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委員永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監察院要改革,其實有很多事可以從自己做起,請
問秘書長,你們現在有多少人?
主席:請監察院傅秘書長說明。
傅秘書長孟融:主席、各位委員。法定員額是 520 人,現在有 450 人。
徐委員永明:不是,我是說你們的委員人數。
傅秘書長孟融:委員數是 18 人。
徐委員永明:18 人是包含院長和副院長?
傅秘書長孟融:是。
徐委員永明:但是你們卻有座車 33 部,為什麼要編那麼多?
傅秘書長孟融:我們的車子不是委員在用而已,包括行政人員要出去洽公……
徐委員永明:這邊講的專用車應該就是委員在坐的吧?
傅秘書長孟融:不完全是委員在用,我們包括很多的行政事項,還有案子的調卷……
徐委員永明:你這邊有其他車輛啊!所謂首長、副首長專用車不是委員在用的嗎?
傅秘書長孟融:首長、副首長是我們的院長和副院長,還有秘書長和副秘書長。

徐委員永明:你們的法定人數有 29 個委員,現有人數只有 18 個。
傅秘書長孟融:對。
徐委員永明:你看考試院的法定人數 19 人,現有人數 19 人,他們還滿編,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有
這麼多車子,今年又要再換 2 部,副首長的車子一定要換嗎?有這麼多空位在那裡。我想請問
,這些委員的辦公室還留著嗎?你們現在只有 18 個委員。
傅秘書長孟融:對,原來的規模,因為不曉得 11 個委員沒有補上。
徐委員永明:那這些辦公室現在怎麼了?秘書呢?配置都還維持?
傅秘書長孟融:秘書沒有進用。
徐委員永明:監察院給人的社會形象不只是你們有沒有在做事、有沒有在浪費,你們有 38 部車,
那委員數現在只有 18 個,你說有其他人要用,可是需要這麼多車子嗎?你們有這麼多案子嗎?
這個本席等一下會再問。
我們再來看,院長薪水 32 萬元,副院長 21 萬元,他們不辦案,他們主要的功能是什麼?
傅秘書長孟融:領導我們這些監察委員,還有所有的行政人員。
徐委員永明:他們能涉入個案嗎?
傅秘書長孟融:他偶爾會參與巡察和調查案件。
徐委員永明:可是他不辦案,對不對?監察委員也是獨立行使職權。
傅秘書長孟融:沒有,他有時候會參加案件的調查或是討論。
徐委員永明:你們一年的薪資要花掉四千三百多萬元。在監察院的報告中有提到,你們調查提出報
告案 226 案,我除了一下,105 年度的預算是 8 億 2,000 萬元,平均一個案子要花 363 萬元。
傅秘書長孟融:這個不是只有調查案……
徐委員永明:我當然知道,可是監察院每年這樣的支出,調查報告應該是你們最重要的產出。
傅秘書長孟融:還有很多的行政工作,還有蒐集資料等。
徐委員永明:不是啦!人民關心的是監察院做出來的東西是什麼,我當然知道你們有行政工作,你
們還有司機咧!
傅秘書長孟融:我們不是只有調查案子,還有陽光四法的審議案子,業務包羅萬象。
徐委員永明:秘書長,監察院的問題就在於人民感覺不到它的存在,一有新聞就像今天講的,監察
委員在賣股票,對不對?然後車子這麼多,其實你們人數也沒補齊,今年又要再換車?
傅秘書長孟融:換車的問題是因為車子已經……
徐委員永明:我當然知道車子可以換,按照規定可以換車。
傅秘書長孟融:車子已經由四十幾部縮減到現在的三十幾部,因為已經達到年限……
徐委員永明:監察委員沒有補滿,那你還是要維持這麼多車子。
傅秘書長孟融:所以去年貴院通過我們……
徐委員永明:你還說四十多部變成三十幾部,已經算是進步了。
傅秘書長孟融: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去年貴院通過我們買 16 部……
徐委員永明:有些東西你們自己可以改,也可以更主動。我們來談監察法,我後來才發現你們很大

耶!監察院可以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
傅秘書長孟融:沒有,在修憲之後這個已經是貴院的職權,這一點不能適用了。
徐委員永明:對,那為什麼不把它修掉?監察法第五條還是明列在那裡。
傅秘書長孟融:沒有修掉也是不能用,因為這個牴觸憲法。
徐委員永明:不能用又牴觸憲法,那還留在那裡,監察院沒有自覺嗎?
傅秘書長孟融:要修這個條文,還是要整部去討論……
徐委員永明:這個條文你都覺得是違憲,是你自己講的。
傅秘書長孟融:那就不能適用。
徐委員永明:不能適用還要留在那裡,你們不能主動提嗎?
傅秘書長孟融:這個問題我們有研究過,就是說……
徐委員永明:我們看第八條,為什麼監委要不記名投票?他們不能記名投票嗎?不能像立法院都公
布給大家看嗎?
傅秘書長孟融:記名與否我們正在研議,要委員達成共識。
徐委員永明:你們支不支持記名?
傅秘書長孟融:不是,我是說我們委員正在研究,記不記名要達成共識,這個我們會研究。
徐委員永明:你們自己要被公開,還要自己研究,自己決定,那你們當然不願意啊!
傅秘書長孟融:不一定是這樣,對於人的問題……
徐委員永明:監察委員有自己的職責,可是監察委員也應該要負他的政治責任。
傅秘書長孟融:當然委員的高見是對的,但是我們對人的問題是採無記名,這個和貴院職權行使對
總統、副總統的彈劾一樣,也是無記名。
徐委員永明:哪有?我們現在院長、副院長選舉已經要往記名走了。
傅秘書長孟融:這個是改革,這個問題在我們委員達成共識以後會做決定,我們正在研究。
徐委員永明:你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這個,結果你們的彈劾是偷偷摸摸的進行。
傅秘書長孟融:不會偷偷摸摸。
徐委員永明:不記名就是偷偷摸摸,你們過程有公開嗎?
傅秘書長孟融:這個過程不能公開。
徐委員永明:過程也不能公開,那彈劾案可不可以公布?第十三條規定「得公布之」,你們愛公布
就公布,不愛公布就不公布,「得」的標準在那裡?
傅秘書長孟融:容我說明一下,我們如果……
徐委員永明:如果彈劾案沒成,可不可以公布?
傅秘書長孟融:彈劾案不成是沒有公布,為什麼是這樣?我們有研究過這個問題……
徐委員永明:因為監察委員可以不用負責任啦!
傅秘書長孟融:不是這樣。
徐委員永明:不記名,不公布,不公開。你要不要看隔壁圍牆的立法院現在弄成什麼樣子?監察院
還可以說「我們會研擬」、「我們來想想看要不要讓大家知道我們投票的行為是什麼」、「我

們是怎麼去談這個彈劾案的」。
傅秘書長孟融:監察法第十三條有規定,如果……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法有規定,所以我才說監察院要改革啊!你不要拿這個東西保護你,憲法都沒
辦法保護你了,你還跟我講監察法。
傅秘書長孟融:好,如果委員的高見是這樣,我們會帶回去研究。
徐委員永明:我覺得你們要搞清楚,今天院長和副院長沒來,每個月領二、三十萬還不用做調查,
大家都覺得監察院是一個盲腸,你們還在憲政的保護之下說沒有問題,你們可以活得好好的,
不公開、不計名,彈劾有沒有成也不要講原因,你不覺得這個「得」應該改掉嗎?秘書長,你
對這兩個條文的態度是什麼?
傅秘書長孟融:我們會研究這個問題……
徐委員永明:不要研究啦!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幾十年了!
傅秘書長孟融:因為這是委員行使的職權,不是我個人要不要的問題。
徐委員永明:不是,我是問你們的態度,監察院應該有一個大政方針,未來要有一個改革的方向,
而不是在憲法裡面保護你們自己而已。
傅秘書長孟融:所以我們會做……
徐委員永明:你們要改革,證明監察院存在的必要啊!
傅秘書長孟融:有關利弊,我們會做深入的研究。
徐委員永明:什麼叫利弊?我是在幫你耶!你們這個東西不改,彈劾不成功也黑箱,彈劾成功也黑
箱。
傅秘書長孟融:萬一這個公務員沒有被彈劾成,反而因為公布造成他名譽受損,誰要負責?我們有
考慮到這一點。
徐委員永明:你們都不彈劾他,他哪有名譽受損的問題?
傅秘書長孟融:不行,常務公務員……
徐委員永明:那你來這邊質詢應該也要黑箱,否則我質詢你,你答不出來,你名譽受損怎麼辦?
傅秘書長孟融:這個我就沒有辦法……
徐委員永明:怎麼辦?我怎麼彌補你?
傅秘書長孟融:這個是我們討論……
徐委員永明:你幫公務員想那麼多啊!我還以為你們是在監察公務員的咧!
傅秘書長孟融:這是因為我們的研究……
徐委員永明:怕人家告你們?
傅秘書長孟融:不是這樣。
徐委員永明:對啊!有憲法保護你們,你有什麼好擔心的?監察院如果是這個態度,秘書長如果是
這個態度,那預算刪掉算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