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討論的修憲議題是關於立法委員的席次、選制
、政黨門檻以及原住民委員席次保障。整個國會改革是修憲非常重要的議題,無論是採用哪種
政治體制,民主國家擁有一個堅實具高素質的國會才是最根本的。2012 年國會席次減半,造成
國會立法能量不足,甚至因立法委員的人數過少,以致委員會進行整併,造成立法委員監督力
道的不足。無論未來我國修憲之後採用總統制或內閣制,所謂的「總統制」就是總統與立法院
之間的制衡,因此,擁有一個堅強的國會實屬重要;「內閣制」則是國會議員可兼任閣員,在
行政與立法相結合的體制下,維持高素質的國會實屬重要,因此,本席贊成增加國會席次。另
外,本席建議增加國會席次應該增設不分區立委席次,事實上,不分區立委來自政黨推薦各領
域的專業人士,所以我們必須增加不分區立委之席次。目前立法院不分區立委席次太低,以致
不分區立委無法掌控立法院各委員相關議題的品質,因此,本席建議增加不分區立委席次,同
時也應該透過此次修憲將「並立制」改成「聯立制」。從單一選區兩票制而言,它所造成的困
難點在於,一票選人、一票選黨,在現今選區劃分不公平的情況之下,造成票票不等值,甚至
區域立委的得票數與席次不相當。以 2008 年立委選舉為例,國民黨在區域立委獲得 53.5%的選
票,但國民黨在 79 席不分區立委中囊括 61 席,占 77.2%;民進黨在不分區立委席次獲得 38.2%
選票,卻只獲得 13 席次,僅占 16.5%。我們再回顧 2012 年,同樣的問題仍然存在,在 79 席的
不分區立委中,國民黨獲得 48.1%的選票囊括 44 席,占 55.7%;民進黨獲得 44.5%的選票卻只獲
得 27 席,占 34.2%,由此可見,政黨選票得票率與不分區立委席次並不符比例,針對這部分應
該加以改革。
其次,本席贊成「降低政黨的門檻」,現今 5%的政黨門檻扼殺小黨的參政權,在 2008 年國
會選舉時,僅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跨越門檻,新黨僅占 4.9%、台聯占 3.5%,都不到 5%,所以
該兩政黨未獲分配不分區立委之席次。在 2012 年台聯與親民黨分別以 8.96%與 5.49%過關,但
其餘政黨卻無法突破政黨門檻之限制,因此,本席贊成政黨門檻應下修至 3%。
再者,對整體選制而言,它似乎不應該在憲法中加以規範,其實選制應隨著社會變遷、改革
而有所調整,所以,本席建議整體選制應該納入法律規範,而非入憲。此外,本席建議,對於
選制的改革應列入第二階段修憲,這牽涉到「聯立制」與「並立制」、選區劃分及國會席次要
如何增加等茲事體大的議題,應列入第二階段修憲,第一階段僅處理政黨門檻由 5%降低至 3%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