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今天的主題當中有關三級機關要不要採用政務
人員的部分,其實我跟劉委員的看法一樣偏向保守,但是我要先向各位討教一個問題。請問行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和銓敘部林次長,政府要不要依法行政?
主席:請人事行政總處施人事長答復。
施人事長能傑:主席、各位委員。當然,只要是法律有規定的,都應該要依法行政。
曾委員銘宗:林次長的意見呢?
主席:請銓敘部林次長答復。
林次長文燦:主席、各位委員。當然要依法行政。
曾委員銘宗:請林次長明確答復,農委會陳副主委可以兼任台肥董事長嗎?
林次長文燦:他是兼代。
曾委員銘宗:什麼叫兼代?我跟你講,銓敘部的權責已經不多,碰到你的權責,你又不敢答,所以
你不足以代表銓敘部來這裡表示意見!問你可不可以,什麼叫兼代!他是農委會的副主委,擔
任台肥董事長就是「兼」嘛,什麼「代」!「代理」是針對真除啦!我問你行還是不行啦,次
長!
林次長文燦:據我所瞭解,他不是兼任,而是兼代。
曾委員銘宗:我問你,不管是兼代或代理,行不行?
林次長文燦:如果兼任是不行,但他是兼代。
曾委員銘宗:你不要跟我說什麼兼代!我不是跟你講過了嗎?就農委會來講他是兼,他什麼「代」
?有這個代理嗎?
林次長文燦:這個我們有請問農委會,他們說他是代理。
曾委員銘宗:問農委會?公務員服務法是誰主管?是農委會嗎?假設這樣的話,今年你們銓敘部的
預算就不要過了!公務員服務法的主管機關是誰?
林次長文燦:是銓敘部。
曾委員銘宗:對。可以嗎?依照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可以還是不可以?次長,你今天是代表銓
敘部啊!你不敢答是不是?我知道你是長期從事人事工作的人,我不是跟你講了嗎?就農委會
副主委來講,他是「兼」嘛!請教一下,可以還是不可以?
林次長文燦:公務員服務法寫得滿清楚的,銓敘部曾經有個函說他不能去兼董事長,但是他這個狀
況,第一,應該這麼說,因為我們有請教他們,他們查給我們,說他不是兼任,而是代理;第
二,……
曾委員銘宗:我問你,什麼叫做代理?代理的相對概念是真除嘛!他的本職是農委會副主委……
林次長文燦:如果照這個情況,它是出缺的狀況,還沒有正式透過相關程序處理的時候,是用代理
的方式去處理。
曾委員銘宗:要代理多久你知道嗎?
林次長文燦:原本銓敘部就像委員說的,我們是所謂法規的主管機關,這是必然的,但是就個案的
認定部分而言,我們過去一向不做個案的認定,除非他們有公文給我們。
曾委員銘宗:你們是司法機關是不是?你們是不告不理是不是?你們是不是司法機關?我跟你講喔
,你們這樣是不依法行政!你有沒有看報紙?這兩天連高雄銀行的董事長都去請財政局局長兼
或者是你所謂的代理,我跟你講,接下來人家就會視你們主管的公務員服務法如無物,每個地
方都起而效尤。
次長,請問銓敘部是司法機關、不告不理嗎?就算在報紙上看到,你也不處理!你們是不是
司法機關?
林次長文燦:不是。
曾委員銘宗:報載,他從 6 月代理到現在,卻不見你們處理。我再問一次,銓敘部是不是司法機關
?
林次長文燦:不是。
曾委員銘宗:不是?那要不要處理?你們不也是當事人?第二十三條規定,該管長官知情而不依法
處分者應受懲處。次長,要不要處理?
林次長文燦:農委會的主管機關是行政院。
曾委員銘宗:乾脆把銓敘部廢掉好了!以後假設要廢除五院制,我堅持先廢除銓敘部,該你們主管
的法律規定,你們不敢講真話,在立法院也不敢講意見。既然如此,我也不跟你講了,請下去
,反正你該講的不講,還把自己當成司法機關!高雄銀行的案子怎麼辦?你也不告不理嗎?次
長,對高雄銀行董事長現在由高雄市財政局長代理或兼任,請問你們打算怎麼辦?
林次長文燦: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這件事的主管機關不是銓敘部。
曾委員銘宗:但這件事違反了公務人員服務法啊!次長,請問你們到底管什麼?還是不用你們管?
林次長文燦:跟委員報告,銓敘部管官職、官規;至於個案的認定,鑑於其情況有點複雜,我們不
能概然認定,這是我們一向的作法。
曾委員銘宗:有點複雜?各位,聽聽看,有點複雜?所以銓敘部不用管?各位,我們還要銓敘部幹
什麼?你回去好了,我不想問你了!請問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這件事何時處理?
主席:請農委會黃副主任委員答復。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主席、各位委員。陳副主委已於上個禮拜五辭職了。
曾委員銘宗:何時請辭的?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已經確認請辭。
曾委員銘宗:已經確認請辭?要不是我在上星期五總質詢時提出這問題,還不知他要代理到何時!
這件事會很快處理嗎?新的人事會很快發布?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已經發布了。
曾委員銘宗:何時發布的?
黃副主任委員金城:上個星期。
曾委員銘宗:既然發布了,那就算了。但我還是對銓敘部的作法有意見,次長,面對這種結果,請
問我們還要銓敘部做什麼?說什麼個案複雜不處理?你們是公務人員服務法的主管機關啊!既
然農委會已經處理了就好了!請問人事長,現在有規劃增加各部會政務次長嗎?
施人事長能傑:依照基準法規定,現在規劃的政務次長為一至三人。
曾委員銘宗:還要增加嗎?報章雜誌說現在各部會政務次長,如財政部有兩位政務次長,但新政府
想規劃增加政務次長名額,請問有這回事嗎?
施人事長能傑:有在討論,但必須是在總額不變的情況下,根據部會狀況而定,如有的部會業務超
級龐大,有的部會並不需要兩位政務次長,有的則可以再增加一位,如此,行政院體系底下的
總額並未增加,我們是有過這樣的討論。
曾委員銘宗:我當過財政部常次,也當過政次,以我對各部會的理解,我建議不要再增加政次了。
像財政部這種大部會有三個次長其實已經夠了,若再增加次長只會增加成本,以及次長間的相
互推諉,對政務的推動而言效率並不會增加,所以三個就夠了!過去公營銀行副總早期有三位
,現在增加為五至八位,結果效率越來越低。所以必須找到對的且真的能幹的次長,特別是部
長找對了,再找到三位能幹的次長,這樣就夠了,不要再增加次長名額。因為越多和尚就代表
得越多人挑水,到時候就真的沒水喝!我知道你們還在研究,但一下子擴充三級局長、署長等
政務官人數,一下子又增加政務次長員額,給外界觀感真的很不好!我認為三個次長就夠了!
謝謝。
施人事長能傑: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納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