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郭部長,我們爬梳了一些統計資料,2014 年
的統計資料各職務工種依職務別來看職災的發生,其中以臨時工的比例最高,這是千人嗎?
主席: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千人率。
林委員淑芬:對。一年的死亡數在臨時工部分大概是 39 人、板模工部分大概是 18 人,這是 2014

年的統計資料,是依職務別統計的,你知道這是甚麼產業、行業?
郭部長芳煜:營造業。
林委員淑芬:以各行業別來看,全國產業職災統計千人率是 3.191,營造業是第一名,為 11.107,
這有很多人講過,我自己也講過很多遍。再依據你們所提供報告來看,職保法的職災給付自 91
年開辦到 105 年為止,針對有加保的人共核付了 3 萬 4,982 件,給付金額為 24 億 2,766 萬元;
另外,這十五年來,未加保者大概有 4,066 人申請給付,給付了 7 億 0,605 萬元。平均下來,有
納入勞保職災保險者這十五年來以 24 億元除以 3 萬 5,000 人,平均每人的職災給付金額為 6.94
萬元;反觀未加保者,這十五年每一個請領職災給付個案大概領了 17.36 萬元。這是一個很值得
研究的數字,因為我們知道沒有納保者去請領時是以最低投保薪資為標準,其平均竟然還比有
投保者領得還要多、平均數量還大!這代表甚麼?代表沒有投保的人在發生職災之後,最後被
你們判定給付的都是情節非常重大,不是重傷就是死掉了,所以代表這些沒有加保者所從事的
都是風險非常高的行業,再搭配營造業來看,我可以想像及大膽推測,這麼多高風險、職災率
高、一受傷就程度非常嚴重的,大概集中在營造業,其實就是營造業!
我覺得我們今天討論這個議題,包括大溪高中的工安意外事件,就會聯想到政府到底能不能
網住所有最弱勢的工人?風險最高,一發生職災就是程度非常嚴重,但他是一個不定期、臨時
僱用的狀態,他對於作業環境也是最不可能熟悉的,這個我上次質詢時就講過了,有沒有甚麼
好的方法能把大家全部網住?用一個安全網,透過我們的社會保險把他們統統網起來,不要讓
他們掉落、不要讓他們付出這麼慘痛的代價!你想到的方法是甚麼?
郭部長芳煜:報告委員,職保法當初就是為了這個目的,才會把加保者及未加保者都一起網進來,
現在的問題在於我們的保障不足,所以未來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時,要把目前職保法不足的地方
加以加強。
林委員淑芬:好,那我問你,你們的勞研所提供一份資料建議,主張修正職災保護法,而不是主張
單獨立法,對於修正保護法的建議跟你們、至少跟蔡英文總統的政見是不一致的,我們是主張
單獨立法,而它沒有主張單獨立法,對於保護不夠的問題,他們覺得對未加保的勞工可以比照
勞保最低投保級距,在雇主不願意承擔職災補償責任的條件下,可以向政府申請傷殘死亡給付
,勞研所認為把僱傭關係的認定拿掉,不要再審核僱傭關係及雇主是否有給付職災補償金,把
這些統統都拿掉,由政府編列預算直接補償,請問部長,這是勞動部既有的政策方向嗎?因為
勞研所剛做出來,你覺得這個方向的優缺點為何?你認同嗎?
郭部長芳煜: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是我們的政策方向,目前也正在進行中,勞研所的研究……
林委員淑芬:我講的是勞研所主張修保護法,而不是談職災保險法,勞研所認為不用認定僱傭關係
、統統都賠,也不用去考慮雇主有無給付職災補償金,統統都由政府編列預算買單,這是不是
勞動部的方向?
郭部長芳煜:我做兩點說明,第一,勞研所的研究是在還沒有訂定專法之前,他們希望這樣修。第
二,這是一份研究報告……
林委員淑芬:你同不同意這樣修?如果同意,我們現在就要開始做了!

郭部長芳煜:我覺得研究結果要不要轉化成執行的政策,我們……
林委員淑芬:所以我問你這是不是你們執行的政策、是不是你們既定的政策,財源要從哪裡籌措?
因為這是在立法以前,沒有法,那就是指現在嘍!現在是要直接取消僱傭關係之認定、也不用
追究雇主責任?
郭部長芳煜:這是一項研究建議……
林委員淑芬:我是問是不是啦!
郭部長芳煜:不過,至於部裡的政策方向,我們會要求職安署先針對這項研究報告作一些影響評估
,最後我們才會確定政策上要不要這樣做。
林委員淑芬:你們不是都做出來了?到時候又說還要再研究!
郭部長芳煜:研究的部分是做出來了,但是執行面還沒有。
林委員淑芬:好,現在我要告訴你,你們研不研究所謂的日本模式?基本上,營造業最大的問題在
於層層轉包,導致上游包商完全不用負擔任何責任,如果參考日本的職災制度,要以日僱型職
災保險的加保方式,那麼最重要狀況是第一承包商要擔起職災補償的全部責任,應督促工作場
所內所有勞工加保職災保險,最重要的精神當然就是所謂的「有其事業」,你在所擬定的職災
保險裡面有沒有談到「有其事業」的模式?也就是職災保險不是以一個勞工的身分去投保,而
是以一個事業為投保單位,所以是以承包的金額乘以保費,不管幾人來上工,就把名字報上來
,繳的錢都一樣,因為事業承攬的金額是固定的,所以企業主不會規避責任,因為承包這個公
共工程的金額如果是 20 億元,乘以費率,繳的金額都固定,來 50 人繳這些錢、來 100 人也是
繳這些錢,所以他就沒有逃避雇主責任的需要,那麼理所當然在這種「有其事業」裡面是容易
執行的,而且可以把每個人都網住,我們有沒有期待這樣的規劃?
郭部長芳煜:是,報告委員,我們內部有討論過這樣的形態,我請司長詳細向委員說明。
林委員淑芬:好。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石司長答復。
石司長發基: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就是所謂的工程加保,也就是在這一段期間,比如 1 年,在
這個工地裡面所有的大小包,按照工程款的一定比例全部辦理加保,我們也曾經打算從這這方
面研議,後來發現的確還有一些問題,因為其實絕大部分的勞工已經有加保了,如果再加這個
保險,他的保險費會重複,而且中間還有一些加退的伸縮,所以後來我們覺得是不是就採取全
面納保,另外再採取……
林委員淑芬:要怎麼全面納保?就是有人沒有被保到,而且剛好在未加保時發生意外,那個時候的
風險最大、傷亡情形最嚴重,我以我才說要有一個制度來解決這個問題啊!
石司長發基:上次委員有提出一個建議,就是日僱勞動者可以在超商、App、郵局加保,這也是一
種方式,就是儘量補沒有加保的死角。
林委員淑芬:我告訴你,就算是這樣,可是你們也沒有端出來啊!
石司長發基:我們在這次修法……
林委員淑芬:再講到所謂工程納保或是以事業為單位的納保,其實不是算人頭,而是由雇主全部承

擔,怎麼會又轉嫁到工人身上呢?
石司長發基:不是,那部分當然是雇主負擔,可是在這裡面還是有一些會重覆繳保險費,因為本來
受僱者的保險費都是由雇主負擔,他已經在勞保的職災保險體系裡面了!
林委員淑芬:對啊!所以你們太體貼雇主了!
石司長發基:沒有,是他可能會繳兩份保險費。
林委員淑芬:你所講的情形在營造業界就不存在,因為營造業的臨時工都是自己去職業工會加保,
雇主並沒有幫他買單啊!如果是工程納保,是雇主要繳保險費,所以哪有雙重投保?一個是勞
工自己在職業工會加保,是勞工自付保險費,雇主並沒有幫他繳一毛錢,臨時工沒有耶!板模
工也是臨時工狀態的居多耶!
石司長發基:但是大工程還是有替他加保。
林委員淑芬:大工程層層轉包出去的問題也很嚴重啊!所以對大的工程是要課以工程事業單位為投
保單位,那個就跟勞工無關了,那是以事業單位為投保對象,所以這個老闆、這個事業單位並
沒有投保兩次,也沒有出兩次錢啊!而在職業工會加保者,你把勞保跟職災保險脫鉤以後,勞
工投保勞保也沒保兩次啊!所以重點是要脫鉤嘛!
石司長發基:不,他裡面還是會出現那些……
林委員淑芬:到時候職災保險一定要跟勞保脫鉤的嘛!
石司長發基:對,我們是會把職災保險與勞保的普通事故保脫鉤,但是委員方才……
林委員淑芬:脫鉤之後就沒有繳兩次保費的問題了!
石司長發基:依我們的估計,還是有將近 80%的勞工已經有參加勞保了!以上啦!
林委員淑芬:好,你們請回。那些都要等待立法、等待修法,遙遙無期不知道要等多久!號稱下會
期,但也不一定是下會期。
繼續我要請教工程會,你們有工程採購契約範本,對不對?
主席:請行政院工程會顏副主任委員答復。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林委員淑芬:採購契約範本第九條講到施工管理,提到廠商及分包廠商員工均應遵守有關法令規定
,機關得隨時要求廠商更換員工,廠商不得拒絕。你們對分包、轉包出去的員工都有管理權,
可以要求他換掉這個人,在同一條對轉包及分包也有規定,要讓採購機關審查及許可,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採購法的規定是,如果有分包可以報備於機關,報備於機關的時候,這個分包
廠商就有對機關負的責任,當然,機關對他也有價金給付的責任。
林委員淑芬:要被核准,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不見得被核准,但是……
林委員淑芬:廠商擬分包之項目及分包廠商,機關得予審查……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錯,得予審查……
林委員淑芬:你們還可以講分包出去的廠商要負連帶的賠償和履約責任,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沒錯。
林委員淑芬:你們還說,廠商應於履約期間辦理下列保險,包括屬自然人者應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險
,對不對?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錯。
林委員淑芬:我要跟你說,如果採購機關擁有這麼多權力,那麼我希望你修改你們的工程採購契約
規範,因為公共工程濫用黑工、濫用違法勞工,每次出意外,要嘛是第一天上工、要嘛就是忘
了投保,所以工程會要好好去修改你們的工程契約規範,招標採購機關的監督責任要監督到確
保勞動權益,所以在得審查項目中要強制規定審查每一個分包廠商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勞動
條件檢查,到底有沒加入勞保;第二部分是應該要強制職安風險告知。
工程會一次、兩次、三次、四次,已經非常多次了!你們在採購契約裡面應該訂出所謂審查
要具體保障勞工的事項是甚麼。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報告委員,事實上,在工程契約範本裡面對於每一個在工地的第三人、雇主、
下包或轉包廠商或機關人員都已經規定要投保,這是第一個。勞保……
林委員淑芬:那是隨便說說的而已!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真的有……
林委員淑芬: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社會保險是屬於勞動部……
林委員淑芬:商業保險的給付對象是投保的廠商,給付的金額不等於廠商給付給勞工的金額,這不
一定,所以你還是要強制規定轉包、分包廠商要幫每一個上工的人投保,這件事最重要,確定
每個人從上班的第一分鐘開始都具有社會保險身分,這才最重要,否則,這個商業保險可以給
付社會保險的所有給付內容嗎?沒有!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是兩回事。
林委員淑芬:你們可以給付他在傷殘失能時,保證他可以領到失能年金嗎?你們可以給付到……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報告委員,這是不同的體制,在工程裡面是工程意外責任險跟雇主責任險,跟
其他社會保險是兩回事。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是在檢討你,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要說的是,因為連他的員工你都可以要求
包商換掉了,然後,他在分包廠商時得予審查,而我要要求你強制審查的項目就是對勞動條件
的審查、勞動權益保障的審查,要修改契約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契約修改沒有問題,因為……
林委員淑芬: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因為公共工程用黑工、用違法勞工……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有規定要用黑工啊!
林委員淑芬:以前國道高速公路……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工程會沒有規定要用黑工,工程會沒有規定不合法的勞工進場,在工程契約裡
面規定進場的勞工一定要受……
林委員淑芬:你這不是在胡說八道嗎?你規定要用合法勞工、法律規定要合法,結果你的公共工程

都用很多不合法的勞工!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可能是個案廠商的問題……
林委員淑芬:公共工程採購、發包出去,得標廠商有這麼多違法情事,你不檢討,還用這種態度!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我們在程查核的時候,都求查核小組要去……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工程查核能查核多少?5 條人命,你能付出多少責任?你負擔得起多少責任?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如果是他們……
林委員淑芬:我現在跟你講的是修改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要求採購機關在審查分包廠商時要將勞動
權益保障列為審查重點,而你卻在這裡推三阻四、胡說八道!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應該是……
林委員淑芬:你還罔顧這二十年一路走來公共工程所發生的多少重大工安事件,公共工程會責無旁
貸,當然要負起每一位勞工生命安全保障的最後把關者!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跟委員報告,這個在公共工程契約裡面……
林委員淑芬:結果你今天在這裡講風涼話!把勞工的生命及職業安全踩在腳底下講風涼話!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有講風涼話。
林委員淑芬:你還敢說你們沒有規定叫他用黑工啊!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跟委員報告,在公共工程契約範本裡面,我們可以把他訂得更周延,委員所建
議要他們審查的部分,我們也可以加進去,這都沒有問題,所以現在我跟委員報告……
林委員淑芬:那你剛才這樣講就好了啊!為什麼你要講你又沒有規定他們要用黑工?你講這個是甚
麼風涼話!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本來公共工程就沒有規定要用黑工啊!
林委員淑芬:你講這個是甚麼風涼話!你們用了黑工了,卻還說有沒有要他們用黑工!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在審查的時候,所有的廠商、機關都要審查施工計畫啊!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廠商不幫所用的勞工加保,死了這麼多人,中捷一次、兩次;北二高一次、兩
次;現在大溪高中發生五個人因工安喪命,所以才講你們要在現有的商業險之外,將審查社會
保險及他的勞動權益有沒有被保障到列為審查重點,明定到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裡面。我們也不
想出事、不想用到這個權利,但是在萬一出事的時候,這樣才能夠在社會保能給付的傷病、失
能等津貼裡面能被照顧到,才能夠把安全網起來、把這些最弱勢的勞工接住,你講那個風涼話
都不要講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是的,沒有問題。
林委員淑芬:你就回答我們,你回去願意在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中放入勞動條款。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可以的,我們可以研議把它納入,這沒問題。
林委員淑芬:你就這樣說就好了,為什麼說那麼話來消遣我們?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不是,是要讓委員了解現在工程契約在照顧……
林委員淑芬:我質詢你這個議題的時候,其實我統統都研究完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這些工人,都已經有很多保障了!

林委員淑芬:我質詢你的時候就知道,以大溪高中為例,他投保了第三意外責任險 1,000 萬元、投
保了雇主意外險 1,000 萬元,可是你知道嗎?整個制度運轉下來還有其他問題。所以不要說風涼
話,我不需要你來教育我。我是準備好了才來質詢你。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絕對沒有這個意思。
林委員淑芬:你只要就我們質詢的內容好好的回應我們,說你願意回去修改工程採購契約範本,你
願意把勞動權利規範列為分包或轉包得審查的應審查事項,改為就勞動權益保障列為應審查事
項,這樣就好了。
顏副主任委員久榮: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