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的議題是業務報告,但是大家還是熱烈
討論國定假日應全國一致的議題。你們認為國定假日全國應該要一致,你們所持的理由是什麼

主席: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理由包括很多方面,包括勞工和在家裡與家人的休息時間,如果大
家能夠一致的話,對家庭生活是好的。
林委員淑芬:你應該說顯然是要跟公務人員一致。
郭部長芳煜:就是家裡如果有公務人員,就會有人放假有人不放假,這是原因之一。但另外就整個
社會的公平性來講,大家也認為不管是提供腦力還是勞力,大家都應該要有一樣的工作條件。
林委員淑芬:對,所以你講的是要公平嘛!但是從國定假日全國一致的概念來談,國定假日的概念
就是有薪休假,而且是老闆要付薪水的休假要一致,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是的。
林委員淑芬:所以要公平,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對。
林委員淑芬:從國定假日要求全國一致,我們來檢視勞工有薪休假的不平等。先以國內和國外做比
較,聯合報曾經作一份 2013 全球各地假期天數的報導,這裡講的是全世界各國的特休日和國定
假日,就是年假加國定假日,如果臺灣把 19 天變成 12 天,那世界各國基本上都把特休從最低
的假期日開始起算,臺灣的特休加年假加國定假日共計是 19 天,在世界前 30 名裡面排行第 26
,遠遠落後韓國,韓國的國定假日是 12 天,但是韓國的年假是從 15 天起跳;也遠遠落後日本
,日本的國定假日是 16 天,他們的特休也是從 10 天起跳;也遠遠落後香港,香港的國定假日
是 16 天,他們的特休跟我們一樣是 7 天起跳;並也遠遠落後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的國定假日是
14 天,他的年休特休是從 8 天起跳,還落後泰國,泰國的國定假日是 15 天,他的特休是 6 天起
跳;也落後美國,更不要講俄國、歐洲。我們現在來講有薪休假,有薪休假很多,年假當然是
一個因素,國定假日也是,如果國定假日要平等,那特休要不要平等?那勞動條件要不要平等
?就業要不要平等?我們都知道政府公務人員是終身聘僱,大概是鐵飯碗,那勞工就不要抱怨
了,可是在勞工的領域,有一些非典型就業,這一點的彈性化成為趨勢和主流,我們國家為了
勞工的休假有做什麼變革、改革?有提出什麼配套嗎?都沒有。勞工不在乎國家紀念日要紀念
誰,誰會在乎什麼紀念日,勞工要的是休假,特別是勞工付出勞動力幫經濟成長付出這麼多之
後,到底可以享受幾天的有薪休假?我剛剛講過,勞動彈性和非典型就業成為主流以後,我們
的有薪休假日就不的有國定假日還有特休,特休還要的年的,年的跟特休是的 在一起,可是
這些短期契約工、一年一聘的契約合同,等到他們滿一年可以有 7 天休假時,抱歉,你的年的

沒有了,明年重新簽訂又要從第一天開始重算,那他們就永遠沒有特休、年假,可是歐洲就有
想到,歐盟在非典型就業和勞動彈性中看到了這個不公平,所以他們希望成員國每年的帶薪休
假,也就是年假、特休假不要少於 4 週,包括全職和非全職員工,還規定在這個地方工作 3 個
月以上就應該享有假期,你知道他們工作滿 3 個月可以有多少年假嗎?部長不清楚,那司長知
道嗎?事實上,雖然歐盟這樣規定,但他們的成員國也沒有全部這樣做。工作滿 3 個月要享受 7
天的年假,工作滿 6 個月要享受 2 個禮拜的年假,以此類推,關於非典型就業、派遣、部分工
時或是勞動彈性,連日本、韓國都跟進了,你知道在日本工作滿多少可以有特休和年假嗎?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司長答復。

謝司長倩蒨:主席、各位委員。日本工作前半年是有 10 天休假……
林委員淑芬:那韓國呢?
謝司長倩蒨:韓國的話,工作第一年有 15 天的休假。
林委員淑芬:那我們國家第一年是幾天?
謝司長倩蒨:我們工作滿一年以上是 7 天,但是各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像日本的例假是沒有薪水
的,韓國的話……
林委員淑芬:不要講這個,現在我講的是有薪休假,所以你們在說要齊一、公平,但是你們到底為
勞工想了什麼?這是以國際做比較,你們說與國際不一樣,而且理由也很多,那我們就好好的
來比一下,有關勞動部 104 年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你知道現在勞工平均工作年資是幾天
嗎?這部分跟特休及有薪休假有關,從你們的統計表中,現在全部的受僱勞工平均總工作年資
大概是 13.9 年,其實沒有一個勞工可以在同一個企業裡面待很久,現在在同一個企業母體待很
久的幾乎都是年紀比較大的,那現在有很多企業因為彈性化或就業型態、企業經營型態等因素
,所以壽命都不會很長,因此在企業的平均工作年資都不會很久,換工作的平均次數是 2.3 次,
目前工作的平均年資是 7.5 年,特別休假的平均天數是 13.4 天,以目前工作的平均年資 7.5 年換
算成公務人員的特別休假,可以有幾天?不需要跟外國比,你說休假齊一,有薪休假要公平,
依照現在勞工的平均年資 7.5 年得到的特休為 13.4 天,那 7.5 年年資的公務人員,他的特休是幾
天?
郭部長芳煜:21 天。
林委員淑芬:那你覺得這樣有公平嗎?
郭部長芳煜:不公平。
林委員淑芬:那為什麼你只求在國定假日上要公平,在特休上不用公平呢?
郭部長芳煜:所以請假的事情真的需要做通盤的檢討。
林委員淑芬:你們說要平等、公平,有薪休假要全國齊一,結果只有在國定假日齊一,特休上卻沒
有齊一,我再問你,公務人員請事假,可以有幾天的有薪事假?
郭部長芳煜:5 天。
林委員淑芬:而勞工的有薪事假有幾天?
郭部長芳煜:沒有。
林委員淑芬:這不是要齊一嗎?怎麼又沒有齊一呢?我再問你公務人員請事假可以請幾天?你不知
道?那請看一下表格,公務人員請事假的天數是沒有上限的,那勞工可以請幾天事假?
郭部長芳煜:14 天。
林委員淑芬:那怎麼沒有公平、齊一呢?我再請問病假,公務人員有薪的病假有 28 天,那我們勞
工沒有住院是不給薪水,有住院最多不能超過 30 天,並且只支給半薪,這部分怎麼沒有齊一呢
?特休的部分,公務人員滿 3 年可以有 14 天特休,我們滿 3 年有 10 天特休,公務人員滿 6 年
有 21 天,我們的 6 年則是 14 天,這部分怎麼也沒有齊一呢?我今天講這件事是要告訴部長,
這是從縮減工時 40 小時來的,你們一直都講配套,但這算什麼配套?縮減工時為 40 小時是 ILA

在 1935 年所頒定的第 47 號公約,建立每週工作以 40 小時為原則,並訂 1962 年為實現每週工
時 40 小時的原則,現在是 2016 年,半個世紀過去了,我們要來實現每週工時 40 小時,但這個
配套絕對不是休假齊一,然後就拿走我們的 7 天休假,因為配套要跟公務人員綁在一起的這種
說法不存在,勞工跟公務人員的休假標準從來沒有一致過,為什麼只有在國定假日要一致呢?
其他的權利不一致,卻在要拿走勞工休假權利時說要一致,我要特別強調這其實是以一致性來
掩飾上述要剝奪勞工年假的事實,這才是真相,所以勞動部宣稱國定假日全國一致是欺負勞工
,我今天很不願意對執政黨這樣說,但真相就是如此,你若給週工時 40 小時,就給得乾脆一點
,就要真的給,不要給了週工時 40 小時後,卻又想設法幫資方拿回去,這是在玩花招,從國民
黨時代到現在的政府都讓資方在擺布,我必須很沉痛地說,我不反對「一例一休」,但休假齊
一這個假藉口,是我反對的,這是一個荒謬的理由,是一個欺負勞工的理由,所以請真的好好
給我們休息,給勞工休息,若是要比照公務人員是比不完的,若要談公平性更是不公平,今天
講全國一致的公平是在突顯你們的不公平,所以從國定假日全國一致的假理由、假藉口中,我
們要凸顯出有薪休假是不公平的,對勞工來講是不公平的,整個所有的制度都是不公平的,謝
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