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程是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正,今年開
議時,余委員宛如就曾提到所謂的友善工作環境,身為媽媽能不能帶孩子到議場或工作職場,
其實這個部分就是我們當初訂定性別工作平等法時非常看重的部分。婦女在工作職場為什麼一
直受到歧視?所有的雇主都說沒有歧視婦女,只是愛護婦女,認為女人結婚之後當然要以照顧
家庭孩子為重,這就是後來我們把家庭照顧假、育嬰假、陪產假、生理假都納入規定的原因,
因為育兒是整個國家社會的責任,不應該是婦女個人的責任,所以不應該由婦女個人來承擔,
如果沒有把育兒責任從婦女身上卸下來,婦女永遠不能在工作職場上享有平等,也無法與男人
平起平坐。
性別工作平等法歷經十幾年的討論才通過,當初在制定法律的階段,也有很多人主張先讓平
等權的部分通過,關於假的部分就等以後再個別立法,但是我們知道,如果平等權的部分先通
過,那麼那些假的部分大概就永遠不會通過了,而那樣通過的平等權只會是空架子,因為育兒
責任並沒有從女性身上卸下來。
好不容易性別工作平等法完成立法,除了規定這些假之外,甚至規定雇主要幫忙承擔托育的
責任,所以我們設有所謂企業托兒的規定,當然很多雇主可能會認為育兒是個人的事情,但我
們都知道,這不是個人的事情,而是國家社會的責任,當然也就是雇主的責任,雇主的勞動力
從哪裡來?有生育下一代才有勞動力,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整個社會應該要共同來承擔,所以
在法條中就有規定企業要一起來承擔托兒責任,但是要雇主去承擔這樣的責任不容易,當初訂
定規定時是以僱用受僱者 250 人以上公司為標準,因為大公司比較有資力,但我們也知道臺灣
是以中小企業起家,部長,受雇人數 250 人以上的公司占所有企業體規模的比例是多少?
主席:請勞動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雄文:主席、各位委員。總共有 2,800 多家,所占比例大概是將近 20%。
尤委員美女:有嗎?我手邊的數據是占所有事業單位的 1%耶!
陳部長雄文:對,1.1%。
尤委員美女:我們有這麼多的雇主,但我們訂定受雇人數 250 人以上的公司只占 1.1%,而所謂的
中小企業則占 65.36%,雇主僱用不到 5 人的微型創業幾乎占 8 成,所以可以看得出來臺灣是以
中型企業或小型企業為主,當然我們也不希望他們的負擔太大,但性別工作平等法實行這麼久
,從 2002 年通過到現在 2016 年已經十幾年了,對於雇主並沒有訂定相關罰則的規定。到目前
為止,大概只有百分之八十幾有做到,也就是說,被規定要設置托兒設施的 1.1%的企業主也沒
有百分之百做到,現在有提供托兒設施或措施的只有 81.5%,還有將近 20%沒有做到,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對,將近 19%。
尤委員美女:針對這 19%沒有做到的原因,勞動部有沒有去調查瞭解?
陳部長雄文:有,我們都有去查,最大的原因還是場地,因為有些區位……
尤委員美女:但我們的規定是可以採用適當的托兒措施,不一定要提供托兒設施,不需要自己設立
托兒所啊!其實所謂的措施,演變到今天已經變成是公司在附近找一家托兒所,給員工打個折
扣,其實這只是給予一點小小的津貼,但我們當初會規定可以採取適當托兒措施來替代,是因
為 250 人以上公司最擅長的就是市場調查,可以去做市場調查,瞭解公司附近方圓 100 公尺之
內的優良托兒所、托育中心或幼稚園,因為公司有很多員工需要托兒、托育,公司就可以跟這
些托兒所、托育中心或幼稚園洽談,條件就是依照公司的需求,例如要能銜接員工的上下班時
間,如果時間上不能銜接,是不是在下課後把孩子送到公司,而公司有一間托嬰室、育嬰室或
場所,有志工或是跟學校建教合作,有個說故事或什麼的活動,讓孩子下課後可以到公司來等
待父母下班,用這樣的方式讓父母沒有後顧之憂。中午時間還可以就近陪陪孩子,或是透過電
腦瞭解孩子動態,甚至可以家長自主,可以跟學校表達對於課程意見的機會,那時候的設計是
這樣的,而不是給予一些津貼與學費打折而已!
陳部長雄文:這裡面有一個很大的關鍵,就是如果沒有專業人士與醫療系統做為後盾的話,沒有人
敢設置托兒機構,因為只要員工的一個孩子發生事情,這個企業的整個形象就垮了!
尤委員美女:我知道啊,所以我們才說可以使用就近已經存在的托兒機構嘛,所謂措施就是跟附近
優良的托兒所或托育中心簽約,並洽談適合的條件,如果連這樣最基本的都沒有辦法做到……
陳部長雄文:現在就是公立托兒所也沒那麼普及……
尤委員美女:不一定是公立托兒所,私立的托兒所也可以啊!
陳部長雄文:私立托兒所的品質可能會有問題,企業在找合作對象時,可能會認為沒做還沒事,做
了之後若是出事情,法律上要負的責任真的是扯不清。
尤委員美女:有關這個部分,勞動部與衛福部應該共同去協商,怎麼樣把托育責任承擔起來,例如
社區托兒,如果社區托兒做得好,雇主要承擔的責任就比較小,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先把公司受
雇人數的標準降下來,因為只有 1.1%的企業的涵蓋率實在太低了,所以這次很多立委都提到,
希望將 250 人修正為 30 人,30 人的涵蓋率有多少?若是勞動部認為要增加,這個部分等一下是
可以討論的,但是一定要把 250 人這個門檻降下來,是不是可以?
陳部長雄文:是。
尤委員美女:好,謝謝。
陳部長雄文: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