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外交部李次長,柬埔寨是由哪個駐館在兼轄?
主席:請外交部李次長答復。
李次長澄然:主席、各位委員。是胡志明辦事處。
邱委員志偉:從胡志明辦事處到柬埔寨要多少時間?
李次長澄然:搭乘飛機約需一個多小時。
邱委員志偉:飛機班次也不多,一般都是開車,約需四、五個小時,請問有幾位同仁專門辦理與柬
埔寨相關事務?
李次長澄然:一般來說是一位,但若事情多的話,其他同仁都會支援。
邱委員志偉:駐處處長有常常去柬埔寨嗎?
李次長澄然:有的。
邱委員志偉:請提供駐處處長這一年轄訪的資料。囿於台灣在國際上的處境,要推動南向政策,首

先我們的駐在國要有一定的官方駐外人員,你們必須要求胡志明辦事處與柬方積極洽商,在最
短時間內於柬埔寨設處,這樣才能及時、有效的保護國人的安全或對訊息進行統整和通報。
李次長澄然:對此,我們正在積極努力當中,但是這件事情主要的關鍵還是在柬埔寨。
邱委員志偉:本席比該位處長還早知道柬埔寨這件事,我在兩個星期前去柬埔寨參加台商會議時,
這位處長甚至比本席晚到場,這代表他對柬埔寨這邊的業務不是很用心、認真!在柬埔寨台商
會會長以 Line 通知本席發生這種狀況後,我就立即請外交部國會聯絡人通知胡志明辦事處去瞭
解狀況,他才匆匆忙忙的趕去。這件事是本席通報的!
李次長澄然:謝謝委員,我們馬上就派人過去了。
邱委員志偉:我國國人在國外受到人身安全的限制,被對岸如此處置,居然要透過 LINE 通知立法
院,再由立法院通知外交部!本席不是在此苛責你,而是告訴你們,要推動南向政策,一定要
能具體保護國人和台商的安全。現在緬甸已經突破了,對不對?
李次長澄然:對,已在今年 3 月設了辦事處。
邱委員志偉:大家原本認為緬甸最不可能設辦事處,但是時空環境會改變,只要肯努力,就可能達
成目標,所以你們要設定目標,在一年內於柬埔寨設處。
請問對於兩岸關係目前的狀況,美方的立場為何?
李次長澄然:美方的立場一向都很一致,就是希望兩岸和平相處,維持一個穩定的環境。
邱委員志偉:他們在 520 前後對兩岸關係的論述和主張、發表的立場和看法有無不同?
李次長澄然:沒有不同,他們的立場和政策很持續。
邱委員志偉:美方和中國那邊有無接觸?現在很多改變不是我們造成的而是中國那邊改變了,對可
操之在我的部分,我們儘可能維持兩岸和平,也就是擱置爭議嘛!兩岸政策需與時俱進,我們
已經在調整,已經在思考如何透過制度性的協商保障兩岸的穩定發展,但很多事情非操之在我
,所以美方立場也很重要,有時可以透過美方間接的表達美方的關心,這也是外交部該做的事

李次長澄然:美方一直都很關切兩岸的關係。
邱委員志偉:那是他們主動的關心,本席的意思是你們要透過美方,希望他們能在中間發揮一些作
用。
李次長澄然:事實上是有的。
邱委員志偉:你要有積極作為,讓美方在中間扮演一種角色,把目前狀況做個處理,以上是本席善
意的提醒。
李次長澄然: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接下來要請教陸委會張主委,這次柬埔寨事件的處理模式和 100 年菲律賓事件之後的
方式不一樣,肯亞和馬來西亞這兩次事件是他們直接將我們的國人送到中國受審,可是從 100
年開始,兩岸共打有一個合作模式,請問之後是誰改變了?
主席:請陸委會張主任委員答復。
張主任委員小月: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沒有任何改變。

邱委員志偉:所以是中國改變了,而之所以處理模式不一樣,是因為他們是人治社會,不是一個法
治國家,因此將司法視為一種影響兩岸關係的手段和工具,對於他們會有這種作為本席不意外
,請問張主委,依照你的評估,這種作為將來會逐漸緩和還是會維持這種強度?甚至是增加其
強度?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希望兩岸關係維持現狀,能和平穩定和發展,類似國際電信這種詐欺犯是一
種高科技的犯罪行為,相信未來還是會持續發生,可是我們認為兩岸應該合作,讓司法正義得
以伸張,對於他們關切在大陸的受害人,我們也能理解,只是希望將來……
邱委員志偉:他們會無所不用其極地在各種政策上干預兩岸關係,不論是陸客來台或對台商的優惠
措施以及兩會目前協商機制,他們都以之為手段試圖影響兩岸關係,而他們目前的對台政策就
是對我不理不睬,基本上你們的熱線及相關聯繫機制現在好像都是單向,對不對?
張主任委員小月:是的。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們已經做了我們該做的,他們不回應是破壞了之前兩岸所有協商機制,因此我
們要有信心,錯不在我,他們營造了一種天威難測的意象─我就是不理你,你們自己看著辦!
所以我們要很堅定,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同發展也是新政府的目標,如果未來的三個月、
半年甚至一年他們還是抱持這種對台政策,請問陸委會有無相關的因應作為?
張主任委員小月:其實我們每天都一點一滴地展現善意,但我覺得這不應只有我們單方面的努力,
雙方都有共同的責任,所以我們還會持續的……
邱委員志偉:他們質疑我們好像「逢中必反」,其實我們並沒有那種思維,而是將他們視為一個國
家,希望能正常交往,他們才好像是「逢民必反」。由於現在前往中國大陸不需加簽,假設本
席現在持不用加簽的台胞證前往,主委認為他們會讓我入境嗎?
張主任委員小月:這個實際上的問題,我不很理解。
邱委員志偉:我是說本席以執政黨國會議員的身分持台胞證前往的話。
張主任委員小月:那可能會有一些困難吧!
邱委員志偉:可見他們是有差別待遇的,並將這種人民的自由移動也當作影響兩岸關係的手段,因
此對於很多事情不要老覺得是我們做錯了,不是!其實我們一點都沒有錯,已經做了我們該做
的,我們堅持主權、堅持兩岸要和平發展的立場始終沒有改變,所以本席支持主委的立場和作
為,但是如果半年、一年後他們還是這樣,那麼我們總要做些什麼、想點辦法,讓兩岸關係不
要如此冰冷,讓兩岸聯繫的管道和機制有某種程度的恢復或另闢其他聯繫管道,而如何解決、
採用何種方法應該是陸委會要思考的課題。
張主任委員小月:我們會努力。
邱委員志偉:台商在世界六大洲打拚,可說是將台灣的力量向世界發光並在各洲紮根,所以台商在
將台灣國力向國際伸展這部分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很多沒有駐外單位地區的涉外事件都是
靠台商協助解決的。本席前幾天去參加台商會議時,某洲台商會會長語重心長的跟本席說,他
們花了二、三十年的時間努力打拼,披荊斬棘、從無到有,好不容易將台灣的名聲在這個國家
樹立起一個可以讓大家尊敬的典範,結果台灣在國際上的聲譽卻被這些跨國罪犯影響了,所以

他建議如果這些嫌犯回來受審,應該以法律限制其出境,請問法務部陳次長,這點可以做到嗎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考慮對入境且有事證者從嚴強制處分,至於出境部分,若
已有註記,就儘量減少他們這樣的機會。
邱委員志偉:即針對跨國犯罪者在某種程度上限制其出境的自由,因為他的再犯率很高,如果限制
其出境,他就不容易再有這樣的罪行。法務部現在已有這樣的方案和想法?
陳次長明堂:這部分涉及人民遷徙的自由,我們正與刑事局、陸委會等單位思考這樣的機制。
邱委員志偉:這樣的方案何時可以出爐?
陳次長明堂:一個月內,因為還要跟林美珠政務委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