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辛苦了!好久不見!
請問商業團體法的主管機關是誰?
主席:請內政部花次長說明。
花次長敬群:主席、各位委員。內政部。
李委員俊俋:就是內政部,今天才會請你們來討論這個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來看商業團體法相關的
問題,商業團體法第九條規定得很清楚:「同一區域內之同類商業同業公會,以一會為限。但
於行政區域調整前成立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一個縣市只能有一個會,是不是這個意思
?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只能有一個會?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他們可以參加跨縣市的會議嗎?可以有跨縣市的組織嗎?譬如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是
省同業公會,有這個組織嗎?
花次長敬群:跨縣市的組織應該都是縣市的團體參加。
李委員俊俋:各縣市的團體各自參加?
花次長敬群:對。
李委員俊俋:因此,現在看起來,如果是直轄市的團體就參加所謂的全國性商業團體公會,非直轄
市的就參加省級商業團體公會,是不是如此?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這個區分的理由是什麼?
花次長敬群:當然是依照過去的……
李委員俊俋:非直轄市的就比較細漢,不是吧?
花次長敬群:確實,我了解委員提問這個問題的意思,因為過去直轄市與省是同一級。
李委員俊俋:在概念上,其實各縣市的分會應該都參加全國性的公會,只是過去我們沿襲傳統,分
成直轄市的就參加全國性的公會,各縣市的、非直轄市的就參加省同業公會,是不是如此?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對於這個狀況,你們是否有改變的計畫?未來台灣還需要區分什麼省嗎?不需要吧?
花次長敬群:好,我們會研……
李委員俊俋:現在除了台灣省商業同業公會之外,有沒有福建省同業公會?
花次長敬群:沒有。
李委員俊俋:只有台灣省一個,對嗎?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既然如此,未來這個部分其實是可以更改的。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以我們嘉義市而言,它是一個小地方,也不是直轄市,只能參加省級同業團體,對嗎
?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南投縣呢?
花次長敬群:也是。
李委員俊俋:也一樣,台中縣呢?
花次長敬群:現在沒有台中縣的。
李委員俊俋:現在沒有台中縣同業公會,對嗎?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有台中市吧?
花次長敬群:有。
李委員俊俋:台中市參加什麼?
花次長敬群:全國的。
李委員俊俋:因為它是直轄市,參加的就是全國同業公會,對嗎?
花次長敬群:對。
李委員俊俋:這裡問題就來了,台中縣市的同業公會合併了嗎?
花次長敬群:多數沒有。
李委員俊俋:還沒有合併?
花次長敬群:還沒。
李委員俊俋:高雄市的合併了嗎?
花次長敬群:好像也沒有。
李委員俊俋:還沒有?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也就是說,原來的行政區域重劃之後,台中市的同業公會與台中縣的同業公會還是兩
個公會,是不是如此?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既然行政區域都已經調整了,為什麼他們卻還沒有調整?
花次長敬群:在六都改制之後,其實現在是一個過渡的階段。
李委員俊俋:請問,商業同業公會一屆的任期是多久?
花次長敬群:3 年。
李委員俊俋:六都改制的時間距今也超過 3 年了吧?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到現在已經 6 年,也歷經 2 屆了耶!
花次長敬群:是,了解。
李委員俊俋:問題在哪裡?原本第九條的條文規定,如果是同一區域,在行政區域調整前成立者,
不在此限,問題是大家都在區域調整前、升格之後才有轉變,但是,在升格之後也超過 2 屆了
,照理說,依照你們的規定,應該參加全國同業公會的就參加全國同業公會、應該參加省同業
公會的就參加省同業公會,沒有錯吧?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既然如此,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動?
花次長敬群:現在就是要朝這個原則來做。
李委員俊俋:根據你們的規劃,還有多久才要動?
花次長敬群:其實,多數都已經……
李委員俊俋:依你的說法,現在還有台中市同業公會以及台中縣同業公會,問題是台中縣的已經不
存在、已經沒有這個行政組織,但是,實際上卻還是有台中縣同業公會?
花次長敬群:他們的名稱可能都已經改了。
李委員俊俋:已經改了?
花次長敬群:對。
李委員俊俋:到底改了沒有?
主席:請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職業團體科林科長說明。
林科長素珍:主席、各位委員。當初基於現實的考量,我們才會修商團法第九條加列但書。
李委員俊俋:在行政區域調整之前就是 1 屆嘛!但是現在已經歷經 2 屆,早就該合併了吧?科長,
請你具體回答本席,到底現在還有沒有台中縣同業公會?
林科長素珍:基本上,有一些如果他們的業別、省籍……
李委員俊俋:沒有那麼複雜,這個題目只問現在有或沒有而已?有沒有?
林科長素珍:現在還有部分的業別還有。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尚未輔導完成,對嗎?
林科長素珍:對。
李委員俊俋:次長,什麼時候會輔導完成?
花次長敬群:我回去後會儘快了解、儘快處理。
李委員俊俋:問題就在這裡。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你們是商業團體法的主管機關,現在的商業團體還有直轄市升格以前的台中縣同業公
會、高雄縣同業公會,然而根據你們第九條的規定,同一行政區域內不可以有 2 個公會,這是
你們自己規定的,但是現在你們卻允許他們在同一行政區域內有 2 個同業公會存在,雖然你們
的條文又規定原本在升格之前的不受此限,問題是已經升格 6 年了,一屆是 3 年,也已歷經兩
屆,這個問題早就該處理了吧?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今天你有沒有看到幾位委員的提案?你有看到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吧?
花次長敬群:有。
李委員俊俋:次長有什麼意見?張廖萬堅委員是本席的好朋友,但是本席無法贊成他的提案。他的
意思就是隨便他們,想參加省同業公會就參加省同業公會、想參加全國同業公會就參加全國同
業公會,甚至是兩者都想參加也可以,真是如此嗎?次長,我們嘉義市也可以這樣做嗎?嘉義
市可以要求參加省同業公會,還要參加全國同業公會,可以嗎?
花次長敬群:原則上,我們對於張廖萬堅委員的提案是持保留的態度,其實我們並不希望這樣做。
李委員俊俋:本席希望內政部有個一致的做法,這個本來就是你們的業務,當然是要儘快輔導,既
然行政區域已經重劃、行政區域已經升格,不可能到 6 年之後還沒有處理這件事情,因此,這
件事情要儘快處理。
花次長敬群:好。
李委員俊俋:另外一個是王惠美委員的提案,她提出連選得連任二分之一,你們是否贊成?
花次長敬群:基本上,她的提案主要是將一任的任期從 3 年改成 4 年。
李委員俊俋:本席對這點並沒有特別的意見,不過,她還提出連選連任不得超過一半以上。
花次長敬群:那個部分是原條文,現在的規定就是如此。
李委員俊俋:理由是什麼?為什麼連選連任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你們可以限制它的資格,但是,怎
麼可以限制連選連任能不能超過二分之一?
花次長敬群:一般而言,當然也是希望有流動。
李委員俊俋:它是一個人民團體、它是一個商業團體,你們怎麼可以限制它的連任有沒有超過二分
之一?如果立法院規定連選連任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以上,這樣可以嗎?
花次長敬群:不可以。
李委員俊俋:本席知道內政部目前的計畫,關於整個人民團體的部分,你們打算做一個大架構的改
變,譬如政黨的部分就用政黨法處理,對嗎?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社會團體就用社會團體相關的法令處理、其他像是商業團體或工業團體等等,你們也
應該要有清楚的一致性規範,特別是在升格之後他們到底要參加什麼,總歸一句話,其實,台
灣不必再區分為台灣省與全國,不必再這樣區分了。
花次長敬群:是。
李委員俊俋:嘉義市也是全國的一部分,但是,我們只能參加省的同業公會,卻不能參加全國的同
業公會,然而台中縣卻全都可以,這樣不合道理,因此,本席希望,你們身為主管機關就要趕
快處理這件事情,在行政區域重劃之後,該升格的就升格、該整合的就整合,不要每天都在吵
,台中市的同業公會,也有台中縣的同業公會,其實原因就是大家都想擔任理事長、大家都是
有機會,這樣不好!
花次長敬群:是,了解,謝謝委員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