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本席與部長討論毒品的議題,本席肯定部長昨
天的宣示:內政部與衛福部等相關機關仔細研擬,針對國內毒品使用人口犯罪率高一事,在不
影響人權前提之下,再做進一步的研擬與防制。
本席長年都很關心毒品的問題,日前發生內湖隨機殺人事件,實在是一個慘痛的教訓,我們
必須在這個慘痛的教訓中得到代價,所以本席還是要進一步針對毒品議題做討論。今日我們先
深入討論 K 他命列為第三級毒品的問題,立法院自上屆到本屆有許多位委員提案連署,考慮將
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提升為第二級毒品,本席一直未參與連署及提案,主要原因在於大家對此事
有不同的意見。

首先,本席要請教的問題是,為何在多次討論中對於 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提升為第二級毒品
一事,你們認為如此將具有較強的刑責與司法追溯的可能性而會有所警惕?現今有許多委員關
心此事,而且已有委員正準備連署提案,政府單位的態度到底為何?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答復。
陳署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就警察的立場而言,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提升為第二級毒品具有嚇
阻作用。依法規定,凡持有第三級毒品未達 20 公克者,僅依行政法處罰,但是我們在 101 年將
此議題提到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衛福部與本署均針對 K 他命是否該升級為第二級毒品一事
進行多次討論,但是有委員持反對的態度,他們的考量因素是,若將 K 他命升級為第二級毒品
,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將無法解決,以致遲至今日尚無定論。此外,105 年 3 月份立法院曾經舉
辦「K 他命改列第二級毒品可行性」公聽會。
趙委員天麟:基本上,站在警政署的立場,你們比較傾向支持將 K 他命從第三級毒品改列為第二
級毒品,以強化其威嚇性。對不對?
陳署長國恩:比較具有嚇阻的作用。
趙委員天麟:方才陳署長表示,行政院曾經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但法務部對此持保留的態度,請
問王主任檢察官,你們當時的看法為何?
主席:請法務部檢察司王主任檢察官答復。
王主任檢察官鑫健: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現今毒品分為第一級至第四級,法務部毒品審議
委員會在討論 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改列第二級毒品時,我們主要考量毒品成癮性的問題。事實
上,經過國內醫學專家的文獻討論,K 他命並沒有像安非他命或大麻等第二級毒品具有較高的成
癮性。有關 K 他命成癮性的問題,能否稍後請衛福部人員再向委員報告?至於方才署長向委員
報告有關監獄超收的問題,這確實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趙委員天麟:好的。有關 K 他命成癮性高低的問題,稍後我再詢問衛福部代表的看法。至於監獄
人滿為患的問題,本席認為,這並不是解決事情本質的方法。舉例而言,酒後駕駛在修法之後
,便對酒駕者造成很大的威嚇性,因而降低酒駕肇事致死率,但是也造成許多人因酒駕而入獄
,有許多典獄長告知我,因酒駕而造成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但是我們不會考量降低酒駕者刑
責,以免有太多酒駕者被抓去關,這似乎是本末倒置的問題。
王主任檢察官鑫健:是,我懂委員的意思。
趙委員天麟:為了避免更多吸食 K 他命者被抓去關,而造成監獄人滿為患,難道法務部認為這樣
就算了嗎?
王主任檢察官鑫健:報告委員,法務部不是這個意思,只是監獄超收問題只是綜合考量的其中一項
,主要還是在於吸毒者成癮性的問題。
趙委員天麟:針對 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改列第二級毒品,本席直到現在仍無法做出決定,畢竟此
事確實會有不同的面向,但唯獨監獄人滿為患,我對此的看法不一,本席認為應當先解決監獄
人滿為患的問題。
王主任檢察官鑫健:是的。

趙委員天麟:接續請教衛福部鄭簡任技正,現今校園使用 K 他命的情況非常氾濫,主要因為有許
多的藥頭告知毒品使用者,吸食 K 他命並不會成癮,而且 K 他命被列為第三級毒品,所以吸食
者不會有刑責,進而勸說學生嘗試吸食 K 他命。我們看到有些檳榔店、陣頭、夜店甚至學校,
都有人在販賣 K 他命,雖然本席也知道現今政府各級機關都在宣導:現在吸食 K 他命的年輕人
,未來可能會長年包尿布。這也凸顯校園吸食 K 他命的情況非常氾濫。到底 K 他命的成癮性為
何?
主席:請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鄭簡任技正答復。
鄭簡任技正淑心:主席、各位委員。誠如方才法務部王主任檢察官所述毒品的分級,主要針對毒品
的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的危害性等等。事實上,K 他命在成癮之後仍然具有心靈上的渴求,
對衛生醫療單位而言,我們認為施用毒品者都是一樣,因為毒癮本身屬於慢性疾病,它很容易
復發,所以吸毒者需要接受治療及後續輔導。對衛生醫療單位而言,無論 K 他命列為哪一級毒
品,吸毒者都必需接受治療,所以衛生醫療單位主要在確保個案可以妥善接受治療及戒治資源
是充足的。以上。
趙委員天麟:這本來就是你們的職責,若未來再次召開相關毒品審議會議,站在衛福部的專業立場
,你們是否支持 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改列為第二級毒品?
鄭簡任技正淑心:方才我已經向委員報告過本部的立場,無論 K 他命列為哪一級毒品,我們都希
望吸毒者可以接受治療。事實上,毒品審議委員會是經由跨部會的討論,並邀請臨床醫學專家
與會,經由共同審議做成的決議,所以我們尊重毒品審議委員會所作出的結論。無論 K 他命列
為哪一級的毒品,我們希望吸毒者都要妥善的接受治療。
趙委員天麟:或許今日各單位與會人員並非最終的決策者,所以你們的回答無法直接面對問題。雖
然方才政府官員的答復,無論哪一級毒品,政府都要加以防制,這樣的想法並沒有錯,但是這
並不能夠真正的解決問題。我們一直在討論 K 他命是否由第三級毒品改列為第二級毒品一事,
當然警政單位希望將 K 他命提升為第二級毒品,如此才具有恫嚇性,但是其他單位則持保留態
度,因為在專業上不確定 K 他命應否由第三級毒品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姑且不論 K 他命的問題
,因為也有些人是持反對的態度,他們認為,若將 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改列為第二級毒品,即
使未來吸食 K 他命的人數減少,然而我們無法中斷毒品製造商的通路與來源,未來他們可能會
繼續生產販賣類似 K 他命的第三級毒品,這也是另外一種反對的意見。未來政府有沒有可能增
加吸食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之罰則,或是在行政或司法上增加較強大的約束力?依照現行法
律的規定,K 他命被歸類列為第三級毒品,持有或施用者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限
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毒品危害講習,並無任何刑責可言。本席曾經聽聞軍方友
人表示,他在操練比較辛苦的單位服務,假設他準備去行軍 5 天,他乾脆在行軍前就向軍營外
的檳榔攤購買 K 他命,最後其檢體呈現陽性反應,直接就被抓去關禁閉,也根本不必接受 5 天
的行軍煎熬。反正,K 他命被歸類列為第三級毒品,持有或施用者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罰鍰,以及接受相當短暫的毒品危害講習,不但無需負起任何的刑責,反而他接受毒品危害講
習等同在變相休息,以逃避在軍營中受累、受苦,所以軍方使用毒品的情況也很嚴重。請教法

務部及內政部支不支持未來修法增加吸食 K 他命的罰則?
王主任檢察官鑫健:報告委員,有關增加吸食 K 他命的罰則部分,我們會將這項議題帶回去再做
審慎的研究。
趙委員天麟:以現今第三級毒品氾濫的程度,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罰則的規定,對
於吸毒者而言,是否如同藥頭所言,吸食第三級毒品不具成癮性,也不必負任何的刑責,所以
大家可以放心使用?如此一來,K 他命便具有莫大的誘惑性,這不是單靠一、兩張海報就可以達
到宣傳效果,畢竟吸毒者在尚未需要包尿布之前,並不會有任何的恐懼感,無論毒品是否具有
成癮性或心理癮,事實上,它就是毒品。因此,本席建請相關單位仔細研議,未來提高第三級
毒品罰則的可能性。
王主任檢察官鑫健:是的。事實上,我們在 104 年已經提高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的刑責,至於委員
的意見,我們一定會帶回去再審慎研究。
趙委員天麟:或許這在法制上是正本清源的方法,否則,即使未來 K 他命由第三級毒品提升為第
二級毒品,未來還是有可能會出現新的毒品,實在防不勝防。
部長,日前發生內湖隨機殺人事件,大家都要求提高見警率,希望警方加強巡邏,現階段警
方確實很辛苦在校園附近開始執行防範的工作。坦白說,基層警察原本的工作已經很繁重了,
為了加強防範隨機殺人事件的後續效應,更加重警察的勤務,對基層警察同仁而言,實在是苦
不堪言。本席詳閱中央警察機關各項員額一覽表發現,現今警察的實際員額與編制員額相差滿
大的;也就是說,現今警察編制員額為 1 萬 6,065 位,但實際員額卻只有 1 萬 3,259 人,兩者相
差高達 2,806 人。根據基層警察向本席表示,現今各警察機關都無法補足人力,但勤務卻不斷增
加。請問部長,這會不會有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問題?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各機關(包括一般的行政機關)都是以預算員額來看,現
今全國警察預算員額缺少七千多人,若再加上文職人員就約有八千多名缺額。事實上,我們已
經加大警察訓練的人數,希望能在 5 年內補足警力,這包括近幾年榮退員警的員額。
趙委員天麟:依照方才部長的說法,你們的目標是在 5 年內要補足警察的預算員額。你們在 5 年內
即可達成補足警察員額的目標嗎?
陳部長威仁:對。因為我們已經加大警大、警專人員的訓練,所以我們希望在 5 年能夠補足相關的
警力。
趙委員天麟:人事行政總處在員額上也沒有問題嗎?
陳部長威仁:沒有問題。因為這些本來屬於預算員額可以進用的人力,但是警察必須接受相當的養
成訓練,所以我們無法遽然補足警力。
趙委員天麟:本席要為基層警員向部長及署長請命,原本他們的工作量已經很繁重,如今又加重勤
務,本席擔心如果警力不足,他們也無法再撐太久。謝謝。
陳部長威仁:好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