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還好剛才許毓仁委員沒問我有沒有用電子商務買東
西,我會買衛生紙、玩具,甚至還會賣東西,只是賣的東西乏人問津。今天我們談的大致上是
電子商務,我聽了 3 個小時,大概談的都是 B2C 和 C2C 的商務;有些談的比較大的,大概就是
B2B 的,公司對公司或企業對企業。現在聽起來,我們大概有三個問題,第一個是課不到稅;
第二個是不對等的障礙,剛才我們的召委也問到;第三個則是它深度地影響了我們的傳統產業
,會造成我們的管理失效,也會造成現在合法受到規範的業者與個人減少收入,甚至失業。
我今天看了經濟部的報告,裡面有提到行政院選擇了八大重點領域,作為未來電子商務的發
展。你可否說明一下,是什麼時候擇定的八大?是哪八大?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那個時候我們大概選定了農業電商、網路零售……
鄭委員運鵬:農業電商是推廣農業的,網路零售就是今天講的,比較像是「淘寶」、PChome,是
不是?
沈次長榮津:我們也是希望利用這個部分,把傳統產業電商化,然後走出去。
鄭委員運鵬:還有哪些?
沈次長榮津:線上遊戲、數位學習、影視音新媒體、數位出版、網路金融以及線上旅遊。
鄭委員運鵬:就是這八大行業?
沈次長榮津:對。
鄭委員運鵬:現在討論最多,而且在美國的上市公司當差最紅的,大概有兩個,我要問次長它們是
屬於這八大的哪一類。第一個是 Uber。你有叫過這種車嗎?
沈次長榮津:沒有坐過,但有跟人講起。
鄭委員運鵬:Uber 在台灣就是所謂的白牌車,其實它沒有受到職業駕駛人管理辦法的規範。另外
一個叫 Airbnb,你知道嗎?
沈次長榮津:這有聽人說過。
鄭委員運鵬:簡單來講,它並不是飯店,它做的是短期出租的公寓或套房。這兩個當中,一個比較
像計程車,一個比較像是出租套房。
沈次長榮津:像民宿。
鄭委員運鵬:它們是在八大重點產業中的哪一類?
沈次長榮津:憑良心講,目前它們不在這個領域裡。
鄭委員運鵬:但現在最紅的就是這兩個,結果竟然不在行政院花了三年多時間才選定的八大重點產
業裡面。請問,這是為什麼?交通委員會管的交通部所屬的事務不重要嗎?其實這兩個產業很
直接影響到的是個人的,我剛剛講的是 B2C,它是個人端。如果不在電子商務裡面,甚至無法
進行電子商務的話就會影響到他的生計。可是,電子商務卻不在行政院所選定的這八大重點產
業裡面!這本席無法理解。是因為這兩個產業你們經濟部管不到,所以你們不去講,還是交通
部失職不去建議呢?
沈次長榮津:這部分我們會向督導電子商務的蔡玉玲政務委員反映。
鄭委員運鵬:你要去質詢他,是不是?
沈次長榮津:不是。我跟他反映一下。
鄭委員運鵬:每次行業別遇到「八」,都不會有好事,「八大行業」外面抓不起來啦。行政院所選
定的八大重點電子商務產業當中,竟然沒有包含現在大家常討論的、影響到個別職業最嚴重的
計程車 Uber 和 Airbnb。這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這一點怎麼辦?要如何補救?你是常次,未來
還是會擔任長官。
沈次長榮津:對。我還是會跟政委反映一下。今天委員們反映了滿多問題,我們會回到院裡去跨部
會大家坐下來談。
鄭委員運鵬:所以,你不只是今天要去網路上買一點東西,給許委員一個交代;你可能還要再瞭解
一下其他部會。
沈次長榮津:對。
鄭委員運鵬:不要以為他們的規模不大,就不是行政院或經濟部該注意的。他們可都是整天都在收
現金的。另外,日租套房還有一個安全的問題。如果把它認定為旅館,有受到民宿或旅館業相
關規定的規範,它會有一個證書,表示它在消防上、安全上是有獲得認證,計程車也一樣,它
必須要沒有刑事犯罪的證明。如果是日租套房,它可能牽涉到兩個問題,第一、是稅收的問題
,第二、是安全的問題。請問張部長,台灣現在對於這種日租套房 Airbnb 上的業者,有沒有掌
握?它們有沒有被課到補充保費?是房東就不能把他當作旅館業者,要課收補充保費。如果他
純粹只是一個房東,你們有沒有課到稅或補充保費?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民宿,我們大概有掌握;至於日租套房,我倒是不清楚。
鄭委員運鵬:現在美國最紅的這個 Airbnb,它強調的是你到別的城市去體驗當地人的生活。這個
也是一種出租行為,只是它沒有在交通局的管理範圍內,所以你們課不到稅,補充保費也課不
到。是這樣嗎?補充保費是課房東,對不對?他也是房東,他在賺錢。現在有包租公、包租婆
,台灣的房地產都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上,可是你們卻課不到一毛的稅?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日租套房……
鄭委員運鵬:更不要說對於消費者的保障。這個沒有錯吧?在這樣的情況下,電子商務卻不在政府
八大重點發展的項目別裡面。部長,你覺得這樣公平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好像這是兩個議題。
鄭委員運鵬:沒有錯,是兩個議題。你覺得它們需不需要管理?這兩家都尚未落地,所以他們嚴重
影響到個別的生計。再者,它們不只嚴重影響營業稅,甚至還影響到補充保費。這樣說沒有錯
吧?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鄭委員運鵬:這個是不是也麻煩貴部同仁研究一下?剛才有委員提到,之前鄭寶清委員在「淘寶」
上買了莒光號車票。資料中所顯示的一個是「淘寶」,一個是「露天」,他們都有代購高鐵票
,你分得出哪個是「淘寶」,哪個是「露天」嗎?
張部長盛和:看不太清楚。
鄭委員運鵬:「淘寶」在台灣有網站,所以它是用台灣的正體字,標示的內容中這些是人民幣,這
些是新台幣,其實換算起來代購費用差不多。現在這兩家幾乎都做一樣的,「露天」形式上是
拍賣,其實很多已經是職業賣家。沒有錯吧?你們現在就「露天」課稅的規定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容我請同仁答復一下。
鄭委員運鵬:我替你說明好了。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鄭委員運鵬:在這兩個網頁上面做的行為其實是一樣的。我替你說明一下,對於「露天」,你們一
定有課到稅。簡單來說,8 萬元以上開始課稅,課 1%,20 萬元以上,就課 5%的營業稅。這樣
沒有錯吧?
那「淘寶」上面呢?「淘寶」上面你們課得到稅嗎?我跟部長報告一下它們的差別在哪裡?
剛才有委員提出來說,這是賣東西的,它從中國寄過來,但這個是賣台灣的車票。因為中國封
鎖了台灣的網站,所以他們想要來台灣旅行的人,其實買不到台灣的車票,於是就找代訂。我
跟你保證,代訂業者百分之百是台灣人。所以,他有可能在「露天」代訂,也有可能在「淘寶
」代訂。在「露天」代訂要被課稅,在「淘寶」則不用。這樣公平嗎?
張部長盛和:不公平。
鄭委員運鵬:這還是小的業者。我跟部長保證,未來在這樣的平台上面,他們付錢是付到對岸或其
他國家去。他們可以在台灣的 PChome、Yahoo、momo 或東森做同樣的事情,但在中國的網站
、美國的網站都課不到稅。這是一樣的意思。現在我舉出來的代購例子,還是小額的。我保證
大家都透過這個方式,這樣的結果是我們人財兩失。對不對?他們的貨物根本就沒有經過我們
這裡的通關作業。鄭寶清委員是到路邊的便利商店去輸入後直接拿到票的,所以你們也抓不到
它有沒有超過 3,000 元,甚至抓不到他的郵件。這個怎麼辦?財政部怎麼執法?
張部長盛和:這個案例我會請同仁研究一下。
鄭委員運鵬:這是通例,不是案例。
張部長盛和:對,我是說這個案例。這個案例我們來研究一下,看看漏洞要如何防堵。
鄭委員運鵬:我們現在的規定,郵件裡面就是用 3,000 元來定,可是這樣一包你也不知道有沒有
3,000 元。
張部長盛和:當然。那就是查核的問題了。
鄭委員運鵬:你們的報告說,如果取消這 3,000 元的免稅門檻,你們每件都去查的話,會降低通關
效率。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鄭委員運鵬:可是,降低通關效率不就是增加本國業者的商業競爭力嗎?所以如果你們把這 3,000
元的免稅門檻取消掉,有可能因為查核通關比較慢,讓台灣業者覺得販賣不會有相關問題,這
樣豈不就有變相的好處?第 1,稅收增加,第 2,也提高了台灣本土業者的競爭力。這些都是本
土業者,只是他們賣的是車票。如果賣家在淘寶網上販賣,你根本分不出發貨地點是中國還是
台灣,不是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剛剛把門檻往上提,也就是改以次數計算,在 30 天內買賣 2 次者就不適用價值
3,000 元以下可以免稅的規定,半年內則是 6 次以上就不適用免稅規定。我們先試試看,再往前
進。
鄭委員運鵬:我先向你報告問題在哪裡,就當是在政策上抓漏。如果照您在報告中講的,以賣方與
買方地址與日期去查核,問題在於你們抓的都是公司對個人,或是公司對公司,但買家不太可
能一直向同一家公司買,而且賣方若是個人,發貨地址隨便寫也無所謂,所以一個賣家不見得
會在 1 個月內 2 次寄貨給同一位買家的狀況,因此你抓不到,因此,以 C2C 來說,你的辦法是
行不通的。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委員的意思,但這個辦法才剛要修,等我們實施一陣子再檢討,看看這種方法
好不好。
鄭委員運鵬:我再給部長和次長最後一句話,我們就是太注重 B2B,才會想出現在的管理方法,
如果思考最終端的對象,也就是 B2C 或 C2C 的話,其遊戲規則與課稅方式就跟你們現在所提的
政策完全不一樣。再者,在你們的八大重點扶植產業中,其實漏掉很多現在全球最熱門的電子
商務業者,漏洞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