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審查的是「要塞堡壘地帶法修正草案」,請
問副部長,對於重要的軍事管制區,目前有哪幾個法律有訂定相關規範?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問題,我請承辦單位來向委員詳細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作計室周次長說明。
周次長皓瑜:主席、各位委員。要塞堡壘地帶管制區可以管制的有軍用機場……
蔡委員適應:我問的是法律,而不是地點!有相關規範的是不是只有要塞堡壘地帶法及國安法中管
制區的劃定?
周次長皓瑜:對,要塞堡壘地帶法與國安法。
蔡委員適應:請問這兩個有什麼不一樣?
周次長皓瑜:管制的目的不一樣,要塞堡壘地帶是作戰上攻者所必取、守者所必固的,國安法的劃
定則是為了要確保海防與軍事設施的安全律定。
蔡委員適應:你說要塞堡壘地帶法是為了攻、守而劃定的?
周次長皓瑜:對,作戰需要。
蔡委員適應:作戰需要的攻與守?
周次長皓瑜:是的。
蔡委員適應:請問目前劃定了幾個要塞地帶?22 個吧!
周次長皓瑜:22 處。
蔡委員適應:請問第一處是哪裡?
周次長皓瑜:是外島地區。
蔡委員適應:第 1 處是外島?本席說的是編號 1,本席手上這份是你們提供的資料……
周次長皓瑜:資料很多。
蔡委員適應:我直接告訴你,你們編號 1 是基隆市內木山。
周次長皓瑜:基隆有 5 處。
蔡委員適應:基隆有 5 處?
周次長皓瑜:是。
蔡委員適應:要塞堡壘地帶法規定的要塞地帶在基隆有 5 處?
周次長皓瑜: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
蔡委員適應:我現在問的是要塞堡壘地帶法劃定的要塞地帶,你們公告的啊!
周次長皓瑜:基隆是內木山要塞,基隆只有 1 處。
蔡委員適應:對啊,那你怎麼會說基隆有 5 處呢,嚇死人了!請問次長,內木山是幹什麼的?
周次長皓瑜:內木山是俯瞰整個基隆港的要點。
蔡委員適應:是嗎?你們劃定的區域到底是哪裡?是那個靶場還是山上?
周次長皓瑜:這個地方可以箝制 15 號道及河川縱深……
蔡委員適應:哪個 15 號道?
周次長皓瑜:台 15 號道……
蔡委員適應:台 15 號道在哪裡?濱海是台 2 還是台 15?好,是台 15。內木山那裡有個靶場,我不
知道你們是把靶場劃為管制區還是你剛才講的,這是第一個。
其次,次長剛才說要塞堡壘是戰時進攻或守備的重要區域,那國安法的管制區呢?
周次長皓瑜:有關國安法中的管制區,最主要是確保海防與軍事設施的安全。
蔡委員適應:這兩個在位階上來說哪個比較重要?
周次長皓瑜:所管各有不同。
蔡委員適應:所以不見得哪個比較重要?
周次長皓瑜:是。
蔡委員適應:有可能要塞不重要,管制區比較重要?
周次長皓瑜:這要看個案,其實不是重要不重要,而是要看必要性。
蔡委員適應:你們已經公告為要塞地帶的地方不重要嗎?
周次長皓瑜:國安法與戰略要域管制法並不是要去比較誰比較重要。
蔡委員適應:上次有人去參觀國安法的管制區,桃園龍潭營區的那幾位被記過,但是另外有一個進
入要塞堡壘戰情室而被記申誡 1 次的案子,次長知道嗎?
周次長皓瑜:這個不太清楚。
蔡委員適應:本席說的是烏坵戰情室的事情,你知道了嗎?
周次長皓瑜:那好像是前年的事情。
蔡委員適應:開放烏坵戰情室給人參觀被記申誡一支,但是帶人參觀 601 旅被記大過二支,我看完
這二件的懲處之後,看不太懂你們懲處要求與規定的重點在哪裡?次長,以現行法律的規定,
違反國安法進入軍事管制區要被判刑多久?
周次長皓瑜:我查一下。
蔡委員適應:我直接告訴你,6 個月以下。但是進入要塞堡壘地帶,現行法律的規定是要被判刑 1
年到 7 年!
周次長皓瑜:現在改了……
蔡委員適應:還沒改吧?已經改了嗎?
周次長皓瑜:我們預劃把它降低……
蔡委員適應:那是你們預劃要修改,但是在還沒有修正之前,還是要適用現行法令!
周次長皓瑜:是。
蔡委員適應:以這兩個法律對於這個部分的刑罰規定來看,要塞堡壘地帶法的規定是比較嚴格的,
國安法的規定則比較寬鬆,所以在刑法的處責上也有高低之分,副部長,我這樣講你同不同意
?
鄭副部長德美:是。
蔡委員適應:所以剛才次長的說法我覺得不對,既然要塞堡壘地帶法的規定比較嚴格,為什麼同樣
是進入管制區,但軍方的懲處卻不一樣呢?進入要塞堡壘地帶法所劃定的要塞管制區只有申誡
一支,但是進入國安法的軍事管制區就記大過二支?一個新聞報導的比較大,一個新聞報導的
比較小,你們的處罰沒有一致性!副部長,對本席所說的,你有什麼看法?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部分我們會深入來檢討。
蔡委員適應:不要每次我提出質疑,你就說你們要去檢討!
請問將來修法之後,未來要進入要塞或戰略要域,要由誰來核准?
周次長皓瑜:設管單位。
蔡委員適應:設管單位是誰?我這裡有一張表─國軍列管要塞管制區一覽表,其實你們的文字都寫
錯了,因為要塞堡壘地帶法中並沒有「管制區」這三個字,對不對?
周次長皓瑜:要塞堡壘地帶。
蔡委員適應:有沒有「管制區」?
周次長皓瑜:沒有,是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
蔡委員適應:但是你們的公告卻是寫「管制區」,這是第一個。第二,你們的設管單位,如果是海
軍陸戰隊的話,是當地守備長還是陸戰隊司令?
周次長皓瑜:陸戰隊的指揮官。
蔡委員適應:所以是陸戰隊最高級指揮官,對不對?
周次長皓瑜:是。
蔡委員適應:那你們寫陸軍金防部就是金防部的指揮官?
周次長皓瑜:是。
蔡委員適應:第一作戰區是指什麼?
周次長皓瑜:第一作戰區的指揮官。
蔡委員適應:所以憲兵指揮部就是憲兵指揮部的指揮官。
副部長,前兩天我們的軍艦是不是有跟著海巡署的船隻到沖之鳥礁?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在報紙上大家都看得到。
蔡委員適應:你不要講這個,只要回答有或沒有,你們自己對外宣稱都說有,但我今天問你,你卻
說報紙有刊登,那以後我們找媒體來詢問就好了,不需要質詢你了!
鄭副部長德美:有關軍艦詳細位置……
蔡委員適應:我沒有問你軍艦的詳細位置,只是問你有沒有而已!依據目前海巡署的說法,他們是
在 200 浬的經濟海域範圍內保護我們的漁民,而軍艦則是跟在後面,請問副部長,12 浬內我們
會不會進去?
鄭副部長德美:不進去。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
鄭副部長德美:因為 12 浬比較敏感一點。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會敏感?因為我們認為沖之鳥礁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有 12 浬的主權……
鄭副部長德美:不是,完全不是。
蔡委員適應:不然是怎麼樣?
鄭副部長德美:我們不挑釁,不主動去挑釁……
蔡委員適應:我知道,我現在是問你……
鄭副部長德美:我們最主要的任務就是護漁。
蔡委員適應:如果我們的漁船跑到 12 浬內抓魚,你們進不進去護漁?
鄭副部長德美:這由海巡負責。
蔡委員適應:如果海巡進去,你們進不進去?
鄭副部長德美:我們會有側護。
蔡委員適應:所以你們會跟著進去?我現在就是要確認,你要講清楚!還是你直接告訴我,12 浬
內就不進去了,因為你們認為那是日本的領土。
鄭副部長德美:原則上,在我們可應援範圍之內,可以……
蔡委員適應:副部長,我覺得你講話不需要這樣,其他官方單位都已經正式承認沖之鳥礁是日本的
,所以我們尊重他們 12 浬的主權,但我們不認為那是個島,所以沒有 200 浬經濟海域。
鄭副部長德美:我們並沒有承認沖之鳥礁是個島,那完全是兩回事。
蔡委員適應:對嘛!所以我剛才講的那一段沒有問題嘛!不然每個單位講的都不一樣。我現在要跟
你確認剛才那段話,你們認為沖之鳥礁最多只有 12 浬內的主權,12 浬外的經濟海域我們不承認
,所以我們去護漁嘛!國防部的政策不是如此嗎?海巡署的政策不是如此嗎?
鄭副部長德美:我們是依據海洋公約法第八十七條,沖之鳥礁 12 浬外海才屬於公海範圍。
蔡委員適應:沒錯,你主張這樣是 OK 的。
另外,你知道永暑礁吧?
鄭副部長德美:我知道。
蔡委員適應:位於南海的永暑礁現在是誰的?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還有爭議,本來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蔡委員適應:中華民國宣稱這是我們的領土,但是美國軍艦開入永暑礁 12 浬內,中國發出正式抗
議,請問國防部對此事有什麼看法?
鄭副部長德美:有關這件事,我們尊重所有在這個區域範圍之內有航行的權利,但是我們否認……
蔡委員適應:我是說美國軍艦開入永暑礁 12 浬內,對你來說這恰不恰當?國防部代表國家,如果
你們主張永暑礁屬於臺灣,那麼美國軍艦開入 12 浬內,我們是不是應該要表達我們的意見?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部分由外交部發表意見比較恰當一點。
蔡委員適應:如果美國軍艦開入太平島 12 浬內呢?國防部的態度又是怎麼樣?
鄭副部長德美:這有相關規定……
蔡委員適應:規定是什麼?
鄭副部長德美:有關這個部分,我請海軍司令部胡副參謀長來向委員進行專業報告與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胡副參謀長說明。
胡副參謀長展豪:主席、各位委員。太平島是我國領土,如果要進入我們的海域,必須向外交部提
出申請。
蔡委員適應:如果沒有申請就開進來呢?
胡副參謀長展豪:因為美國並沒有簽署國際海洋法公約,所以他們並不認為自己要執行這項義務,
他們認為那是航行自由。
蔡委員適應:你認為他們可以開入太平島 12 浬內?
胡副參謀長展豪:我不認為。
蔡委員適應:如果他們開入,國防部是不是要表達抗議?我先提出這個問題,不要等到過兩天他們
開進去了,我事先提出這個問題。
胡副參謀長展豪:剩下的部分是外交部……
蔡委員適應:你認為跟你們無關就對了?
主席:蔡委員,發言時間到了。
蔡委員適應:要不要把這個地方也劃為戰略要域?
主席:請國防部以書面答復。
蔡委員適應:好,謝謝。
鄭副部長德美: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