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日前梅姬來襲,全國停班停課,我們放了兩天颱風

假。這幾天網路及媒體一直在討論,醫護人員在颱風天應否放颱風假。請問部長,現今部立醫院
的做法為何?
主席:請衛福部林部長答復。
林部長奏延: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說明如下:首先,最近有三次颱風接
連來襲,所有醫護人員都犧牲自己,為全國民眾的健康把關,本人在此致上最大的謝意與敬意。
其次,針對醫療人員颱風假的部分,根據醫療法的規定,凡是急診與住院必須派駐醫師人力,至
於門診部分,我們希望各醫院必須考量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及需求。因為有些門診病患確實有就
診的需求,譬如慢性病患無法立即停藥,洗腎患者也須赴門診洗腎,各醫院必須有所取捨,才能
就人力做妥適的安排。
洪委員慈庸:誠如部長所言,梅姬颱風在 9 月 27 日風雨最強的情況來看,台北醫學中心與大型醫
院都已經停止一般門診,改開設颱風特別門診,至於急診與住院則是照常開放,但台中大型醫院
仍維持正常門診,以往會放颱風假的台中榮總,在梅姬颱風來襲期間也維持正常看診。本席認為
,病患與醫護人員的權益應可兼顧,但是,現在各家醫院卻搞得好像一國多制,台北是這樣的狀
況,台中則是另一種狀況。請問部長,衛福部針對此一問題要如何做全面性的規範與管理?
林部長奏延:基本上,我們在颱風天一定要維持急診與住院的醫護人力,至於門診部分,則視各醫
院的情況而定,有些慢性病患者的藥已經服完,所以有些部門仍需開放病患就診。我認為衛福部
針對這部分只需做原則性宣示,實際情況還是要由醫院自行處理。
洪委員慈庸:如此說來,未來各地區醫院在颱風天還是會發生一國多制的情況。我們再討論醫師因
颱風天上班而發生職災的問題,目前醫師並未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如果醫院未能負起責任的話,
難道醫師在颱風天出門上班時受傷,最後他們只能自行負責嗎?在上次協商時,衛福部次長提及
未來要到 109 年醫師才會納入勞基法,也說要讓醫師先適用職災保險的部分,你們是否已經草擬
出相關的法條,還是你們有其他的想法與做法?
林部長奏延:報告委員,依照衛福部的規劃,108 年 9 月 1 日受僱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稍後再請
石司長向委員報告,若有需要修法,尚請委員支持,俾利醫師提早納入職災部分的保障。
洪委員慈庸:請問石司長,醫事司是否已研擬相關法條?還是你們要採用其他的方式因應?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答復。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在上次黨團協商之後,本部已著手研擬醫療法第五十七
條之一、第五十七條之二及第五十七條之三修正草案,並將草案送至各黨團及委員辦公室供委員
參考,所以我們已經研擬出初步的條文。最主要就是醫療法第五十七條之一的修正,醫院必須和
醫師訂定工作規則,在工作契約中要有相關的規範,包含剛才提到的退休金制度以及例休假的規
定。其次是第五十七條之二,職業災害的保護準用勞基法的規定,有這樣的文字。
洪委員慈庸:你們現在是打算修醫療法?
石司長崇良:在醫師還沒有納入勞基法之前,我們可以先修醫療法。
洪委員慈庸:所以今天可以更確定的是,你們要先用醫療法去做職災的保障。
石司長崇良:是。

洪委員慈庸:好,這是你們說的。因為在上次協商的時候,有委員建議是不是就先用保險的方式來
處理,基本上你們沒有採取這個意見,還是要用醫療法,這個部分我們到後面再討論。
再來我要問的是評鑑的問題,在 9 月 20 日是不是有召開一場「106 年醫院評鑑基準(草案)
交流會議」?
石司長崇良:我們在修訂評鑑之前,在 7 月份有開兩場的交流會議;在草案出來之後,9 月 20 日
和 23 日又召開了兩場交流會議。
洪委員慈庸:我想請問一下,你們明年的評鑑是不是打算把醫院的人力配置標準包含護病比都拿掉

石司長崇良:我們在 9 月 26 日召開了研修小組最後一次的會議,有達成以下的共識,第一個,這
次修訂的醫院評鑑基準適用於區域級醫院和地區級醫院的評鑑。第二個,除了護病比之外,我們
把所有醫事人員的人力條文整理完之後,對照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是完全相同的,所以我們才會從
評鑑條文中把它拿掉,改由持續性監測指標每月監控,然後交由衛生局去查處。至於護病比的部
分我們會保留。
洪委員慈庸:護病比會保留?
石司長崇良:對。
洪委員慈庸:等一下,你剛才講了一大串,針對護病比在評鑑裡面到底會不會繼續存在,你可以做
比較簡單的說明嗎?
石司長崇良:護病比會存在。
洪委員慈庸:會存在,不管是區域醫院、地區醫院或是醫學中心都會有?
石司長崇良:都會。
洪委員慈庸:所以之前的新聞是謠傳?
石司長崇良:不知道是不是謠傳,我們還沒有公告。
洪委員慈庸:因為你們之前有這樣的說法,當然外界就一直在講這件事情,那衛福部也有用新聞稿
來回應為什麼要用線上登錄,你們說外界一直質疑醫院的評鑑會有資料造假的問題,所以才改成
這樣的方式,但是我覺得滿納悶的,如果這個評鑑在這麼深入調查的時候都能夠去美化數字來作
假,那你用網路的線上登錄到底有沒有用?這是我的一個疑問啦!
針對醫策會的預算解凍報告,在第 969 頁提到要增列外界關注的議題,包含護病比和住院醫
師工時,我今天也確認過了,如果未來護病比這個很重要的人力資源指標還是存在,那就 ok;
但是如果你們有把它拿掉的意思,本席認為萬萬不可,因為人力資源是醫院裡面非常重要的一個
因素,能不能安全都是看這個指標,所以本席在這邊再次的叮嚀,不然這樣的政策會和醫策會的
報告相違背。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剛才一直在討論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前有十大配套措施,我們現在比較有
共識的是專科護理師這個部分,目前專科護理師的人數和未來的規劃大致上是怎樣去安排?
石司長崇良:目前有辦理執登的專科護理師大概有 5,700 名,其中有百分之五十六登記在區域醫院
,百分之三十幾在醫學中心,不到百分之十在地區醫院,所有專科護理師的來源是由護理師經過

一定時間的經資歷以及訓練之後,才能取得專科護理師的資格。未來醫師要納入勞基法,需要增
加一些醫療的輔助人力,我們除了繼續培育專科護理師之外,也希望多一些其他人力的來源。
洪委員慈庸:其他人力的來源包含了臨床助理,對不對?
石司長崇良:是。
洪委員慈庸:對於臨床助理這部分,大家的爭議比較多,在你們的規劃中是說他要協助醫師去執行
醫療的服務和相關的行政作業,有些 paperwork 要請他們來做,那很多的資方代表就鼓掌叫好,
說這個醫師助理非常好,他們很支持這樣的政策,不過一些基層的醫師和護士就非常的反對。我
想要確認一下,針對臨床助理和外界所說的醫師助理,司長有跳出來說都是一些謠傳,那你可不
可以藉著這個機會清楚地說明兩者間的差異?
石司長崇良:專科護理師是依據護理人員法所設立,所以他具有某種程度上的獨立執業能力,也可
以當作負責人。但是如果是未來我們立法通過的臨床助理,他只能夠執登在醫院,而且是在醫師
的監督下來執行醫療業務,所以不具有獨立執業的能力。
洪委員慈庸:這些資方代表和醫界大老所說的醫界助理,與你臨床助理的概念是一樣的嗎?
石司長崇良:我不曉得他們的認知是什麼,但是我們的政策很清楚。
洪委員慈庸:你的政策很清楚,所以這是衛福部未來想要推的。
石司長崇良:是。
洪委員慈庸:那財團想推嗎?
石司長崇良:我們是為了因應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在住院病人的照顧上會遭受到最大的衝擊,所
以我們必須積極的補充醫院在照顧方面的人力。
洪委員慈庸:我最後要說的是,臨床助理目前在醫界的討論有非常多的爭議,那專科護理師是相對
比較沒有爭議的,對於沒有爭議的部分我希望衛福部大力去推展,對於有爭議的部分則要儘可能
去溝通,因為現在大部分的基層人員會覺得這樣的政策是不是在幫醫院節省成本?是不是讓密醫
合法化?這些都是大家的疑慮,所以我今天特別再提出來,針對有疑慮的方案,希望衛福部和外
界再多做一些溝通跟解釋,謝謝。
石司長崇良:好,我們繼續溝通,謝謝委員的指教。
林部長奏延: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