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抱歉!現在本席要詢問的是關於土壤液化地區的問
題,部長,以新北市三重區為例,看起來從三重到新莊地區的紅色面積頗大,依據我們的資料
顯示,這些地質的調查都來自於公共工程的鑽孔紀錄,對嗎?本席合理的懷疑,有許多地方並
沒有公共工程建設、有許多地方也沒有公共工程經過,因此,那些公布為綠色的區域說不定不
見得是綠色、也不見得是黃色,說不定就是紅色,對嗎?
主席:請經濟部中央地調所謝副所長說明。
謝副所長凱旋: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鑽孔密度的關係。
林委員淑芬:但是,你們依據的是公共工程的紀錄,至於那些沒有公共工程經過的地區,事實上並
沒有做過調查,因此,你們不能逕自公布它是紅色區域,說不定現在被你們公布為綠色的地區
也並不是綠色的,對嗎?
謝副所長凱旋:我們還有自己鑽探的部分以及之前累積蒐集的部分,至於公共工程當然是主要的部
分,因此……
林委員淑芬:公共工程的部分主要佔了多少百分比?
謝副所長凱旋:大概是百分之八、九十。
林委員淑芬:也就是說,你們自己做的只佔了一、兩成?
謝副所長凱旋:對。
林委員淑芬:光是公共工程鑽探的數字都還不夠支撐起這個調查,更何況只是這一點點的公共工程
,因此,公布為綠色的不一定就是綠色,對嗎?
謝副所長凱旋:有可能,陸續會做修正。
林委員淑芬:依據地質法第五條,中央主管機關應將有發生地質災害之虞的地區公告為地質敏感區
,現在你們不依地質法的規定將地質敏感區予以公告,就是因為你們沒有做到真正的調查,所
以這份僅供參考的潛勢圖不能作為地質敏感區的劃設之用、更不能進行公告,是嗎?
謝副所長凱旋:沒錯,因為地質法沒有規範那個……
林委員淑芬:不只如此,地質法甚至還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地質敏感區相關資料納入土地利用計
畫、土地開發審查、災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的參據,現在因為未依地質法進行公告,
這些希望納入管制的作業就通通都不用做了。此外,第八條也規定,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
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現在
這些也都不用做了。事實上,今天這份潛勢圖就是告訴我們,未依地質法進行公告就是因為它
無法進行管制或禁限制的行為,對嗎?
謝副所長凱旋:沒錯。
林委員淑芬:部長,今天公布這份資料,除了讓民眾到恐懼之外,沒有其他的任何作用!如果是依
地質法公告為地質敏感區的話,那麼在你主責的國土計畫法中也應該要畫設出地質敏感區或復
育區,是嗎?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必須要視情況而定,如果某一個區域已經是潛能區,我們可能就會
調整其土地使用,或加強其補強措施。
林委員淑芬:以國土計畫進行管制或……
陳部長威仁:第二個就是……
林委員淑芬:本席認為必須要納入國土計畫法的管理中,對嗎?
陳部長威仁:對。
林委員淑芬:但是,現在這份未依地質法公告而僅供參考的潛勢圖並沒有足夠的依據讓你們進行劃
設及公告,對嗎?
陳部長威仁:雖然沒有這樣的依據,但是,地方政府有這份資料之後,在接受新的申請案件時就能
要求……
林委員淑芬:你們這麼做都是便宜行事,製造出更多的問題,難道地質災害只會發生在土壤液化地
區嗎?
陳部長威仁:當然不是,土壤液化不是地質災害的……
林委員淑芬:關於大台北盆地的地質災害,康熙 23 年的郁永和遊記提到所謂的台北湖,其實就是
現今的大台北地區,當時不就是因為地震使地層下陷,導致水排不出去而形成台北湖嗎?以大
台北地區為例,相對於有技術可以克服的土壤液化地區,說不定活動斷層會是更大的威脅,你
是否同意?
謝副所長凱旋:同意。
林委員淑芬:既然你是同意的,請問,對大台北地區威脅最大的金山斷層、山腳斷層,甚至是新莊
斷層、新店斷層、台北斷層,你們花了哪些經費做了哪些調查?鑽了多少孔?
謝副所長凱旋:陸續都有,因為大台北地區……
林委員淑芬:現在本席問你的是數量,不要回答如此模糊的字眼,這幾年來花了多少錢鑽了多少孔
、做了哪些調查?
謝副所長凱旋:我是否能另外提一份資料給委員?
林委員淑芬:好,你提供給本席,另外,再彙整你們蒐集到與公共工程相關之活動斷層的所有資料
及調查,通通檢附一份給本席。再來,陳文山教授表示活動斷層不是 33 條,而是 49 條,有些
是被掩蓋起來了,為什麼你們不敢公布呢?山腳斷層為何稱為山腳斷層?它是以哪個地方的古
地名而命名的?
謝副所長凱旋:山腳。
林委員淑芬:哪個古地方叫山腳?是哪一座山的山腳?山腳是哪個行政區域的古地名?哪個政治人
物的故鄉?
謝副所長凱旋:應該是蘆洲那個……
林委員淑芬:蘆洲?蘆洲以前稱為和尚洲,而山腳就是泰山,那麼泰山是哪位政治人物的故鄉?為
什麼他除了講到土壤液化地區之外,地質災害及地質敏感的部分卻都沒有別的了?地質災害及
地質敏感對台北盆地而言威脅更大,而且還有一個活斷層,可是住在泰山的這位政治人物每天
除了講土壤液化之外,為什麼不提活動斷層這件事?
謝副所長凱旋:剛才講的 33 條活動斷層就包括山腳斷層在內。
林委員淑芬:山腳斷層確切的位置畫出來了嗎?
謝副所長凱旋:畫出來了,我們有 2 萬幅的圖。
林委員淑芬:也可以公告嗎?既然你們調查出來、也畫出來了,所以就依地質法公告,對嗎?
謝副所長凱旋:不是。
林委員淑芬:為什麼不依地質法公告?
謝副所長凱旋:因為……
林委員淑芬:在國土計畫法中是否有將山腳斷層相關的區域列為國土計畫管制中的什麼地區?
陳部長威仁:國土計畫法剛公布,現在正在做國土計畫。
林委員淑芬:對啊!就是要規劃進去,所以你們不要便宜行事,只挑土壤液化地區,對於台北市及
新北市的大台北地區而言,對生命財產安全威脅最大的還有地質敏感區,也就是活動斷層、活
斷層,因此,你們對於活動斷層也必須依地質法公告,若不依地質法公告就是隨便公布的、若
不依地質法公告就是假公告!雖然地質法已經非常寬鬆,但是,地質法要求在地質敏感區內必
須要有安全評估,而你們不依地質法公告就不用做安全評估,因此,你們聲稱要保護人民都是
做假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