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針對即時的一個狀況,長榮航空BR12 班機要飛
到美國洛杉磯的時候,美國聯邦航空署告知我們上面有化學武器或者炸彈,你所知道的狀況是
如何?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局長有特別跟我報告,大體上跟委員的講法是一樣的,現在美
國還在調查當中。
李委員昆澤:就整個安檢,我們自己有做處理嗎?
陳部長建宇:是不是由局長來說明一下?
李委員昆澤:還是我們現在都在等美國聯邦調查局或FBI 給答案?這一班飛機出去時的相關狀況
,目前我們有掌握嗎?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答復。
林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垂詢的是BR12,就是由台北飛洛杉磯的班機,在降落前
的十幾分鐘接到美國告知疑似上面有載化學武器,美國照他們反恐的安全計畫就進行相關的
SOP 程序。
李委員昆澤:局長,到底是化學武器還是炸彈?
林局長志明:沒有,那個是人家用電話通報的,就像有些炸彈恐嚇的那種通報,所以美國照……
李委員昆澤:你認為純粹是謊報、恐嚇而已嗎?
林局長志明:美國照他們反恐安全計畫的SOP 程序在處理中,所有的人員……
李委員昆澤:現在美國聯邦航空署在做瞭解跟處理,FBI 也介入調查。
林局長志明:是的。
李委員昆澤:那我們這邊相關的機場、安全單位有做處理嗎?這班班機飛出去的時候有什麼特殊的
狀況?我們的安檢有去調相關的證據來做……
林局長志明:飛機從機場出去都會照SOP 來處理,我們也配合整個反恐活動,保安這部分都是照
程序在做的,不管是人員、貨物,所有部分都是照這個規定來做。
李委員昆澤:現在有沒有最新的狀況?
林局長志明:我們隨時跟美國保持密切聯繫……
李委員昆澤:美國有沒有回報我們最新的狀況?
林局長志明:旅客部分還是照規定在檢查。

李委員昆澤:現在還在檢查當中?
林局長志明:是的。
李委員昆澤:目前飛機跟旅客都是平安的?
林局長志明:都已經平安落地以後,才進行……
李委員昆澤:要確實掌握旅客的平安。
林局長志明:是的,我們都跟外站有密切聯繫,掌握實際上最新的狀況。
李委員昆澤:好。
部長,現在針對復興航空的兩次空難,半年內兩次空難造成91 人死亡、32 人輕重傷,在整個
飛安查核、事後督促以及對家屬賠償的過程裡面,我們看到復興無情、民航局無能,民眾何其
無辜!在整個處理的過程裡面,讓我們感到憤怒,對於民航局處理的能力、交通部督促的能力
大感質疑,整個事情處理成這種狀況,民航局長難辭其咎!
我再強烈建議,局長,處理不好你就要下台!現在你們處理的狀況到底是如何?
請教部長,這1,490 萬元的賠償金額是怎麼來的?是復興航空單方面提出,還是復興航空跟家
屬協調過的?或者是民航局有去關心過,所以才有這1,490 萬元的賠償金額?
陳部長建宇:我想跟委員報告,這種賠償金額不會突然冒出來,一定是參考過去國際上以及國內賠
償的經驗……
李委員昆澤:他們有跟家屬協調嗎?還是復興航空自己提出來的?
請教一下復興航空吳總經理。你不是官員,所以我向你請教,有關賠償金額,你們有跟家屬
協調過,還是你們自己單方面提出的?或是你們跟交通部民航局有協調、討論過,所以才有這
1,490 萬元的賠償金額?請簡單說明。
主席:請復興航空公司吳滬生總經理發言。
吳滬生總經理:主席、各位委員。發生兩次空難,就在第一次空難以後,我們成立了一個專責的善
後處理委員會,這些東西都有專門的人員在處理。我想介紹我們的……
李委員昆澤:不用介紹!我先請教你,這1,490 萬元的賠償金額是你們自己單方面提出來的,對不
對?好,那我請教一下,你們這個賠償金額的依據是怎麼來的?
吳滬生總經理:一般賠償的依據,按照民航法規定是超過300 萬就可以,因為我們是參考目前全世
界所有發生空難的金額,目前復興航空所提出來的金額可以說是歷年來最高的,我們也向民航
局報告……
李委員昆澤:這樣的金額是要透過法律責任、航空公司的責任,以及其他因素如相關罹難者的年齡
、收入等等,有不同的計算方式。
請教局長,你知道這整個數據的來源嗎?
林局長志明:我知道,整個來講,他們……
李委員昆澤:就是沒有跟家屬協調過,是復興航空自己提出來的,對不對?
林局長志明:復興航空跟罹難者家屬也開過協調會,我瞭解的情形是這樣子。
李委員昆澤:他們只是有對話跟溝通而已!我也有去參加,但是這1,490 萬元的金額就是復興航空

自己提出來的,對不對?
林局長志明:是的。
李委員昆澤:第二,我請教你,1490 的依據從何而來?你說比以前多,然後就定為1490,請問此
一數字的依據從何而來?
林局長志明:整體而言,航空客貨運損害賠償辦法中有賠償金額的最低規定,根據第三條的規定,
死亡者是新台幣300 萬元,重傷者……
李委員昆澤:現在還300 萬?那是16 年前所定的法令,按照國際航空公約,早就不只這樣了!按
照蒙特利爾公約,也早就不是這個數字了!請教局長,從澎湖空難到南港空難,經過協調到底
有多少罹難者家屬已同意復興航空提出的賠償金額,民航局知不知道有幾個人?
林局長志明:澎湖空難的部分,已有40%……
李委員昆澤:什麼叫做40%?
林局長志明:就是有21 位已經……
李委員昆澤:南港空難的部分,你們號稱有5%,請問是多少人?
林局長志明:那是2 位,南港空難是2 位……
李委員昆澤:2 位就是2 位,21 位就是21 位,什麼叫做40%,什麼叫做5%?現在復興航空比你
們大,是不是?你們到底有沒有監督的能力?復興航空近5 年來,ATR 的機型已經有5 次引擎
空中關機的紀錄,3 次是引擎品質的問題,2 次是復興航空自己維修的問題,你們有能力去處理
嗎?你們有督促他們改善嗎?
林局長志明:有,在空難之後,我們的檢查員現已全力督促復興航空,必須加強改善整個航務與機
務。所以我剛才也報告……
李委員昆澤:有加強改善嗎?去年7 月發生澎湖空難,今年2 月發生南港空難,5 月又發生引擎空
中關車的狀況,這樣叫做有改善嗎?根本不把飛安放在眼裡!民航局無能!局長,你做得下去
嗎?
林局長志明:跟委員報告,剛才已經說明,在南港空難事件之後,我們就強化了對復興航空的監理
作為,所以我們才針對復興航空整個ATR 機隊作一個ground 的、全面的檢查,其所有ATR 機
隊的機師在完成適航的考驗之前也不能飛航,所以當時復興航空整個機隊的能量降低了40%,
這些我們也跟委員報告過。
李委員昆澤:針對發生空難造成無辜旅客死亡的航空公司,對其國際航權的分配,本席要求從停止
1 年拉長為停止3 年,目前在國際航線及包機審查綱要有做相關的處理,這只是一個警惕的作用
而已,因為熱門的國際航線都已分配的差不多,兩岸航線一線城市、二線城市早就快額滿了,
現在只剩下三線城市航空公司還不太想飛。
部長,我現在要求的是:第一,不要讓無辜的民眾變成小蝦米對大財團,交通部應該在一週
內主動召集復興航空及罹難者家屬,針對澎湖空難的週年法會該如何處理、復興航空有名的超
跑老闆要不要出來道歉以及賠償等相關事宜召開協調會,交通部應該要介入並保障旅客的權益
,你們不是看戲的,你們不是局外人耶!還有一點,按照民航法第一百十二條的規定,飛機維

修出現問題,交通部民航局本來就有權力針對航空公司現有航線令其部分或全部停止營業。復
興航空出現這麼多問題,應該針對其兩岸或國際航線處以部分或全部停止營業,因為國內航線
的營收只占了復興航空總營業額的18%,復興航空主要的營收來自國際航線及兩岸航線。交通
部到底要不要作個處理?請簡單說明。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上一次委員提到假如發生飛安事件,停止航權分配的期間從1 年改為3
年,這部分現在已經在做預告,很快就會正式公告,這部分絕對沒有問題,我們會配合處理。
當然,只要發生事情,它1 年內事實上也無法再重新分配航權,這部分我們也認為委員所言有
道理,所以我們也都配合修正。
李委員昆澤:部長,我現在明確告訴你,按照民航法第一百十二條的規定,飛機維修出現問題,可
處以60 到300 萬的罰鍰,但是若情節嚴重,可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你們要不要停止它部
分航線的營業?你們有沒有站在民眾的立場?有沒有站在罹難者家屬的立場?你們有為罹難者
爭取公道嗎?
林局長志明:謝謝委員的指教。照民用航空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如同委員所言,我們現在要求復
興航空必須限期改善,如果期限屆滿仍未能改善,我們就會引用第一百十二條的規定,報請交
通部停止復興航空部分航線的營運。
李委員昆澤:這是局長你說的喔?
林局長志明:是。
李委員昆澤:另外,部長願不願意要求民航局在一週內召集復興航空及罹難者家屬公開舉行協調會

陳部長建宇:我認為召開協調會有其必要性,而且他們也一直在做,所以我會要求航空公司儘快在
一週內跟家屬坐下來談。
李委員昆澤:好。請教復興航空吳總經理,舉行法會除了慰問罹難者家屬之外,也是讓社會大眾瞭
解復興航空對提升飛安的重視一個很重要的法會,你們現在籌備的怎麼樣?
吳滬生總經理: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決定將在澎湖跟高雄兩處都舉行法會。
李委員昆澤:好。第二,請問貴公司董事長願意出面公開道歉嗎?
吳滬生總經理:我回去後會立即向他報告。
李委員昆澤:此事關乎企業的良心跟責任,希望部長跟局長要全力嚴格督促。
吳滬生總經理:是,謝謝指教。