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談到修法的確是非常嚴肅的問題,本席在立法院已經是第五屆立委,在這十幾年當中,我們看到只要談到原住民狩獵問題、環境保護的問題,其實都是採取非常對立面。尤其最近的王光祿事件,對原住民族群來說,不管是專家學者或原住民獵人,我們有一種非常深層的痛楚。長期以來外界對於原住民的狩獵文化絕大部分都是汙名化,可是我們也喜樂見,對於這次王光祿事件,出來聲援王光祿的不僅僅是原住民團體或獵人、專家學者,還有非常有長期以來在原住民部落,真正深入了解原住民獵人文化及有林智慧,一直延續下來保護森林的文化傳承,做了非常有溝通和了解。以至於今天我們提到這件事情,我們看到非常有漢族專家學者出來捍衛原住民狩獵文化,以及希望我們要有對話的空間。如果今天僅僅只有原住民立委在這裡捍衛我們的狩獵文化,想要擺脫我們被汙名化的獵人,我想是不夠的。所以我願意花一點點時間,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些真正到原住民部落的專家學者們的幾篇文章。
首先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我的獵場」,我不曉得作者是誰,但從文章看來,很顯然是一位從
事法律工作者,他叫做龍建宇。他說:「在憲法之外,國際人權法也肯認原住民的文化、生活
權是重要的基本人權。原住民族透過對於群體文化的認同,還有其與土地的聯繫,產生一定的
文化、生活、宗教,構成其人格價值重要的一部分。這些構成他們對於自我、群體認同的種種
,都是在法律下應該要受到保護的。而在原住民的文化中,他們與土地的連結並不只是居住,
而是他們與山林共同分享共同生存,相互依賴著;因此,對於日常生活的狩獵,已經成為其文
化生活的一部分。而狩獵對於原住民族而言,所代表的,不僅是物質層面的,還包含了精神層
面的意義。由於自然與生態乃原住民狩獵的根源所在,所以原住民向來以尊敬自然與畏懼自然
的態度,學習與自然生態和諧相處」。這是一位漢族的朋友所寫,我相信他是念法律的,所以
他從憲法和國際人權法的架構之下看原住民獵人和土地的關係。
再來我們看到紀駿傑教授所寫的,一般人有說,臺灣的動物滅絕是因為原住民狩獵,很抱歉
,紀教授深入原住民部落,他看到非常多現實面,他告訴我們,原住民是野生動物的終結者嗎
?其實不是的。我來分享一下他的文章:「在一般人的想法裡,所謂的野生動物保護便是一隻
隻看得見的動物,避免他們被殺害了。然則,這種保護野生動物的觀念只是另一個更重要、更
高層次的保育觀念的其中一環而已,這便是護衛『生物多樣性』的觀念。而根據『生物多樣性
』的觀念,保育需在下列三個層次著手:棲息地、物種及基因多樣性。就棲地而言,顯而易懂
的,野生動物要能存活,一定要有足夠的棲息地。而不同的物種所需要的棲息地(地形、氣候
、生物等生存條件)種類都不一樣,因此唯有將各種不同的棲地做妥善的保護,各不同物種才
有存活的空間。其次,維持物種多樣性也是保育的重要面向。第三是基因多樣性的保護。有了
上述三個層面的保育觀念之後,我們就不難找出臺灣野生動物真正終結者是誰了。」我來告訴
大家是誰,這是紀教授要告訴大家的,也是現在非常多專家學者到了真正的山林所看到的面向
,「愈來愈多學者都在在指出,近幾十年來的野生動物數量減少,最大的原因是來自棲地的破
壞與減少。」,大家注意──棲地的破壞!「在林務局於1989 年改制為公務單位之前,森林砍
伐是為該局的最主要功能。即便有重新造林,在大片的單一林相甚至外來種取代了原本複雜多
樣的原生種的情形之下,野生動物也多半難以適應這新的人工環境。再者,開礦、築水庫、觀
光設施與活動及山上的放牧、養殖與蔬果種植都在在的搶占、破壞了野生動物的棲地,將他們
逼得走投無路。而上述的行為,絕大多數都是由(漢人)政府所從事、主導或默許的。棲地的
大量減少與破壞之後,野生動物的數量自然也就跟著大量減少。而原住民獵殺了其中幾隻倖存
的動物,卻要背上『野生動物終結者』的罪名。」,這是紀教授所說的,他不是原住民,他是
漢族!
最近還有一位裴家騏教授寫到:「越來越多的研究顯示原住民使用資源的傳統方式較不傷害
自然。推展野生動物保育與經營管理工作之經驗顯示,在地居民的參與,尤其是參照當地原有
生活形態所發展出的管理策略,不但較易為當地居民所接受、較易落實保育自然的目標,也大
大降低了政府在行政上的負擔。在目前,我國政府管理自然資源明顯缺乏人力及資源的情況下
,邀請原住民族的參與野生動物管理有其必要性與優勢,例如:對於在地生態知識的了解、維
繫原住民傳統文化、制度規範與社會網絡等,且可以永續經營的方式,促使保育與在地發展的
目標結合」。以上我唸的文章都是漢族的專家學者實地到原住民部落與原住民的對談,我想以
這幾篇文章供動保團體及環保團體參考,我們需要友善的對話,而不是污名化的對立。我想請
問原民會副主委,據本席瞭解,原民會針對野生動物保育法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有一些
必要措施及修正的方向,在原基法的架構下,你們請浦忠勇教授到原住民的社會調查原住民的
傳統生態智慧,是這樣嗎?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主席、各位委員。是,因為原住民有16 族,彼此間的差異性也很大,有些是山林狩獵,有些則是海洋狩獵,為了解原住民狩獵文化的論述基礎,我們去年已委託浦忠勇教授做此研究,報告約於今年年底會出爐。
高委員金素梅:我手中也有浦忠勇教授最近寫的幾篇文章,對於有些不友善的動保團體及生態環保專家對原住民的污名化,他感到非常痛心,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文章的內容。他說,他最近到部落看到幾個面向,第一,原住民狩獵從來就不是「無限度開放」,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更是如此!第二,狩獵文化的重要性以及文化復振的意義,原漢社會間有著天壤的差別!所以他希望漢族的朋友能真正深入原住民部落與獵人對談;第三,目前國家政府關於狩獵的法律及管理辦法,不符合原住民狩獵活動實際需求,缺乏善意與合理化規範,導致狩獵活動走入地下化,恐造成愈加失序失控的行為!第四,原住民獵人絕對支持「安全狩獵量」概念及制度,堅持維持生態平衡及永續利用!他甚至看到原住民部落的獵人自發性找回一個原住民的平台,然而這個平台卻不敢浮出檯面,因為一旦浮出檯面,就有人要污名化他們,所以浦忠勇教授認為應該多多讓原住民獵人發聲,讓他們真正找回原住民傳統獵人的尊嚴、驕傲及生態永續的規範,請問副主委認為這樣可行嗎?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謝謝委員,這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在此呼籲大家,尤其是動保團體與環保團體,原住民要的是友善的對話,還有彼此的尊重與瞭解,不論是原民會或是林務局,我們之間的對話已持續好長一段時間,在原基法的架構及獵人文化與生態環保的意識下,我們要找回獵人的尊嚴,在這同時,請不要污名化原住民的獵人。年底浦教授的調查完畢後,我們會邀集專家學者,也歡迎動保團體及生態環保團體加入,一起制定一個既有生態環保觀念,又可以維護原住民獵人尊嚴及讓傳統智慧得以延續,針對原住民生態及獵人的條例。我們甚至提出發獵人證,由部落自主管理的建議,若是獵人犯錯,也有自己懲治的規範,而非外界的規範,我們希望能建立這樣的平台。
另外,本席有 2 個提案,希望林務局能夠做到。首先,目前關於打獵的規範有物種、申請等
等,但是並沒有數據資料,請問農委會主委,對於現在動物的種類及數量是否有統計資料?如
果沒有,其實這些規範都是假的,憑什麼規定原住民要獵什麼物種、數量多少?因此本席要提
出臨時提案,請中央主管機關在一個月內會同原民會,依照各地區的環境差異及動物數量變異
,重新修正有關獵捕動物的種類及數量,以維持生態環境平衡,希望此臨時提案也能獲得所有
委員的支持。另外,我們希望能夠在北、中、南、花東召開公聽會,並將獵人加入探討,討論
未來應如何按照原住民的傳統智慧發展獵人及狩獵文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