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美國 2016 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其
中一項內容是「農藥化學品殘留容許量(MRL)」,台灣制定農藥的程序緩慢。美國在 2014 年
5 月提供了台灣一份清單,結果台灣都沒有訂出來。所以,本席在 2016 年就跟衛福部要了一份
2014 年美國所交付的 276 項優先清單,並在去年 5 月 2 日提出質詢,當時的 TFDA 為了美國政
府和業者的要求,就已經新增或放寬 138 項的 MRL。至於放寬的時間,276 項中大概在 105 年 3
月 18 日以前就放寬了 138 項,另外有 14 項是 2016 年 5 月 9 日及 7 月 14 日發布,也就是說,
在 2016 年 2 月 4 日和 4 月 1 日就已預告,另外委託審查的 19 項還沒有預告,還有 105 項是農
藥商沒有提出申請。本席之所以提出這件事情,是因為今天聽到國民黨立委一直說 3 月 30 日召
開記者會,拿著 2016 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得意洋洋地譴責現在的政府配合美國開放
農藥殘留標準。在 4 月 2 日時,國民黨籍立委提到 2017 年「各國貿易障礙評估報告」時說:「
美方另就台灣訂定農藥化學品殘留容許量(MRL)之進展表示肯定」,英文寫的是「While
Taiwan authority has made some progress in establishing MRLs.」,國民黨就拿了這一份在譴責民進
黨政府。但是,我今天要告訴所有國民黨立委們,請你回去好好地看一下。你都不知道美國在
2017 年報告肯定的是 2016 年的作為,都是因為那 276 項申請許可或新增的項目都被國民黨開放
了。今天大家都在講食安,應該要搞清楚,美國提出的 276 項在國民黨時代全部開放了,那 105
項沒有來的原因是因為美國的農藥商還沒有申請。這是國民黨時代發生的事,可是民進黨執政
時代的 FDA 又為台灣的農藥殘留把關了嗎?我們整個制度面變革了嗎?FDA 在 3 月 26 日到經
濟委員會去報告時表示,針對台灣農藥管理,未來要傾向「一條鞭」式的管理,就是受理農藥
申請、審查核准到殘留標準,都由農委會防檢局主導。請問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你覺得這樣
像話嗎?由以發展農業為核心要務的農委會,去對農藥管理做「一條鞭」式的管理,你覺得你
這樣的發言是適當的嗎?這句話已經打臉了現在整個制度。現在制度還需要藥毒所與防檢局這
兩個部門的三層把關,從農業發展與防治病蟲害的立場,去假設、實驗、推論到底要設定多少
,然後交給 FDA 去做 MRL 的許可申請。FDA 要做什麼?FDA 不是應該從農業發展以及如何妥
適用藥的立場去評估,而是要由對人體傷害的風險有多高來評估,這樣是否恰當?是否被許可
?你們農委會訂出來的標準會不會提高這個風險?署長,你認為未來「一條鞭」式全部都由農
委會說了算,由防檢局主導,你覺得這樣像話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還是會依法辦理,所以……
林委員淑芬:依什麼法?
吳署長秀梅:依照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是由食藥署來訂定 MRL。
林委員淑芬:那你覺得要「一條鞭」式管理嗎?將農藥對人體健康風險的殘留標準都交給農委會去
主導,你覺得可以這麼做嗎?所以,你的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是流於形式的嗎?
吳署長秀梅:我們未來一定會加強在諮議會的討論,除了書面審查,我們也一定會有出席審查。
林委員淑芬:請問 3 月 15 日公佈的 128 項是委員會審查,還是書面審查?
吳署長秀梅:書面審查。
林委員淑芬:只有書面審查!我們來看你們的書面審查意見。第三位委員說「大多數所擬的殘留標
準還合理,但下列的意見請參考修訂」,其中第 4 項的「普拔克」應從 9ppm 或 10ppm 改成
0.5ppm;第 9 項十字花科類的「三氟敏」,要由 5ppm 改成 0.5ppm,與 Codex 標準一致。你們
的回答是「有關委員建議下修殘留容許量的項目,均係依農委會延伸農藥使用規範及相關農作
物的田間試驗殘留量、試驗結果或監測資料所建立的殘留容許量」,又說雖然為了提供國內合
理用藥選擇,防檢局已評估建立其使用的方法,但是,爰要配合訂定適宜的殘留容許量標準為
管理的必要作為,例如農委會提供農藥三氟敏於十字花科、包葉菜類的實際殘留量為 4.6ppm,
爰有必要訂為合理容許量,為什麼?為了「避免農民依照推薦方式使用,仍造成違規殘留」。
根據學者專家的建議,以延伸使用的普拔克為例,你們怎麼會在第 4 項突然放寬了 1,000 倍?而
且你們認為第 9 項應該訂定為 5ppm,專家卻認為應該是 0.5ppm?然而,你們對這個質疑的回答
卻是若下修為比較嚴格的把關,農民依照推薦方式用藥就會發生藥物殘留。本席不知道用白話
文來說是什麼意思,是不是 FDA 認為農委會表示不灑那麼多就無法達到防治病蟲害的藥效?但
是,我們要問 FDA,灑那麼多農藥對人體危害的風險很大,怎麼辦?你們表示殘留量的許可若
不訂定那麼高,檢驗時可能就會發生超出殘留的標準、可能就會因此而違規?
吳署長秀梅:其實,我們都會根據 ADI 去計算,因此,計算出來的一定不會超過 80%的 ADI。
林委員淑芬:這樣講更好笑,你的 ADI 沒有超過 80,因為它都只有 76、74、70,各位聽清楚,根
據每人每日可接受量去做風險評估,這個 ADI 是由農委會訂定,或是由你們食藥署訂定?
吳署長秀梅:ADI 是依照動物實驗所得到的……
林委員淑芬:本席現在問你是哪一個部門訂定?是農委會或是 FDA?
吳署長秀梅:由農委會這邊送過來的資料。
林委員淑芬:聽清楚,還是農委會。結果它根據 ADI 計算出來的 MRL,達特南的 ADI 達到 76.7、
氟克殺達到 70.1、固殺草達到 76、因得克達到 78.09、百克敏達到 73.8、賽速安達到 74.2,為何
本席要提出這些?因為達到 ADI 的 80%就有非常高的風險是不許可的,結果它卻表示沒關係,
只要在 80%以下就可以了。
再來,我們看看第五位專家的講法,針對多項原本無現行容許量且擬定容許量高於國際標準
者,像是因得克、普拔克、賜滅芬、速殺氟及三氟敏,可否請更詳細說明訂定相關的必要性及
合理性,以免消費者團體質疑。原本沒有新增,後來新增出來的 MRL 容許標準還高於國際標準
。本來台灣沒有開放,現在你們開放了,而且開放的許可標準還比國際更寬鬆,請你們說明其
必要性及合理性。而你們也做了說明,你們的說明是「本署已委託行政院農委會藥毒所就高風
險農藥進行檢討,並適時修正或刪除相關農藥使用方法及容許量。」,事實上,你們並沒有刪
除,而是直接公告了。
此外,第五位專家學者還有第三項說明,這是 3 月 15 日的部分,他表示針對估算攝取量偏高
,接近 80%的 ADI 者,如達特南、氟克殺、固殺草、因得克、百克敏及賽速安,請再審慎評估
,是否有減少攝取量的空間?然而,你們並沒有回應就直接公告,署長,你們是直接公告了耶
!你們把專家學者的意見踩在腳底下,沒有回覆就直接公告了耶!
再來是第六位專家的意見,有關 21 種農藥 126 項殘留容許量中,氟克殺、達特南、固殺草、
因得克、百克敏及賽速安等之估算,或實際攝食量在成人較高,建議要針對兒童部分也能進行
攝食評估,以確認殘留容許量的保護性。請問,你們有沒有做?有沒有做?有沒有做,署長,
你回答本席?有沒有做?
吳署長秀梅:關於委員的意見,事實上,依據國家攝食的資料庫,0 歲至 3 歲、3 歲至 6 歲、6 歲
至 12 歲,針對各類作物每日的平均取食量以及最高取食量加以考量。
林委員淑芬:你們沒有做,專家建議你們要針對兒童特別保護去做攝食評估,但是,你們並沒有委
託進行風險評估報告,只有按照一般標準公告。然而,第五位專家已經告訴你們,你們的攝取
量估算值偏高,接近 80%的 ADI 是用 60 公斤的成年人一日多少的攝取量去計算,若是換算成
10 公斤的小孩,以本席的小孩為例,他的體重超輕,只有十幾公斤、二十幾公斤,卻要與 60 公
斤成年人攝取的蔬菜水果量一樣去做比較,在風險上也是比照他們的 ADI,而且這個 ADI 是接
近 80%的臨界值,你們要置我們的小孩於何地?專家建議你們要另外評估,你們卻沒有做,請
問,為何你們的回答是這樣就夠了?這個就是專家會議嗎?
接下來是第八位委員的意見,本案估算國人體重每日所增加之達特南的容許量,他也認為太
接近 80%的 ADI 管制值,所以你們對達特南這種農藥的管制都太接近臨界值了,這個不是只有
3 月 15 日的公告,包括專家學者針對 3 月 13 日的預告也都是這麼認為。第三位專家也一再告訴
你們,氟速芬應該全部由 0.5ppm 改為 0.3ppm,你們也不聽!氟比來應該全部由 2.0ppm 改成
1.0ppm 為宜,你們也不聽!因得克要從 2.0ppm 改為 0.05ppm,你們也沒有理他!普拔克就不用
講了,從 10ppm 要下降為 0.5ppm,你們還是不聽!
署長,你回答本席一件事情,這是你們在 3 月 15 日發布修正的 128 項許可使用及延伸使用的
各國標準彙整表,本席要問你的是獨步全球的部分。我們比較的基礎有美國、歐盟、日本、澳
洲及 CODEX,有一些農產品是歐洲及美國沒有使用的,像是青蔥,我們就比照日本的標準,現
在本席指出來的這些品項及農藥許可,在 128 項中有 46 項都比本席剛才講的 CODEX、美國、
歐盟、日本及澳洲都還要高,可以說是獨步全球第一高,請你回答本席,為什麼?這也是專家
學者所問的問題,使用於木瓜、番荔枝、鳳梨、紅毛丹、百香果、芒果、荔枝、龍眼、蓮霧、
番石榴及無花果的氟比來,全世界包括美國、CODEX、歐盟、日本及澳洲都沒有訂出容許量,
為什麼你可以訂出從現在的 0.01ppm 放寬到 2.0ppm,也就是放寬了 200 倍,為什麼?氟比來的
殘留標準可以說是全世界獨一無二,為什麼?請你告訴本席,請你回答本席。
吳署長秀梅:這裡列出的水果有很多是屬於台灣自己有的,所以……
林委員淑芬:台灣獨一無二嗎?荔枝、龍眼、蓮霧、番石榴、無花果、百香果、紅毛丹、鳳梨及木
瓜,你的意思是只有台灣生產這些水果,其他國家並沒有生產,所以其他國家就沒有訂定,連
CODEX 也沒有訂定,真是如此嗎?既然如此,你的風險評估從何而來?為什麼第三位專家建議
從 2.0ppm 改為 1.0ppm,而你們的回答是若從 2.0ppm 改為 1.0ppm,農藥藥廠所建議的使用用量
都會超標?到底是不要讓農作物的農藥殘留超標比較重要,或是以最保守的態度來維護人民的
健康風險比較重要?請告訴本席,你們是委託誰去做研究?既然是獨一無二,那麼你們是委託
誰去做風險評估?不要告訴本席,你們是聽農委會的意見而已,究竟你們是委託誰去做研究?
吳署長秀梅:我們是依據相關的資料,考量……
林委員淑芬:你們委託誰去研究?你們依據了誰的資料?是依據農委會建議的資料、防檢所與藥毒
所的資料嗎?
吳署長秀梅:對。
林委員淑芬:你的專家學者意見在這裡、你的專家學者會議所提的意見,這些專家學者的意見是要
你調降,然而,你依據的是什麼資料?
以氟克殺為例,你在瓜果類修正了容許量,從不得檢出變成 0.5ppm,然而,在美國以及歐盟
是部分品項開放,但是,恐怕人家的容許量也沒有這麼高。再以因得克為例,在珠蔥、蕗蕎、
洋蔥、蒜頭、紅蔥頭及蕎頭的容許量大概是 2.0ppm,日本是沒有訂定,在美國及歐洲不一定有
珠蔥,日本則是沒有,但是,洋蔥可以說是全世界都有的作物,為什麼你們對根莖類的洋蔥卻
開放因得克的容許量為 0.05ppm,可以說是獨步全球,其他國家都沒有,你告訴本席,為什麼?
以普拔克為例,其他的國家像歐盟是 0.01ppm,你們卻訂為 10ppm,為什麼?在美國、
CODEX、日本及澳洲通通都沒有訂定的狀況下,你們卻同意普拔克在木瓜、番荔枝、鳳梨、紅
毛丹、百香果、芒果、荔枝、龍眼、蓮霧、番石榴及無花果的容許量從原來的 0.01 訂為 10ppm
,這個部分與什麼比較進步的農藥都無關,台灣原本的容許量是 0.01,為什麼普拔克卻放寬了
1,000 倍及 900 倍?為什麼?
吳署長秀梅:這個並不是放寬,在歐盟的部分,它是偵測極限。
林委員淑芬:它只有偵測極限,沒有訂出 MRL 標準,你憑什麼可以訂出這個標準?你為什麼可以
獨步全球?你做了什麼風險評估?你委託了誰去做?
吳署長秀梅:這是經由對病蟲的防治,而訂出相關的……
林委員淑芬:你們不是基於對人體的保護,而是基於對病蟲的防治啊!
吳署長秀梅:不會,我們還是會去計算它的 ADI。
林委員淑芬:這是你們的學者專家所提之意見,針對第 4 項希望你們能改成 0.5ppm,既然你們的
學者專家提出這樣的建議,為什麼你們不改呢?百克敏在歐盟的標準是 0.02ppm,你們卻修正成
0.4ppm,CODEX、美國、日本、澳洲都沒有訂定出來,你們卻允許在蘆筍中的百克敏可以達到
0.4ppm?農委會的訂定是一回事,然而,進行人體風險評估是 TFDA 的職責。它做出一個對農
藥、對農業發展有利的估算,這是農委會的責任;而 FDA、食藥署及衛福部理所當然要站在人
體健康風險的角度上去把關,況且我們一再提到所謂的科學把關,現在本席只不過是問你們的
科學把關機制在哪裡?難道你自己講的是唾面自乾、自廢武功,只聽農委會的、只聽防檢局的
,整個一條鞭說了算?這就是我們今天在這裡絕對不能容忍的事,衛福部可以讓農委會說了算
嗎?衛福部與農委會的立場及職責是一樣的嗎?你們所職掌的業務是一樣的嗎?你們的專家會
議是開假的嗎?
吳署長秀梅:其實,使用農藥之後會有一個殘留量,我們再依照在植物上的殘留量計算一個合理的
標準。
林委員淑芬:你講的是農委會的職責,然而,FDA 應該為人體健康安全把關,不過,你所謂的諮
議會審查專家意見卻被你們踐踏在腳底下,今天本席要講的就是這件事情。而且在 3 月 15 日已
經公布的 128 項中不是只有茶葉、也不是只有那個農藥,還有 46 項是延伸使用,難道延伸使用
的機制就直接這樣許可了嗎?有一些延伸使用的項目在全世界都還沒有,你們卻是直接就要許
可,這是為台灣國人的健康把關嗎?
主席:關於這個部分,在下次公聽會的時候,衛福部與農委會應該各自交代清楚。人體實驗歸人體
實驗,農委會做出來的農藥殘留值標準應該有它的標準,但是,FDA 應該訂出多少的殘留量,
本席認為你們自己應該有不同的意見與看法。我們是不是在下次公聽會的時候,也就是在一個
月內將時間訂出來,至於相關的資料,我們也希望所有社環及衛福的委員都能有這份學者專家
所提出的意見書。
林委員淑芬:主席,這件事情非同小可,一直以來,無論是民進黨執政或國民黨執政,一樣都是將
這個把關的機制交給農委會,而且理所當然地認為一條鞭管理是最好的方式。事實上,這是不
同立場,不同職掌,而且要防守的範圍也不一樣,一個是要產業發展、一個是要健康把關。而
且,這份資料還是來自於其他看不過去的學者專家所提供的,由於其他學者專家看不過去才提
供給我們的。因此,衛福部部長,大刀闊斧改革的時代到了,絕不是廢止一個茶葉的用藥許可
就能解決。部長,為什麼整個已經公告的要開放到 10ppm?獨步全球的有 46 項?還有 3 月 13
日預告的 351 種以及延伸用藥的問題,該如何解決?未來要如何解決?
主席:部長,這件事情茲事體大!
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然要對健康進行把關,所以我們的……
林委員淑芬:剛才的資料都顯示你們沒有在把關。
陳部長時中:我們處理機制大概有 2 個……
林委員淑芬:你的處理機制失靈了。
陳部長時中:一個是技術的資料,請專家學者來看……
林委員淑芬:專家學者看過之後的意見被你們踩在腳底下。
陳部長時中:所謂的 ADI 是國際組織訂下來的國際標準,我們用殘留量、用總攝取量的累積風險
來計算是否能夠接受。第二個,對於許多專家學者所提的意見,我認為當然應該要予以尊重,
但是,總共有十幾位專家,而你提出來的可能僅是兩位專家的質疑,但是其他的專家並不是如
此,不過,我還是會將專家的意見再仔細看過。當然專家的意見一定要被尊重,他們提出的意
見一定是有他們的理由,不過,我必須向委員報告,這個處理機制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去做的。
林委員淑芬:部長,本席指出 2 點來回應你,第一點,如果你對專家的意見有質疑,那麼你就必須
提出說明,他要求你們評估小孩攝取量的風險,你們沒有做。他告訴你們這幾項的標準要訂低
一點,你們的回答卻是農委會認為這樣的標準才可以,否則會增加用藥之後的殘留,這個才是
你們的問題。你們的專家委員會審查變成書面審查就算了,現在卻連書面提出的問題都沒有回
答就直接否定專家的意見,這是你們的問題。第二點,套一句吳焜裕委員說過的話,如果所有
MRL 的風險評估只是套 ADI 的公式算一算就稱為 MRL 的制訂方法及機制的話,那麼就不需要
專家,只要找小學生來就會算了。如果 MRL 的制訂只是套 ADI 的公式,只要找小學生來算,加
減乘除他們都會,這是吳焜裕委員曾經說過的話。所有的 ADI 換算起來都已經接近臨界值,表
示你們連套公式的臨界值不能超過 ADI 的 80%這條界線都快踩不住了。今天最重要的核心問題
是整個三層把關變成農委會說了算,你們第三層把關的專業立場已經失去了!
陳部長時中:剛才提到關於小孩或是體重的部分,我們這是用每公斤來做計算,基本上,與他的體
重及所有的比值是無關的。第二個,專家對於我們的最大作用是幫助我們審視這些相關技術性
的資料與相關的毒理學資料,他們是做一個文獻資料或相關提報資料的 review,至於剛才委員提
到相關個別委員的意見沒有受到尊重,這點我們會來檢討。
林委員淑芬:你們反駁專家的意見也要基於專業,而不是反駁專家的意見是基於行政部門,也就是
農委會的標準說法。
陳部長時中:委員,這一點我非常的認同,我們對於專業意見應該予以尊重,並且以專業的態度來
處理專業的意見。
主席:部長,如果你認同剛才林淑芬委員質詢的那些議題,麻煩你就把 3 月 12 日那天所有專家委
員提出的書面意見以及你的回應,還有你們與農委會的意見是否相同,全部資料一併送交本委
員會,好嗎?
陳部長時中:這件事情我們可以來做。
主席:什麼時候?3 月 15 日與 3 月 13 日兩天的會議?
陳部長時中:3 月 13 日的部分在預告中,另外還有 3 月 15 日的部分,一樣的,這兩天都有一些專
家的意見,給我們一點時間,針對這兩天的 128 項及 351 項的相關資料,專家所提出來的意見
,我們就用專家的意見來回答。
林委員淑芬:請問,已經公告的 128 項有 46 項延伸使用的品項,殘留容許量標準比其他世界各國
都還要高,甚至是獨步全球,還沒有其他國家訂出 MRL 的標準,而你們都已經公告了,怎麼辦
?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在一個程序中,農藥使用的必要性與其需求性是由農委會評估,而農委會是
根據市場上的需要提出這樣的需求。
林委員淑芬:這個不要推給農委會,因為……
陳部長時中:我說的是需求面,而 MRL 是我們在做的。
林委員淑芬:部長,公布 MRL 的是你們的 TFDA。
陳部長時中:對。
林委員淑芬:你們獨步全球、首創全球的 46 項,要不就是外國沒有延伸使用到該類農作物、要不
就是你們訂得比外國還要高,現在已經公告了,這件事情要不要比照茶葉?或是有其他的做法
?
陳部長時中:我剛才講過,必要性是由農委會評估,我們這邊得出來的 MRL 只要低於 ADI……
林委員淑芬:當初茶葉的部分為什麼是你撤銷的?
陳部長時中:只要不是太過於接近,我們都可以接受。至於剛才提到專家所提的意見,我們一定會
給予專家回答。
林委員淑芬:你的意思就是這 46 項不撤銷?
陳部長時中:氟派瑞不是單純在國際上沒有訂,基本上,它離這樣的距離太遠,我們認為這樣沒有
辦法……
主席:部長,因為已經質詢了 30 分鐘,但是,這件事情茲事體大,本席認為,台灣當然可以有自
己的標準,不過,你還是回去針對這 46 項好好的檢視一下,而且這件事情不能拖太久。
林委員淑芬:主席,很抱歉!剛才他講得實在太離譜了,既然氟派瑞在國際上沒有訂,那麼普拔克
在木瓜、番荔枝等等的水果中,歐盟訂定的標準是 0.01ppm,我們訂的卻是 10ppm,這樣與國際
沒有差很大嗎?至於其他 46 項獨步全球的項目中,也有很多是國際並沒有訂的,難道不用暫時
撤銷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剛才已經決議要召開公聽會,並且將相關意見再做檢視。
主席:關於公聽會的部分,林靜儀委員是希望在 1 個月之內召開,但是,本席認為這件事情不能再
等 1 個月,希望你們今天下午回去之後先暫緩這 46 項。
林委員淑芬:他們已經公告了。
主席:已經公告了?要不然,針對這 46 項,在 1 個禮拜之內……
林委員淑芬:回去立即檢討,1 個禮拜內一定要提出對策。
主席:趕快去檢討,1 個禮拜之後,說不定下個禮拜本席與陳瑩委員協商,看是由誰來排會,雖然
沒有機會把這幾項拉下來審查,但是,我們還是再想想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
陳部長時中:時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