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委員們都在關心法警的編制、吸毒等等問題,
我先簡單問一個問題,目前監所收容人數有多少?署長知道嗎?
主席:請法務部矯正署巫署長答復。
巫署長滿盈:主席、各位委員。共 6 萬 2,555 人。
鍾委員佳濱:其中因為吸毒,也就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受刑人有多少?
巫署長滿盈:所占比例大約 47%。
鍾委員佳濱:預計 2 至 3 年內會達到一半。我想了解,這些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受刑人,有分
為觀察勒戒與強制戒治,這些人當中,有多少是抓到就直接入監,不接受前面觀察勒戒與強制
戒治?有沒有這樣的統計?
巫署長滿盈:我這邊沒有。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法律規定,第一次抓到就要觀察勒戒,不會直接入監。
鍾委員佳濱:不會直接入監?
陳次長明堂:對,除非犯別的案子。
鍾委員佳濱:這樣很好,那以目前監所收容 6 萬多人來看,以預算來計算,一個人關在裡面,要花
納稅人多少錢?
巫署長滿盈:一個人大約要 20 幾萬元。
鍾委員佳濱:那如果是接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一個人一年要花多少錢?我告訴你一個數字,根
據我手邊的資料,在新店的戒治所,一年預算是 1 億 6,000 萬元,收容將近 987 人,將近 1,000
人,大約每個人一年要花納稅人 16 萬元。簡單的推論,這些煙毒犯接受戒治,與關在監獄裡面
相比,哪種方式花的錢多?
巫署長滿盈:應該是受刑人比較多。因為觀察勒戒跟戒治,有一部分戒治費用是要跟他本人收取。
鍾委員佳濱:收取多少錢?
陳次長明堂:本來是希望全額收取,但是實務上收不到。
鍾委員佳濱:一年算起來將近 5 萬元嘛!算起來還是比關在監獄便宜,因為 16 萬元加上 4、5 萬元
,大約 20 萬元出頭,但是關在監獄要 20 幾萬元。如果我用這樣簡單的財務的觀點,用納稅義
務人負擔的角度來看,同樣的受刑人,如果是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吸毒者,我強調是吸毒

者,我沒有指販賣或製造等屬於刑法上嚴重的刑事犯,我只是指純粹吸毒的人。如果他在戒治
所裡面,接受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對我們國家的財政負擔是比較輕的,對不對?
巫署長滿盈:沒錯。
鍾委員佳濱:更何況政府還能跟當事人收錢。有沒有因為沒錢可以付,就乾脆要政府抓他去關,有
沒有這種情形?
巫署長滿盈:還是有,就是強制執行時還是收不到錢。
陳次長明堂:被關是犯罪的關係,不是因為收不到錢才進去關。觀察勒戒的評估歸評估,收錢是另
一回事。
鍾委員佳濱:就是縱使他付不出錢,但是他已經不吸毒了,通過評估了,還是可以請他出去。這其
中有個邏輯,就是部長說監所現在人滿為患,純粹是吸毒的,又有說法是他是一種病患,而不
是罪犯。監獄是關犯法、要處罰及矯治的人,但是戒治所所治療的是他本身無法控制而吸毒的
這種病人,因為吸毒者需要的是治療,是不是這樣?
陳次長明堂:對,沒錯。
鍾委員佳濱:既然是治療,目前為什麼還向他收醫療費用?
陳次長明堂:基本上,站在醫療觀點,他需要身心治療,所以是替他醫病,當他第一次或第二次犯
時,我們把他當成病人看待,所以向他收錢,這是條例規定的。
鍾委員佳濱:本席瞭解。如果是因為醫療的部分要收費,其實這會限制及影響到我們醫療資源投入
的程度,本席詢問很多戒治單位醫療機構的醫師,他們都認為目前如果能投入更多醫療資源到
戒治單位,其實可以幫助更多吸毒的人脫離毒癮,他們事實上可以出來社會,不用關進監獄。
陳次長明堂:沒錯。
鍾委員佳濱:但是社會大眾又會說,這個人吸毒可以去偷、去搶、去買,他花自己的錢或偷別人的
錢去買毒品,結果有了毒癮卻要花納稅人的錢來幫他戒毒,很多人對此都很不能接受,次長看
法如何?
陳次長明堂:這在觀念上要轉變,因為吸毒者在某種層次上有可能是他腦病變的問題,而造成他生
病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所以他們需要醫療來控制。
陳次長明堂:對。他們需要身心治療,不是只有……
鍾委員佳濱:既然如此,現在本席請教次長,犯罪所得沒入是不是在今年剛通過了?
陳次長明堂:對,七月一日開始施行。
鍾委員佳濱:以後類似大統食用油等詐騙社會大眾的犯罪所得利得都要沒入。
陳次長明堂:對。
鍾委員佳濱:以前有沒有類似這樣犯罪所得沒入的錢?
陳次長明堂:以前也有,但是比較少。
鍾委員佳濱:犯保和更保的經費是不是也來自於此?犯罪沒入的錢是充繳國庫嗎?
陳次長明堂:充繳國庫。

鍾委員佳濱:沒有專款專用?
陳次長明堂:沒有。所以現階段我們也向行政院提出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裡加設毒品防制基金。
鍾委員佳濱:基金在哪裡?
陳次長明堂:現在還沒有設立基金。
鍾委員佳濱:如果未來犯罪所得可以沒入,可預期國庫所收的錢會大量增加,所以請法務部儘速研
究,包括毒品犯等任何犯罪所得充繳國庫的錢,能否主張有一部分用來設置毒品防制基金?
陳次長明堂:現在這是我們的方向。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在研究?
陳次長明堂:有。
鍾委員佳濱:是不是要本院配合?
陳次長明堂:我們希望立法院能夠配合。
鍾委員佳濱:好,那我們就來推動好不好?
陳次長明堂:好。
鍾委員佳濱:那這部分我們已有共識了。
另外,青少年犯類似毒癮犯到底是病犯還是罪犯?有關青少年的犯罪問題,很多科學家都說
有 9 成的青少年在青春期時,因為腦部各項發展不是同時發展,在衝動及冒險那一塊發展比較
快,在抑制部分的發展比較慢,所以青少年犯罪或是違反社會常規,基本上是每個人在青春期
都容易有的現象,只是有人逾越界線就犯了法,對不對?
陳次長明堂:對。
鍾委員佳濱:所以少年犯是另外收容及矯治,是不是這樣?
陳次長明堂:沒錯。
鍾委員佳濱:再請教,目前監獄裡的人員我們叫教誨師,那在少觀所裡的人員叫什麼?
巫署長滿盈:有些叫導師、有些叫輔導員。
鍾委員佳濱:他們是不是經過國家考試進來的?都是矯治職系,背景是不是都一樣?
巫署長滿盈:是。
鍾委員佳濱:背景一樣的人,到成人的監獄叫做教誨師,到少監叫做輔導員,他們考試的科目專長
都一樣,你們希望他們對青少年有多一些瞭解、多一些教育、多一些技能的幫助,所以本席要
提醒法務部,未來對青少年犯罪要視為在他成年後多數是可以挽回的,所以我們不主張讓他和
成年人重刑犯關在一起,免得他被帶壞或變得更壞,甚至壞到不可收拾。所以你們在少監的人
員配置上,是不是可以在職系及專長上進行調整,有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
陳次長明堂:我們現在有做這些方面的考量,比方說有兩所矯正學校及兩所少年輔育院都是要盡量
增加老師,同時也跟國教署聯繫,任用支援老師。至於少觀所這部分,我們會朝向這方面來看
,就是心態要轉變。
鍾委員佳濱:過去本席在地方政府服務過,今天你們有沒有人事部門的人在場?沒有。未來你們應
該建議考試院除了司法行政及矯治職系外,應增加新的考試類科給有教育背景的人來考,現在

全國的候用教師超過 20 萬人,也就是說,目前因為少子化的結果,教育人員培養過剩,我遇到
好多這樣的人去考剛剛為大家所關心的法警及監所獄所管理員,他們的履歷表上很多都是師培
機構出來的,都領有教師證。但是這些人如果要經過法務部體系幫少觀所的少年進行教育輔導
,因為他沒有特別的優待,還是和其他人一樣考同樣的科目進入矯治職系或司法行政職系,但
是如果因為有少年觀護所人員專長的需求,你們請求考試院另考類科,讓這些有教育專長背景
的人可以因著他的教育專長透過國家考試進入少年矯治機構服務,請問有沒有幫助?
巫署長滿盈:有幫助。實際上,我們現在也向行政院人事總處請求增加社工員及社工師。
鍾委員佳濱:不只是社工員,而是你們的人員就應該要有不同的專長。
巫署長滿盈:是。其實現在已經有三等監獄官的考試,一般不僅學法律的人,學其他類科的人都可
以參加三等監獄官的考試。
鍾委員佳濱:請你回去統計,目前在少監中這些國考進來的人有多少具有教育人員的任用資格,有
多少具有教育人員的背景。另外,在這些職員以外,具其他專長的人像社工員及心理輔導師,
這些人員目前在少監體系中占比多少?請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可以嗎?
陳次長明堂:可以。
鍾委員佳濱:我希望我們共同努力。
陳次長明堂:我們共同來考量。
鍾委員佳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