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部落有提報一個豐羽
計畫,要從花東基金來申請相關的經費,那花東基金當然會經過原民會,事實上馬太鞍部落是
阿美族非常大的一個部落,這個計畫目前的進度怎麼樣?
主席:請原民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陳副主任委員張培倫: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先前已經核定過了,總共核定 4,000 萬,分成兩
個年度執行,本年度是先期規劃 150 萬,主要的工程經費是下個年度執行。
鄭委員天財:今年度是規劃設計?
陳副主任委員張培倫:是,但是前幾天花蓮縣政府有發函到我們會裡要求修正計畫,他們可能認為
先期規劃的時程太長了,所以要求部分的工程經費要調整到這個年度來進行,我們會裡面正就
這個案子進行研議。
鄭委員天財:據我所知,花蓮縣政府在推動這個案子,相關的可行性評估和規劃設計都有在進行,
當然規劃設計還沒有完成,但是本席請原民會要特別向花蓮縣政府要求,固然花蓮縣政府都有
舉辦部落的說明會,他們所委託的單位,也許是由規劃公司在進行這些說明會來徵詢部落的意
見,而且一定要採納部落的意見,基本上也往這個方向做了。舉個例子,在太巴塱祭祀廣場有
集會所,可是馬太鞍並不需要,這個很好,有尊重部落,但是也要特別考量到平常在部落都是
老人家比較多,年輕人都在外地,在這樣的情形之下,部落耆老的意見和年輕人的意見都要兼
顧,所以要請原民會特別要求花蓮縣政府在規劃設計的過程當中,花蓮縣政府本身或是規劃團
隊一定要通知在都會區的年輕人,他們因為就業或就學的關係大部分都在都會區,一定要請都
會區的年輕人派代表來參與,並且採納他們的意見,因為這段時間在都會區的馬太鞍相關協會
或是年輕人對於這個豐羽計畫還有很多的意見,希望能夠做一些調整,是不是可以請原民會很
快的去和縣政府協調?
陳副主任委員張培倫:沒有問題,我們基本上會按照原基法第二十一條以及相關的諮詢同意辦法要
求縣政府,尤其是督導這個業務的鄉公所,在通知部落成員開會的時候應該儘量……
鄭委員天財:這個計畫主要是縣政府,和鄉公所關係不大。接下來請審計長也一起上台。副主委,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特別規定原住民的就業,在原鄉地區和一般地區、公務人員和非公務人
員的部分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個工作權保障法實施到現在很多年了,但是目前還有很多的
機關沒有按照這個法律來進用原住民,而且很多是在原鄉地區,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機關不能
因為沒有進用就透過繳代金的方式,繳代金是合法沒有錯,但是原住民的失業率和一般的失業
率還是有很大的落差嘛!我們應該要怎麼樣去協調、鼓勵或是要求相關部會多多進用原住民?
在 103 年度就有 13 個機關沒有足額進用,都繳代金啊!今天為什麼要特別請審計長上台?因為
審計部台灣省台東縣審計室在 103 年度就繳了代金 22 萬 9,920 元,在 104 年度總共有 20 個機關
沒有足額進用也都繳代金,其中還包括審計部台灣省台東縣審計室,這個都是在原住民族地區
,至於 105 年度的還沒有完整提供,這個部分請審計長先說明一下。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依照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的規定,沒有進用足額原住民的政府
機關必須要繳交代金,這個部分的進用員額受到相關法令的規定,事實上幾年下來我們是不希
望繳這個代金,我們希望能夠落實運用在地的原住民,這一塊我們還是會繼續努力。
鄭委員天財:審計長,這個很簡單很容易,可能原民會沒有好好的和你協調,現在每年都有舉辦原
住民族行政特考,你可以請審計部台東審計室提出缺額,什麼時候會有人退休可以預提缺額,
除非都沒有人退休,總是會有人退休嘛!提出缺額放在這個原住民特考,主計人員都有,會計
人員都有,這個部分不會很困難,如果不需要公務人員資格那就更沒有問題,所以這個部分請
審計長特別要求台東審計室,好不好?
林審計長慶隆:好,謝謝。
鄭委員天財:審計長請回座。副主委,對於就業的部分,原民會一定要把它列為最重要的課題。
陳副主任委員張培倫:是,完全同意。
鄭委員天財:而不是透過繳代金,繳代金並不是目的,這是不得已的,我們必須要求他們去進用,
剛才講的原住民特考就是一種進用方式,其他不需要公務人員資格的那更是容易。這個法從民
國 90 年到現在實施十幾年了,不應該還產生這樣的問題,你們就召集相關的機關來開會,看看
他們到底有什麼困難,然後去協助他們。
陳副主任委員張培倫:這個我們會專案處理。
鄭委員天財:他們可能不知道怎麼去進用原住民,這個部分請原民會趕快召集相關的機關來開會。
最後,原住民族基本法在去年 6 月特別針對第二十一條做了修正,第二十一條第四項特別規定
原住民族土地的劃設辦法授權中央原民會來訂定,按照行政院的要求是 6 個月,應該到 12 月就
滿 6 個月了,現在已經是 4 月份,你們要趕快,這個沒有那麼困難。
陳副主任委員張培倫:我們現在還在跨部會協商當中。
鄭委員天財:沒有,已經協商完了,這是原民會就可以決定的事情,好不好?
陳副主任委員張培倫:沒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