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剛剛也有其他委員提到,在許多地方針對基
地台的設置,民眾普遍有相關抗爭活動,基地台設置的電磁波對人體健康的影響,也是大家的
疑慮之一。這些影響的客觀資訊,以及基地台設置的相關規範,讓民眾知道的管道也相當有限
,很多是經由網路的傳播以及口語相傳,但我認為要有一些建置,現行法規其實沒有包含公民
參與的相關機制。
你們的報告裡面提到,有辦一些電磁波知識的說明及溝通座談會,去年底的業務報告是寫有
11 場、這次的業務報告是寫 124 場,中間增加了 100 多場,請問這些場次都是辦在什麼地方?
是因為地方民眾要求,還是你們到地方去辦的?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答復。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業管處處長做整體說明。
主席:請通傳會基礎設施事務處羅處長答復。
羅處長金賢:主席、各位委員。電磁波宣導會推廣到各縣市政府、公務單位,還有由里長召集里民
,盡量到各縣市去辦理宣導。
蕭委員美琴:現在地方上對於電磁波以及基地台設置有疑慮,經里長要求,你們就會派人到地方去
做相關辦法及民眾權益的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會機動性的支援,也很感謝很多地方首長主動邀我們去參加他們的巡迴
座談會,我們都去參加。
蕭委員美琴:目前是被動的受邀機制?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們也有主動聯繫。我是特別感謝很多地方首長,他們到各鄉鎮做巡迴業務座談
會的時候都邀我們到場。
蕭委員美琴:也沒有限定,有的是鄉鎮首長,有的是村里長的要求……
石主任委員世豪:都有。
蕭委員美琴:你們都會全力配合嘛!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蕭委員美琴:希望能夠兼顧民眾的健康,尤其是他們對電磁波的量能有所疑慮,跟地方要確實做好
溝通。
剛剛有委員提出,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當中,全國的普及率相當高,已經有九成以上,但花
東地區還是偏低。主委回應其他委員的時候提到一些偏鄉,譬如卓溪、秀林有一些交通跟地形
障礙的問題,但事實上就有線電視的使用戶來講,這兩個區塊的人口相對是少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蕭委員美琴:以地形的障礙來陳述其普及率相對低的問題,邏輯上比較不通……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剛剛說明的是無線的傳輸模式,有線的部分,以花蓮來講,其纜線鋪設的距離
比較長,每一個纜線可以到達的服務戶數比較少。不瞞委員,我剛到壽豐去居住的時候,那個
村裡就沒有有線電視,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爭取才拉了線。
蕭委員美琴:第一階段是鋪設,就是有線電視的相關 provider,第二階段……
石主任委員世豪:各種不同通路型式是不同的。
蕭委員美琴:我現在是在問有線電視數位化的程度,沒有錯,很多地方確實並沒有提供相關的
servers,礙於拉線的成本等等。你們的業務報告提到,有相關的補助方案。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蕭委員美琴:但這是針對業者的補助,對於需求端,也就是用戶本身權益的考量,以及哪一些地方
是屬於優先要補助的,相關標準是如何訂定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分兩個部分來說,如果您說的是有線電視在未達區域之建設補助的話,業者原來
就有建設計畫,但是有些特別區域的建設比較困難、成本較高,如果他們跟我們申請,有線基

金都是業者繳的,不是政府的公款,我們會以都會區有結餘的款項去補助偏遠地區的建設。花
東最明顯,但其實在新北也有很多偏遠區域,比如東北角這一大片,線路長、不容易維護、人
口密度又低,也有業者會跟我們申請在這些區域布建的一些補助。
蕭委員美琴:補助的標準是什麼?你說業者可以申請,例如你們手上有 100 件申請案,包括新北的
偏僻地方、花東地區很多的村落及部落,撥用基金的準則、相關標準及優先順序是由誰做決定

石主任委員世豪:有一個基金設置管理辦法,偏遠地區的部分內政部有標準,在偏遠地區建置的時
候,我們會用基金去補助相關的工程費用。
蕭委員美琴:有提出申請、法定認定的偏遠地區都能夠獲得滿足嗎?還是要有一些 wait list、優先
順序?
石主任委員世豪:只要他們申請,我們一定給,反而是業者的申請不是很積極。
蕭委員美琴:有什麼誘因可以鼓勵或促使業者,讓有線電視的普及率提升?尤其後期的有線電視數
位化……
石主任委員世豪:您剛才問到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可能在我們的能力之外,以花東為例,很多地方
即使線路到了,因為要繳有線電視收視費,很多民眾可能會退租。所以即使線路有效到達,仍
然沒有訂戶,要搭配的是中低收入在社會政策上的補助,這一點並不是硬體或技術工程的問題

蕭委員美琴:我在這裡也曾經詢問過,有線電視是訊息提供的選項之一,我們總是希望偏鄉的住戶
有多元的訊息來源,而不是只有單一的訊息管道,網路是另外一個訊息管道,數位電視也是其
中之一,現在很多人有 MOD,這些眾多方案,也都讓訊息管道多元化,我們不該過度依賴單一
的方式,應該是多種管道同時在進行,相關資源的配置上也要有一些均衡的考量。
除此之外,在報告中所提及的不經濟地區的網路建置機制,就是我剛剛所講多元資訊方案的
其中一個管道,希望這些管道同時在建置。上一屆我也曾經跟 NCC 了解相關的問題,所謂的不
經濟地區,就是電信業者算了一算,他們覺得不划算,就不願意提供、去鋪設的地方,這些地
方的住戶一樣繳稅、願意負擔跟其他國人一樣的價位,但他們卻收不到訊號,等於是少了這個
選項。對一般住戶而言是一回事,甚至連偏鄉的公共服務體系,其成本也相對高,舉個例子,
像玉里榮民醫院的分院部分的建置,中華電信用距離來計算,又如桃園的醫院,他們跟臺北榮
總做醫療諮詢、資訊傳輸的費用、成本,本來偏鄉的醫療資源就不足,而且醫生難找、醫護人
員更難留得住,這些地方反而更需要資訊的傳布,尤其是透過網路資訊傳播,但其成本卻非常
高。由於距離計價,跟臺北總部相比產生了不公平的現象。我也曾經在這邊要求你們提出相關
改善的方案,我想就這個事情再做一個追蹤。
石主任委員世豪:就我所知,玉里醫院租用的電路應該已經補強了,有 100-300MB 的電路……
蕭委員美琴:他們的寬頻確實補強了,但費用的落差問題,以及地方的成本,事實上還是一個非常
沈重的負擔,對於偏鄉醫院而言真的是不公平。
石主任委員世豪:網路建設確實也要成本。

蕭委員美琴:但以國家整體的角度,從公平性來講,你們自己也提出了原則,就是不經濟地區網路
建置的相關協助機制,在報告裡面也提到了。對於偏鄉公共服務所需要的部分,成本相對高,
而且資源更少的地方,你們應該要有一些相對的改善方案。譬如,剛剛提到,有線電視業者共
同成立了相關基金以支應偏鄉地區建置系統服務的需求,對於相關電信網路服務的需求,事實
上也可以考慮用這樣的一個模式來進行。
石主任委員世豪:目前電信普及基金是在處理偏遠地區部分,可能沒有辦法負擔某些最基本的電信
服務問題,但有關系統建設會涉及到的是,如果有網路的地方就沒有問題,沒有網路的地方,
業者確定虧本的話,他們更不會把網路延伸到那邊。怎麼去拉近這個缺口,在制度設計上是很
重要的。
蕭委員美琴:其實我剛剛講的是兩回事,第一個部分,目前沒有網路的地方,或是固網、光纖要牽
線的成本考量,涉及到非常偏遠的地方。第二個部分,現在已經有網路 servers,如同剛剛主委
所說,他們的頻寬、數據容量也已經升級,但卻因為距離而產生了一個很不公平的成本計價模
式。
石主任委員世豪:確實是距離愈長,網路建置成本愈高、電力所使用的成本也愈高,它確實是經濟
運作的基本法則。怎麼拉近缺口,就是剛才委員所說的,是用業者的基金來處理,還是用其他
的機制來處理,目前在電信普及基金上面是儘可能去救不經濟地區,其虧損由所有電信業者分
攤,在制度上這一點已經做了。可是如果單純讓業者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淨虧損地在很多偏遠
地區推出服務的話,更可能的是他們會在偏遠地區卻步,乾脆不建網路,他們就不需要提供服
務了,這一點反而對偏遠地區的民眾來說是加倍不公平的。要怎麼解決偏遠地區資源到位的問
題,要把機制……
政府不應該以拗業者的方式去提供服務,怎麼解決資源到位的這件事情,我想才是公共政策
上值得討論的事情。
蕭委員美琴:剛剛講的資源到位問題,事實上也產生了全國資源不平均的狀態,因為其地理位置、
環境不均衡,是不是可以在相關的基金裡面,就這個原則本身去列去一些優先要到位的補助準
則?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非常樂見有這樣的制度,也歡迎委員指導我們怎麼落實這個制度,在匯
流法裡面就有這樣的建置。
蕭委員美琴:因為時間關係我來不及詢問,有關防災機制的系統建置,非常樂見相關電信業者在你
們的整合之下願意來建置。但是因為防災體系非常複雜,涉及到很多層次的主管機關對災害本
質的認定問題,所以可能在時間上會延誤,甚至是最後誰有權限說他現在就要進行公共型態的
發布作業?從公部門簽上去,一直到業者本身的 private sector,整個流程的建置、相關資料,希
望能夠提供給我,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好,我們提供給委員一份,也請委員加強督導,因為我們很擔心其他部會,腳步
有點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