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就退輔會在 3 家榮民總醫院以及所屬的醫事
人員在任用時的一些標準來做討論,首先,昨天段宜康委員提到轉型正義,剛剛段委員在質詢
說三家榮民總醫院現在屬於退輔會,卻是外行領導內行,是個大災難!他說,台北榮總應和陽
明醫學院或陽明大學合併改隸教育部,但因合併作業太過複雜,故而建議先讓北榮、中榮與高
榮改隸衛福部。請問主委對對此看法如何?
主席:請退輔會李主任委員答復。
李主任委員翔宙: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能接受如此的體系調整!任何一項組織工程必須有完整
架構,我們照顧榮民,有榮民醫院,但榮民醫療體系除照顧榮民外,也與國防部的兵役政策相
結合,尤其募兵制所有的退除役官兵也都是我們的服務範圍。
陳委員宜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提到,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任用新進
人員時,其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這是民國 53 年 5 月 15 日訂定,請問
到目前為止退輔會做了什麼?你們定了什麼相關辦法鼓勵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及公立學校在任
用新進人員時,優先錄用退除役官兵?你們做了什麼努力?請告訴我。
李主任委員翔宙:這條是參考……
陳委員宜民:參考?你們做了什麼努力?沒有做努力!你們不僅沒努力,還反向操作!本席拿到退
輔會兩年前所訂定的另外一項辦法,也就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
員若兼任首長、副首長,或醫事單位主管、副主管職務時的遴用資格及任其作業規定,請問這
些醫院院長、副院長及主管總共占退輔會醫療體系多少人?你們有算過嗎?你們所定的這項規
定適用對象有多少人?退輔會所屬的三家榮民醫院又總共聘用多少人?請問誰可以回答我這問
題?總共聘了多少人?有無超過一萬六千人?在這一萬六千人中,適用該項辦法者有沒有超過
三百人?結果你們定了什麼?你們說主管、院長要優先任用退除役官兵,但用人不是唯德唯才
嗎?為什麼一定得綁標?非得是退除役官兵方得任用?這些主管還包括護理站及護理長,請告
訴我有多少護理長具有退除役官兵身分?除非是國防醫學院護理系畢業,其餘的護士哪會具有
退除役官兵資格?這不是在綁標嗎?這是兩年前訂定的辦法,這難道不會讓退輔會所屬三家榮
總人員感到非常失望?因為其一輩子就在這三家榮總服務,兩年前這項辦法出來後,使得這些
人在升遷上立於不平等之地,只有具退除役官兵資格者,也就是當過兵的,國防醫學院畢業的
,方得優先任用,其餘人皆有立足點不平等的問題,都無法優先任用。你們自己在民國 53 年先
訂出新進人員辦法,我認為針對新進人員訂定辦法無可厚非,畢竟是榮民總醫院,且為照顧榮
眷、榮民子弟起見,所以我們也持贊成態度,甚至你們還可以訂出百分比來看要怎麼做。問題
是,你們現在所綁標的竟然是院長、副院長一類的職位!或者請主委乾脆昭告天下,凡所有非
國防醫學院畢業者,一旦到榮民總醫院系統服務時,其未來的升遷管道就是比人家矮一節?難
道不是這樣嗎?
李主任委員翔宙:我們在去年 9 月做了分區人事評選作業制度探討,過程中我們與高雄榮總、台中
榮總及台北榮總得出一項共識:唯才任用……
陳委員宜民:所以是取消了?
李主任委員翔宙:我們取消了榮民優先……
陳委員宜民:雖然取消榮民優先,但你們現在定的卻是退除役官兵優先啊!所以問題還是一樣啊!
你們仍舊沒有考慮到性平問題,也沒有考慮到用人唯才啊!這就是你們所規定的辦法。
李主任委員翔宙:我們沒有納入退除役官兵,以最近台北榮總的三位副院長來說,均非國防醫學院
畢業者……
陳委員宜民:這個不重要,這點你們自可認定,問題在於辦法!主委剛剛說的是副院長,而我問的
是院長,現任的榮總院長有哪一位非出自國防醫學院?我認為這規定不合道理!
李主任委員翔宙:現任榮總院長尚未到檢討調職階段,但我們在人事作業規範上已經修正了,……
陳委員宜民:問題不在檢討調職,而是你們定了一項辦法,而該項辦法並不是用人唯才,所以主委
剛才所說的調整本席無法接受,因為你們只改了榮民這點,而實際問題在於退除役官兵!辦法
就在這裡,拜託你們回去好好考量一下,因為這造成了立足點不平等的問題。舉凡在榮民醫院
服務的醫師、護士,若不具退除役官兵身分,在升遷時就不會優先任用,這對他們來說豈不是
很不公平?
剛剛段委員也提到監察院曾糾正台北榮總的三大奇案,其中一個是逆齡醫學中心產學合作案
。在該案中有個重要關鍵是,退輔會並未盡到監督之責,其實監察院在報告中談到的不只是空
間、簽約問題,還有索賄問題,這些我們就留給檢調去調查。根據台北榮總產官學合作管理要
點第一章計畫管制第二點提到,產官學合作計畫年度總經費達一千萬以上者,應專案呈報上級
機關核定,而該計畫的金額剛好是一千萬,既然規定是達一千萬,理當包含一千萬,但為何台
北榮總沒有將該計畫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退輔會呢?
李主任委員翔宙:我們正在究責中。
陳委員宜民:可以告訴我如何究責嗎?究責誰?核准該計畫的院長不是已經離開了?所以退輔會的
政令宣導顯有不足之處,這點是不是該究責?到目前為止不見你們究責誰,只記了幾個醫師小
過罷了。
李主任委員翔宙:上禮拜台北榮總對此做了行政調查與並召開後續的懲處會議,我們尚未收到會議
結果,不過我們相當重視委員所提到的問題。
陳委員宜民:至於台中榮總的問題,剛剛林委員靜儀也有提到,本席在衛環委員會也關心過,相信
勞動部與林芳郁院長都很瞭解。台中榮總有派遣工,但其勞務並不被承認,尤其派遣公司三年
換一次牌,所造成的結果就是:這些人雖然都一直在台中榮總上班,卻不是台中榮總職員工,
其退休撫卹完全無法獲得照顧。我認為退輔會有三個大問題:第一,關於新進人員的優先任用
,請務必用人唯才,本席支持你們照顧榮眷及榮家子弟,惟進用主管時,不該訂定奇怪的規定
,何況這些主管在退輔會旗下一萬六千名人員中只占少數,而你們竟然還規定當過兵的才可以
優先任用,本席要在此請你們好好……
李主任委員翔宙:報告委員,我們已經修正了。
陳委員宜民:本席覺得修正得還不夠,不然請把修正案拿給我看。
李主任委員翔宙:沒問題。
陳委員宜民:你們在去年 10 月 14 日報部的就是我手上這份資料,你們報到衛福部醫事司的還是有
這點,也就是第三點具退除役官兵資格者。所以不管是院長、副院長、主任和護理長,所必須
優先遴用的資格是:其一,本會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其二,具退除役官兵資格者。這點還
是請主委好好想想。
最後,有關台北榮總的人事還是要好好管理,謝謝。
李主任委員翔宙: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