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看到鴻海突然在今天說要停牌,停牌就意謂在
市場上沒有交易,我請教主委,過去像這樣頓然停牌的情況多不多?在香港停牌的機制好像常
常出現,有時候是因為重大訊息或是董監事的持股有巨大變動。我們看看國內這個情況,包括
最近有幾個生技股,還有現在提到的鴻海,因為它的股本非常大,投資的民眾也非常多,很多
菜籃族的媽媽在上禮拜才買鴻海的股票,今天突然就停牌了,看到股票在市場上消失,大家還

以為是公司出了什麼事,但是也統統不知道原因,對於這些上市、上櫃公司停牌的情況,我們
管理的機制究竟為何?需不需要有一個正常的流程來告訴這些股民?不然買了股票之後,突然
不見了,這些投資人以為所投資的股票化為烏有,在股市上找不到這支股票。包括生技股也一
樣,好的時候,公司到底有沒有賺錢,大家也統統不知道,都是虧錢的,股票可以到 500 元、
600 元,最後一隻白老鼠接到了以後,他就活該倒楣?是不是在這樣的機制上,應該加強什麼樣
的宣導,或者是要有嚴格的機制?我們看到媒體報導,大老闆大喇喇的去日本拜訪,這有沒有
影響到股價,我們也不知道啊!資訊不對等,所有菜籃族媽媽或是阿土伯都不知道鴻海到底要
跟誰併,併了有什麼綜合效益,統統不知道,結果股價上上下下,甚至股價下跌時,大家以為
在市場上已經消失了,菜籃族媽媽第一天就腳底抹油趕快跑,虧損一點至少還保本,但是這都
存在著很多資訊不對等。國內的情況大概是怎麼樣,應該如何加強這樣的管理機制,是不是可
以請你們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說明。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個用意是好的,如果有影響財報的重大資訊時,可以由
公司主動提出這樣的 option,在規定上是可以這麼做,而且如果股價波動很大,其實也是對投資
人的相關保護,在什麼樣資訊及什麼樣的狀況底下,公司才能行使這樣的選擇,我們都有嚴謹
的機制。是不是容我請證期局吳局長,就還有多少公司行使過這樣的選擇,向委員做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裕群: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用意主要就是要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今天報章媒體都用「
停牌」這兩個字,我覺得是不適當的,鴻海今天只是申請暫停交易一天,這是因為他們上午要
開一個董事會,在開董事會的過程中,不希望在資訊還未通過之前,大家就猜測,造成股價重
大的波動,這樣反而會傷害到投資人的權益,所以在下午交易時間以後,他們就會把董事會的
相關情形對外做完整的揭露,大家接到了完整的訊息,明天開盤之後就可以用合理的價格再去
買賣,這主要就是要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羅委員明才:如果鴻海跟夏普兩個公司合併,現在是鴻海併夏普,但是他們發現日本的商品,現在
是光環褪色,所以好像跟預期差了 1,000 多億日圓,如果可以用很低的價格來買,對鴻海當然是
好消息,是不是?可是在這個事件當中,我們看到媒體報導鴻海前後去日本 N 次了,投資鴻海
的這些股民,心裡不是上上下下?請問局長,對於這樣的併購或者合作案,需不需要事先跟證
期局報備?或是有重大事件時,需不需要先說明?
吳局長裕群:目前並沒有要求它一定要先跟局裡說明,因為先跟我們說明反而讓消息更容易從各種
管道流出,所以原則上他們有重要訊息就是直接對外發布。
羅委員明才:面對這樣的重大訊息時,國內有沒有給予停牌的情況?香港的例子是如何?我覺得香
港停牌的機率很大,常常聽到停止,也許有緘默期等等,可能迅速就停止。請局長說明一下大
概的情況。
吳局長裕群:他們也是針對一些消息會在營業時間內影響市場流通的狀況,他們就要求公司申請暫
停交易,這期間都很短,了不起是 1 天、2 天,只要訊息確定,對外揭露以後,他們馬上就恢復

交易了,所以不是停牌,我再強調這一點,這不是停牌,只是申請……
羅委員明才:「停牌」這兩個字是錯誤的,那麼正確的用語為何?
吳局長裕群:是「暫時停止交易」。
羅委員明才:許多記者都寫「停牌」,但是正確的應寫為「暫時停止交易」,所以要導正視聽,不
然大家會覺得停牌是一件很可怕的事。
這幾年有沒有暫停交易的案子?數量多不多?主動權是由公司自己申請?還是證交所給予暫
停交易的指示?
吳局長裕群:原則上是由公司申請,但是如果市場上已流傳出一些重大訊息的時候,證交所也會請
公司主動說明。如果公司不說明的話,證交所便有權命其暫停交易,在很短的時間大概是一天
讓公司有時間就重大訊息對外說明清楚。
羅委員明才:請問證交所這幾年有沒有主動出擊要求公司暫停交易?
吳局長裕群:目前沒有,都只是請對方發布重訊,尚未用到暫停交易。
羅委員明才:對於最近沸沸揚揚的生技公司,感覺資訊真的很不對等,知道的人賣到最高點,不知
道的白老鼠買在最高點,厲害的人在最低點買進、最高點賣出。其中實在有著太大的不確定及
不透明性,難怪造成股市低迷,很多人都不想投資買股票。許多年輕人都說台灣的股市就像賭
場一樣,像是進入一個殺人的機器,時常血本無歸;進去的時候莫名其妙地上沖下洗,洗光了
就是好到財團,或是比較知道內線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不曉得有沒有什麼辦法改善,或者針
對最近的生技公司給予什麼導正視聽之舉?
吳局長裕群:不只是生技公司,任何公司出現重大訊息,就會影響到股價。因為是投資的行為,所
以投資人除了自己要做一些基本面的功課以外,我們針對市場上出現的炒作或內線交易等不法
行為,都會用一套監視制度監看,只要發現問題就會依法處理。
羅委員明才:希望股市健全並能正常運作發展,如此才能讓台灣的股市蓬勃繁衍,並擴大其規模。
另外,關於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七的勞工董事方面,在世界上這項措施與經濟學理論是相反的
,以一個自由經濟體來講,投資出錢的就會有股份,有股份就可以行使公司的權利,不過,由
於現在大家會討論勞工參與方面的問題,所以請教主委,全世界鄰近的國家有無勞工董事之設
置?這樣的國家多不多?除了德國之外還有哪裡?
王主任委員儷玲:只有歐洲的 5 個國家有設置。
羅委員明才:為什麼會那麼低?
王主任委員儷玲:抱歉,是 14 國。
羅委員明才:亞洲地區呢?比如像香港、新加坡之屬有沒有?
王主任委員儷玲:因為法制規範上的不同,像英美其實都有透過其他方式強化公司對股東權益的照
顧,至於歐洲的法制則較為不同,所以……
羅委員明才:您過去也是知名教授,所以請你從學術的面向去思考,你贊不贊成勞工董事強制進入
上市上櫃公司?如果踏出去的第一步,給予一席勞工董事,以後有沒有可能出現 3 席、5 席?未
來乾脆由國家派出 7 席不就更能確保其安全了嗎?究竟幾席董事是正當的?這樣的派任符不符

合您在教育界擔任教授的理想?它的道理到底是在哪裡?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贊成我們應更加關注勞工的議題,包括薪水過低以及員工福利的問題,然而如
果依照目前相關的法規之規範或透過獨立董事就可以強化的話,我們就能盡量去強化。但是若
要透過勞工董事來做這件事情的話,我覺得尚須其他相關的研議、配套或更大的宣導及共識。
羅委員明才:本席認為勞工董事立意良善,可以進行監督,在食品衛生方面也符合窩裡反條款的精
神,因為他們可以幫忙監督。然而,這是往好處看的想法,但對於該如何監督勞工董事的部分
,如果勞工董事盡是扯爛污、總在唱衰,或老是抵制資方的話,誰來檢視這些獨立勞工董事呢
?當公司要往前衝的時候,勞工董事可以把他拉住不讓他走,只要享有小確幸就好;當公司要
往前衝投入資本支出的時候,勞工董事可以說不要,要先把錢用作年終獎金分一分,待分飽了
之後再說,如此便會出現一種公司要往前跑,還是要先照顧員工的矛盾。公司照顧員工是應該
的,可是這個天秤要由誰來決定怎麼去秤?一旦走錯邊,就會影響公司的發展,這點不得不慎
,一定要去想。
基本上,我支持設置勞工董事,但是要有一個好的制度與標準,讓大家心中有一把尺可以衡
量,而不是亂做一堆配套。勞工董事不斷擴大的結果,可能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好的公司諸
如那些沒有上市(櫃)的公司,會覺得自己才不要上市,上市能做什麼?拿錢請人做董事,如
果是好的董事還能幫忙,不好的董事就會不斷地拉拉扯扯,造成公司萎縮無法成長,這點不得
不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