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鍾委員孔炤代):請林委員淑芬質詢。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大家都不會懷疑,對於特殊
需求兒童應早期介入早期服務,也認同是政府應該走的方向。問題是,早期發現 ADHD 後,其
早期療法是怎麼個治療法?諶司長,你說用藥是最後一道防線,是不是?

主席:請衛福部心口司諶司長答復。
諶司長立中: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淑芬:但在去年所編定的手冊中,你們卻把用藥擺在第一道,第一個步驟就是用藥治療!受

委託寫出這本手冊的臺大精神科醫師即主張用藥為主,其他為輔,他們強調療效很好,這點我

同意,因為這種藥物確實非常有療效。但究竟該把這種藥物放在第一道防線或最後一道防線?

臺大醫學科、臺灣兒童精神醫學會都主張用藥為主,這是最有效的,請問司長,到底是把最有
效的吃藥放在第一道或最後一道?請問政府態度為何?

諶司長立中:這件事沒有前線也沒有後線,都是一條線,也就是說,必須從幾個不同角度來評估個

案。其中,父母的親子教育最為重要……

林委員淑芬:親子教育最重要?到底是要教育父母對 ADHD 的認知與知識,還是說 ADHD 的發生

與父母有關?你講的親子教育到底是哪種教育?

諶司長立中:親職教育指的是父母親如何教育小孩,跟 ADHD 之發生並無因果關係。
林委員淑芬:我請教你,發現有 ADHD 症狀之後是要先吃藥,還是先做行為輔導、家庭親職關係

的重建?

諶司長立中:報告委員,任何一個精神科醫師做這件事都是同時做的,是否需使用藥物,反而是第

二個再評估的。

林委員淑芬:我發現他送我的書裡強調藥物是最有療效的,而且他不斷地強調藥物是最有療效的,

他個人以及他們的團體一直在強調藥物是最有療效的,這是從他送我的書當中看到的,而且你

編列的手冊也把藥物的使用放在第一道防線,你雖然說沒有,但是你仍把藥物放在第一道。如

果大家都覺得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最便宜的方式,父母也最簡單、最容易負擔的方式就是直接吃
藥,那我告訴你,2015 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在日內瓦針對瑞士兒童服用過多的精神興奮劑

提出質詢和追究,隨即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宣布,瑞士兒童被開立過多的興奮劑,政府必須









尋求其他方法去處理兒童過動的問題,而瑞士就是生產過動症藥物利他能(Ritalin)藥廠的主要

生產地。不僅瑞士,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不斷地對許多先進國家發出警告,除了瑞士以外,
2014 年警告德國,2012 年警告奧地利和加拿大,2011 年警告冰島,2010 年則是日本跟挪威,這
些政府都被要求必須重視過動藥物(就是中樞神經興奮劑)被過度開立處方的問題。

我們正要簽署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要求,關於兒童的一切行動,均應以他們的最大利益為

考量。我們現在討論的這個議題並非目前臺灣碰到的問題,我要先強調我認為臺灣目前尚未發

生這種狀況,但是我們看看外國的前例。如果我們把藥物治療放在第一位,加拿大是過動藥物
消費量全球第三名的國家,溫哥華發生一個個案,有一位 7 歲的兒童服用治療過動的藥物之後

變了一個人,有一天這個兒童的母親醒來發現他趴在窗台即將跳樓自殺,說他自己不想活了,
我再強調一次,這是外國濫用的案例,不是臺灣的狀況。2011 年英國 10 歲男孩服用利他能加上
百憂解以後上吊自殺,根據英國藥品和健康產品監督管理局的個案統計,2011 年至少有 11 例是
兒童服藥後死亡,11 例當中有 9 例的死因是心臟病、呼吸疾病及腦部疾病,另外兩個是自殺。

包括利他能自己的適應症說明中都強調,這個藥物對人的作用尚未完全瞭解,對兒童心智上及

行為上的作用機轉尚未清楚確立,也無結論性的證據顯示,這些作用和中樞神經系統的狀況有

關。我要提醒你,在這麼多的所謂先進國家有這種問題,所以聯合國發出這項文件的目的是提
醒各國,除了用藥以外,政府更應該要找出其他不是用藥的解決方法。

現在回頭請教國教署,2013 年有一則新聞報導指出,高雄有一所國小某年級某班全班才 28 個
人,其中有 12 個人服用 ADHD 藥物,請問這件事是否真實?這是一則很著名的新聞報導,而且

大家經常拿出來討論,請問這件事是不是事實?你們沒有掌握?你們不知道?你們都知道今天
要討論 ADHD 這個問題,你們卻沒有準備?好,我今天就照你們的邏輯,根據衛福部的報告,
大家都覺得 ADHD 盛行率很高,就診的人數偏低,衛福部諶司長也表示根據健保署的資料,102
年、103 年、104 年 6 到 12 歲精神科醫師確診的人數,再加上 0 到 6 歲大概有 5 萬多人,若以 6
到 12 歲 103 年的資料來看,有 4 萬 3,851 人確診,相較於盛行率,就醫率只有 3.46%,你們認
為是低估的。你知道全國有多少班級數嗎?請問副署長,你知道全國的國小到底有幾個班?

主席: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鄭副署長答復。
鄭副署長來長: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
林委員淑芬:以 103 年度或目前都沒關係,相差不會很多。6 到 12 歲就是國小一年級到六年級,

全國有幾個班級,你有沒有資料?不知道?

鄭副署長來長:大概 5 萬多班,還要再查一查。
林委員淑芬:5 萬多班,好,你還有一點概念,我告訴你。103 年有 5 萬 3,547 個班級,當時衛福
部統計過動症 6 到 12 歲確診人數有 4 萬 3,851 人,平均一個班級有 0.82 人,將近 1 人。其實這

個比例並不低,一班大概都有一個偏向於比較過動的兒童,這也符合一般的社會觀察。請問國
教署,如果醫師都已經確診,為何你們在國小階段的特教檢定上竟然檢查出來只有 1,500 多人,
不到 1,600 人,為什麼?你們的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為什麼跟專業醫師的落差這麼大?為什麼?

鄭副署長來長:這部分我們回去找相關的委員再討論一下……









林委員淑芬:什麼!委員拋出問題,你無法回答,還說你要回去再找委員討論?!

鄭副署長來長:基本上我們還要尊重家長是否願意提出,可能有些家長不太願意自己的孩子被認定

是這樣的孩子……

林委員淑芬:我們現在不講貼標籤,也不講認不認定,家長都帶去給醫師看而且都確診了,怎麼會
說家長不願意呢?我現在告訴你,就照你們的邏輯,即便是一個 ADHD 的小孩,他還是可以正

常學習的,對不對?如果你們將他鑑定成是需要特殊教育關注的兒童,他到融合班,一個班級
減少 3 個孩子,讓老師照顧少一點孩子,可以多一點關心給這個 ADHD 兒童,那很好啊!對不
對?減 3 個學生,這種方式你同不同意?

鄭副署長來長:制度上就是這樣訂定……

林委員淑芬:制度上這樣訂定,沒錯,如果沒有過度浮濫的診斷,這些都是確診的,甚至衛福部認
為盛行率比確診率還高,就以目前確診的 4 萬 3,000 多名或者 5 萬名來算,一班大概有 1 個,全
國國小共有 5 萬多班,就算 5 萬班,1 班少掉 3 個孩子,大約有 15 萬個孩子需要另外再編班。
15 萬個孩子,目前一班編制 30 人,大概需要再增列 5,000 班,多 5,000 個老師,你們願不願意
這麼做?我覺得這才是關鍵。這就是政府對 ADHD 或者對特殊需求的孩子應該要做的政策輔導
啊!減生,一班減少 3 個學生,多出來的孩子另外再增聘老師,你們願不願意?這才是國家應

該有的作為,你們願不願意?不要講特教老師,也不要講輔導老師,光談普通融合班這部分,
這也符合現在老師在教育現場的需求啊!我多一個 ADHD 的孩子,他其實還是可以正常學習,
只是讓我少掉 3 個孩子,導師跟科任老師在教學上比較能夠全面關注,不是這樣嗎?本席認為
,第一個就是要正視 ADHD,恐怕你們不願意這樣做,我覺得是政府不願意有所作為。像新北

市可以進行篩檢,我們要問政府的是,在篩檢之後準備做什麼?是打造一個友善的學習環境嗎
?要如何打造?如果光是出一張嘴巴,那還不容易嗎?本席要強調,ADHD 並不是只能靠服用

藥物,而且濫用藥物對小孩身心的影響也是滿大的,我們國家的政府、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
我自己的孩子是 95 年次,就讀新北市的學校,當他二年級的時候,篩檢量表哪是放在一個密封

的袋子裡讓他帶回來?根本就胡說八道,是直接大剌剌的拿回來給家長看,我看到以後氣得不
得了,就把它丟掉。

這張量表上面有一些問題,本席要請各位委員同仁和在場官員自己評估,在我問的問題裡面
,如果有 4 題的答案是還算不少,就應該要去看醫生了。第 1 題,請問在過去一個禮拜裡面你
有沒有發脾氣?完全沒有是 0 分,有一點點是 1 分,還算不少是 2 分,非常多是 3 分,如果你
的答案是還算不少,那就 1 題了,還有 1 題是問小孩在過去一個禮拜裡面有沒有跟大人爭論。

部長,請問你在過去一個禮拜裡面有沒有發脾氣?是完全沒有、有一點點、還算不少或是很多


蔣部長丙煌:我沒有發脾氣。
林委員淑芬:那你有沒有跟別人爭論?
蔣部長丙煌:我每天都在跟別人爭論。
林委員淑芬:那是還算不少或非常多?









蔣部長丙煌:非常多。
林委員淑芬:那你就已經有 1 題了。還有 1 題是問小孩有沒有主動的反抗或抗拒大人的要求或規定

,部長有沒有主動的反抗或抗拒別人的要求或規定?

蔣部長丙煌:我當然常常拒絕別人的要求跟規定。
林委員淑芬:那你已經有 2 題了。那你有沒有故意做一些事情去干擾別人?
蔣部長丙煌:不會,我從來不做這種事情。
林委員淑芬:好,你會因為自己犯的錯或不適當的行為而怪罪別人嗎?
蔣部長丙煌:不會,我絕對不做這種事情。
林委員淑芬:再來是你有易怒或很容易被別人激怒嗎?
蔣部長丙煌:不容易。
林委員淑芬:應該有吧!根據本席質詢你的經驗,你滿容易被激怒的。
蔣部長丙煌:沒有,委員看我現在那麼平和。
林委員淑芬:你是最近沒有而已。你有沒有很生氣或很怨恨?
蔣部長丙煌:不會。
林委員淑芬:會不會抱著惡意或有報復心?
蔣部長丙煌:當然沒有。
林委員淑芬:好,那你就沒有過動,不必帶你去進行評估。
蔣部長丙煌:謝謝。
林委員淑芬:但是有很多人有 4 題的答案是還算不少,像怪罪別人、容易生氣或被別人激怒,惡意

的對待別人,小孩子很容易達標,像這種行為量表會讓家長開始擔心,就帶著小孩去看醫生,

醫生在確診後可能會主張以用藥為第一原則。根據你們所提供的用藥統計資料,教學醫院用藥

高於地區醫院和一般診所,為什麼會這樣?問題真的非常多,本席認為藥物絕對不是唯一的解

決方式,但是我必須要說,它很容易變成唯一的方式,應該要用藥,用藥並沒有問題,但是如
果變成唯一的方式而過度依賴用藥,這就是一個大問題。

我們臺灣有兩種主流的藥物,這兩種藥都發生過問題,治療 ADHD 的藥物不是只有在外國發

生問題而已,像臺灣的用藥量這麼少,都曾經有兩個個案申請藥害救濟成功,一個是利他能、
一個是 atomoxetine,分別會影響肝功能和血小板,其實這都是申請藥害救濟成功的個案。如果

政府真的要正視這個問題,而且要全面性的進行篩檢,那就應該要更負責任一點,事實上,我

們反對全面性的篩檢。政府應該要更負責任,即便在目前你們認為盛行率很低的狀況之下,你

們沒有誠意解決這件事情,國家不願意出錢,教育單位不願意幫老師解決問題,所有的資源也

沒有用在協助家長上面。其實進行篩檢並不是問題,但是在篩檢結果出來以後,有準備好要如
何解決這件事情嗎?這才是一個大問題,謝謝。

蔣部長丙煌: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