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立法院組織法,但是很遺憾看到有人打著
全民監督反賄選的大旗,特別要求立法院正、副院長的選舉要採取記名方式,我個人認為這樣
的主張反而讓正、副院長的選舉更加複雜。以民主的原則來說,為了避免利益上與個人人情世
故的壓力,使委員沒有辦法依照自己的自由意志進行投票,關於人的投票還是以無記名投票為
主。以國外的例子來看,加拿大、英國過去一向也都採取公開推舉,但後來也改採無記名投票
方式,因為他們認為議長是國會的議長,而不是政黨的禁臠,希望讓更多議員能有自主性,而
不是黨的橡皮圖章,所以很多歐洲國家現在也都採取無記名方式來進行選舉。記名投票最大問
題在於投票者往往是因為記名而產生很多不利後果,尤其現在我們是強人政治,當統治者有更
大的權力時,可能會透過這樣的方式威脅、利誘等形成恐怖統治,所以在整個制度上,尤其是
人事議題方面,我覺得原則上還是要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
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明文規定「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
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換句話說,根據本條文,對於憲法明文規定的各種
選舉,除非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另有規定外,否則都應該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我當然也瞭解
,從政黨的角度來看,當然希望能採取記名投票方式,因為這樣黨意才能得以伸張,同時也能
瞭解黨員有沒有真正落實黨所屬意的候選人。但是如果某政黨提出的正副院長候選人並非人民
所喜歡或是與該政黨的立場有所衝突,也只能依照黨意去投票,這樣很容易讓立委變成政黨的
棋子,沒有辦法讓真正的民意展現,反而讓黨意凌駕於民意之上。對於憲法第六十六條所規定
的選舉,除非憲法增修條文增加立法院正、副院長應採記名投票的規定,否則就應該採取無記
名投票方式。林廳長,這次提出的修法是不是有違憲之虞?難道不是透過無記名投票方式下所
選出來的議長更符合我們心中的人選嗎?
主席:請司法院司法行政廳林廳長說明。
林廳長瑞斌:主席、各位委員。憲法中有關選舉的方式,第六十六條規定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由
立法委員互選,至於採用什麼樣的方式選舉,我想應該要符合現行法的規定。
許委員淑華:沒錯,尤其是記名投票,從地方到中央都可以看到,我們一直很害怕地方選舉採用間
接投票會有黑道或買票的情形發生,如果我們透過記名投票,不是更落實了買票的結果嗎?採
取記名投票的方式就能看出賄選對象有沒有投給買票者,這樣不是增加更多弊端嗎?同時也更
合法化的讓買票更合理,所以我覺得在民主精神下,還是應該以無記名投票為主,如果採取記
名投票,很多小黨或少數黨將不可能透過合縱連橫的方式取得議長的寶座。另一方面,我認為
透過公開的買票訂定,以後不只是國會,未來地方議會也會更常出現,這是絕對要考量與防弊
的。像現在立法院的親民黨、時代力量都是少數,如果我們強迫採取記名投票方式,也將侵害
小黨的權利,我覺得沒有辦法讓他們保有自己可以選擇自由意志的權利。
林秘書長,今年度一開始時,朝野提出幾項呼籲,第一個是議長能夠中立化,如果議長選舉
採取記名投票,然後很多人沒有支持議長,你覺得未來議長主持議事運作時還能保有公正性嗎

主席:請立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林秘書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議長中立化與是否採取記名投票可能不是有那麼直接的關係,因
為議長中立化是指議長在處理議事時必須非常客觀、中立,又能夠……
許委員淑華:但是現在議長也主持很多協商,協商就必須與各政黨協商,不只是議事運作,我覺得
這還是會影響議長對於立委的直接看法,難道不是這樣嗎?
林秘書長志嘉:在我們的實際運作上,議長的產生一定是後面有政黨的支持,這是一定的,在政黨
的支持下擔任議長之後,現在的議長中立化,蘇院長也強調希望議長中立化,他現在做到的是
退出政黨活動,例如他本來是民進黨籍,現在退出民進黨所有政黨活動。另外,他的黨職也…

許委員淑華:秘書長,我現在不是針對蘇院長,我當然相信這與院長本身的修為、氣度有很大的關
係,但是未來只要立法院通過正、副院長的選舉採取記名投票,很快的,地方議會、代表會也
都會朝此模式來進行,我們很難掌握未來全國是不是因此可能有很多賄選事件的發生,我們也
很難保證未來各地的議長都是像蘇院長這樣有氣度的人,這是我們沒有把握的,所以站在我們
的立場,我覺得還是應該依照憲法的規定,實在不適合破壞現有的憲法體制,同時,我覺得立
法院也不應該一直不斷擴權在我們的權力之上,秘書長,你覺得目前提出這麼多改革的提案,
對於國家發展、安定及經濟活絡上真的有很大的幫助嗎?這些立法目標其實只是為了大喇喇的
符合現在的民意說法,我覺得這也迫害了很多少數人的人權。
林秘書長志嘉:委員,你說的我非常肯定,但是我認為這些委員所提出的提案與委員的想法一樣,
他們也希望透過這些提案能使國會更好,或是說透過這些提案讓國家更上軌道,他們對於採取
記名或無記名投票的問題可能有另外一個角度的看法。
現在的狀況是採取無記名投票,但是在各縣市的議長選舉中還是出現很多賄選傳聞……
許委員淑華:並沒有直接關係……
林秘書長志嘉:其實多多少少還是會有……
許委員淑華:並不可能說修正後賄選的狀況就會減少。
林秘書長志嘉:所以,在這種狀況下,採取記名或無記名投票與是否賄選有時候不是那麼相關,不
是記名投票就一定會有賄選、無記名就一定沒有賄選,我想可能也不是這樣的,沒有那麼直接
的關係。
許委員淑華:是沒有直接關係沒錯,但是坦白講,地方很多議事運作就是如此,這樣其實更坐實了
買票。
謝謝二位,我只是希望在立法院還是要為臺灣未來的長久多做考量,而不是為了一己之私。
謝謝。
林秘書長志嘉: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