,如果不能充分提報或進行後續的輔導,我想這個會是
一個很大的缺口。
林委員德福:依據警方的統計,青少年涉毒的案件以施用為主,最近 5 年平均占比為 68.21%,而
且第二級毒品是占多數,以安非他命及搖頭丸為主。近 5 年來青少年施用第二級毒品者增加為
1,953 人,這是最多的,但外界普遍認為學生濫用藥物的品項是施用第三級毒品 K 他命。部長認
為哪一類型的毒品危害校園最為嚴重?
潘部長文忠:這兩年以教育部所掌握到的數據,確實出現了剛才委員所談到的變化,對於施用第二
級毒品的部分有增加的趨勢,就此也做了一些分析,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和第三級毒品 K 他命
的整個價格上有消長的情況,當然 K 他命本身所造成的危害也非常大,甚至一旦長期使用都可
能危害到青少年,比如有尿失禁等等的現象。對於這部分,我們也跟警方勾稽聯結,希望能充
分掌握到這些資訊,今年 2 月起,警方所查獲的將近有 8,000 筆是 18 歲至 24 歲的部分,經比對
學籍資料,確實有將近 370 位是過去校方所未察覺到的,可能他們都在校外吸食施用,直到警
方查獲,透過這樣的機制,我們更可以把過去一些沒有掌握到的案件確實加以掌握。
林委員德福:這些吸毒學生處於在學期間,根本就沒有經濟能力,為了持續吸毒,通常會轉為學生
藥頭,透過學長拉學弟、一個拉一個的方式。目前針對吸食三級、四級毒品者只有處以罰款,
並沒有一些刑責,持有 20 公克以上始視為散布毒品、可以判刑。其實 20 公克差不多就可以提
供 60 個人吸食,依據調查,50%的吸毒青少年都知道第三級毒品持只要持有 20 公克以下就沒有
刑責,所以重複被捉的這些人認為一點都沒有關係。對於持有第三級毒品的重量標準,部長認
不認為應該調整,以減少案例之發生?
潘部長文忠:在林院長所主持的跨部會討論裡面,這個議題有被提出來,法務部也開始著手於修法
上的一些處置,是不是可以請法務部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德福:好,可以。
主席:請法務部張次長答復。
張次長斗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我們已經朝著此一方向在規劃。
林委員德福:我是希望,一定要明確,不要說 20 公克以下都沒有問題、刑責,到最後自點、線至

面擴散氾濫,這是很嚴重的問題!
張次長斗輝:對,我們也是這麼想。
林委員德福:最後,現在學校的安全人員必須 24 小時待命,有超時的問題,由於一例一休的規定
使得校安人力吃緊。教育部在 107 年度的預算裡面有沒有要擴大補助,以維持整體校園的安全

潘部長文忠:對於校安人員部分,不管是在大學或高中端,我們本來就有給學校,比如教官人事費
用的轉換,我想在這部分可以支持學校對校安人員的維持……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要增加!
潘部長文忠:是。
林委員德福:另外,有關學校要添購監視系統、電子圍籬以彌補校安不足之處,我認為該做的還是
要做。
潘部長文忠:好,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