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委員志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勞動部郭部長的業務報告,我知道勞動部的
事情很多。
主席:請勞動部郭部長答復。
郭部長芳煜:主席、各位委員。而且還很複雜。
吳委員志揚:勞動部主管很多項目,但是我想你應該知道現在大家最關心的是……
郭部長芳煜:週休二日的事情。
吳委員志揚:可是你的報告為什麼對週休二日的著墨那麼少,不到半頁?
郭部長芳煜:因為今天是業務報告,如果是週休二日的專題報告,我們就可能著墨多一點。這麼大
的業務報告裡面就是一般性地向各位委員報告,如果委員對哪個問題想特別關心,我們也會…

吳委員志揚:上回我也是就很多問題請教你,但是在週休二日的部分,上次時間不太夠……
郭部長芳煜:我記得委員有針對週休兩個例假日的事情提案。
吳委員志揚:好。我認為你們現在的版本是口惠而實不至,就是 7 天中有 1 日是例假日、1 日是休
息日。你也知道例假日與休息日是不太一樣的,所以才會有文字上的不一樣。請問部長,這兩
種有什麼不一樣?請你講給全國民眾聽。
郭部長芳煜:兩個例假日就是那兩天一定不能工作,就是實際休兩天,我們不是不知道這樣的情況

,但是因為公務人員的兩個例假日是可以上班的,有必要的話是可以上班的,所以是不一樣的
情況。第二,我們除了看到這兩日給勞工充份休息之外,我們也覺得裡面要不要保留 1 天給勞
工做一個彈性的調整,如果他真的需要加班,整個工作環境可以接受,對他的身體健康也沒有
影響,所以我們才會講是不是有 1 天可以做一些調整……
吳委員志揚:部長,例假日是絕對不可以上班……
郭部長芳煜:是,不能上班的。
吳委員志揚:絕對不能加班。
郭部長芳煜:對。
吳委員志揚:用多少錢都不行。
郭部長芳煜:對,不行,除了天災事變以外。
吳委員志揚:那是特殊情況。
郭部長芳煜:所以我們才想要不要留一個彈性,這是我們的出發點。
吳委員志揚:我上次講過,我希望臺灣不要再以工作時數這件事情戰勝人家。
郭部長芳煜:我也聽的很清楚。
吳委員志揚:搭配另外的措施,讓勞工好好地休息,而且這個休息是有品質的休息,如此一來,勞
工在另外的 5 天會比較有生產力。
郭部長芳煜:是,我知道。
吳委員志揚:現在外面勞團也非常反彈。
郭部長芳煜:有很多人支持委員的看法,就是要例假兩天。
吳委員志揚:我前天還特別去桃園參加活動,你知道桃園的工會也是……
郭部長芳煜:我知道,桃園產總。
吳委員志揚:不一定產總而已,也有職總,一些老幹部對長期的勞工運動非常熟悉,我把他們的擔
心講出來,因為他們長期跟資方在談判、協商、鬥法,你們現在 1 天假日、1 天休息日的做法雖
然感覺上比較有彈性,但是他們怕只要有一點例外,這個破口就會被資方用各種力量打破。比
如第二十四條規定,休息日的工作薪資是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給付,看起來是不錯,但是
現在一般採月薪制,其實月薪制就已經包含休息日的工資了。
郭部長芳煜:對,已經給 1 天了。
吳委員志揚:所以其實勞工在休息日去工作,感覺上工資只有加 1 倍,就是乘以 1,其他的都包括
在月薪裡面,這樣會產生一種相對的剝奪感,就是勞工在休息日又來上班,其實是拿平常的薪
水,感覺上是這樣。
郭部長芳煜:兩個平常的薪水,就是 1 加 1 的概念。
吳委員志揚:對,但是因為平常日的工資已經算給他了,而且他想像的是他會有兩天的休假,今天
剝奪他 1 天的例假日,請他來上班,另外再給他的其實只有 1 倍的薪水,跟正常的上班日,比
如下午 5 點以後開始上班,前兩個小時的工時是 1.33 倍,後 3、4 小時是 1.66 倍,這樣就有 1
比 1.33 與 1.66 之差,我覺得這就是剝奪感的來源。

郭部長芳煜:這是事實,早上王委員有提到這個問題,他突然一下子秀出來,我們沒有意會過來,
後來經過了解,就是剛才委員這個意思沒有錯。
吳委員志揚:對,因為是月薪制。
郭部長芳煜:但是比較的基礎是不一樣的,我們現在是以休息日及禮拜六與現狀相比,如果是與下
班以後的工時相比,那個基礎不一樣,可能未來可以再來談這個問題。
吳委員志揚:所以你講了週休二日,人家的想像是,只要在週末二日上班就是真正的加班,就會拿
來與平常下班以後的加班做比較。
郭部長芳煜:其實大概有 60%到 70%比較大型的企業目前的做法也是加倍、1 加 1 的概念。
吳委員志揚:目前的做法是這樣,但是我覺得當時蔡英文總統候選人所講的落實,以及朱立倫總統
候選人講的落實週休二日的原意不是承認現狀,不是讓現狀有法律的依據,而是要真正推動週
休二日。這個週休二日不是只有勞動部的事情,是要全面鼓勵民眾休閒、運動、欣賞藝文,這
些是合在一起的,代表一個先進國家所……
郭部長芳煜:我同意,縮減工時是世界的趨勢,我們也應該朝這個方向去努力,但是第一階段是不
是先把所有大型企業、小型企業、包括目前 40%還沒有適用週休二日的企業先拉到大家一樣的
水平,然後就像委員剛才講的,再來談如何落實兩個例假日,甚至禮拜六上班比現在 2 倍工時
更高的加班費。
吳委員志揚:請問部長,對於你所謂的落實週休二日,你有沒有最後的目標,就是我講的那種,然
後你現在只是一步、一步往那個目標前進?
郭部長芳煜:我的想法是,我們可以階段性地實施,現在先處理休息日可以有 2 倍的工時,先達到
這樣子的週休二日,當然還要再加上其他的配套,譬如讓勞工不會因為雇主強迫他一定非休息
不可,如果他自己認為要休息,他可以拒絕上班、不用來。
吳委員志揚:沒有,你講的太單純……
郭部長芳煜:我知道……
吳委員志揚:如果有這種機會,一定是資方占優勢,真的是這樣子。
郭部長芳煜:我總覺得臺灣的企業主沒有這樣地苛,大部分的企業主其實還是都把勞工當成自己的
資產、夥伴一樣,如何讓少部分的企業主不會這樣傷害勞工的權益……
吳委員志揚:部長,我跟你講,現在在假日工作也是未滿 8 小時以 1 天計,對不對?
郭部長芳煜:國定假日是 double 的,但如果是禮拜六加班,前 2 個小時的工時是以 1.33 倍計算。
吳委員志揚:你現在講的第二十四條,月薪制的感覺就會比我剛才講的那 2 種都差。
郭部長芳煜:如果比的一樣是禮拜六的話,是不會差,因為同樣在禮拜六加班,工時的計算一樣是
1.33 倍、1.66 倍;但是如果是比下班以後、8 個小時之外的部分,真的是差一點。那是另外一個
議題,我覺得另外再談。
吳委員志揚:部長,要進步啊!
郭部長芳煜:要。
吳委員志揚:這真的是雷聲大雨點小。

郭部長芳煜:但是你看看,這樣子的改變都已經很困難,所以凡是牽涉到工資、工時、勞基法的修
法,有人開玩笑說修勞基法比修憲法還難,因為勞資意見總是不一致,一步、一步地慢慢進步
,可能是目前……
吳委員志揚:部長,之前我們就發現已經有很多變相的情況,所以才要真正落實週休二日,你們現
在這種做法沒有很乾脆地週休二日,一天假日、一天休息日,然後你們在第三十六條除了將第
一項改成「二」,我建議加一橫改成「二」就好了,但是你們下面又有二、三、四好幾項,每
一項又規定各種工時的變形,是不是?我感覺整個法案就只是把現狀……
郭部長芳煜:那是變形工時。
吳委員志揚:對,你們現在等於是對所有雇主原來比較不好意思講的、想辦法的做法,給它法源基
礎,反而讓它合法化了。
郭部長芳煜:目前現狀是這樣子,我們一點都沒改。
吳委員志揚:我跟部長報告,我有提出臨時提案,雖然我不是貴委員會的委員,但是我請委員會的
同仁署名提出。你們一定要把新的週休二日制度、勞團所有的疑慮講清楚,在此之前,這個凍
結案就不應該予以解凍,是不是?
郭部長芳煜:這是兩回事,請吳委員支持。
吳委員志揚:對於今天最重要的週休二日,你的報告只有半頁!講的「好清楚」哦!
郭部長芳煜:今天是整體業務報告。如果是專案報告,就會整本報告都是週休二日。我們的業務真
的是太龐雜了,所以最少要有一定程度地讓委員了解我們全盤的業務。
吳委員志揚:先把大家關心的重點講清楚,大家好期待啊!新的政府起來,大家好期待這件事情。
郭部長芳煜:我們真的會很重視。
吳委員志揚:但是你卻跟現實妥協,把資方已經做的一些變形工時合法化……
郭部長芳煜:沒有合法化,它原來就是這樣,我們未來會檢討。
吳委員志揚:要進步啊!
郭部長芳煜:昨天勞團有意見,我們已經表示會檢討這方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