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監獄裡面涉犯毒品與酒駕的受刑人大概占多大
的比例?
主席:請法務部邱部長說明。
邱部長太三:主席、各位委員。毒品大概 47%,酒駕大概快 20%,但是酒駕的受刑人都是短期刑
、進進出出。
許委員智傑:就平均的容量,涉犯毒品與酒駕的受刑人大概就占了三分之二。
邱部長太三:對,差不多。
許委員智傑:所以對我們監獄人滿為患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邱部長太三:確實。
許委員智傑:部長有沒有想到什麼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邱部長太三:一般來講,在討論矯正機關刑事政策的時候,大概就是前門與後門。前門是儘量不要
進來,所以如果重刑化或全部都用刑法化的話,毫無疑問地,進來的人就會越來越多;後門是
讓已經改過或治療好的人能夠提早出去。大概就是這兩個辦法。
許委員智傑:我們今天講到毒品及監獄,其實你可以看到,如果有人被在監獄裡面,比如有 A、B
、C、D 等 4 個人,B 及 D 是販毒的,A 及 C 是吸毒的,A 及 B 本來是認識的,C 及 D 本來是
認識的,原本 A、B、C 這 3 個人並不認識,被抓進監獄關起來以後,是不是就增加成 2 個藥頭
、2 個客戶?本來是 1 個藥頭、1 個客戶,現在變成 2 個藥頭、2 個客戶。
邱部長太三:委員這個圖就一語看穿這個……
許委員智傑:然後你再看後面,情況更慘,本來是 2 個而已,你看這裡面有多少藥頭與多少客戶,
如果統統把他們關在一起,本來他們都是一對一,現在都變成多對多。吸毒者如果情況嚴重,
我覺得當然要嚴懲,但是如果是輕的,其實應該強制勒戒,不要一開始就強制抓進去關。
邱部長太三:所以我們都會先做觀察勒戒,之後沒有辦法了,才進去矯治。
許委員智傑:比如目前刑法裡面對於一、二級的毒品犯是要關,還是勒戒?
邱部長太三:施用一、二級毒品的人一定要關。
許委員智傑:一定要關?
邱部長太三:對。
許委員智傑:關之前有沒有勒戒?
邱部長太三:初犯是先做觀察勒戒。
許委員智傑:初犯先緩起訴、先勒戒,對不對?
邱部長太三:對。
許委員智傑:5 年之內如果再犯,就直接關進來,對不對?
邱部長太三:對。
許委員智傑:這是一、二級毒品,那三、四級毒品呢?
邱部長太三:你現在是指施用三、四級毒品的部分?
許委員智傑:對,刑法怎麼處理?
邱部長太三:施用三、四級毒品沒有構成……
許委員智傑:所以施用三、四級毒品者現在都沒有刑罰?
邱部長太三:用裁罰。
許委員智傑:現在是行政罰?
邱部長太三:對。
許委員智傑:沒有刑事罰?
邱部長太三:對。
許委員智傑:坦白講,對於施用三、四級毒品者只接受行政罰,很多人有意見,但是如果改成刑事
罰又太重,所以我建議部長可以研究一下,其實施用三、四級毒品的部分統統可以強迫去勒戒
,也就是不只是用罰款輕輕帶過,也不是只把人抓進監獄裡面關,讓監獄的問題更大,而是可
以用勒戒的方式去處理,比如送去各地的醫院、醫學中心、勒戒場所,法務部如果與衛福部做
更多的溝通,一方面可以不要讓這些人進入監獄裡面,讓監獄擁擠不堪,二方面可以讓他們去
勒戒,三方面不致使他們進入監獄以後更加「交遊廣闊」,禍延更多,將來問題更大。針對施
用三、四級毒品的部分,法務部可不可以做這樣的改變?
邱部長太三:當然,如果容量的空間足夠,我們都可以做這樣的……
許委員智傑:趕快商量,讓衛福部增加一些容量。
邱部長太三:衛福部也在試圖在做這方面的努力。
許委員智傑:這個都是跨部會必須去協調的,如果沒有做準備,站在法務部的角度,是沒有辦法解
決這個問題。
邱部長太三:我們的容量也要夠。
許委員智傑:對,所以法務部與衛福部整個跨部會的協調應該再多一點點商量,看看如何增加勒戒
的場所,讓這些人不用進去關,但是可以改變他們的壞習慣。
邱部長太三:可以朝這個方向來努力,不過有一點我要先報告,假設我們以最多的 K 他命來看,
基本上它大概是心癮、不是身癮,也就是說,身體上不會有太多的症狀,但是心理上要透過專
業的輔導師跟他……
許委員智傑:心理輔導?
邱部長太三:對,所以他其實要出來找外界的心理輔導師協助他會比較好,關在那邊只是讓他……
許委員智傑:法務部應該來規劃,就是他算是保安處分……
邱部長太三:我們可以找衛福部一起來規劃。
許委員智傑:他又不是行政罰,又不是刑事罰,我們找一個中間的平衡點,可以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請部長參考。
邱部長太三:好,這個方向可以來考慮。
許委員智傑:我再問一個簡單的問題。如果你現在走在青島東路,人家跟你盤查的時候,你要怎麼
應變?
邱部長太三:一般來講,警察要盤查,必須有一定的前提要件,經過長官……
許委員智傑:就拿你自己來看就好了,現在你走在青島東路,人家跟你盤查……
邱部長太三:第一個,盤查的時候,我一定會看他有沒有穿制服,他要執行的時候,如果沒有穿制
服……
許委員智傑:你現在如果是百姓,你要怎麼應變?
邱部長太三:基本上,我一定會告訴他我就是誰啊!
許委員智傑:如果是一般百姓告訴他是誰……
邱部長太三:對,警察職權行使法是在於說……
許委員智傑:你是說,任何警察在任何地方問你,你都要告訴他你是誰?
邱部長太三:不是,我已經講過了,警察不可以在任何場所,甚至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圖書館也不能
任意,一定要經過指定,指定有一定前提。
許委員智傑:我現在問你,你現在走在青島東路上,突然有人來問你的時候,你就直接給他看?
邱部長太三:不是,我會跟他講我是誰。第一個,報明身分就夠了……
許委員智傑:我是說一般百姓。
邱部長太三:如果警察還是沒有辦法確認這個身分,他才會有請出示身分證的第二個動作,那是有
一個階段、一個階段的動作。
許委員智傑:我想請教部長,從李永得事件的發生,我們是不是應該想辦法讓臺灣減少這種紛爭的
機會?
邱部長太三:對,我認為警政署要把個別的案例拿來當成教育訓練很重要的教材,因為菜鳥與老鳥
在處理的時候一定會有很大的差異。
許委員智傑:時間不多了,我簡單請教部長:第一,任何地方、任何人如果被警察盤查,他應該怎
麼反應?第二,警察去盤查的時候應該有什麼樣的 SOP?比方李永得在捷運站被人家盤查的時
候,他說警察都沒有告訴他任何的原因。
邱部長太三:這一點我們請內政部警政署多加宣導。
許委員智傑:應該訂好你們的 SOP,比如先說:你好,我是警察,今天因為這裡是治安熱點,所
以拜託你提出身分。我想這樣的話,李永得事件就完全不會發生。
邱部長太三:對,我們請警政署加強。
許委員智傑:任何民眾如果在任何地方萬一遇到警察盤查的時候,不要說在捷運站,我如果在鄉下
種田,走在田路的時候,警察來盤查我,我要怎麼應變?
邱部長太三:我想警察分局不會指定那個地方去做盤查。
許委員智傑:當然,田路的例子比較極端,捷運站的機會比較大。如果走在忠孝東路三段的路邊,
人家來盤查你,你要怎麼反應?你要去設想這些狀況。
邱部長太三:今天警政署也有代表來,他有聽到。
許委員智傑:因為時間關係,我不要擔誤大家的時間。
邱部長太三:是不是讓刑事警察局來回答一下?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刑事警察局的人剛才都有聽到,就照我講的,把這個 SOP 訂出來,讓全國
的民眾只要在任何地方被警察盤查時,警察應該有什麼樣的動作,不要再發生李永得事件,那
就是李永得對臺灣的貢獻,是不是?我覺得應該做比較嚴謹的 SOP 定義。
邱部長太三:我覺得委員的建議很好。
許委員智傑:好,謝謝。
邱部長太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