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委員銘宗:主席、許被提名人、各位同仁。我剛剛聽到您一再表示您的 case 跟楊仁壽秘書長不一樣,所以我想請教您,是哪個地方、哪個情況不一樣?
主席:請許宗力先生答復。
許宗力先生:主席、各位委員。楊仁壽秘書長當時是四年一任的大法官,他擔任大法官二年多的時候就辭掉大法官,並沒有任滿,然後去擔任公懲會的委員長。當時並沒有再補人,也就是總統在楊仁壽辭掉後,並沒有再任命新的大法官來補,然後在二年或一年多之後,就準備重新任命他為院長,所以當時有學者質疑這是一種實質的連任,因為本來是四年一任,如果還沒有任滿就辭職,之後又重新任命他,就變成又重新八年,所以當時有學者有這個質疑。但是我的情形是……
曾委員銘宗:確實不一樣。我贊成你的講法,確實不一樣。不一樣在哪裡?楊仁壽秘書長在有爭議的時候,他不接受提名,但是您是在有爭議的情況之下接受提名。您贊不贊同您的接受提名是有爭議的?
許宗力先生:我個人是認為沒有爭議的。
曾委員銘宗:老實講,立法院是一個理性論政的場合,我跟您報告,有沒有爭議可以從二個層面來看。第一是專家學者,譬如台大的陳志龍教授,他是您的同事吧?
許宗力先生:是的。
曾委員銘宗:政大的廖元豪教授,您認識吧?
許宗力先生:是的。
曾委員銘宗:台北大學的劉幸義教授,您聽過吧?
許宗力先生:也認識。
曾委員銘宗:這三位都是法學上蒙受尊敬的大老,尤其劉幸義教授的政治立場還是偏綠的。這三位教授都認為您的提名有非常重大的爭議,我不敢講說違憲,但是這三位法學大老都認為有非常大的爭議。既然專家學者認為這個有重大爭議,我們接下來看一般民眾的部分,這個資料是我在網路上 google 再任有沒有違憲的結果,這是普羅大眾的看法,上面有高達 26 萬 9,000 筆的資
料,這不是 9,000 筆耶!我要跟許教授報告,就算 google 曾銘宗都沒有這麼多筆。普羅大眾都認為有爭議,所以您確實真的跟楊仁壽秘書長不一樣,我再問您一次,有沒有爭議?
許宗力先生:社會上有不同意見,我個人是認為沒有違憲,我確定是沒有違憲的。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違憲我暫且不論,但是擺在眼前的,您的同事,台大的陳志龍教授、政大的廖元豪教授、台北大學的劉幸義教授,三位法學大老都認為專業上有爭議,普羅大眾的 26 萬9,000 筆認為這個有重大爭議,所以您的確跟楊仁壽秘書長確實不一樣,氣魄不一樣、胸襟也不一樣。所以我再問您一次,違不違憲是一個層次的問題,有沒有重大爭議是另外一個問題,許教授,我不是學法律的,我也沒有這個能力去認定有沒有違法,但是我可以用專業人的看法、
用普羅大眾的看法,我要定義這個案子是有爭議的,您贊不贊成?
許宗力先生:OK,每個人可以有不同意見。
曾委員銘宗:好,連你都贊成這是有爭議的個案,那麼我要對您剛剛的回答表達一定程度的敬意,
這是為何?因為你本身是一個學者,就這一點,你都敢回答這個案件有爭議,我要對您這個回
答表示敬佩之意。
我真的不希望這個爭議的案件跟您一輩子,讓您成為一個有爭議的院長;即使到時民進黨硬
推,讓你通過審查而擔任司法院院長,即使你身為有爭議的院長,我希望你還是要為台灣社會
、整個司法作出一定的貢獻;只是很可惜,對於前面的爭議,我也贊成。
繼續討教下列問題,據中正大學的調查統計,一般民眾對於司法能公正判決的可信度非常非
常低!相信者低於 20%,不相信者超過八成。中正大學是國立大學,它和司法院無怨無仇,依他們作出的報告,不信任度是這麼高!即使是司法院自己的調查報告,民眾對於司法的可信度也很低。現在我們可以預期民進黨一定傾全力護駕你成為司法院院長,如果真是如此,面對這樣的情況,您要如何提升民眾對於司法的公信力,您有沒有具體的想法?
許宗力先生:維持公信力可說是最關鍵的,我們就是要提升司法的公信力,而要提升公信力最重要在於提升裁判的品質,這是最關鍵的;至於要提升裁判的品質,我在一開始的報告就和大家說,目前影響裁判品質的最主要因素是案件量過多,這讓基層司法官真的都是要加班,甚至犧牲個人健康才能處理;我個人認為如果負荷的案件量過重,便不能苛求它的品質,但是因為裁判品質是司法最關鍵的,所以如果案件量不降低,這真是神仙都難救!因此,我們可以用各種不同角度處理,比方增加法官的人數或讓審級構造呈金字塔化,這樣的話,才能減少訟源,我們的法官也才能在合理的工作環境中判決,他們的判決品質也才能提升。這是公信力最重要的……
曾委員銘宗:好,接下來,您過去曾經提到要避免、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或是奶嘴法官,請問您對於
這個部分打算如何做?
許宗力先生:我只能說,我們希望法官是有社會經驗、對人生有充分體驗的人;如果他們只是從學
校畢業,因為會考試而考上,之後進入司法官學院受訓,然後分發,我個人對此的確有點擔心
;雖然這些年輕的準法官真的都非常優秀,但是他們缺乏社會歷練;至於缺乏社會歷練,我覺
得有各種不同的……
曾委員銘宗:你打算如何避免或淘汰這類不適任的法官?
許宗力先生:針對如何定義不適任的法官,我們是根據一個評鑑制度來決定,對於法官的選任,覺
得有幾個選項可以來做選擇。過去董部長建立了讓有一定年資,可能是 5 年或 8 年以上的行政官、檢察官或律師經歷者,才有資格考法官的制度,因為這些人比較有社會歷練,我認為這是其中一條路。另外,目前司法院準備採多元選任的方式,現在已經在做了,就是可以讓律師等職申請轉任法官,但因為現在法官工作環境不好,要加班很辛苦,所以較難吸引中壯的資深律師來轉任法官,這是一個很難的問題,必須要克服。
曾委員銘宗:其次,您曾提到要推動參審制,請問要如何落實你所謂的參審制?
許宗力先生:我現在先保留一下,因為很多人都希望參審與陪審問題能留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做進一步討論,不要因為我以後可能擔任司法院院長,就以自己的意見做為意見,變成我想推參審就參審,想推陪審就陪審,我希望不要過早有定見,所以我會尊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討論及決議。
曾委員銘宗:但是基本上您是贊成參審制的,因為這是您的意見,但您打算保留給改革委員會去?
許宗力先生:如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定要採陪審制,我一定也是全力以赴,其實這個制度沒有全好或全壞,參審有它的優點及缺點,陪審也有它的優點及缺點,我覺得這就是一個政策的決定及制度的選擇,所以基本上我會尊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決定。
曾委員銘宗:另外,提名你的蔡總統在提到司法改革政策時提到,司法體系是人民要覺得它是一個
及時、有效的救濟跟保護的機制。請問你要如何落實蔡總統所謂的及時、有效的救濟跟保護的
機制?你的初步想法為何?
許宗力先生:我認為基本上目前的訴訟制度就是一個及時、有效的救濟跟保護機制,如果人民認為行政處分有侵害到他的權利的話,可根據目前的訴願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所以我的意思是,那個救濟的門應該是 open 的,基本上並沒有拒絕任何人的問題。
曾委員銘宗:我舉一個很明顯的例子,在世界銀行 2015 年經商環境報告中,有關商業訴訟效率方面,台灣訴訟實現權利必須耗時 510 天,新加坡是 150 天,韓國是 230 天,香港是 360 天,而
台灣需要耗掉 510 天那麼長的時間。如果以後你當院長,要如何改善商業糾紛的效率?是否要建立商業法院或商業法庭?
許宗力先生:跟其他國家相比,我們的確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我想可能是現在的訴訟制度必須重新檢討對於現在的商業模式是不是適合,包括要不要設置專業法庭等,甚至也可以考慮訴訟的程序、整個救濟程序,有沒有應該針對商業糾紛做特殊考量,這都是我們可以來衡量的。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