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花一點時間和食藥署釐清偽藥混入的問
題,根據我們現在得知的訊息,偽藥的藥品原料來自中國,而在其間居中送貨、批貨到藥局和
診所的則是裕利公司,所以食藥署目前找到有問題的是裕利的員工,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偽藥的部分,原廠阿斯特捷利康公司從去年開始將臺灣代理權
交給裕利,而裕利公司則有自己的下盤商,也就是如嘉華等更小的中盤商,現在看到的是從嘉
華出去的一些藥品也都摻有偽藥,而裕利公司內有一位業務員有經手過這些藥品。
林委員靜儀:也就是這位裕利公司業務員下線小型廠商藥師的問題?
吳署長秀梅:這位業務員本身有涉入,但我們有行政稽查到還有一部分業務員也有涉入,檢調都在
偵查中。
林委員靜儀:意思是他們提供給平常就與其合作的藥局和醫療單位假的藥品,而這些藥局和醫療單
位無從得知?
吳署長秀梅:對,因為這些藥局、診所平常進的量不多,都是透過這些業務員調貨,這些偽藥有可
能因此進入基層醫療院所和藥局。
林委員靜儀:因為基層醫療院所和藥局無從查證,所以問題還是出在裕利的業務員。
吳署長秀梅:是的。
林委員靜儀:裕利其實承包了這方面多數的由上到下的業務,請問還有其他承接這類業務的公司嗎

吳署長秀梅:裕利是個跨國公司,公司本身架構是很好的,只是有這些不良業務人員,這次的偽藥
事件距離上次「脈優」摻假事件已將近十年,過去的偽藥多半都是中藥摻西藥或含有不合格的
碳酸鈣、碳酸鎂的問題。
林委員靜儀:對,這次是比較重大的事件,因為是以其他藥品矇騙。你們在報告中提及 GDP 時程
,也就是如何在中間加以一定的控管,比如原廠只出了 5,000 顆藥,結果市面上出現 1 萬顆藥,
顯然其中的 5,000 顆藥是有問題的,健保署針對藥商及醫療院所有定期的監督機制,對不對?
吳署長秀梅:過去健保署可能就直接給付,但我們現在要求廠商出貨量應與健保署給付量做勾稽。
林委員靜儀:這樣的勾稽過程有無漏洞?
吳署長秀梅:就以這次的冠脂妥為例,勾稽之後發現給付量比原廠出場量高,而市面上確實有發現
偽藥。
林委員靜儀:所以除了對藥局和醫療單位主動監測之外,健保署也可透過勾稽來發現問題?
吳署長秀梅:可以的。

林委員靜儀:你們的 GDP 要到 107 年才能全面實施嗎?
吳署長秀梅:目前針對有許可證的部分,已經有 615 家……
林委員靜儀:這 615 家占全部藥廠多少比率?
吳署長秀梅:有許可證的是 818 家,到 108 年 1 月 1 日會全面正式上路,這是有許可證的部分。但
是很多販賣的藥商本身沒有許可證,只是中間的盤商而已。
林委員靜儀:就像剛才講的裕利或是以下的嘉華嗎?
吳署長秀梅:對。我們會同步再要求,但是第一階段只是針對這 818 家有許可證的藥商。
林委員靜儀:簡單說,接下來我們的 GDP 會給予合法藥廠優等生更嚴格的規範,但是針對中間這
些本來就有可能做手腳的部分,目前還沒辦法用 GDP 向他們做這麼嚴格的勾稽?
吳署長秀梅:在我們的藥品追溯握追蹤系統申報及管理辦法第五條,其實是有規範藥品許可證以外
的所有販賣業者,但是我們還要同步再修藥師法,讓這些全部都要進來登錄,以後要追蹤其實
就可以……
林委員靜儀:2018 年 12 月太慢了!我們提前好不好?有沒有機會在今年底把你剛才提到的修法提
出來?
吳署長秀梅:相關的修法已經開始要送到立法院了。
林委員靜儀:好,謝謝。
接著我要請教部長,大家一直提到出院準備服務,部長知道我們的出院準備服務是從何時開
始在當時的衛生署試辦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104 年……
林委員靜儀:在 24 年前,1993 年就重點試辦了。
陳部長時中:以前的話,我記得是民國 85 年就開始辦理了。
林委員靜儀:部長知道何時列入評鑑嗎?
陳部長時中:在我的印象中是 85 年。
林委員靜儀:我看到論文資料是公元 2000 年列入醫院評鑑,現在已經是 2017 年了,列入評鑑 17
年後,這些評鑑的醫院都已經拿到好處了,結果完成率還是只有 2%。我這樣說好了,我也了解
這裡面不全然是醫療院所的問題,我們剛才有提到照管,在這個流程中,如果醫生說可以出院
了,這個病人會面對什麼問題,我想部長也很了解,今天也有很多委員質詢。這包含這個個案
或家屬提出申請,如果個案中風、太太失智,那不就要等照管專員自己來找?
陳部長時中:本來確實有空窗期的問題,這也是我們這一段時間積極努力的一個重點,所以我們會
橋接照管跟醫療機構,規定在出院 3 天前就要主動完成相關的照護計劃,提供一個簡易型的措
施,以前有爭議是因為整個評估有相當的專業性,包括居家照顧的支持者等等都要完整做好評
估,那樣的評估就會比較複雜,所以我們現在使用一個比較明確的方法,譬如就 5 項基本粗略
……
林委員靜儀:就是初篩,對嗎?

陳部長時中:對,初篩。根據初篩結果,把所需要的服務儘快規劃出來。我們希望出院時就有,但
是考量到人力的問題,所以目前我們是訂 1 至 7 天的範圍。
林委員靜儀:部長剛才講到一個重點,就是照管跟醫療端的平行整合,有關這個部分,我還是必須
說你們存在著門戶之見,所以照管和醫院彼此之間的合作狀況不是很好,根據我們調查,最快
是 16 天,最慢可以到一個月以上。
陳部長時中:那是以往的情形,未來不會了,我們不會接受這樣的情況。
林委員靜儀:我再詢問部長,我們上個會期就問過,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劃收案的收案單有 10 頁
,我必須說這是社家署跟照護司的工作,是不是?但是健保署很好心,他們說要替大家把這個
表單做平行整合,可以跟我們說明這個部分目前進度為何嗎?
陳部長時中:容我請健保署沈主秘回答。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沈主任秘書答復。
沈主任秘書茂庭:主席、各位委員。10 月時已經把收案單簡化為 3、4 頁左右了。
林委員靜儀:平行整合的部分呢?亦即剛才所提到包含其他社福的資源提供以及照管專員的部分,
這些整合的進度到哪裡?
沈主任秘書茂庭:剛才有提到,出院準備服務的部分,現在比例還是比較低,但是有在增加,因為
在醫院裡面要跨團隊,包括營養師、護理師、復健師等一起來合作,所以會比較慢,但是一直
在增加中。
林委員靜儀:主秘這樣說,我們也了解,當然有些是比較簡單的,譬如盲腸開完刀之後要出院,那
就不需要這麼多人來處理,有的就如同剛才部長講的,它很明確,那幾個基本款的項目初篩之
後,一定會需要服務,基本上大概都知道照管專員開案都不會問題。我也覺得要求全部出院準
備服務都要到一定的量並不合理,因為很多都不需要,結果要求這個部分之後,卻造成醫療院
所端的麻煩。但是我也要要求部裡要把你們認為當前最無爭議的部分,譬如我剛才提到的失智
、中風、重大手術、幾歲以上或是獨居等幾個基本條件,這些必須列入出院準備服務的優先個
案。
我們再談到一個問題,關於出院準備服務,1,500 點是否足夠?
陳部長時中:1,500 點是經過健保署的評估,也考慮財務的因素之後,所做出來的判斷。
林委員靜儀:這樣好了,我們不要齊頭的平等,1,500 點過去只有 2.5%的實施率,這有兩個可能,
一個就是大家不知道要做什麼事,另一個就是計算之後覺得不划算,找了一群人,包括照管專
員、復健、心理、營養、社工,1,500 點不知道怎麼分。所以你們是否可以評估,在給付上重新
做調整?譬如只是盲腸開刀,不需要這種團隊處理的,他的出院準備服務只需要幫他處理下轉
跟回診,把這種情形的點數往下拉,因為醫院就可以解決,而且我還要提醒你們,出院服務包
含往下轉,民眾到這個醫院開刀,可是回到地區醫院回診,這是社區醫療配套。所以衛福部及
健保署是否可以評估,把這 1,500 點重新做整理,如果是很單純的出院準備,不需要照管專員、
復健或心理等等,點數可以往下拉,那比較簡單嘛!醫院要執行也比較容易。至於需要整個團
隊服務的,給付往上拉,比方拉到 2,500 點,因為這包含社工、心理、營養等等都要進來,如果

採齊頭平等,該做的做不到,不該做的卻輕鬆的拿到這 1,500 點,這樣沒有意思。針對這部分,
可不可以重新調整?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會做這樣的調整,所以分這幾個面向,第一,在概念上要轉變,出院時是以
其緊急需求為重,時間是最重要的因素。
林委員靜儀:滿足他的緊急需求,是不是?
陳部長時中:概念上要這樣轉變,如果要到 100 分才要開始做,那沒辦法。第二,我們有一個出院
準備的友善獎勵計畫,我們希望運用這樣的計畫能夠讓它有基本的成本考量,創造出一些模式
出來,我們請健保局根據這樣的模式的複雜度,再來修改我們的支付表。
林委員靜儀:我認為要蘿蔔,也要棍子,大家都很好心的說要用鼓勵的方式,試辦了十幾年、評鑑
了十幾年,也是這種結果。既然長照是刻不容緩,麻煩部內重新整合,第一,部門之間的平行
整合一定要出來。第二,我們講的出院準備服務,根據剛才部長所講的,我覺得很有道理,緊
急的、難易度的、給付狀況及團隊需求都分開來,那麼目標值也必須分開要求。可不可以做到

陳部長時中:我們朝向這樣的目標努力,而且時間要快。
林委員靜儀:對,時間要快。所以拜託部長,這是大家都很關注的業務。
陳部長時中:這是我們目前最重要的一件事情。
林委員靜儀:既然時間要快,那麼半年內完成這個整合應該沒問題吧?
陳部長時中:半年內就是剛才幾位委員提到的,我們在分嚴重度跟高需要性的這部分,我們一定要
把它完成。
林委員靜儀: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