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岱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任之後提出 600 億元紓困基金要紓困所有的
航運公司,而我們的龍頭陽明海運目前有填不滿的黑洞,我就先讓你瞭解一下現在陽明海運的
海外結構,請你看這張表,陽明總公司在香港跟中國有 3 家公司,陽明香港公司就在中國,香
港陽凱公司是在香港,大陸凱陽公司也是在香港,而香港陽凱公司只負責行銷業務,整個在中
國的承攬,唯一的總代理就是位在香港的大陸凱陽公司,香港陽凱、大陸凱陽這兩家公司都在
香港,就在同一個辦公室,同一個辦公室掛兩個招牌。這個是整個陽明海外的結構。陽明進軍
中國大陸的時候有一個敲門磚,這一家公司叫做凱利,凱利公司成立時的資本額為 100 萬元港
幣,陽明海運持股 55%,凱利當時持股是 45%,在 1997 年之後,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基於安全
的考量及加強對陽凱公司的掌控,陽明當時做了一個決定,買回 42%的股份,而讓敲門磚凱利
公司只留 3%,全案經過香港律師的協調,而陽明海運總公司也確實用總價 42 萬元港幣買回,
但是這個叫做黑洞條款,我已經買回股份了,但是我每年必須從陽凱的盈餘提撥一定比例給凱
利,明明凱利只剩下 3%的股份,我當初從凱利買回 42%的股份,買回之後,竟然是陽凱公司每
年要提撥盈餘一定比例給凱利作為顧問費,從 1997 年開始到現在每年付了多少?總共付了多少
?而凱利只剩下 3%的股份,提撥一定的比例是多少?這一定的比例當時是怎麼決定的?這是當
時陽明海運進到中國大陸的敲門磚凱利公司的這一段。
第二,陽明海運在香港陽凱的弊端有幾個重點,第一個,陽明海運持股 97%,為什麼當初陽
明只有 2 席的董事?董監事的席次為什麼沒有按持股分配?為何找陽明拖車下包「立達」與陽
明的臺灣總代理「泰明」的老闆擔任董事?第二個質疑的部分,陽明海運的收入有 60%來自中

國,但是在香港的陽凱每年鉅額盈餘,陽明只分配到 55%,另外 45%分配給特定人,特定人是
誰?分配給特定人的依據是什麼?第三點質疑的,針對香港陽凱分配給特定人的經手人,這個
人是影武者,韓克武,高職畢業,1999 年被任命為極需要英文能力與海運專業知識的陽明香港
公司的總經理,2004 年退休後又被前董事長陳庭輝與當時的總經理盧峰海任命為陽明香港公司
無任期限制的顧問,而且到現在還領全薪,並再領取香港這兩家公司─香港陽凱和大陸凱陽所
有的相關酬勞,估計截至目前為止,韓克武在這三家公司巧立名目每年領取 2,000 萬元臺幣,為
陽明的大肥貓。
我們再來看大陸凱陽巧取豪奪陽明的利益,大陸凱陽怎麼巧取豪奪呢?陽凱屬於香港公司,
僅可以於大陸設置辦事處,不可以有營業行為,就是只能做行銷,再巧妙成立大陸凱陽公司,
並指定大陸凱陽公司為陽明總公司在大陸唯一攬貨的總代理,過去 20 年,前董事長盧峰海透過
陽明香港公司陽凱公司及大陸凱陽公司巧妙地組織設計,在境外與利益團體勾結,故意讓整個
事情非常複雜化與模糊化,進而瞞騙交通部所有的官員,讓投資大眾更弄不清楚來龍去脈,可
以長期為所欲為,而且掏空陽明。在這個架構之下,香港陽凱須支付凱陽公司佣金、提單、簽
發費、運費、匯出費、顧問費、各營業據點代表每個月的特別費,並負擔其辦公室的租金和水
電,還有一些大陸凱陽高階並享有每月數千元的資金。明明沒有賺,這是很單純的行銷部門,
有賺錢的是大陸凱陽,可是它什麼都不付,連最基本的租金也不付,所有的顧問、什麼費用都
不付,必須由香港陽凱支付,這個只是做行銷的,它不能承攬業務。你一定會問,為什麼不能
承攬?這就是問題之所在,一個長榮一條龍,長榮公司一條龍全部包,我們國家的陽明海運偏
偏得設這麼多子公司來承攬中國大陸的業務。你一定會講中國大陸有特殊的政治關係,所以必
須成立這些公司,真的是這樣嗎?長榮沒有這個問題嗎?
接下來是最嚴重的,香港陽凱除了編所有的基本費用支付之外,香港的陽凱還必須給大陸凱
陽比市場更低的運費,好讓其作莊賺取更多的價差,也就是說,大陸凱陽跟客戶收的是市價,
但實質上他們之間的價差是先講定的,你要好好查一查。這樣特殊的安排,香港陽凱一年就必
須支付大陸凱陽千萬元美金的費用,這又是第一層的暴利。
我們再來看大陸凱陽的第二層,與陽凱公司的相關股東巧立各種名目,例如顧問費、法律費
用,你可以看看它的財報,分享已經設計好的利潤架構,每年 5 至 700 萬元美金。所以本席強
烈質疑現在新任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包庇盧峰海董事長,陽明海運前三季虧損 130.23 億元,累積
要彌補的虧損 161.43 億元,每股虧損 3.76 元,董事會通過財務的報告計畫,將大幅減資彌補新
臺幣 160 億元,減資比例 53.27%,還要透過私募普通股的方式來辦理現金增資 10 億股。部長,
前兩季的虧損 84 億元,前三季是 130 億元,等於第三季又虧了 46.3 億元,你的那 600 億元不要
說全國的航運界,光是補這個黑洞就補不完了。
再來是新任的董事長,本席在派發董事長之前也有正式質詢表達謝志堅不適任,我不是用黑
函,我是用正式質詢的。從成效來看,比前兩季虧得更多,我在 6 月 20 日質詢陽明海運財報不
實、五鬼搬運、錢藏海外,還有陽凱公司的鉅額利益輸送,這些黑洞不去查,還繼續包庇盧峰
海。再來,上任後對鉅額利益輸送視而不見,現在的董事長和總經理目前只會作秀,怎麼個作

秀法?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上減薪五成,其餘各單位協理以上減薪三成,結果你放任
大陸、香港的每年虧損,凱陽虧損美金 1,000 萬元,陽凱虧損美金 500 萬元,光是這兩家公司合
計新臺幣 4.5 億元,你只知道節省,太會作秀了,只知道節省高階員工薪資 3,000 萬元,結果你
讓這兩家公司任意虧損 4.5 億元。
再來講到韓克武這個人,在陽明香港公司陽凱跟凱陽每年搜刮顧問費 2,000 萬元,全體員工怨
聲載道,新任的董事長謝志堅會不知道嗎?他光是從 6 至 8 月就走中國大陸 6 趟以上,他會不
知道嗎?現在外界傳聞,也強烈質疑謝志堅董事長是不是已經成為陽凱公司或凱陽公司的股東
了?或者被摸頭了,同流合污,成為陽明海運海外共犯結構之一?6 月上任去中國這麼多次,不
知道這個黑洞?沒有報交通部長嚴查?
交通部身為監督單位……
主席(葉委員宜津代):委員,你的時間到了。
林委員岱樺:懇請主席再給我 2 分鐘。這個海運版的復興航空,交通部應該要立即徹查,本席要求
二週內,在 12 月 19 日提供這三樣東西,請主席容我講完這些文件,我一定要作成會議紀錄。
第一個香港陽凱的部分,你要提供 6 項:第一,陽凱公司當初成立時,報陽明海運總公司的董
事會紀錄。第二,陽明海運公司目前占陽凱公司 91%股權,陽明公司直屬員工從成立至今在陽
凱董事會所占的董事席次之變化情形。第三,要提出依照公司法規定陽明所有投資子公司都需
定期開董事會,請提供從成立至今的董事會召開時間、地點、參加人員與紀錄。這點才是重點
,如果沒有按照公司法、董監事相關的比例來分配盈餘。第四,陽凱公司從成立至今的每年財
務報表、利潤分配及特定人員的分配金額。第五,陽凱公司從成立至今與陽明公司的代理合約
及歷年合約的修訂內容。第六,陽明海運公司派駐在上海陽凱公司的歷任總經理及財務主管名
單。
第二大部分,本席要你提供的是大陸凱陽的部分,一樣 6 個文件。第一個,陽凱公司與凱陽
公司的關係;第二個,陽明海運歷年支付凱陽公司佣金與其他相關報酬的內容與金額;第三個
,凱陽公司歷年從陽明海運公司領走的各項費用明細,我就不贅述了;第四個,香港陽凱公司
為大陸凱陽公司歷年所負擔的電費、通信費、高階主管房租、交際費等的明細;第五個,香港
陽凱公司目前派駐在陽凱大陸各辦公室各有多少人?第六個,大陸凱陽公司人員何時全數撤離
香港陽凱公司?這一點是要馬上去做的。
再來是第三個部分,韓克武是道道地地的白手套,而我要求提供的資料有,第一,從陽明香
港公司成立之後擔任了幾年的總經理?如此重要的職位,為何要讓沒有業務經驗又不懂英文的
人來擔任?第二,今年他 81 歲了,2004 年已在香港陽明公司退休,為何陽明集團及其員工退休
後均不能擔任該公司的任何職務,而他退休將近 12 年,卻繼續坐領優渥的待遇?前董事長劉豐
豪包庇他嗎?還是哪些陽明主管在包庇他?第三,韓克武退休後在這 3 家公司,包括陽明香港
、陽凱及凱陽,擔任何種職務、職稱為何、為何身兼這麼多職務?第四,目前陽明香港公司每
月支付韓克武多少薪水?第五,除在陽明香港公司巧立名目支領全數的費用,陽凱公司與凱陽
公司每個月領取多少的薪酬及每年私下分紅多少?估計此人在這 3 家公司每年可以領取新臺幣

2,000 萬。本席要求你們明天就要召開臨時董事會,韓克武就是一個重點,如果沒有透過董事會
解除韓克武所有的職務並令其即刻搬出香港陽明公司的辦公室的話,我告訴你,你們可能根本
查不出來,他們只要湮滅證據就好,總之,也請追討韓克武所有不當所得及清查陽明公司長期
包庇他的所有主管。謝謝。
主席:部長,請把以上林岱樺委員要求提供的資料提供給林委員以及交通委員會的每一位委員,在
此也向部長說明,幾乎本委員會的每一位委員都質詢過陽明海運各種的弊端,所以請部長一定
要正視這個問題。在沒有釋疑之前,所謂的釋疑就是每一位委員質詢陽明海運的疑慮以及林岱
樺委員所要求的資料。以前我們就反對對陽明海運紓困,因為我們不能把國家人民的財產隨便
浪費在一個大的窟窿或是沒有救的企業上,所以請先讓陽明海運整頓好,我們再來談下一步。
林委員岱樺:本席百分之百支持主席的裁示。
賀陳部長旦:整頓和究責都有在進行,請各位委員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