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國有林地造林的部分,剛才陳主委講平地造林
已經停止實施了,是嗎?
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答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黃委員偉哲:對山坡地造林的輔導或是獎勵金是發放 20 年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20 年可領取 60 萬元。
黃委員偉哲:如果過了 20 年呢?
陳主任委員志清:過了 20 年,如果木柴可以利用的話,我們會輔導利用,如果願意繼續留下來,
我們也會輔導。
黃委員偉哲:山坡地造林是栽種哪幾種樹種?
陳主任委員志清:有很多種樹種。
黃委員偉哲:一般是栽種經濟價值比較高還是價值比較低的樹種?
陳主任委員志清:包括木柴利用、景觀造林、海岸保安林等等,有分不同種類,也有公告。
黃委員偉哲:以山坡地來講呢?
陳主任委員志清:山坡地能夠種很多樹種,比如肖楠、紅檜、柳杉、樟樹……
黃委員偉哲:以紅檜或檜木系來講,一般栽植 20 年夠大嗎?可以砍除做經濟利用嗎?也不夠大吧
?
陳主任委員志清:是不夠啦!
黃委員偉哲:如果有一些樹種是固定的林相需要更新,因為樹木也有壽命,除了神木或是特定樹種
之外,一般而言,它自然會有林相需要更新,問題是林相更新一般以 20 年來講都嫌太短了,但
你們只獎勵 20 年,有時就會碰到一種情況,就是在原住民保留區裡面,不管是做水土保持或是
林相更新,你獎勵 20 年,可是到第 21 年,想砍又怕影響到水土保持,不砍就沒有經濟收入,
是不是在制度設計上要更趨合理化?簡單來講,就是 20 年可不可能適度的延長?等到樹木已經
長到一定的程度,需要做林相更新的時候,就像過去林務局做事業單位時,樹種在造林一段時
間之後,一定是有替代的林木出來,然後就可以砍除舊的林木,可是你們現在輔導原住民或是
其他民眾,為什麼山坡地造林跟你們自己種的方式和流程不一樣?
陳主任委員志清:林務局最近有在調整,就獎勵造林 20 年這個部分,20 年存活率要達到 40%,以
1,500 株為例,就是要留存 600 株,其他可以用疏伐的方式做運用,如果能夠留 600 株,林務局
從去年開始輔導林下經濟,將來……
黃委員偉哲:林下經濟是以觀光為主嗎?還是種植一些淺根系的植物?
陳主任委員志清:一些民俗作物,包括山蘇、中藥材都可以,如果保留 600 株,其他做林下經濟也
可以有收益,其他可以留久一點,將來價格會比較高。去年林務局推動兩個部分,一個是疏伐
,另外一個是林下經濟也開始推動、輔導。再者,對國有林租地未成林的地方……
黃委員偉哲:剛才陳委員提到力行山莊的問題,即國土或是林務局所經管的土地被人家設旅館,一
種是合法的建築,一種是不合法的建築,如果力行山莊沒有辦理保存登記,因為它年代久遠,
過去沒有建照、執照的問題,蓋好之後沒有辦理保存登記,那就是違建。請問局長,如果是違
建,不管做什麼使用,包括公益性、商業性、營業性,都不可以吧?
主席:請農委會林務局李局長答復。
李局長桃生:主席、各位委員。對,如果是違建,按照建築相關規定,必須有一定的處理程序,現
在所要瞭解最根本的問題是,力行山莊本身的性質以及內政部是否有出具公益性,我們才能處
理這個案子。
黃委員偉哲:有公益性就可以違建嗎?
李局長桃生:不是,我的意思是如果它不具公益性,基本上是要退場,我剛才是講我們正在專案處
理力行山莊這個問題。
黃委員偉哲:要先確定它是不是合法建築物,如果它是合法建築物,我們再來想接下來的問題:它
做營利使用,我們怎麼處理;它做公益使用,我們怎麼處理;或是它做其他使用,我們要怎麼
處理。
李局長桃生:對,我們就是一步一步地釐清和查明。
黃委員偉哲:不僅這個部分,希望局長全面再清查一下。
李局長桃生:是,我們對瞭解的部分已經啟動做處理了。
黃委員偉哲: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呢?
李局長桃生:阿里山青年活動中心是救國團的,它的章程裡面是具公益性,內政部也證明它具公益
性,所以我們現在是從租金部分做處理,調整回饋金為 40%,所以租金每年是八百多萬。
黃委員偉哲:建議你清查一下它是否為合法建物。
李局長桃生:是,我們會清查。
黃委員偉哲:不是針對特定建築,就是全面清查,好不好?
李局長桃生:我瞭解,好的。
黃委員偉哲:另外一個問題,我們是不是可以在一些地層下陷的農地設太陽能專區?
陳主任委員志清:地層下陷是可以做。
黃委員偉哲:行政院現在要加碼釋出 1,300 多公頃受到工業污染的農地做為太陽能發電使用,環保
署說這些土地要先完成整治,因為土地受到污染而不是下陷,如果要做為太陽能發電使用的話
,就要先把土壤挖出來,再架設太陽能板。可是所挖出來的土壤受到污染,如果沒有經過處理
,不管倒在哪裡,都會造成二次污染,農委會是主管農地的單位,你們有沒有考量到這個問題
?
陳主任委員志清: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並沒有開放受污染的農地。
黃委員偉哲:行政院計畫要這樣做。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目前還沒有報,要做的就是一塊地層嚴重下陷的土地,面積是 1,253 公頃,
另外一個就是黃金廊道的部分,面積是 1,266 公頃,這兩塊土地的面積就已經足夠了,因為現在
設的還很少。
黃委員偉哲:所以行政院計畫中的受工業污染土地暫時還沒有考慮開放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我們在會議中有討論過,環保署也認為這些土地是可以整治的,要先完成整治之
後才會開放設置。
黃委員偉哲:如果你們暫時還沒有要開放,那要如何整治這些土地?受污染的土壤要怎麼處理?由
誰負責整治?整治的費用要向誰求償?
陳主任委員志清:現在整治是由環保署負責。
黃委員偉哲:有沒有辦法追查到當初造成污染的事業主?整治的費用不能由國家買單、由我們全民
負擔,結果造成污染的人跑掉了!
陳主任委員志清:污染的原因是由環保機關負責調查,也是由他們處罰,補償是以污染基金支付。
黃委員偉哲:是對農民補償嗎?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
黃委員偉哲:以土壤污染基金對農民補償,這個基金是事業主所繳的錢嗎?本席認為不能到時候變
成是由全民負擔整治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造成污染的人必須要付出代價,在付出代價之
後再來處理。
陳主任委員志清:對,如果追查出污染源是人為所造成,就可以進行求償。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志清: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