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討論的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所以首
先本席要請問司長現在性侵害防治的現況,因為依法規定,相關人員知悉後有24 小時內義務通
報的責任,而主管機關也必須立即回應,但是性侵害犯罪的案件類型非常多,譬如說,未成年
人兩小無猜、合意性的,或是他的確遭到很嚴重的性侵害,我覺得在事件的本質上是不同的。
就本席的了解,依現行法令之規定,你們好像真的沒有辦法做到每個案件通報進來後都在期限
內處理完畢,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保護司張司長說明。
張司長秀鴛:主席、各位委員。通報進來後就會進入個案的後續服務,我們會針對通報內容和聯絡
電話來追蹤被害人,看看他需要什麼協助,如果是強制性交,這部分一定會立刻跟警察以及到
責任醫院做一些採證、驗傷,然後進入司法程序。另外,被害人個別化輔導的部分則視其需求
來提供服務。
王委員育敏:對於強制性的部分,你們會採立即性、最緊急的措施,對不對?
張司長秀鴛:是。
王委員育敏:方才本席所提未成年人兩小無猜的部分呢?
張司長秀鴛:合意性交的特色就是被害人未滿16 歲,加害人未滿18 歲,即對於未滿18 歲的人犯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這一塊,通常這一群人大概都是學校的學生,所以如果是學校老師通
報的話,第一,他會先通報;第二,他會進行調查;第三,他會進行輔導。在通報之後,社政
這邊接獲通報就會回頭去了解學校目前的處理階段,如果是告訴乃論,需要司法協助的部分,
我們也會跟學校、家長一起來面對這個問題。
王委員育敏:所以類似這種兩小無猜、合意型的,你們並不是走強制的流程,並不是緊急要去醫院
驗傷,不是走這樣的流程,對不對?
張司長秀鴛:還是會去了解孩子的態度。
王委員育敏:如果你們在實務上會依據不同的個案類型來處理,那你們的處遇模式就必須做分類、
分級,然後去做適度的調整。
張司長秀鴛:是的。
王委員育敏:本席認為在法律上,我們應該授予你們這樣的法源,否則在沒有這樣的法源依據下,
像這種合意性案件的家長,他可能比較激動一點,可能會指控你為什麼沒有以最緊急的模式來
幫他處理,若他要你們比照同樣的模式來處理,某種程度這樣的指控有可能會成真,因為我是
依法論法,但這個法是否合理?本席認為這部分有必要做修正,就是讓你們在行政處遇上建立
分類、分級的標準,並根據不同的個案類型,讓他得到最適切的服務,這樣可能才更符合實際
運作的需求,所以本席有提出第八條的修正動議,就是希望把性侵害通報案件分級、分類的處
理機制入法,請問你們同不同意?
張司長秀鴛:我們非常贊成,這樣也可以看出其緊急性,需要立即採證、驗傷的,應該在第一時間
先處理,如果沒有採證、驗傷,是合意的,也許他有更多時間可以充分跟孩子做一些溝通。
王委員育敏:社會資源真的很有限,希望能把社工人力用在最緊急、最迫切的類型上,這個類型我
們當然要花最多心力來處理,所以未來建立分類、分級的標準是非常重要的,本席也希望衛福
部現在就開始去規劃,事實上,你們在實務上也已經開始朝這個方向去做了。
另外,關於未成年人合意性交的部分,依現行之規定,這部分都會通報進來,是屬於性侵害
案件,但是在國際上,不同國家對於這種兩小無猜的個案類型,他們開始往除罪化的方向走,
所謂的除罪化就是他們不用觸法或司法來對待這些未成年人,現在有很多年輕小朋友,他們的
性行為發生得早、性觀念很開放,某種程度這部分跟我們真的想要去處理的案件類型、跟性侵
害的定義,我覺得在本質上是有差異的,像加拿大的規定是年齡差距兩歲以內若發生性行為是
例外不予處罰,而美國聯邦法的規定則是十二到十五歲,若與年長四歲以內的對象合意性交也
沒有違法。我知道民間團體有在推動這部分,希望臺灣未來可以往這個方向走,因為他們接觸
到太多個案,就是這種小男生、小女生的案例,他們真正需要的是輔導而不是走司法體制,或
者是家長氣極敗壞,然後用非常高衝突的方法給雙方孩子壓力,所以在這件事情上,我們必須
與時俱進去看到問題的本質,像這類案件,他們是依法通報進來的,所以還是要進入司法體系
,可能是到少年法庭,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改善到什麼程度?應該避免行政過程中大家要
耗費太多時間,真正的焦點是給予這兩個小孩子適當的輔導與協助,我覺得這才是問題的本質
與重點。
張司長秀鴛:這是一個滿上位的問題,現階段的共識仍不足,還是有兩方不同的說法,所以可能還
是需要再做更細緻的溝通,不過,的確有愈來愈多人比較傾向王委員的說法,基於對孩子的保
護,或是去標籤、尊重他的性自主,這樣的論述的確愈來愈多,會後我們會跟相關部會再做進
一步討論,看看能否有一些與時俱進的法條出來。
王委員育敏:這並不是要鼓勵孩子提早發生性行為,而是他們在一種特殊的情況下,事情已經發生
了,事後要如何回過頭來輔導這個孩子,而不是標籤或指責,這樣才是真正去解決問題,這個
本質並不是要鼓勵年輕朋友提早發生性行為,而是說當事情真的發生時,我們要用什麼態度去
積極協助他們來處理問題,這才是重要的,因為現況所看到的,很多都著重在懲罰,然後給這
些小朋友很大的壓力,其實發生這件事情,有時候他可能已經後悔了,但事情就已經發生了,
然後事後又給他這麼多無形的壓力,而且那個處罰又很不當,我覺得這對孩子來說是二次傷害
,在這個方面,衛福部就是要為個案去解決問題,這是你們最大的價值,所以在這件事情上,
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好好研議,對於過去處理的狀況,我甚至覺得你們可以做個研究,對於這
些被處理過的小朋友,你們可以去問問他們的感受,或是那個過程有什麼應該要做調整,我想
當事人的感受是最真實的,可以做為未來在輔導、處理時的行政流程機制之參考,謝謝。
張司長秀鴛: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