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財政部的新聞稿,為因應綠色環保潮流,發展
高效率能源及低污染車輛,你們要不要再繼續配合經濟部,有關電能的電動車輛不課徵貨物稅
?已經從 100 年做到 103 年,103 年做到 106 年了,那 106 年你們還要再繼續配合嗎?如果你要
配合它的話,其他課徵貨物稅的,包括前幾天公聽會的電器業者,你怎樣有一個公平正義去對
所有人有交代?
主席:請財政部蘇次長答復。
蘇次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就整體的稅制來看,貨物稅基本上比較合理的方式應該是跟
能源稅……
江委員永昌:能源、污染、環境,對吧?
蘇次長建榮:對,環境稅……
江委員永昌:那我問你,你有沒有去問經濟部,100 年、103 年到 106 年的 6 年當中,電動車輛的
產業有發展起來嗎?因為不用課徵貨物稅,有做到任何的績效嗎?這個產業可以繼續靠優惠的
稅或不課稅,然後繼續做下去嗎?
蘇次長建榮:這個部分因為……
江委員永昌:經濟部怎麼答復你?如果 106 年你們再配合修法,再把它延長到 109 年,或是再延長
到 112 年,你要配合經濟部到什麼時候?你的公平正義、你的賦稅、你的稅制評估……

蘇次長建榮:我們目前在跟經濟部瞭解它的產業政策方向。
江委員永昌:我讀你們這個新聞稿就認為你們會配合,所以我大膽……
蘇次長建榮:沒有。
江委員永昌:沒有?沒有要配合?
蘇次長建榮:不是,等他評估的結果。
江委員永昌:等他評估嘛!這讀起來就是他說什麼,你們就說什麼。我希望你注重我的論點,首先
,如果這個產業可以因為我們稅賦的機制,沒有課徵貨物稅就能夠起來,也要有一定的時間,
所以當這樣的措施實施這麼多年之後,沒有起來的你也要開始課徵它貨物稅,有起來的當然你
也要趕快課徵它的貨物稅。請問這兩個論點對不對?
蘇次長建榮:原則上應該是這樣。
江委員永昌:好,但是你要想一點,其實真正有做起來的是電動機車。所以問題的核心根本不是經
濟部講的那一套,問題的核心是沒有充電站啊!如果你的手機不能隨意充電,你會買手機嗎?
不會嘛!可是機車有發展充電站,所以電動機車有做起來啊!做到三萬七千多輛啊!今天電動
車輛的競爭不是在於差那個貨物稅去差到它的價格,去影響它競爭的優勢,不是嘛!所以它是
充電站不夠,而且沒有拿你減免它不要課貨物稅的那些稅收去挹注到業者,讓內政部、營建署
或地方政府去加設充電站跟業者配合起來,這樣產業才能夠起來嘛!所以我回頭講,當我們不
課徵電動電能車輛貨物稅,到基於你的賦稅對所有貨物是一致性的,你要課徵它貨物稅的時候
,不管是基於再這樣下去它的產業也起不來或是產業已經起來,不管是基於以上兩點的任何一
點,你都應該要想,已經開始有民眾試著去接受減低環境污染的電動機車,這是我們民生交通
的基本必須,所以電動機車在我剛剛所設定的論述當中,不可以去課它貨物稅,你覺得怎麼樣

蘇次長建榮:這個部分……
江委員永昌:把它分開處理,因為電動機車不像剛剛我們討論的電動車輛。
蘇次長建榮:這個部分請委員容許我們等經濟部的評估以後,我們再來檢討,好不好?
江委員永昌:不是,你要等經濟部,那你就是聽經濟部嘛!我一開始就講,你沒有自己的主張嘛!
電動機車我講了,跳脫經濟部對電動車輛的看法,因為那個車輛可能是進口或是國產的,它的
價格可能是百萬級以上,那是另外一種消費的概念了,你如果沒有貨物稅,而能降低價格去創
造銷售額,讓這個產業起來,那一套論述我知道。但是電動機車並不是,而且電動機車是民眾
交通最基本的必需,如果將來你跟經濟部條件談好的時候,要去課徵電動車輛貨物稅的時候,
我認為電動機車不可以課貨物稅啦!請把它脫勾出來研究,好不好?
蘇次長建榮:我們回去再進一步瞭解。
江委員永昌:你們昨天新聞稿就發了,我只是講說把電動機車分開來處理,你還要回去研究?我看
你研究不完了,我會繼續堅持我這樣的主張。
回到今天所要問的,公益彩券的銷售委託機構是中信銀,我想請問你們做為發行機構,中信
商銀的公信力跟商譽應該是非常重要吧!像是民眾說怎麼會沒有中獎,是不是這家銀行在作弊

,當然一定不會是這樣,可是就會造成外界的誤解。我就不明白,雖然中信連續兩屆得標,可
是我一查,最近的三大案兆豐、樂陞、TRF,樂陞和 TRF 都有中信商銀耶!顯然中信商銀的商
譽不太好。金管會在 2001 年 3 月 1 日的時候,因為不動產出租於他人使用,銀行法給它罰了
100 萬。2011 年 11 月 9 日又違反一個 200 萬的罰鍰,還有 2013 年的 8 月、11 月和 12 月,金管
會對他的裁罰還不少耶!我想請問,這樣子的中信商銀,先不論它的營運狀況如何,商譽這麼
不好,屢屢觸法,然後被金管會開罰,你們對它有什麼想法、有什麼要求?財政部要講啊!你
還容許這樣商譽不好的銀行繼續做嗎?
蘇次長建榮:跟委員報告,財政部是……
江委員永昌:你們原本的公告或是原本的合約當中,對於屢屢出狀況的中信商銀在辦我們的公益彩
券,你們能夠有什麼作為?
蘇次長建榮:發行機構是台灣彩券公司,不是中信商銀。
江委員永昌:誰來得標的?它是甲方、乙方、丙方跟承銷商嘛!難道你是直接對台灣彩券公司嗎?
我講一點,當時他們得標是因為什麼?回饋金是一件事情,當時的財政部講他們是因為經營管
理辦得不錯,什麼經營管理啊!我們發行公益彩券有二個部分,回饋金和彩券盈餘照顧弱勢,
另一方面是創造弱勢的就業機會,有三種資格嘛!結果他們跟人家的契約是什麼?是當人家績
效不好的時候,要收輔導金耶!要收講師費耶!我們不是希望去鼓勵這些弱勢者讓他們有翻轉
的機會嗎?如果他有創造營收,業績做起來賺到錢了,他原來的弱勢補助會被取消,這個也要
去接受嘛!因為階級翻轉是我們的目標。但是萬一他做得不好的時候,結果是要跟他收輔導費
耶!這合理嗎?後面那位在搖頭,你可以說明一下有沒有收他們輔導費嗎?有沒有收教材及場
所費用?
主席:請中國信託商銀彩券中心陳執行副總經理答復。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主席、各位委員。從來沒有過。
江委員永昌:可是你們合約裡面有。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因為沒有做過,所以當初我們在設計的時候,當然會把這個設計進去,但是
我們從……
江委員永昌:那本席要求廢止這個合約,反正你也沒有做。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可以,OK。
江委員永昌:不要再拿這個去當作挾持弱勢者的令牌。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從來沒有過,請委員去深入瞭解一下。
江委員永昌:好,你承諾要把這一條拿掉喔!再來,我們彩券兌獎的期限是多久?
蘇次長建榮:3 個月。
江委員永昌:這 3 個月是怎麼判斷、計算出來的?有沒有去看世界其他各國?為什麼我們 3 個月沒
有來兌獎的話,錢就要進國庫?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不是,我們兌獎的期限應該是 6 個月,彩券下市以後我們還有 3 個月的兌獎
期,其實一共是 9 個月。

江委員永昌:美國的大樂透是 180 天,從下注日開始算,日本則是開獎日的一年內,對不對?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這是電腦型的部分。
江委員永昌:那你們要不要再增加兌獎的期限?你們一年的回饋金是 27 億,2014 年到現在,沒有
來領獎的也高達 27 億,你不會覺得這個有點怪怪的、有點離譜嗎?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我們回去會再研究一下,如果消費者有這樣質疑的話……
江委員永昌:我們看你的內容是 3 個月,你現在上台來講是 6 個月,真的是 6 個月嗎?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那是刮刮樂立即型的部分。
江委員永昌:我現在講的是電腦彩券嘛!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因為當初我們定的……
江委員永昌:那就照你剛剛講的,延長到 6 個月。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這樣我們可能要修法,我們來研究。
江委員永昌:因為我們的期限明顯比國外其他國家短。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因為這是發行條例,當初我們在標的時候就已經定下來了,所以這是……
江委員永昌:因為我說不合理,回饋金 27 億,結果居然未領獎的獎金從 2014 年到現在也高達 27
億,值得檢討。
陳執行副總經理蜀珍:好,我們來做檢討,因為目前消費者並沒有特別對這件事情有質疑,只要消
費者有任何質疑的事情,我們其實都會來考量、研究看看是否有修正的空間。
江委員永昌:次長還有要答復嗎?
蘇次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一條裡面明文規定,兌獎的期限是從中獎之日起
3 個月內。
江委員永昌:如果大家都很快速來領獎的話,我也不認為會有這個問題,但今天就是因為有這麼多
人沒有來領獎,這表示顯然需要檢討改進,本席的意思是這樣。
蘇次長建榮:這部分未來如果需要修法的話,我們會檢討。
江委員永昌:你承諾了嘛!
蘇次長建榮:對。
江委員永昌: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