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鴻鈞:主席、許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許教授,剛剛我聽了前面很多委員同仁對
你的一些提問,其中有幾個我滿感興趣的,社會大眾也一直覺得這個必須要再度瞭解的,就是
有關你個人的立場,以至你如果擔任大法官之後的立場。你在前面好像回答會有一個分水嶺,
會做切割。事實上,剛剛前面的委員問到你對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憲法的認同,你回答站在個
人的立場,你對這兩樣東西沒有一定程度的認同感,但是在你做了大法官之後,這又是另外一
個層次,你剛剛的回答是這樣子。
主席:請被提名人許志雄先生答復。
許志雄先生: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過去的基本主張跟理念,我會維持一貫性,但是在不同的身分
、場合,所能夠做的就是合乎那個身分、場合,有些能講的話,當了大法官就不能夠講,比如
說我過去主張制憲、正名,如果當大法官的話,我當然不可以公開說我們要制憲、正名。
李委員鴻鈞:問題是,大法官的職權有幾個方向,而且大法官的職權是中華民國憲法賦予的,這是
開宗明義的。當你做大法官而要宣誓的時候,你要依照這個憲法宣誓,你要對這個國家宣誓。
不管你認不認同,甚至你現在不認同,但在現在的機制中,這是一個國家,這個國家叫中華民
國,而且是依照這個憲法行事,是不是這樣?
許志雄先生:我之前答復幾位委員詢問的時候也是持這樣的立場,因為我認同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
家,它現在的正式名稱叫中華民國,所以我心中的中華民國事實上就是台灣,我不會否認我們
現在正式的國號是中華民國。
李委員鴻鈞:大法官進行解釋時是針對「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
憲政秩序者為違憲。」的狀況,這跟你心裡的想法完全背道而馳、衝突。
許志雄先生:不衝突。
李委員鴻鈞:怎麼會沒有衝突?
許志雄先生:因為我的認知,這裡所謂的中華……
李委員鴻鈞:依前面委員提到的內容、你以前的發言,或是你在中評社的幾篇言論,可以知道你完
全不認同中華民國;假如完全不認同的話,當你要針對政黨的目的、行為,是否危害「中華民
國之存在」進行憲法解釋的時候,要如何處理?這是現在既有的憲法。我知道你打從心底就不
認同這一句話,可是既有的憲法基本上就是這個精神。
許志雄先生:我一再強調不能夠以辭害意。我過去做為學者或是民間人士,認為中華民國做為我們
的國號,可能會有一些誤會,或是在國際間走不出去的問題,但是現行憲法用的是「中華民國
」,所以我當然不會否認中華民國。
李委員鴻鈞:這個會有兩個邏輯,第一個邏輯,要是您有如此高格調的風範的話,我是覺得你連大
法官都不要接了,因為你都已經不認同了,屈就而去做大法官的話,會跟你本身長期從事的社
會運動,以及你的理想完全背道而馳。

許志雄先生:沒有,這是理想,是為了追求未來,那是因為運動的關係,至於運動要追求什麼,以
及現況是什麼,我們都要分開。應為、當為,跟存在、現實兩者是要分開的。
李委員鴻鈞:我必須要跟您提到的是,即使現在民進黨執政,也不能夠觸及如此敏感的東西,這畢
竟是現實的狀況,包括現在的蔡英文總統也主張維持現狀,為什麼要提維持現狀?就是因為現
在基本上以我們的國家、處境,也只有這個樣子才能繼續維持台灣的安定和和平,這也是事實
和現實的問題。
許志雄先生:我能充分理解李委員所考慮的。
李委員鴻鈞:既然台灣現在包括整個國家的問題、國際困境的問題,我們現階段也只能這樣做,有
些事情我們現階段是這樣做,我看這些大法官有滿多人的想法、概念都跟你一樣,可是當你們
全部上位擔任大法官時,你們會給蔡英文總統找麻煩,也會給現在的執政者找麻煩,同時也會
危及現在台灣 2,300 萬同胞居安思危的問題,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當你在外面身為學者聲音
時所抱持的理想,亦即代表我們多元的社會、多元的聲音,這是 OK 的;但是當你要擔任大法官
時就不一樣了,因為這牽扯到國家整體安危以及 2,300 萬同胞的安危問題,這不只是你個人想法
的問題,因為你所背負的是全國同胞的問題。跟現在的蔡英文總統一樣,在他當選總統之後,
當然他有他的理想,但是他要想到其任何的舉動和發言所可能危害到的是整個國家,我這樣的
邏輯,你覺得如何?
許志雄先生:我很佩服李委員的高見,事實上在一開始我口頭說明時就提到,作為一個大法官,事
實上除了要有深厚的法學涵養之外,也應該要有政治的見識,換句話說,他應該是一個法律家
,同時也要是一個政治家,我所謂的政治家是要了解政治,但是不能陷入政治,他要了解他所
做的解釋會對國家憲政或其他政治運作造成什麼影響,當然所選擇的必須要是長治久安,絕對
不能因為其解釋而造成混亂或其他的不良後果。
李委員鴻鈞:我比較納悶的是,今天你站在這個位置上在備詢時,你已經具有大法官準提名人的身
分,不管任何委員在此就你以前個人的想法提出質詢,你就應該拋棄你的想法,而不是說你接
了大法官之後就會排除以前的想法,這種答詢的說法都是不對的。既然你今天已經是以大法官
準提名人的身分在這裡備詢,既然你有這樣的想法,想要切割做一個分水嶺的話,你就不能再
用以前個人的想法來答詢。
許志雄先生:因為有時面對委員的詢問,我不得不回答,但是我已清楚表明那是過去擔任學者的看
法,當擔任大法官時,有其職權、任務、責任時,我們就必須要注意大法官……
李委員鴻鈞:所以本席要再次提醒你,今天本席詢問是排在比較後面,如果本席是第一個詢問的話
,我就會這樣跟你說,那你之後或許就可以作調整,但是前面已經有很多人這樣問過你,你站
在那裡以準大法官人選的身分,已經就個人的想法回答了這些問題,我覺得非常不適當,表現
自己個人的情緒,如果用這種想法的話,未來你做了大法官,自然而然就會把個人的想法帶入
到你在擔任大法官時的思維和判定。這樣就會讓我們有疑慮,即使你現在答詢說,一旦擔任大
法官後絕對會做一個切割,你絕對不會把以前個人的想法帶進大法官的職位裡面,可是依照你
現在的答詢,我覺得我無法認同這種你覺得絕對可以做得到的想法。

許志雄先生:也許我個人的表達能力比較不足,讓李委員有所誤解。事實上,李委員方才所提到的
我都非常認同。
李委員鴻鈞:我現在要提醒你的是,你現在站在這個台上的位置就已經不像你在嘉義大學或任何一
個地方的智庫,抑或是任何地方的發言行為,這都不一樣。你在外界,在學術界等任何場合可
以為所欲為,暢所欲言。可是當你一旦站上這個位子,一旦接受大法官的提名,你自己也說當
了大法官要遵守大法官該有的想法和觀念,可是你剛才答復前面委員的詢問時還是把它納進來
,這就互相牴觸了,這樣會變成人格分裂。
許志雄先生:謝謝李委員的提醒。
李委員鴻鈞:你覺得你絕對會做得到這個方向?
許志雄先生:絕對,我會盡大法官的本分。
李委員鴻鈞:有些人的理想和方向,我覺得你可以再去思維和思考。打個比方說,這次你接受大法
官提名是依照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所規範的資格,也就是學術方面。剛才有委員提到,從事學
術不一定要是博士,不過你從事學術工作有多久了?
許志雄先生:超過 30 年。
李委員鴻鈞:在這 30 年裡面,你為什麼不拿博士?
許志雄先生:這跟個人出身背景有關,我在台灣的指導教授沒有博士學位,李委員是留日的博士一
定很清楚,我到日本是拿交流協會的獎學金。
李委員鴻鈞:那時交流協會的獎學金是 16 萬還是 20 萬?
許志雄先生:大概 16 萬。
李委員鴻鈞:日幣。
許志雄先生:當時我是到東京大學留學,我在東京大學的老師沒有一個有博士學位,都只有學士學
位。每個的領域不一樣,工學的大概都有博士學位,國語學的沒有一個有博士學位。在東京大
學縱使拿到一個博士頭銜,他也……
李委員鴻鈞:你的碩士是在東大念的嗎?
許志雄先生:沒有,我是去研究進修 2 年就回來,我在自傳裡面寫得很清楚,因為在日本幾乎是不
給你博士學位的。
李委員鴻鈞:日本文學博士,其實不只是文學,任何的博士的難度都很高。東大的博士又比較特殊
,其實比較好拿。
許志雄先生:那要看哪個領域,像農學大概是碩士 2 年、博士 3 年。如果是國語學的,你不需要學
位的,他會……
李委員鴻鈞:東大的情形是這樣的,只要學校認同你就 OK,反而是日本私立學校要拿博士必須取
得外面的認同,才能申請博士。東大認為自己是日本最高學府,只要內部審核過了,你就可以
拿博士。
許志雄先生:我剛才提到,不同學校不同領域,即使同一個學校的不同領域也不一樣。在東大曾經
發生過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有位法社會學學者六本佳平在東大拿到博士學位,他們要聘他時,

開教授會議居然說他拿我們的博士學位,我們為什麼要用這個人,而不是在大學畢業後當助手
來引用?他們的結論是當年看錯了,可說是遺珠之憾,所以讓他讀博士學位。他們認為最好的
學生應該由國家給他錢專心念書。
李委員鴻鈞:現在法學期刊受到學術界認同的大概有多少?
許志雄先生:如果是屬於學報的話,譬如幾所國立大學,首屈一指的是臺灣大學,如果不是學校的
學報的話,現在最有名的兩個分別是「月旦法學」和「台灣法學」。
李委員鴻鈞:如果可以刊登在這些期刊上,就可以拿到所謂的 point 嗎?
許志雄先生:就會受到認同。
李委員鴻鈞:那就可以去申請你的學位了,是不是?
許志雄先生:我不曉得委員說的是哪裡的學位?
李委員鴻鈞:就是博士學位嘛!
許志雄先生:沒有啦!這在台灣的話,……
李委員鴻鈞:這個話題談太久了,其實我不是在質疑你的學術地位或法學素養。台灣的法學博士應
該不少吧?
許志雄先生:要在大學教書,沒有博士學位大概是進不去的。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嘛!
在你這三十年多年的學術生涯裡面,憑良心講,真的有心要去把它串出來,拿一個博士學位
並不是一件難事。或許你覺得這個學位不一定是個等號,可是從著作來講,並不是寫一本書就
可以,而是這本書有沒有得到法學方面該有的基本定位,這就是很重要的地方。寫了一百本跟
寫一本比起來,如果寫一本有受到認同,和寫一百本卻不受認同,意義完全不同。你瞭解我的
意思嗎?
許志雄先生:將近 20 年前,我到臺大擔任兼任老師,在研究所授課時,就是拿我的論文去審查,
他們認為可以才進去的。
李委員鴻鈞:難得要由學術界的人出任大法官,這是司法的最高機構,按照這樣的方式,未來被提
名人就可以依例而上,所以,擔任這個職務並不只是你個人的問題,它所影響的是永續的問題
,未來任何大法官候選人提名時都可以依例辦理,所以我覺得你在這方面要背負很重的歷史的
責任感。
許志雄先生:謝謝李委員的勉勵。
李委員鴻鈞:講真的啦!民進黨現在有過半數的立法委員,你要落選的機會並不高,可是你要有一
個基本的想法和概念,就是我剛剛講的兩個問題,第一個是你個人的想法和以前你在社會上和
學術界的發言,絕對不能再帶進未來執行大法官職務的行為裡面,這一定要劃分得非常清楚,
因為這背負的責任非常嚴肅,也非常嚴重。再來,你擔任大法官之後,要如何在學術界塑造出
大家對你的認同?擔任大法官之後並不是就坐在那邊、蹺著腳,有釋憲案時再做解釋,而是要
延伸出自己在學術界該有的地位,這才是你更要努力的。
許志雄先生:我會謹守大法官的分寸,謹言慎行,而且我相信我有這種決心扮演好大法官應有的角

色。
李委員鴻鈞:你以前長期在蒙藏委員會擔任委員長,根據你的背景資料,我發現你幾乎把自己在蒙
藏委員會的功績當做政界發展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對不對?
許志雄先生:我不曉得委員是從哪邊看到的。
李委員鴻鈞:比方說你擔任政務委員,然後你在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任內也得到行政院的一等勳章等
等,這些都列入你的事績裡面。
有關蒙藏委員會的部分,根據你剛剛對其他委員的答復,其實我所聽到的並不是所謂的裁撤
,對不對?你覺得應該是……
許志雄先生:要看是從哪一個角度去看,如果這個機關已經不在了,那是裁撤,如果這個機關的功
能或者和它原來職掌有關的事項可能會分散到其他的部會去,就還會繼續做相關的工作。
李委員鴻鈞:你做蒙藏委員會的工作很久了。其實蒙藏委員會的功能是什麼?它有很多的主要功能
,是不是?其實它並不是一個空的單位吧?
許志雄先生:不是。
李委員鴻鈞:它實際上要做的事情包括藏傳佛教,對不對?其實它最主要的功能之一是在這個地方

許志雄先生:文化的傳承……
李委員鴻鈞:據我了解,臺灣藏傳佛教的信徒超過 100 萬。
許志雄先生:很多。
李委員鴻鈞:藏教有四大教派,四大教派來到臺灣宣傳、宣揚他們的藏教,這些高僧的良莠參差不
齊,落差真的很大,蒙藏委員會當初所扮演的功能就是對這些人進行審查,讓他們能夠有一個
程度地在臺灣弘揚藏教,蒙藏委員會在其中也發揮了非常重要的功能,你做過委員長,你應該
知道吧?還是你都沒有去參與?
許志雄先生:早期都要經過蒙藏委員會的認證,可是後來就沒有,現在好像又有了。後來為什麼不
做這個工作,而由外交部直接做,最主要的考量是蒙藏委員會的人員有限,譬如我們到達蘭薩
拉、印度或其他國家去理解是有困難的,是做不到的,做不到就不應該去做,不然會產生很多
問題。
李委員鴻鈞:我也跟你講為什麼我會提這個問題。今天蒙藏委員會的功能、位階是不是要降下來?
這個我不反對。我剛剛特別提到,我們中華民國臺灣信仰這方面的民眾超過 100 萬人,仁波切
、喇嘛也很頻繁地到臺灣來,可是他們的落差、素質還是有不一樣的地方。
甚至我也可以跟你講,大陸的班禪本來也很想到臺灣來,可是我覺得他們來臺灣會有問題,
因為臺灣現階段還不適合迎接這種人來,否則會造成很大的問題。第一個是他們的安全問題,
萬一出了什麼問題該怎麼辦?而且藏教裡面也不一定會認同,因為他們的想法、派系很多,包
括黃教、達賴喇嘛的部分,雖然達賴喇嘛被奉為精神領袖,可是還是會有很多禮俗,這會對臺
灣現有的安定造成問題,所以暫時不宜,你懂我的意思吧?
許志雄先生:我了解。

李委員鴻鈞:談到這個契機,講真的,今天我們臺灣目前還是一個不穩定的狀態。如果臺灣非常穩
定,又是另外一個層次。就像我剛剛提到的,你今天做了大法官,你就要用同樣的想法及概念
來看這個方向才對,不能只考慮當初的學術理想或本身既有的理想,因為它與現實還是有很長
的落差。或許可以慢慢地磨合到某個程度,也許會是 50 年或 30 年以後的事,不能在現有的階
段就讓它擦出火花,因為這個責任不是你個人能夠承擔的,你所背負的不只是我們的司法界,
還包括整個臺灣,這些都會同時地延伸出來,我跟你講的是這樣的概念。
許志雄先生:我理解。
李委員鴻鈞:我為什麼要跟你提藏傳的問題,就是因為這也是一樣的概念,對不對?
許志雄先生:對。事實上剛剛李委員提到的班禪,說實在的,我比較有疑慮,因為班禪鬧雙胞,如
果……
李委員鴻鈞:這是同樣的問題,達賴也是一樣,對不對?
許志雄先生:對。
李委員鴻鈞:他是一個宗教的領袖,我們給予尊重,對不對?雖然給予尊重,卻也必須視實際狀況
而定,尤其如果台灣走向一個穩定的方向,當然什麼都 OK。你待過蒙藏委員會,所以我才會跟
你討論這點,並非我們反對誰來、不要誰來,問題不在這裡!
許志雄先生:瞭解。
李委員鴻鈞:我想談的邏輯是,你接任大法官後你的思維、想法,尤其是你以前個人的想法與思維
。你剛剛開宗明義就說會做切割,如果你不做切割,我覺得那還可以不一樣,畢竟不認同中華
民國,不認同中華民國這部憲法,所以不接大法官,這樣就是另外一個方向了。但既然你站在
這裡,就表示你要接,一旦踏上此地,進入立法院,即為準大法官候選人,理當摒棄所有個人
思想、情緒,不然坐上大法官這位置時試問要如何切割?切不開的!
許志雄先生:謝謝李委員的……
李委員鴻鈞:不能謝謝,我……
許志雄先生:李委員的話我會謹記在心……
李委員鴻鈞:不是謹記在心,而是做得到、做不到!
許志雄先生:一個人不可能與過去思想、主張完全切割,我一再強調的是,過去的思想主張如果與
運動有關,是所當為的,那麼確實有很多不適合大法官講,也不適合大法官這身分去做,而我
絕對不會做。但如果對主權、人權、自由、權力分立相關者,以前怎麼講,在我當大法官後我
照樣會貫徹……
李委員鴻鈞:那就會牴觸了!我剛剛講過,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
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待會兒林委員昶佐會上台詢問,他是支持臺灣獨立的……
許志雄先生:我剛剛也提過,不……
李委員鴻鈞:他是支持台灣獨立的,所以你與他的想法是一致的,但你又是大法官,職責是解釋憲
法,不就符合憲法所規定的這一條?
許志雄先生:之前我也說過,這裡的中華民國指的是什麼,這點我們要先認清楚!縱使憲法增修條

文……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你不認同中華民國,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可是一旦就職大法官,你就是
中華民國的大法官,而就職時必須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宣誓,這樣豈不是精神分裂,人格分裂?
許志雄先生:這個中華民國絕對不是指稱中國的中華民國,這個中華民國所指稱的是臺灣的……
李委員鴻鈞:中華民國憲法開宗明義是什麼?中華民國憲法開宗明義講的,就是我們是中華民國,
對不對?憲法的基本就是這樣!我剛剛講過,你的理想或許是五十年後,或許是三十年後,如
果要對撞,大可以在學術界、在任何政黨的智庫去對撞,你可以在任何地方對撞,時代力量的
林委員昶佐也可以去對撞!但當你是大法官時,你就不能對撞!因為你的身分已經讓你不能去
對撞了!我講的這個邏輯你還聽不懂嗎?
許志雄先生:一旦擔任大法官,那麼以後在我所寫的意見書中,我不會排斥中華民國這用語的,但
我心裡瞭解這個中華民國指的是什麼,這是我一貫的態度。譬如像全國性的選舉,並不可能到
大陸地區去辦,一定是在台澎金馬……
李委員鴻鈞:所以我講了將近二十九分半,幾乎就是白講了!
許志雄先生:沒有,李委員講了很多高見,我會……
李委員鴻鈞:我只能語重心長講,要坐這個位置,就必須扛起這樣的責任,因為你有責任!
許志雄先生:是!
李委員鴻鈞:而非為所欲言,隨便發言。
許志雄先生:那當然。
李委員鴻鈞:你千萬要記住這句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