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報紙已經報導,原民會林主委確定即將卸任,
我對主委這幾年來有一些感想,在此與主委分享。第一、主委是我所認識的最負責、盡職的一
位老長官,從民國 77 年到 82 年,當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還沒有成立,省政府那時候還有
一個民政廳第四科─山地行政科,當時內政部民政司成立了山地行政科,是第一個中央成立的
主管原住民事務的單位,那段時間也經過修憲,把山胞改為原住民,我很榮幸也很懷念那段時
間能夠跟主委共事,當時我們內政部民政司山地行政科只有 4 個人的編制。原民會是民國 85 年
成立的,原住民政策有很大的轉變。我的老長官林主委是從基層幹起,公務員分發是從台東縣
延平鄉鄉公所村幹事做起,二十多年後能高升為原民會主委,完全是因為主委個人的努力和表
現。
主席:請原民會林主任委員說明。
林主任委員江義: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應該歸功於你的協助,你跟著我共事這麼久,真的
非常謝謝你。
孔委員文吉:我要講老實話,行政院原民會我唯一要叫長官的只有林主委,其他的可能都是我的部
屬,包括阿浪處長,就是以前我在台北市原民會的部屬,我就不說了。
第二、下一任原民會主委已經發布了,是夷將.拔路兒,他現在是新北市市議員,他在民進
黨執政的最後一年擔任一年原民會主委,那時候我就跟他講,他做的時間太短了,才一年,事
實上,他可以有所表現,沒想到昨天就發布他要接任原民會主委。夷將也不錯,但是我希望未
來的原民會主委要能夠像林主委這樣。我在立法院 12 年,林主委是我所認識的主委中,包括瓦
歷斯.貝林、夷將.拔路兒、章仁香、孫大川,最能放下身段聽取原住民立委心聲和建議的主
委,希望未來的主委能夠向林主委學習,尊重我們立委的意見。

林主任委員江義:報告委員,不要再繼續講我了,真的非常謝謝你。
孔委員文吉:我想花一點時間肯定你、誇獎你是應該的。
林主任委員江義:新任的主任委員夷將先生擔任主委的時候用我當他的主任秘書,也用我當他的副
主任委員,其實他是一個非常敬業、具有高度民主意識的好朋友,我很高興由他來接手,我們
非常冀望原住民事務在他接手之下能夠做得更好,我也希望他跟立法院 8 位原住民立委相處得
非常和諧。
孔委員文吉:我希望我們原住民不要分什麼黨派。在此我也要為陳瑩委員講幾句話,有關非營利自
用的狩獵權,昨天經濟委員會已經通過修正草案,且不須經由黨團協商,因為前天有動保團體
到立法院來抗議,抗議之後找了民進黨的柯總召,硬是要把我那個版本送院會復議,還要經黨
團協商。大家要想想看,我們原住民的獵人十幾年來有兩百三十多人被判刑,大部分都被判刑
六個月以上,原住民打獵為了非營利自用,還要被判刑嗎?我覺得動保團體和原住民獵人要有
充分的溝通。昨天我真的很高興,為了關心原住民獵人文化,陳瑩委員召集了跨黨派原住民立
委一起召開記者會,這可以說是歷史上第一次,我從來沒看過原住民立委能夠跨黨派,為了原
住民獵人的議題共同召開記者會,真的很感佩。所以有關打獵的問題,不分黨派也不分族群,
包括那天我們在經濟委員會審查時,對於我所提出的非營利自用的狩獵權的版本,民進黨的委
員不分原住民或非原住民,幾乎都很認同、很支持,所以當天完成審查之後,就決議不須經黨
團協商,但是動保團體就……
林主任委員江義:剛剛陳委員質詢時,我也特別說明,關於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和現行的槍砲彈藥
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物保育法,在衡平上有一點向另一邊傾斜的現象,才會造成原住民鄉親
近十年來被判刑的有 230 人左右,每一年被偵訊的將近有 200 人左右,可見問題很嚴重。
孔委員文吉:是,那是侵犯到原住民人權、原住民傳統文化核心的問題。上次我在此召開公聽會,
開了三個半小時,最後半小時請 3 位動保團體的代表發言,前三個小時我們原住民獵人、鄉長
講的話,他們都聽不進去,還是堅持自己的意見,完全沒有對話、交集和溝通,我覺得這滿可
惜的。當然要解決原住民打獵的問題,還要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那是屬於內政委員會
的,我們經濟委員會只能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
主委,我在此真的是要肯定你,你這幾年來真的很辛苦,而且很能夠聽取我們立委的意見,
現在原住民立委之間已經逐漸形成跨黨派的共識,這也是很好的開始,我希望未來的原民會不
要有黨派之見,只要是我們共同關心的議題,就大家一起來合作努力。
我認為原住民族基本法最大的問題不在於要修正什麼條文讓法律更好,最大的問題是行政機
關完全不重視這個法,像第二十一條,有哪一個單位在遵守?農委會林務局應檢討其狩獵辦法
,但請問有嗎?原住民族基本法根本被束之高閣,對行政機關來講等於是一張廢紙,今天我們
當然可以修正,但是我們應先要求行政機關遵守這部立法院通過的原住民憲法─原住民族基本
法。事實上,每個行政機關都應該主動全面檢討法規,修正或廢止不適宜的法規。所以,我覺
得最大的問題是行政院各部會應尊重、遵守原住民族的基本大法─原住民族基本法。
林主任委員江義: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