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委員鴻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目前健保方面重複領藥的情況嚴不嚴重?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黃署長答復。
黃署長三桂:主席、各位委員。非常嚴重。
林委員鴻池:一年大概會浪費多少的醫療資源?
黃署長三桂:去年從雲端藥歷的計畫中,我們節省了 56 億的重複用藥。
林委員鴻池:從這個數字來看,目前健保的經費也是在拉緊報,像這樣重複用藥的浪費,確實是應
該改革的。目前健保署推動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核扣方案,這是值得支持的,因為目前有
些藥重複領藥情況特別嚴重,針對降血壓、降血糖、降血脂、抗思覺失調、抗憂鬱及安眠藥等等
的幾種藥有在管制,這是非常好的方向。從今年 1 月份開始輔導,陸陸續續實施,是分階段由醫
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基層醫療院所與藥局逐步實施。當然我們都了解,醫學中心或地
區醫院的整個雲端藥歷系統建置比較完整,但是我們也可以看得到,一些基層的診所或中醫院等
等,雲端藥歷系統確實建置得不夠完整,這部分你們要加緊宣導。最近我聽到基層有非常多的聲
音,尤其是一些藥房,他們不斷地反映也顯得很焦躁,因為從今年 10 月 1 日開始就會涉及到地
區醫院、基層醫療院所與藥局,如果他們開的處方箋給藥局,藥局負責給藥,但是目前有一些問
題還無法解決,可能會面臨被核扣的問題。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署長,如果重複給藥是該罰,不
過對藥局來說,是接受處方箋,他們上雲端之後發覺有重複開藥的情形,勢必要聯絡開處方的醫
師,於是有一個狀況,就是藥局臨時找不到醫師,但是病患馬上要領藥,在此情況下可以請他明
天再來嗎?如果病患等不及了,像這種狀況,如何來處理?
黃署長三桂:謝謝委員的指教,按照藥師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藥師在調劑時,如果對處方有所疑慮
時,應該向開立處方的醫師聯繫,目前藥局拿到處方箋,上面都有很清楚記載開處方的醫師名字
及聯絡電話,大部分的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林委員鴻池:如果聯絡不到醫師怎麼辦?他沒有辦法改處方箋。
黃署長三桂:如果無法在短暫時間及時聯絡到醫師,處方箋要暫緩,會有這樣的困擾。
林委員鴻池:會開罰嗎?
黃署長三桂:不會,暫時不會。
林委員鴻池:我希望這部分應該做周延的處理。
黃署長三桂:是。
林委員鴻池:第二個問題,如果聯絡到醫師,醫師重新改處方,他的時間並沒有規範,若遲不給新
的處方,藥局該如何處理?因為最後是扣到藥局。
黃署長三桂:慢箋第一次是扣開立的醫師,第二次、第三次開立慢箋時,從雲端藥歷系統可以看得
到當事人使用藥品的狀況,才會從藥師做處理。
林委員鴻池:這部分對開立處方箋的醫師,時間上沒有限制,所以也曾經發生這樣的狀況,我現在
只是將基層發生的狀況反映給署長,希望針對這個部分能夠有更周延的處理,也必須要做宣導。
黃署長三桂:是。
林委員鴻池:第三個問題,一般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提前 10 天拿藥,如果是提前至第 11 或
12 天就算超過了,會罰他提前的天數,請問這合理嗎?因為 10 天的寬限期,是不會被核扣的,
但是病患提前第 11 天來拿藥,你就扣藥局 11 天的費用,這好像不太對,如果超過 5 天,你就扣
他 5 天,10 天是一個合法的期限,但是提前 11、12 天,應該扣他 1 天或 2 天,但是我們目前規
定是扣藥局 11 或 12 天,是不是有這種情形?
黃署長三桂:按照目前法規說明的部分,我們針對罕病的病友、出國的民眾、遠洋漁船的漁民或是
離島的居民,我們會給予緩衝 10 天的時間,委員剛剛提到,假如是超過 15 天,應該是只扣 5 天
,不要全部扣,這部分我們會再來考量。
林委員鴻池: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我們看雲端的病歷,有一個差距的時間,在 24 小時之內是看
不到,萬一病人看醫師後去領藥,第二天,他去看另外一個醫師,在 24 小時這個空檔,藥局是
無法得知,這要如何來處理?
黃署長三桂:因為受限於科技,上傳會有短暫的時間上的極限,如果因此產生時間的重疊,我們不
會歸咎於醫事人員。
林委員鴻池:我提的以上這幾點,純粹是反映地方基層的心聲,健保署推動重複用藥的核扣方案,
這是一個非常正確的方向,整個方向是值得支持的,但是方案剛開始實施,而且目前有些單位正
在輔導,針對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都已開始正式執行,地區醫院、基層診所及藥局,目前仍屬
輔導階段,但是 10 月 1 日即將實施,可能因為健保署宣導不足,導致基層醫療院所或藥局產生
恐慌,也會影響整個藥、病之間的關係,因為病人到藥局拿藥,到底藥局能不能給他,因為涉及
重複處方的問題。本席在此建議署長,10 月 1 日馬上要實施了,但是目前宣導不足,導致基層
的醫療院所或藥局,有很多的疑問。我們是一季、一季的算,原來前面三季都是輔導期,第四季
10 月 1 日要開始實施正式核扣,但是是否有可能考慮基層的恐慌,以及因為宣導不足,造成他
們不知道如何做,因此再延長 3 個月,於明年 1 月 1 日正式實施?同時這 3 個月一定要加強宣導
。
黃署長三桂:我們雲端藥歷在 102 年就開始建置,從 102 年就開始逐步的宣導,按照期程已經快 2
年了,但是剛剛委員提到,對於基層藥局是不是要再進一步加強宣導一事,可否容許我再考量?
我們儘量朝委員建議的方面,就基層藥局的部分,評估是不是能想辦法延至明年 1 月才實施。
林委員鴻池:只差 3 個月的時間,但是現在雲端藥歷系統還有很多部分尚未建置完成。
黃署長三桂:是。
林委員鴻池:剩下幾天的時間就要實施,到時候一團亂。本席剛剛提到的那幾個問題,雖然好像是
細節,不過它實際上是會產生問題的,那該如何解決呢?這個實施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是對於任
何制度的推展,我們都希望它能夠更完備。最後這三個月的時間,請好好加強宣導、加強輔導,
儘快建置沒有建置的系統,民眾有疑問的、藥局有疑問的、基層院所有疑問的,儘快利用這三個
月做最後的整備,希望這個制度能夠徹底落實。所以本席剛剛建議,最後這三個月的緩衝期要妥
善運用;差了三個月的時間,但是這勢必是要落實的。署長剛剛講的是已經準備兩年,其實真正
輔導是從今年 1 月 1 日開始,給他們三季的輔導,但是基層院所還是有這樣的疑問,希望署長對
於這個部分慎重去考量。
黃署長三桂:是。
林委員鴻池:為了整個制度的長治久安,希望能夠把這個問題做圓滿的處理,謝謝。
黃署長三桂: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