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認為台灣民政府的政治主張是言論自由
,它有沒有正式立案也不是我要求的重點,對於他們的主張,無論你們認為多荒唐,那就是他
們的主張,有人願意相信,我們應該要尊重。
身為內政委員會的召委,本席今天安排這個專案報告是要檢討政府的態度。我曾經向警政署
當面檢舉台灣民政府恐涉嫌詐欺,警政署答復我的偵辦情形是建議我向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
司舉發台灣民政府為非法設立之人民團體,我也很天真,與相信台灣民政府的那些人一樣天真
,我就照著警政署的建議去請內政部幫我查一下,內政部的答復是已經把本席所提的案子轉請
警政署查處。也就是說,警政署要我去找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處理,而內政部的答
復則是表示已經將本席提供的資料轉給警政署,所以我現在是要等警政署再向本席答復,是嗎
?
本席的重點是這個政府真的很荒唐!所謂的荒唐是在什麼地方?為什麼這些人會相信台灣民
政府?台灣民政府除了發身分證之外,每個月都會開班授課,對於團體的開班授課,我們也不
用去管,除非是要去抓它是不是立案補習班,我覺得這個不重要,他們的課程有分為初級班與
高級班,之所以有人會去上課,就是相信他們所提供的福利,他們所提供的福利不全然是對未
來的承諾或主張,還包括對現在的承諾,這才是重點。部長,你知道他們的初級班一個人收費
多少嗎?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
段委員宜康:一位學員初級班 3 天收 6,000 元,高級班收費 1 萬元,今年 11 月有開 1 班高級班及 3
班初級班,他們自己的資料顯示上課學員人數大概是一班 100 人,所以 11 月份高級班就收費
100 萬,初級班收費 180 萬,他們每個月都會有三次到四次的班別。他們發放的身分證,原本一
張 1,000 元,現在漲價為 1,500 元,現在已經有 4 萬人申請該組織的身分證。我們初步計算,他
們發放的身分證,加上上課及車牌的費用,保守估計已經收取 1 億 8,000 萬元,其實這也不是我
的重點,因為這是他們有本事讓大家相信,宗教、政黨也會這樣,也要繳錢上課、繳黨費、會
費等。
部長,我要講的重點是在於他們發放的身分證,我給大家看一下他們在官網上告訴會員的訊
息,下面的主要內文是我們的註解,上面的這張就是他們放在官網上的「台灣政府之美國官方
核可證明文件」,以此讓人相信台灣政府已經得到美國官方的核可,他們的邏輯是未來美國軍
政府要來接收台灣,美國軍政府下會有一個台灣民政府,所以現在發放車牌,不光是發車牌,
以後你們都不用考試就能當官,但要看血統成分。他們怎麼讓民眾相信並且願意去上課、花錢
?就是讓大家認為美國政府已經核可了。但實際上,這是美國華盛頓特區政府(DC),該地方
政府證明台灣政府基金會的名稱符合哥倫比亞地方法院商業組織準則的規定,也就是地方法院
發文告知你們申請的名稱是符合規定,但是他們在上面的標題卻寫著「台灣政府之美國官方核
可證明文件」。接下來這一張則是「台灣政府正式完成美國官方註冊(政治組織)登記書」,
表示台灣政府已經在美國註冊了,但這份文件其實是證明台灣政府基金會的註冊符合哥倫比亞
地方法院商業組織準則規定,所以還是一樣啊!他告訴大家的證明文件,除非把文件上的英文
翻譯過來,或是像我一樣讀不懂的就去查單字,才會知道這到底是什麼情況,但是他們放在官
網的文件就會讓人有這樣的錯覺,讓人以為這個政府是母國─美國政府官方核可的,其目的是
什麼?你可以說他們的目的是在推動其政治主張,但問題是他們有收錢。部長,如果我設立一
間公司賣維他命 C,但是我告訴大家這是治療肝病的藥,請問我這樣的行為有沒有違法?
陳部長威仁:這樣應該是有詐騙的行為。
段委員宜康:我現在讓你們申辦台灣民政府身分證,告訴你們這是可以出國的旅行文件,因為台灣
民政府還沒有成立,美國軍政府還沒有接管台灣,中華民國政府也是流亡政府,所發的身分證
、護照是旅行文件,台灣民政府的身分證也是護照,叫做旅行文件,所謂旅行文件就是憑這張
就可以到美國的任何政府機關,這就是身分證明,是美國認可的。尹副局長,台灣民政府官網
有一則 2014 年的新聞是「鐵證!台灣(民)政府身分證已被國際認可使用(TCG 學員使用台灣
(民)政府身分證入境關島許可章)」,你們相信這是真的嗎?
主席:請外交部領務局尹副局長答復。
尹副局長新垣:主席、各位委員。不相信。
段委員宜康:不相信?你們不相信這是真的,因為現實上不可能。我們曾經有看過一則新聞,某人
表示其朋友使用台灣民政府的身分證,不但身分證被關島沒收,還將人留置盤問。部長,他們
現在收 1,500 元製作台灣民政府的身分證,這並不是會員證件,台灣民政府告訴他們這是能出國
旅行的旅行證件,只要憑這一張身分證就能出國旅行,國際上會接受。而你們的邏輯是認為這
張身分證沒有用,所以就沒有犯罪,但如果這張身分證有用,我也去加入了,你也會去加入,
對不對?但就是因為它沒有用,但他們卻告訴大家這是有用的,就好像明明是維他命卻說是治
療肝病的藥一樣,他們並不是告訴大家這是入會的會員證,請問你們在哪裡看到他們說這是會
員證?請劉局長來說明一下。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劉局長答復。
劉局長柏良:主席、各位委員。網路上是這樣說的,原來是繳交 1,000 元,現在提升為 1,500 元,
他們就會發放這張證件。
段委員宜康:什麼證?
劉局長柏良:身分證。
段委員宜康:台灣民政府身分證?
劉局長柏良:對。
段委員宜康:這個僅只能作為證明會員身分使用嗎?
劉局長柏良:個案我們就沒有再問下去了,網路上是這麼寫的。
段委員宜康:我請你們去調查,你們查的結果就是這樣嗎?
劉局長柏良:目前桃園這二位民眾……
段委員宜康:他們的官網有關「台灣政府身分證種類及申請方式」顯示,第一種是台灣公民身分證
,其代號是 TW,其申請原則是「能證明自己是日治時代的人或後裔,並無染到 1945 年 9 月 2
日後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來台灣之中國難民人士國籍及後裔。」,這就是 TW,有參政權的。雖
然荒唐,但是我並不是要你們去取締,說他叛亂。我只是說他怎麼說明這個身分證,那就是一
個參政證明,而不是會員的證明。第二種是台灣準公民身分證,代號是 PTW,就是父或母一方
為日治時代台灣人之後裔且於台灣有戶籍的人。第三種就是像我這種台灣居民,代號是 CE,就
是隨流亡政府來台人士及其後裔,這種人沒有參政權,我的父母都是隨流亡政府來的,所以我
也沒有參政權。這個身分證作什麼用途?就是到國際上用的旅行證件,就像有人把維他命說成
可以治肝的藥一樣,你們查了這麼久,警政署推給內政部,內政部轉給警政署,你們不把它當
一回事。為什麼我們會關注這個話題?我們收到很多朋友反映他們父母叫他們也要加入台灣民
政府,讓他們不堪其擾,但這不是我的重點,我覺得這樣去騙老人家,讓他們有所期待,如果
我們用比較善意的解釋,說這樣可以讓老人家有事情可以做,也就算了,問題是他們要花 6 千
元至 1 萬元去上課,然後他們就會跟兒女說 12 月馬英九就會宣布不辦選舉,明年美國就會來接
收台灣,叫他們兒女不要擔心,做父母的已經準備好了,美國一來接收,兒女就可以當公務員
了,你想想看,做兒女的聽到這些話,要怎麼跟父母講?畢竟父母都是出於好意。如果一路騙
到老人家抱著這份期待入土也就算了,問題是政府要容許這種情形發生嗎?就像吃維他命來治
肝,吃到過世,也沒有辦法跟騙徒追究,政府也不必去調查詐騙事件,1,500 元又不是很多。是
金額的問題嗎?老人家被騙就無所謂嗎?
劉局長柏良:報告委員,關於委員提到的案例,我們還在蒐集情報,有的個案沒有找到,有找到的
個案在桃園,證據不足,所以事實上我們有在努力。
段委員宜康:你說你們有在努力,可是你們回答我說交給內政部。
劉局長柏良:有兩條路,一條是有關刑案、詐欺的部分,還有另外一條。
段委員宜康:我再次重申,我不追究它到底有沒有立案,我也不評論它的主張和對未來的承諾,那
是它的言論自由,但是不該跟人家收這種錢。等一下請外交部派人去辦這種身分證,拿到 AIT
去試試看能不能用。這不叫詐騙叫什麼?我請部長要求警政署去調查。
我還沒有請法務部上台回答,法務部的態度也是一樣,對不對?法務部處理桃園地檢署那個
案子,已經結案了,有認真查嗎?沒有認真查。政府沒有把這件事情當一回事,才讓這些人有
機會斂財。你們讓他們有機會斂財,這是你們的責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