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委員玉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想請教部長有關精神障礙的議題,請問誰會得精神
疾病?
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
蔣部長丙煌:主席、各位委員。每個人都有可能。
楊委員玉欣:您知道好發的年齡是幾歲嗎?
蔣部長丙煌:好像年長者比較好發,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
楊委員玉欣:平均年齡是 15 到 30 歲,因為這階段是身心及社會壓力變化最巨大的,所以不論男女
的好發年齡大概都是 15 到 30 歲。您知道這是怎麼樣的疾病嗎?
蔣部長丙煌:有很多種分類,像是憂鬱症、躁鬱症等等。
楊委員玉欣:這是腦內分泌系統失調的疾病,如同糖尿病是胰島素分泌失調所致一樣,一般不知情
的人可能會很恐懼,但其實它是一種只要及早介入、好好治療,就可以得到控制的腦部疾病。
再看到精神衛生的統計,領有精障身障手冊者有 12 萬多人,公衛護士追蹤精神障礙病患有 13
萬人,領有健保的慢性精神疾病重大傷病卡者有 20 萬人,部長知道這些數據產生了什麼樣的問
題嗎?為什麼明明有 20 萬人領有重大傷病卡,卻只有 12 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這中間差距
的 8 萬多人去哪裡了?原因是很多人怕被汙名化,所以不要領身障手冊,其實他們的疾病是嚴
重到可以請領重大傷病卡的,為什麼他們要請領重大傷病卡呢?因為在看醫生時可以減免自付
額,但他們卻沒有領身障手冊。請問沒有身障手冊會產生什麼問題呢?
蔣部長丙煌:就無法取得相關的福利。
楊委員玉欣:沒錯,等於無法獲得身權法第五十條和第五十一條有關個人和家庭支持服務的權益,
這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再看到另一個數據,一年去看精神科和身心科的國民有 239 萬人,如果
排除自閉症、過動症或酒精藥物成癮等不屬於精神類的患者,光是思覺失調症,也就是以前說
的精神分裂症,就有 11 萬多人,情緒障礙有 20 多萬人,其他的精神疾病有 21 萬人,全部加起
來有高達 57 萬人之多,這也代表國民中有 57 萬人是看過精神科的,此外,還有更多是無病識
感或不願就醫者,所以其實黑數是更多的。看了這些數據後,我們想要指出的是,精神疾病的
照顧需求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沒有趕緊提供資源進去,腦部疾病是會惡化的,所以精神疾病的
照顧需求是迫切且嚴重的,但是它卻被低估和忽視,這也是今天要排此專題報告的原因。
部長到部裡那麼久,應該很少談到精神病患的需要,但是其實其需求量是這麼大的。沒有身
障手冊就不能享有社政的服務,但他們為什麼不領身障手冊?就是因為怕被汙名化,只要手上

拿著一本如肢體或精神障礙等手冊去就業,差別會有多大,就算去看醫生,也怕會被貼標籤或
被汙名化等。
醫療和衛政方面很重視治療和復健,但治療和復健的問題為何?衛政體系是不處理照顧問題
的,如果沒有申請手冊,也無法得到社政的照顧和協助,也就是說,有 57 萬之多的人沒有得到
適當的醫療照顧,即使他們有去看醫生,但如果沒有持續穩定地去看,對病人而言也是很大的
傷害。所以在照顧方面是有很大的漏洞的,無論是社政、醫政、追蹤或是針對集體社會大眾持
續做心理精神健康的促進等等,如果沒有的話,社會悲劇就會不斷地發生。獨居身障者愈來愈
多,而且是病人照顧老人、病人照顧病人,這些事故每年每月每天持續在發生,隨便看幾則社
會事件,「繼子火攻稱騶邪」,因為家裡要騶邪,所以就放火燒,一家四口因此重創,還有「
10 歲女孩目睹精神疾病爸爸用鐵鎚殺阿公」及「矯正精障母亂吃,鎖鍊纏頸致死」等,這些事
件只是換了人,卻不斷反覆發生,且內容是一模一樣的。台灣精神障礙的家庭承擔了全部的照
顧責任,當一個家人撐不住時,最後就會變成像「老婦跌死浴室中,精障女餓死」等事件一樣
,這些問題就是反覆不斷在發生,為什麼呢?因為我們的醫療和復健資源嚴重的不足,至今在
住院及復健部分,我國只能提供 4 萬人的服務,但上述情形的需求者就高達 57 萬人,尤其在更
嚴重、更迫切需要的精神復健機構方面,也只能提供 8,000 多人的服務,可是我們的需求卻有數
十萬人。
另外,有關強制住院的問題,之前每年都有 3,000 多人強制住院,96 年修法後有 3,000 多件,
101 年就變成 1,200 件,102 年 700 多件,103 年 700 多件,從 3,000 多人到 700 多件,這數據大
幅地下降,難道是因為病人都治好了嗎?嚴重病人是要強制住院的,嚴重病人是個法定名詞,
他有非常多的認定指標,當病人完全無法自理生活,並有暴力、傷害他人或自傷之虞,或有妄
想、幻聽等症狀,且經 2 位醫生診斷有強制住院之必要者,才符合精神衛生法中對於嚴重病人
的定義。但是,精神衛生法在 96 年修法後,必須要符合上述條件者才需強制住院,或許站在保
障人權的角度來看,這樣做是沒錯的,但是其實在修法當時,有提出社區照顧及復健作為配套
措施,剛剛說社區照顧方面只能提供 8,000 多人,修法後讓強制住院的門檻變得非常高,除了需
符合上述條件外,還要符合病人不想就醫,經通報審議會審查,審議會再與病人視訊等一大堆
行政程序後,才得以強制住院,或許對人權而言這是好的保障,但同時也造成醫生非常大的困
擾。而家屬、精神團體和病友團體都強力主張強制住院的門檻實在是太高,而且也無相關的配
套措施,導致照顧責任全部落在家庭身上,對家庭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由於強制住院的門檻
變得那麼高,而相關的配套、社區和復健方面完全沒有提升,資源也沒有進來,對家庭來說是
非常恐怖的。
所以本席在此提出具體的訴求,希望政府改善社區照護品質,針對嚴重精神病患要落實外展
式醫療服務(社區照護品質提昇計畫),相信司長非常了解這個計畫,請問部長知道此計畫嗎

蔣部長丙煌:知道。
楊委員玉欣:您知道此計畫是處理什麼事情嗎?

蔣部長丙煌:主要是針對強化社區照護的服務品質。
楊委員玉欣:對,有些嚴重病人不一定有穩定地去看醫生,所以我們希望能主動列管及建立醫病關
係,其實精神疾病是如果病人有穩定用藥、看醫生及復健的話,其實是可以過著和你我一樣非
常健康的生活,不但可以生活正常,家人也可以正常照顧,但其困難就在於病人沒有去看醫生
,或沒有穩定的就醫,所以我們應該要主動地在社區中輸送醫療服務,這是本席的訴求。
另外,雖然有身權法第五十條和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但對精神病患而言,這是沒有用的,看
得到吃不到,為什麼呢?簡單來說,精神病患申請得到居服員嗎?司長就搖頭了嘛!是申請不
到的。居服員敢接這樣的病患嗎?不敢,因為他沒有受過相關的訓練,所以即使有這樣的法,
病人也符合這樣的法定身分,但對他們來說這些資源都是沒有用的,因此對精神障礙的朋友來
說是很不公平的,而有關社區居住的問題更是如此。因為時間的關係,請部長在二週內落實建
立並推動各縣市外展醫療團隊的計畫,也就是剛剛提到的社區照護品質提昇計畫,並針對獨居
精障者或精神病患提供擴大社區家園計畫的適用範圍,讓他們得以適用此計畫。此外,針對年
邁照顧者及心智障礙或自閉症者推動雙老家園計畫,因為雙老問題不只是照顧者老、受照顧者
老,智能障礙、自閉症及精神障礙的雙老概念是完全不同的,自閉症朋友一生最依賴的就是父
母,當他們的父母過世後,他們的世界就會崩解,就會迅速進入到精神疾病之中,但這些都是
可以預防的,所以他們需要的雙老計畫和心智障礙者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政府應針對不同族
群來規劃適合他們的雙老家園計畫,讓民間的力量能夠進來處理雙老問題,請問部長的看法如
何?
蔣部長丙煌:基本上我都同意,我們會責成心口司和社家署共同來努力。有關剛剛談到的品質提昇
計畫和醫院主動介入等方面,其實都是非常好的方向,我們會朝此方向來努力。
楊委員玉欣:謝謝部長,司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