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署長,雖然行政區是桃園市龜山區,但大家都叫
它是林口 A7 集合住宅,就是在牛角坡那個地方,我相信你應該非常瞭解。現在那裡蓋了 4 區集
合住宅,一共有 4,000 多戶,即將取得使用執照。當然接下來就會有人住進去,就會產生家庭廢
水、污水,可是沒有污水處理廠可以處理這些廢、污水。
一個新的區段徵收區建蓋的集合住宅,沒有污水處理廠可以處理廢、污水,就直接排入十八
份坑溪和啞口坑溪。其實這 2 條溪就是塔寮坑溪的上游,最後就經過新莊流到大漢溪,再進到
整個淡水河。今天我們看到台北市、新北市在淡水河流域做了很多污水下水道,比率達百分之
七十六和百分之四十多,是全國第一名和第二名。
桃園發生這樣的事情,到底署裡的態度是怎麼樣?這件事情我已經講很久了。
主席:請環保署張副署長說明。
張副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其實委員上次提過這個問題,我也交辦了,很抱歉沒
有跟委員報告清楚。現在我請業務單位來說明。
主席:請環保署水保處劉副處長說明。
劉副處長瑞祥: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上次委員質詢過這個案子後,行政院也召開過 1 次會
議,並在會議裡要求上游的桃園市政府建蓋並營運污水處理廠。不過在建蓋和營運污水處理廠
之前,如果 A7 集合住宅依據水污法,有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的話,就符合法令,可以排放
。不過我們環保單位會加強監督它的排放是否符合標準。
吳委員秉叡:我告訴你,我參加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召開的專案會議時,新北市環保局提出的檢測

報告指出,那個大腸桿菌的污染量大概是原來一般水的 200 倍!家庭廢水、污水就是有排泄物
等等。
在集合住宅的大樓裡,當然有簡易的化糞池、簡易的污水處理設備。但問題是簡易處理完之
後,就排到塔寮坑溪這個自然的溪流,一進來就造成污染啊!如果這個理論行得通,那我們就
不必蓋污水下水道,何必接什麼污水下水道呢?大家都排放到溪流就好了。
現在集合住宅依照法令也要有污水處理設備,但那是簡易的。副署長,現在集合住宅本來就
要設置簡易污水處理設施,你說是不是這樣呢?
劉副處長瑞祥:是,它現在有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
吳委員秉叡:如果邏輯這樣可以通、可以當做答案的話,那我們就不必要有污水下水道了,以後不
必要有污水下水道的預算了!
你知道過去選舉的時候,郝龍斌和朱立倫宣稱的淡水河曼哈頓計畫要花 2,000 億嗎?為了整治
淡水河的水污染,他們準備的是 2,000 億大案!當然那是選舉的時候講一講,現在不知道在哪裡
。可是你知道整個大台北地區的污染問題─什麼時候淡水河才能清?
這件事需要做,我還是原來的說法。第一,現在桃園市政府要求撥給他們的地,是內政部營
建署的地,應該要撥給他們;第二,興建污水處理廠的費用,請營建署或中央或環保署補助,
無論如何就是請中央機關補助。污水處理廠的設計、施工、發包要等補助到了才會做,才能興
建完畢。
以新莊市選區而言,我要的是一個期程。你們要告訴我,什麼時候才能完成,是 2 年、2 年半
還是 3 年、3 年半?現在我們已經夠衰,我的選區已經被你們污染了,這是不得已的,但你們要
告訴我,什麼時候這個問題能夠得到解決啊!我要的是這個。
也不能怪現在的鄭市長,以前的案子是前任吳市長搞掉的。原來區段徵收時要蓋污水處理廠
,結果他自己發明,認為弄到龜山水資源回收中心就可以處理。現在鄭市長上任檢討才知道,
水資源回收中心根本沒有那個容納量,也沒有辦法撐 2、3 公里到那個地方,現在回過頭來又要
做污水處理站。但是時間呢?
中央出錢,我們很感恩,中央願意給地,我們很感恩,台北市政府甚至願意來施做,我們也
很感恩,但就我們新莊市民來講,我們已經被污染了。到底什麼時候能夠解決我們的污染呢?
這是今天本席想要跟你們提醒的一點。
你們一直來溝通,跟我說這件事有在進行,可是進行在哪裡?期程在哪裡?這是區域選舉立
委對選民的責任。這個流域有我的選區,加上蘇巧慧委員的選區,一共有 20 萬的居民。這根本
是以鄰為壑,商三 A 區區段徵收不是這樣搞的!照理來說,區段徵收全部完成之後才能夠配地
,才能開始申請證照。可是為了配合馬總統 2012 年選總統,弄了一個合宜住宅,沒有完成區段
徵收就撥地、申請建照,就蓋了。周邊配套全部沒有完成,是這個因素造成的結果,環保署脫
不了責任!當初興建的時候,環保署不能參加會議、不能有意見嗎?整個環保設施沒有完成,
你們怎麼可以讓他們這樣蓋呢?
我現在要的是時程,能不能追一下?

張副署長子敬:謝謝委員指教。雖說工程責任不在我們,但就污染的責任而言,我們應該努力去推
動這件事。我們回去之後會積極地再和他們協調,最少要把委員期待的後續作法、期程訂出來

吳委員秉叡:好,這是期程。那麼技術上,這 2、3 年我們不得已要接受部分的污染了,我不敢講
全部,請問監測單位是桃園市環保局,還是環保署也可以幫忙監測?
張副署長子敬:這沒有問題,如果需要我們去做的話。
吳委員秉叡:要加強,但是到時候如果有違規,是處罰誰呢?
張副署長子敬: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超過標準,我們可以找管理單位負責。
吳委員秉叡:對,所以很可憐的,住進去的這些管委會會常常被你們罰錢。罰到後來,如果新莊居
民認為污染很嚴重,就去包圍他們,政府的角色不見了,讓民間的力量去互相衝突,要弄到這
樣嗎?
張副署長子敬:我們會儘快找他們來協調。
吳委員秉叡:好,拜託副署長了。
接下來本席要問一個比較技術性的問題。我知道現在對焚燒稻草你們都有加以取締。但是現
在有一種農法叫做生物碳,和露天焚燒稻草不一樣。它是悶燒,悶燒會形成碳化,碳化後可以
大規模改良土質。地方政府和環保署用什麼標準來判定到底是露天焚燒還是在製作生物碳的過
程?這兩者目標不同,作法稍有差異,但是外觀看起來很接近。
張副署長子敬:報告委員,不管是什麼方法,最少要不污染空氣。無論是用悶燒或露天燃燒的方法
,如果煙滿天飛,還是會被禁止。
如果能夠走到生物碳,把這些東西回收再利用,我們當然絕對是贊成的。
吳委員秉叡:這個生物碳不是只有對那個東西的回收再利用,在製作過程中也可以減少空氣中的二
氧化碳,因為整個作法的流程是不同的,相當具有技術性。生物碳的農法在這兩、三年來開始
大量流行,台灣的農民才剛開始學習,其他國家則是早幾年就已經開始,因此,環保署對於這
類先進的東西要進一步了解,否則你們根本無法得知問題的本質。露天燃燒與生物碳製作過程
中產生的煙霧量是不一樣的,但是,環保署很容易產生一個既有的觀念,燃燒過程中只要有水
就會產生煙霧,問題是這樣的煙霧有可能是水蒸氣的懸浮微粒,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汙染,不能
只憑它的外觀來判斷,其中還是會有差別。本席希望,你們對於新時代的農法能有進一步的了
解,而不是光憑外貌來判斷、光看到冒煙就開罰,應該要詳細了解其中的細節,了解新時代的
新科技方式到底有什麼樣的意義,好嗎?
張副署長子敬:是,農委會也打算積極推動這個部分,所以它也曾經找過我們,希望大家能共同配
合。像這次風災過後,它也請我們儘量將那些漂流木留下來,未來可以再利用,而我們也會進
一步與他們合作。
吳委員秉叡:如果你們研究清楚,能夠做土質改良的話,對國家也是好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