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TRF 總共損失了 740 億?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那是 2 月的資料。
賴委員士葆:最新的呢?
王主任委員儷玲:存出保證金是 605 億。
賴委員士葆:如果人民幣不再貶值,損失就可以減少嗎?還是差不多就這樣?
王主任委員儷玲:視匯率波動而定,如果人民幣不再貶值,甚至升值,那麼損失當然會更少;但如
果繼續貶值……
賴委員士葆:人數大概多少?
王主任委員儷玲:客訴還是人數?
賴委員士葆:客訴。
王主任委員儷玲:未結案部分為 118 件。
賴委員士葆:這些都是在臺灣做的?還是銀行在大陸做的?
王主任委員儷玲:OBU 的東西。
賴委員士葆:OBU 應該有吧?

王主任委員儷玲:有。
賴委員士葆:你們成立了專案調處委員會,為何不直接用評議?
王主任委員儷玲:評議中心有 100 萬的 binding。
賴委員士葆:所以金額太高了?
王主任委員儷玲:是。
賴委員士葆:現在還不能說 TRF 是弊案,但這到底算不算弊案?
王主任委員儷玲:應該不能稱為弊案。但銀行在銷售時是否涉及不當誘導?是否告知清楚?人員適
合承作與否?客戶是不是瞭解後才購買的?在損失的處理上對於風險……
賴委員士葆:對於銀行在銷售任何金融產品時,金管會是否要求必須全程錄影?
王主任委員儷玲:部分商品要,部分不用。
賴委員士葆:應該都要,這樣才不會含糊不清。
王主任委員儷玲:TRF 要錄影、錄音。
賴委員士葆:當然要錄影,否則紛爭會很大的。現在大陸出現一個類似老鼠會的網站叫「e 租寶」
,主委聽過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沒有。
賴委員士葆:局長要不要上來幫忙一下?
王主任委員儷玲:局長好像也沒聽過。
賴委員士葆:a、b、c、d、e 的「e」,e 租寶,你們去查一下。e 租寶吸金已經超過 500 億人民幣
,也就是 2,500 億台幣,90 多萬人受害,當然這是在大陸那邊弄的,不過本席還是要請你們去
查一下臺灣人一共有多少人受害,可以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可以。
賴委員士葆:e 租寶。
王主任委員儷玲:好,我們來查。
賴委員士葆:剛才有委員提到 P2P,請問你們的態度是什麼?銀行局副局長曾經說過「P2P 成立公
司是向經濟部登記,現行法律並沒有禁止」,真的沒有禁止嗎?請問你們要不要管?因為業者
現在已經開始做了,鄉民貸網路借款公司,我覺得這類似網路當鋪,簡單來講就是網路當鋪,
是不是?味道已經出來了。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們現在已經在嚴密監控,甚至他們第一天開業我們就去了,只是他們是否違反
相關的法令,我們是不是有法可以管,我想我們必須先制定好的法規才可以去框他們,不過現
在都在嚴密監控當中,我們正在研議 P2P 的規範……
賴委員士葆:你們管不管民間的當鋪?
王主任委員儷玲:當鋪不歸我們管。
賴委員士葆:租賃公司管不管?
王主任委員儷玲:租賃公司是經濟部管。
賴委員士葆:當鋪和租賃公司都歸經濟部管?可是這裡面有一個很大的問題,雖然主委的任期已經

不多了,但說不定你以後還會回鍋,所以我希望你們去想一下,畢竟外界及老百姓對金管會是
比較有信心的,對於錢的來往或相殺,大家都希望金管會能夠管一管,這樣大家才能夠比較放
心,所以第三方支付最後還是你們負責管,只是管到最後就把它掐死了,現在就變成這個樣子
,你看,底下好幾個長官拚命點頭,因為你們一管就掐死了,因為所謂「金管」就是對於金錢
的管理,大家都知道這一點。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們並沒有把它掐死。
賴委員士葆:幾乎都掐死了!所以第三方支付現在發展的並不怎麼樣,這一點是很清楚的。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詹局長答復。
詹局長庭禎:主席、各位委員。現在一共有 4 家拿到營業執照,最近就會有人開業,我想他們應該
是要鴻圖大展,往一個很好的路去發展。
賴委員士葆:你知道 Apple Pay、Android Pay 吧?
詹局長庭禎:知道。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會引進臺灣?
詹局長庭禎:這不是我們能夠主動的,因為它有一個排序在那邊。
賴委員士葆:但是業界如果要你們開放呢?
詹局長庭禎:我們大概還要再考量一下它的代碼化應不應該在……
賴委員士葆:你們是傾向於 OK 還是不 OK?你們是樂見其成,細節再說,還是認為應該要嚴加管
控?你們的態度是什麼?
詹局長庭禎:當然是樂見其成,但是……
賴委員士葆:樂見其成加上嚴加管控?
詹局長庭禎:不是,現在還在研議代碼化是不是需要在境內。
賴委員士葆:我們當然希望在境內。
詹局長庭禎:如果要在境內,時程上會有所耽擱。
賴委員士葆:會耽擱多久?3 個月?
詹局長庭禎:最主要是看 Apple 及 Android 與業者接洽的結果。
賴委員士葆:最後,大家比較關心的是持續延燒中的浩鼎問題,看起來要燒到星期四,不過最近相
關資訊慢慢被解盲,資料一直跑出來,我們發現不是只有翁啟惠的女兒賣股票,高階主管統統
在賣,從總經理以下,一缸子的人都在賣,這部分有沒有問題啊?
王主任委員儷玲:應該是有……
賴委員士葆:如果你不清楚,可以請局長回答,你說應該有問題,那就請你說明。
王主任委員儷玲:應該是有相關的資料之後,再請檢調確認是不是有內部人交易的問題。
賴委員士葆:現在有兩個點,一個是解盲前,另一個是解盲失敗前,依照證交法第一百七十五條內
線交易的規定,請問解盲前賣有沒有涉及內線交易?解盲失敗前當然是內線交易,但解盲前算
不算?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個問題我請證期局吳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吳局長答復。
吳局長裕群:主席、各位委員。這件事情應該用重大訊息的產生時點來看。
賴委員士葆:當然是重大訊息啊!
吳局長裕群:解盲只是那件事情揭開了,大家都可以得到訊息,但這個訊息到底在哪一天成立,法
院或檢察官這邊會針對重大訊息的成立時點來看,只要是在重大訊息的成立時點以後,沒有對
外揭露前賣出的,或是公開後 18 小時之前賣出的,都有涉及內線的問題。至於委員剛才提到證
交法所規範的內部人控管部分,只要股權有異動,都必須在下個月 5 日前提出股權申報,這些
訊息是有揭露的。
賴委員士葆:解盲失敗是 2 月 21 日,如果是在前一個月賣,因為公司並沒有宣布 2 月 21 日要解盲
,請問他們是在哪一天宣布 2 月 21 日要解盲?
吳局長裕群:我覺得站在司法機關的立場,他們會針對解盲這個重訊是在哪一天,以及有一些資料
會出來或怎麼樣,他們會去認定時點。
賴委員士葆:比如說,他們在 2 月 1 日宣布 2 月 21 日要解盲,2 月 1 日就是重大消息發布日,對
吧?
吳局長裕群:沒錯。
賴委員士葆:所以在 2 月 1 日以前,或是宣布這個訊息 18 個小時以內,買賣股票就……
吳局長裕群:就有可能會涉及。
賴委員士葆:就有可能會涉及嘛!
吳局長裕群:沒錯。
賴委員士葆:所以這些所謂的高層,包括總經理在內的相關人員,甚至政府官員,當然政府官員是
認購部分,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所謂圈購是當公司要公開發行時,指定特定人賣給他,其實這
些都很有問題,這部分你們查不查?
吳局長裕群:這部分我們不會查。
賴委員士葆:這部分不會查?
吳局長裕群:因為股票本來就可以自由轉讓,所以只要還沒有進入市場……
賴委員士葆:洽定特定人耶!你只講一半,還是你明知卻故意……
吳局長裕群:沒有,公開發行以後,內部人持股的轉讓才受到我們的規範。
賴委員士葆:他是內部人啊!公司在上櫃以前指定賣給特定人啊,它是賣給衛福部食藥署的某位長
官,不是嗎?現在被抓出來修理了。
吳局長裕群:對,但這部分要回歸公務人員服務法的相關規定去做規範。
賴委員士葆:相關規範是什麼?
吳局長裕群:公務人員能不能基於職務關係或怎麼樣去承受這些股票等等,這部分要回歸公務人員
服務法的規定。
賴委員士葆:利益迴避的問題啦,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