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這個題目並不是第一次討論,各個委員會都非常關心這個議題,校園是什麼樣的情況,社會環境還有警政署的努力,我們也都看到了。
本席今天想從治療的角度來談它的防制,第一階段如果有人報警或是被警察看到了,警政署先
去抓人再送他入獄,接著就是法務部的部分。根據相關資料顯示,監所收容人有四成係因毒品入獄,這是真的嗎?
主席:請法務部保護司游司長答復。
游司長明仁: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廖委員國棟:誠如林委員剛剛說的,這真的會動搖國本!而且資料裡面還說,再犯率達85%…
游司長明仁:沒那麼高,大概六成左右。
廖委員國棟:六成也很恐怖,就是那些人一直進進出出!為何會進進出出?因為沒有治療好,而且每去一次就學會一樣技巧,進去第二次,又學會更高的技巧,現在的矯正勒戒所可說是毒品進修部。究竟要如何發揮它的治療效果,是我們要努力的部分。
據了解,衛福部正與法務部合作,在監所進行一個酒藥癮的戒治計畫,但是目前只有五、六個
監所、勒戒所、戒治所進行該計畫,本席建議擴大辦理。不知心口司有無向部長報告當天詢問的狀況?
主席:請衛福部心口司諶司長答復。
諶司長立中: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正是我們目前要發展的方向,我們在第一年試辦之後,會逐步放大……
廖委員國棟:你們已經在做,就不只是一個方向,要做出成效來!而且要擴大辦理!
諶司長立中:跟委員報告,我們就是要擴大辦理,但因專業人力還不是那麼足夠,所以我們擴大的速度不是一步到位,而是逐步將它放大。
廖委員國棟:我記得三年前就開始進行這個合作計畫,已經好幾年了。
諶司長立中:報告委員,其實我們才執行一年而已。
廖委員國棟:真正執行才一年?
游司長明仁:103 年9 月開始。
廖委員國棟:前年9 月開始,也將近三年了!司長,監所或勒戒所裡面有一個很大的困擾,因為我們現在使用最好的藥,價格雖然貴一點,成效卻非常好。因為它是管制藥品,醫療院所的管制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在監所、勒戒所裡面並沒有管制藥品的人,也沒有管制庫,所以在治療過程中,也就沒辦法好好去發揮它的合作成效。司長,你們是缺人又缺錢!
游司長明仁:我不曉得委員說的是哪一種藥。
廖委員國棟:我也忘了那是什麼藥。
游司長明仁:是丁基原啡因還是美沙酮?
廖委員國棟:美沙酮是老藥。
游司長明仁:丁基原啡因比較貴,監所也有使用。
廖委員國棟:我知道它比較貴一點,但聽說成效很好。心口司認為合作之後,成效如何?
諶司長立中:矯正署與我們合作的這個計畫,我們覺得成效非常好。
廖委員國棟:不是我隨便說的,心口司司長都說成效真的很好,所以衛福部應該擴大辦理,才不會有40%的入獄率,85%的再犯率!
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
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我懂委員剛剛說的意思,如果管制藥品在監所使用上有困擾,我們可以從技術面來解決,這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廖委員國棟:我想經費不是很大的問題,為了讓我們的社會祥和,不要讓可能潛在的問題發生,我們就要去治療這些必須要治療的人。
另外,針對法務部的緩起訴處分金,本席聽說它的法律狀態是受命戒治,不是強制戒治?
游司長明仁:緩起訴處分金與戒治沒有什麼……
廖委員國棟:我繳緩起訴金就是不要被起訴。
游司長明仁:那是戒令處分的附條件……
廖委員國棟:因為沒有強制性,繳了錢就沒事,他回去之後照吃、照喝、照吸!
游司長明仁:照吸的話,就違反附條件的緩起訴處分……
廖委員國棟:你又抓不到他!
游司長明仁:他們要固定去報到、驗尿的。
廖委員國棟:我知道,他們每個禮拜還是多久固定要去診所做檢測;本席認為,如果他要緩起訴的話,我們可以強制治療,不要受命戒治。
游司長明仁:我們規範一、二級毒品吸食者得在固定時間到醫療院所接受治療,沒有去的話,醫療院所報告回來,檢察官可以撤銷他的緩起訴處分。
廖委員國棟:本席聽說漏洞很多。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是負責治療的那個部分,作為衛生單位的一員,就要極力將他們治好,讓他不再犯,不再入獄。法務部硬梆梆的把他們關起來,衛福部則要對他們做治療,是動態的,本席認為你們的責任最重。
蔣部長丙煌: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