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羅部長,本席今天到本委員會發言,卻突然發現只
有 6 分鐘的質詢時間,而且不能延長,所以我們儘量針對問題,點對點的回答。本席剛才在內
政委員會質詢貴部的次長和副司長,大概釐清了幾個問題,本席要再向部長確認一下,確認這
是不是法務部的立場。第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這一次的詐欺案件雖然有管轄權,但是他
們把人從肯亞帶到中國是錯誤的,所以法務部應該要求把人帶回來,這個立場對不對?
主席:請法務部羅部長答復。
羅部長瑩雪: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所謂的錯誤是指程序上,第一時間我們也有要求他們把人送回
來。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問題,今年 1 月 11 日到 14 日曾經發生過一個事件,那個事件就是有一個被中
國發布紅色通緝令的臺灣人,當時他人在菲律賓,那個時候他有去找我們外館的人員,但是對
於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三個部會的意見不同,包括陸委會、外交部和法務部,大家的意見不
太一致,但是 14 日的時候,人還是帶回來了,也因為有那次的事件,所以召開 2 月 26 日這一
次……
羅部長瑩雪:2 月 16 日。
黃委員國昌:召開 2 月 16 日法務部內部的會議,是這樣嗎?
羅部長瑩雪:不是內部會議,是請外交部和陸委會……
黃委員國昌:誰決定召開這個會議?
羅部長瑩雪:事實上就是因為那件事情,所以總統指示我們要跨部會協商。
黃委員國昌:對,本席知道,剛剛你說的是召開會議的原因,本席現在問的是誰決定要召開這個會
議?
羅部長瑩雪:是上面指示我們各部會要協商。
黃委員國昌:上面指的是誰?
羅部長瑩雪:總統。
黃委員國昌:總統指示你們各部會要協商。
羅部長瑩雪:是。
黃委員國昌:針對這件事情,你是什麼時候請示總統?
羅部長瑩雪:就是我們接到通知當天,在他上飛機的前 3 個小時,當時我們請示毛院長,但是毛院
長要我請示總統,所以我就去請示總統,總統指示我們協商。
黃委員國昌:好,在他上飛機的 3 個小時前,你請示了院長,院長要你請示總統。請問你那時候打
電話想要請示院長和總統的問題是什麼?
羅部長瑩雪:就是這件事情怎麼處理比較妥善。
黃委員國昌:那個時候法務部的態度是什麼?
羅部長瑩雪:我們覺得要深入了解,這樣比較慎重、比較好。
黃委員國昌:對,所以你們法務部的意思是說,事實上你們對這件事情完全沒有任何立場?
羅部長瑩雪:要討論過後……
黃委員國昌:然後要問上面的人?
羅部長瑩雪:是。
黃委員國昌:那你們有沒有和陸委會或外交部的人討論過?
羅部長瑩雪:當時來不及討論,就是總統指示之後,雖然我們想要召集會議,可是人已經上飛機了
,所以來不及,後來 2 月 16 日才會召開會議。
黃委員國昌:我們一個事實、一個事實的釐清,第一個,那時候還來不及討論?
羅部長瑩雪:對。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部分是說,那個時候時間很緊急,所以你就請示總統?
羅部長瑩雪:是。
黃委員國昌:總統給你的指示是說,這個問題可能要經過跨部會的協商?
羅部長瑩雪:是。
黃委員國昌:跨部會的協商之所以有必要,是不是因為各部會的意見不太一致?
羅部長瑩雪:因為各有不同的專業領域,法務部是針對法務的部分。
黃委員國昌:本席當然知道你們有不同的專業領域嘛!
羅部長瑩雪:所以才要溝通,因為我們也……
黃委員國昌:對,本席現在問的問題是,你們要溝通的內容是什麼?
羅部長瑩雪:從法務部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知道更多的資料……
黃委員國昌:然後呢?
羅部長瑩雪:這樣我們才好提建議啊!
黃委員國昌:所以那個時候,在時間這麼急迫的情況之下,法務部的看法是因為時間太急迫了,你
們沒有辦法採取任何的立場,因此要往上呈報。你的意思是不是這樣?
羅部長瑩雪:是,因為我們獲得的資訊不完整,很難……
黃委員國昌:部長,本席必須告訴你,有時候在外國,處理類似事件的時候,時間是非常重要的。
羅部長瑩雪:是,所以我們那天……
黃委員國昌:基本的立場如果不夠清楚的話,當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就會發生變化,從這次肯亞的
事件就可以清楚的看出來,如果沒有掌握時間,就很難預測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接下來本席要再請教部長,在菲律賓這個當中,就是本席剛才所說的菲律賓案件,你請示過
總統,你們也在 2 月 16 日開過會議,那法務部現在的立場是什麼?如果菲律賓的事件再上演一
次,請問法務部的立場是把人帶回來,還是不要帶回來,就讓中國帶走?
羅部長瑩雪:我們還是要看個案的具體資料來確認。
黃委員國昌:剛剛本席不是告訴過你,就是那個菲律賓事件了嗎?
羅部長瑩雪:因為那個人帶回來之後就放掉了,所以我們也沒有向大陸要任何資料,因為我們已經
把人放掉了,沒有辦法……
黃委員國昌:因此你沒有辦法判斷嘛!
羅部長瑩雪:是啊!
黃委員國昌:就像是肯亞的案件,你也沒有辦法判斷,道理是一樣的。
羅部長瑩雪:如果我們事先能夠多取得一點資料,這樣就比較容易判斷,而且在處理的過程中,也
會把……
黃委員國昌:所以從剛剛到現在,你告訴大家的都是法務部因為資料不夠充分,所以沒有辦法判斷
?
羅部長瑩雪:當然要有充分資料才能判斷。
黃委員國昌:所以在這一次肯亞的事件當中,法務部判斷中國有刑事管轄權的基礎是什麼?
羅部長瑩雪:從屬地、從結果來說,犯罪結果是依他們的說法……
黃委員國昌:對啊!你說的是法律適用,本席說的是基礎事實。本席再問你一個問題,菲律賓事件
以後,還有沒有發生類似事件?還有沒有?
羅部長瑩雪:好像還是有。
黃委員國昌:哪一件?是不是有一個被中國發布紅色通緝令的臺灣人,在我們的邦交國……
羅部長瑩雪:你是說巴拿馬那件事嗎?
黃委員國昌:對。
羅部長瑩雪:那是因為他後來跳樓自殺,聽說……
黃委員國昌:本席現在不是說他跳樓自殺的事情,本席現在說的是,巴拿馬的駐外使館有沒有向法
務部通報?有還是沒有?
羅部長瑩雪:有。
黃委員國昌:法務部給的指示是什麼?
羅部長瑩雪:我們要趕快討論、了解狀況。
黃委員國昌:然後呢?
羅部長瑩雪:然後他就死掉了。
黃委員國昌:然後他就死掉了!他是不是從巴拿馬被送到古巴?為什麼送到古巴?你到現在還在避
重就輕啊!因為你們要討論、你們需要資料,所以沒有辦法做決定,人就從巴拿馬被送到古巴
了。
羅部長瑩雪:委員,我們知道的時候已經送到古巴了,我們得到訊息的時候,人已經被送到古巴。
黃委員國昌:本席再說一次,巴拿馬的駐外人員有沒有向法務部通報這件事情?你現在的答案是有
。
羅部長瑩雪:對,但是那時候已經送往古巴了。
黃委員國昌:已經送往古巴?是人已經到了古巴?還是正要往古巴的路上?
羅部長瑩雪:好像是……
黃委員國昌:上飛機了嗎?
羅部長瑩雪:在路上。
黃委員國昌:因為你們的遲延,發生了這樣的悲劇,你今天還敢在這邊說這些話,還敢大言不慚!
羅部長瑩雪:請問我們哪裡遲延了?
黃委員國昌:主席,本席還有質詢時間嗎?
主席:時間已經到了。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們以後還是會在委員會相見,這件事情一定要追個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