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業務概況報告第 25 頁、第 26 頁提到,金管
會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研發相關的金融商品與服務,也包括評鑑和獎勵,這主要是因為政府的
財務不可能支應所有的社會福利,有關老人的安養照護、醫療服務,要鼓勵銀行辦理商業型不
動產逆向抵押貸款,以房養老,可否請主委先說明一下?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以房養老其實在國外已經成功推展,是一個老年化社會很成功
的商品,這部分是由銀行貸款給有房子的老人,把房子轉換成他退休之後的生活費用。
江委員永昌:這是銀行業界想要推動的一項新的金融商品,還是金管會替銀行設想出來、替銀行創
造收益的商品?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應該算是老年化社會底下,我們參考了許多國家的經驗,研擬出來的一項值得
推廣的創新商品,所以這是一個政策。
江委員永昌:主委這樣講起來比較像是互相的。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是政策,然後銀行也對這個發展是有興趣的。
江委員永昌:主委可知道,其實內政部和衛福部在 102 年即已推出一個公益型的不動產逆向抵押貸
款制度?
王主任委員儷玲:知道,而且它的推展不是很成功,因為沒有人申請。
江委員永昌:好,一個是公益型,一個是商業型,請問二者有何不同?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要是在申請人的部分,在公益型方面規定很嚴格,包括必須沒有繼承人,而且
對財務條件有比較嚴格的限制,造成比較沒有人來申請的狀況。
江委員永昌:可是當初開辦公益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的時候,也考慮過市場規模、風險和國人對
以房養老的觀念,當初之所以先推公益型就是希望以它試辦,將來再推商業型的,可是據我調
查的結果,公益型辦到現在並沒有成功的案例,是否如此?銀行局知道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是沒有案例,沒有錯。
江委員永昌:那本席就很不了解了,公益型的以房養老,如果申請人失能或不動產超過民法規定的
30 年抵押權,政府會作最後的擔保,照顧申請人到最後,而且申請人的資格限制是沒有繼承人
,表示不會有其他的法律義務、權利衍生的困境,在這種狀況下試辦都沒有一個案例,那現在
急著推商業型的以房養老,現在好像也有案例了,到底政府給了銀行什麼樣的承諾或保證銀行
有什麼獲利?可否說明一下?
王主任委員儷玲:其實民營的反向房貸,因為涉及許多商品的設計,而且有比較大的彈性,包括範
圍比較廣,在這方面其實風險控管滿重要的。
江委員永昌:主委,可否說明得具體一點?到底政府提供了什麼誘因?我剛才說了,公益型的由政
府承擔到最後,合作的銀行其實不會有損失,為什麼沒有人申請?辦理商業型的,銀行有風險
,竟然有這麼多家銀行願意配合推動,而且已有案例,政府到底提供了什麼誘因?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詹局長答復。
詹局長庭禎: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逆向抵押貸款開辦的有合作金庫、土地銀行和台灣中小企銀,
合作金庫是最早開辦的,目前大概有 44 件案件,貸款金額累積起來接近 4 億元。
江委員永昌:這 4 億有幾戶,平均下來每一戶多少金額?
詹局長庭禎:4 億目前大概是 44 戶,一戶大概是 1,000 萬元左右。
江委員永昌:貸款期限都是 30 年嗎?還是不一定?房屋鑑價的結果是多少?
詹局長庭禎:北中南各地都有案件,不限於直轄市,銀行大概是以房價的七、八成來貸款,至於年
限,……
江委員永昌:房價的七、八成,所以大概都是房價在 1,200 萬元至 1,500 萬元的人在申請?
詹局長庭禎:直轄市有,中南部也有,各地房價……
江委員永昌:因為本來公益型試辦的時候,申請人有資格限制,不動產一定要超過中低收入戶的門
檻,新北市是 525 萬元,台北市是 876 萬元,當初公益型開辦都沒有人申請,現在開辦商業型
,針對的對象相同,為什麼會有人申請?政府到底提供了什麼誘因?
詹局長庭禎:報告委員,對於商業型逆向抵押貸款,我們除了精神鼓勵之外,……
江委員永昌:國人的觀念沒有改變,是導致公益型逆向抵押貸款推展不動,試辦率為 0 的主要原因
,經建會前兩年就說要以公益型為模型,作為推動商業型的基礎,可是那個模型的試辦率為 0,
國人觀念沒有改變,市場規模沒有改變,相關風險也沒有改變,為什麼商業型開辦之後就有案
例?你們之前曾經跟銀行業座談,銀行公會針對以房養老,對銀行局提出了七個建議,可否說
明是哪七個建議?
詹局長庭禎:對,有一個是抵押放款的權數,他們希望改為 45%,並希望成立基金等等,但那都
是建議。
江委員永昌:提到成立基金,其實當初衛福部有成立基金,好像有 9,500 萬元,你了解嗎?
詹局長庭禎:衛福部的基金和逆向抵押貸款並沒有直接關係。
江委員永昌:你剛才講他們希望政府成立基金,所以,最後如果銀行沒有獲利甚或虧損,他們需要
政府提供什麼協助或擔保?其中政府到底提供了什麼誘因,使得銀行願意配合推動商業型逆向
抵押貸款?公益型和商業型的對象一樣都是中低收入戶以上,而且公益型的資格限制是沒有繼
承人,由政府擔保到老,申請人失能之後,也由政府照顧到最後一刻,居然沒有半個案例,而
商業型甫開辦,就有這麼多案例,我不明白。
王主任委員儷玲:委員,適用的人是不一樣的,你剛才說二者前提相同是不對的。
江委員永昌:不是,商業型涵蓋公益型的。
王主任委員儷玲:就是包括在內,可是現在來申請的並不是那一群人。
江委員永昌:你的意思是現在來申請的都是有繼承人的?只有這個差別喔!
王主任委員儷玲:就是範圍一樣,這個我們可以進一步了解,我剛才只是說它的範圍是比較大的。
江委員永昌:沒有,主委,如果你在台上這樣回答,現在來申請的和公益型的是資格不同的人……
王主任委員儷玲:是資格不同的人,沒有錯。
江委員永昌:那主委可能搞混了,只有一個差別,就是公益型的申請人必須沒有繼承人,由政府擔
保到老,包括失能、抵押權超過民法規定的 30 年,都要照顧,但是商業型的不一樣,申請人同
樣是非中低收入戶,不動產價格在中低收入戶之上的,申請人可以有繼承人,可以有繼承人這
一點,將來可能還會造成其他的繼承紛爭產生,這樣銀行還能開辦,我不明白銀行為什麼願意
開辦?你們到底提供了什麼誘因?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部分我們可以詳細說明,其實二者借款人資格、貸款期限、額度、成數、付款
方式都有不一樣的設計,所以剛才我特別提到,並不是同一群人申請,而且其規模也不同。
江委員永昌:所以,不是申請人的資格,而是銀行訂定的條款、契約內容有所不同,應該是這樣吧
?
王主任委員儷玲:可以這樣說。
江委員永昌:如果我調錄音,就跟你剛才的回答不一樣囉?你剛才是說申請人的資格和原來的公益
型不一樣。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是說包含,並不是完全不同。
江委員永昌:你現在換了用詞,沒關係,請主席裁示,提供本席詳細的書面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