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陳部長,你們的報告裡面有提到今天要審的法
案,就是景觀法和景觀師法當中一些非常重要的爭議,你們有提到要慎重考慮這些事情,所以行
政院版……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出來。
鄭委員天財:對,本席知道,但是目前在推動、規劃的內容,以你們內政部提出來的版本來說,有
包含景觀師嗎?
陳部長威仁:沒有。
鄭委員天財:沒有景觀師?那關係到景觀的部分只是法制嗎?基本上只有法制的部分?
陳部長威仁:對,但是有景觀計畫。
鄭委員天財:現在就有景觀計畫了嘛!都市計畫法就有要求……
陳部長威仁:對,但本法是把它規劃得更清楚,包括景觀總綱要計畫、景觀計畫、景觀改善計畫等
,這是一個比較清楚的規範。
鄭委員天財:若在都市計畫內推動擬訂、執行景觀計畫會有什麼困難嗎?
陳部長威仁:目前只有在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中規定在通盤檢討時,對於重要的景觀地
區應擬具景觀計畫,此景觀計畫可作為都市設計審議的基礎,同時把該景觀計畫的內容落實在土
地使用管制的規定中,透過都市設計的審議來達成管理目的。
鄭委員天財:這有什麼不足之處嗎?為什麼還要另訂景觀法?
陳部長威仁:因為它是個別的地區計畫,我們覺得這不足以凸顯景觀計畫的重要性,在景觀法當中
,我們是規定要有一個全面性的景觀綱要計畫。另外,對於非都市土地,目前並沒有規定要做景
觀計畫。
鄭委員天財:這些都市計畫法的相關規定能否訂定於區域計畫法中?
陳部長威仁:昨天我們有談到國土計畫,坦白講,現行區域計畫的規定大多是針對現況的管制,計
畫型的規定比較少,所以我們整個觀念應該要改變。民國 71 年、72 年我甫任公務員時,我們做
的編定其實是現況編定,很多都是根據地籍圖、現況與編定作業須知、編定原則來做編定,沒有
計畫性的編定。
鄭委員天財:而且還有很多不是現況編定,而是圖面編定。
陳部長威仁:就是用地籍圖……
鄭委員天財:有的是用地籍圖去編定,沒有實地去看。
陳部長威仁:對,他用地籍圖,還不是用地形圖,所以這個是……
鄭委員天財:這種情形我們原住民族地區好多啊!一個平坦的地方竟然被劃定為山坡地保育區與林
業用地。
陳部長威仁:他完全是用地目……

鄭委員天財:也不是地目,他根本是看名稱來編定。看到「山里部落」,他以為是山的裡面,就把
它劃為山坡地保育區,其實那裡只比河床高一點點而已,是非常平坦的地。
不過這種法越來越多並非好事,因為景觀的美醜有時候是見仁見智,而且管制範圍包含了非
都市土地,那就會涉及到原住民族地區。部長,你知道嗎?在省府時代,東海岸管理處剛成立時
,我們部落要興建什麼,他都要管,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因為鄉下不比都會區,鄉下沒有
餐廳,為了舉辦豐年祭、文化活動或結婚等喜事,我們想蓋原住民聚會所,而這個聚會所是沒有
牆壁的……
陳部長威仁:是臨時的。
鄭委員天財:也不是臨時的,它還是要申請雜項執照,但是東管處的人卻說這會破壞東海岸漂亮的
景觀,這就是沒有考量到人文景觀,只考量到自然地景。當然,這幾年有改變,以前東管處只想
到自然環境,他沒有想到除了好山好水之外,好文化更重要!當初是經過多少協調,東管處才同
意我們蓋。我們前天談國土計畫法,現在又要談景觀法,我們就是不斷地遇到這些問題。
舉例而言,屏東霧台鄉的道路經常因為風災而損壞,不堪修復,所以蓋了一座我們認為非常
漂亮,而且對當地交通很有幫助的高橋。但是若從景觀法來看,自然地景怎麼可以蓋一座高橋?
很可能就不會通過。事實上,有一些環保人士確實是有意見的,你知道嗎?所以這個部分真的需
要再討論。自然很重要,但是人文、生活文化也很重要,兩者之間如何平衡真的需要慎重處理,
所以大家會有不同的意見是可想而知的,你今天的報告確實點出了這麼多年來,這個法多次進出
立法院的原因。目前你們還在整合相關部會的意見,對不對?
陳部長威仁:對,還不成熟。
鄭委員天財:剛才你有提到,過去你曾在省府建設廳第四科負責許多業務,應該能夠通盤地考量相
關問題,而你的報告也點出了這些爭議,這些確實都需要考量。整個制度的建立、法的規劃草擬
,以及它可能會遇到的相關因素都必須慎重考量。目前內政部只是要推景觀法嗎?
陳部長威仁:如果要推的話,我們建議先推景觀法。至於景觀師如何簽證、權責怎麼劃分等,我們
覺得爭議很大,就好像我們現在雖然有都市計畫技師,但是並沒有都市計畫技師簽證。
鄭委員天財:都市計畫技師要做什麼?
陳部長威仁:在顧問公司裡面上班。
鄭委員天財:顧問公司?就是顧問性質嗎?
陳部長威仁:對,但是我們希望將來能夠凸顯每一個技師的專業和主導性,因為這是他們所學。
鄭委員天財:當然,每個行業都有它的專業,但是我們必須在草擬法律、建立制度的階段慎重考量
,因為一旦立法之後就會有很大的影響力。
陳部長威仁:其實我覺得除了談簽證與否之外,也要談到整個工程業務發包的制度,因為現在大家
之所以會爭,並不是因為他不能夠參與這個工作,而是要由誰來主導這個工作,所以發包制度也
應該要配合檢討。
鄭委員天財:而且整體費用也會增加。
陳部長威仁:是,當然。

鄭委員天財:畢竟多了一個制度、多了一個環節……
陳部長威仁:但是工作也變多了。
鄭委員天財:對,工作也會增加,所以需要考量的因素確實會比較多,部長和召集人還是要多聽聽
各方的意見,謝謝。
陳部長威仁:好,謝謝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