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我們有溝通過,現在藥品審查經費有 93%是
從衛福部來的,包括 TFDA 的部分,另外從經濟部來的大概有 6%,由此可見,現在藥品審查的
財務百分之百都是從公部門而來的,當然孳息是很少的。
副執行長在某個研討會中提到 CDE 在籌措財源和執行與審查無關的業務上耗費了很多人力,
副執行長這樣說讓我很納悶,如果現在有 231 位人力,事實上卻耗費了很多人力在做其他事情
,請問實際在審查的人力有多少呢?
主席:請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林副執行長說明。
林副執行長志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大概有一百三十幾位。
陳委員曼麗:目前有一百三十幾位審查人力,換句話說大概有一百位是在做籌措財源及執行與審查
無關的業務。
林副執行長志六:有一部分是在做諮詢、輔導或舉辦會議等事情。
陳委員曼麗:也就是說有約一百個人在做與審查無關的事情,我們審查的預算人力數是 231 位,但
根據我們從網路上看到的資料顯示,231 個人力的分布情形是有 190 位在做藥品審查的部分,做
療器材審查的部分是 40 位,你剛才所講的那 100 位到底有沒有包含在藥品和醫療器材審查人員
裡面?
林副執行長志六:剛才講的 100 位中有幾位是行政人員。
陳委員曼麗:我現在是就你們所報的 231 位做質詢,231 位中大概有 100 位並不是在執行藥品和醫
療器材的審查,這樣算來,藥品審查 190 位、醫療器材審查 40 位,這兩個數字是不對的,因為
還要扣除剛才你說的 100 位,我想知道真實的在做審查的人力到底是多少?
林副執行長志六:實際上直接在做藥品及醫療器材實質審查的人大概是一百三十、四十位,其他的
人有部分是人事、總務等等行政人員,大概是三十幾位,另外還有做企畫管考、諮詢輔導或舉
辦其他活動的人員。
陳委員曼麗:也就是說你所謂的與審查業務無關的人員大概有 100 位,你們需要這麼多的人員去做
和審查無關的事情嗎?實際上你們的經費來源都是政府,你們根本沒有去募款,我覺得你們應
該就你們的人力提出比較完整說明,否則,行政部門的人員就有 100 位,剩下的 130 位才是真
正在做審查的人員,你們一再地說人力不足,你們徵求人力時要徵求的還是審查人力的部分。
林副執行長志六:我們現在的經費取得方式是委辦計畫,其中很多成分不是審查業務,必須要有人
完成委辦計畫的項目,那些人不是投注於實際審查的業務,因為我們需要一些人力來執行委辦
計畫。
陳委員曼麗:我希望你們能提供人力的評估,包括現在我們提到的非不屬於審查人員的部分,我希
望你們能夠非常具體的提出人力評估。
另外,藥品的審查將來除了國家藥物審查中心之外還有 TFDA 的部分,在此情況下,藥品上

市前和上市後發生一些問題時,責任如何歸屬?從你們業務的分工上看不出這點。
主席:請衛福部何次長說明。
何次長啟功:主席、各位委員。上市後當然是由 FDA 食藥署總負責,上市前有關技術性、科學性
的審查則是由國家藥物審查中心負責,但最後的准駁還是在食藥署,食藥署站在公部門的立場
上還是有相當的責任,不過,藥物審查中心對於自己審查的品質等各方面當然也要負相對的責
任。
陳委員曼麗:這樣看來,所有的責任還是由食藥署承擔,現在的查驗中心或未來的審查中心都沒有
什麼太大的責任。
何次長啟功:現在反而沒有什麼責任,他們只是負責審查,然後就交給 FDA。
陳委員曼麗:最近有很多違法藥品在市面上流通,甚至有層出不窮的案例,像這樣的情形到底是誰
的責任?這到底是食藥署的責任還是審查中心的責任?
何次長啟功:最近出現的偽藥事件和今天要談的審查中心是兩回事,如果這個偽藥集團將一個已經
失去專利的舊成分送到我們這邊審查,打算製造藥品販售,那就和我們有關係,但事實上那是
私下製造的偽藥,不在這個機制裡。
陳委員曼麗:未來審查中心沒有這樣的責任,我們是希望能把這部分的責任釐清。
未來國家審查中心的人員可能會擴增到 300 個員額,最近 5 年會再增加 69 個人力,依照我得
到的資料顯示是原有 190 位,再加上 69 位,變成 259 位,醫療器材審查的部分原來是 40 位,
因為不增加人力,所以將來還是 40 位。我認為你們的人力規劃其實是非常不清楚的,經過我剛
才詢問才知道,除了藥品和醫療器材之外還有非審查人員的部分,我建議你們將人力的部分寫
得更加明確,還有就是未來在醫療器材方面都不會增加人力嗎?你們人力的增加全部都在藥品
的部分嗎?
何次長啟功:目前醫材的部分只有少部分由審查中心處理,大部分還是由食藥署負責,將來從食藥
署公布移撥過來時會做適度的人力調整。
陳委員曼麗:我希望你們能將人力分工說明得更為清楚。
何次長啟功:好,我們會特別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